企业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流程
企业破产流程企业破产流程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步骤:申请破产、财产清算、债权清偿、破产审判和破产结案。
下面将对这些步骤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是申请破产。
企业破产通常是由企业主或债权人主动提出的。
企业主可能发现企业已经无法继续经营并面临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通过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来保护企业和债权人的权益。
同样,债权人如果发现企业无法偿还债务,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在申请破产时,企业主或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债权清单和法律文件等。
接下来是财产清算。
一旦法院接受企业的破产申请,会指定一名破产管理人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
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的资产,如出售企业的财产以支付债务。
财产清算可以通过拍卖、转让或出售股权等方式进行。
然后是债权清偿。
在财产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会按照一定的优先次序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一般情况下,优先受偿的债权包括劳动者的工资、社保费用、税收等,其次是银行贷款和其他债权。
债权人可以向破产管理人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债权,并领取相应的债务清偿。
紧接着是破产审判。
在财产清算和债权清偿完成后,法院将对破产进行审判。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将对企业的破产情况进行调查,并判断是否满足破产的法定条件。
如果法院认为企业确实处于破产状态,将宣布企业破产,并裁定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最后是破产结案。
一旦法院裁定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破产管理人将继续处理剩余的事务,如处理遗留的债权纠纷、清理企业账目等。
破产结案通常意味着企业破产流程的结束,传统经营活动将正式终止。
总之,企业破产流程包括申请破产、财产清算、债权清偿、破产审判和破产结案等多个步骤。
这些步骤意味着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并无力偿还债务,通过法律程序来保护企业和债权人的权益。
企业破产虽然是一种不幸的事情,但对于无法承担债务负担的企业而言,破产流程是一个合法的解决办法。
同时,债权人也可以通过破产流程来进行债务清偿,减少损失。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是怎样的一、破产申请与宣告企业破产清算的第一步是破产申请与宣告。
企业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并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据以证明企业已经无法偿还债务。
也可以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一旦法院判决宣告企业破产,破产程序正式开始。
二、破产财产的确定与保全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管理人是承担最关键角色的人员。
法院会任命一名破产管理人来负责管理和处置企业的破产财产。
破产管理人首先会对企业的财产进行调查和清点,确定企业所拥有的所有资产和债务。
同时,在确定破产财产的同时,破产管理人还需要保全企业的破产财产,以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保全措施可以包括查封、扣押破产财产等。
三、债权调查和确认在破产清算流程中,破产管理人需要对企业的债权进行调查和确认。
破产管理人会公告债权人向其申报债权,并对提交的债权进行核实。
经过核实后,破产管理人会依法确定债权的数额和债权人的优先顺序。
四、资产变卖与债务清偿在债权确认后,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破产财产进行变卖,将所获得的资金用于清偿债务。
资产变卖可以通过拍卖、竞价、挂牌等方式进行。
根据资产的性质和负债情况,破产管理人会依法确定清偿债务的优先顺序。
一般来说,破产费用、破产债务和优先清偿债权会优先得到清偿,剩余资金则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给普通债权人。
五、破产清算的结束与注销在资产变卖和债务清偿之后,破产管理人会向法院报告并呈送破产清算完结报告。
经过法院审查认可后,法院会发布破产清算宣告,并将企业从工商注册机关注销,企业的破产程序结束。
总结起来,企业破产清算的流程包括破产申请与宣告、破产财产的确定与保全、债权调查和确认、资产变卖与债务清偿以及破产清算的结束与注销。
这个流程可以保障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同时也能促进破产企业的合理清算和债务清偿。
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破产问题成为各国法律体系关注的焦点之一。
破产程序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对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以及促进经济稳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就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破产程序1.申请破产企业破产程序的第一步是申请破产。
根据不同国家不同法律体系的规定,破产申请可以由债务人自愿提出,也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提出。
无论是谁提出破产申请,相关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都应当得到通知,并有权参与和监督破产程序的进行。
2.财产清查和评估在破产程序中,法院通常会指定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查和评估。
清查财产旨在确保财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评估财产则是为了确定财产的价值和可行性,为债务清偿作出准确的决策。
3.债务重组或清算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可以采取债务重组或清算的方式。
债务重组是指在破产程序中,法院依法组成债务重整委员会,通过协商和协商议定替代履行等方式,对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实现企业的经营再次盈利。
清算是指将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变现,并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债务清偿。
4.债务清偿和善后处理破产程序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债务清偿。
根据债务人的资产和债务情况,破产管理人会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制定债务清偿方案。
债务清偿方案的目的是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债权人能够按照优先顺序得到债务的偿还。
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1.债权优先顺序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通常会规定债权的优先顺序。
一般情况下,法律会将债权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按照不同类别的债权在清偿时的优先程度确定清偿顺序。
例如,法律可能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债权在清偿时具有优先权,而普通债权在其后清偿。
2.债务清偿方案的执行债务清偿方案一旦通过法院审批,就具有强制力。
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必须按照清偿方案的规定进行清偿和接受清偿。
如果债务人违反清偿方案,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清偿方案得到有效执行。
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与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与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什么1、企业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偿还能力时,债权人、债务人、清算组依法申请破产;2、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若受理的,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3、清算债权债务;4、清算结束后,申请公司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公司申请破产流程法律分析:公司申请破产的大致流程如下:第一,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提交破产申请书;第二,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者,公司正式进入破产程序;第三,成立破产清算组,对清算期间内的债权债务等进行管理;第四,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宣告破产,并注销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企业破产流程图(企业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流程)
企业破产程序流程(全)一、企业破产原因(后附企业破产流程图)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第三条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破产流程图(图一)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30日~~3个月日15二、企业重整原因(后附重整流程图)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企业破产流程是什么
企业破产流程是什么一、破产申请1.债务人自愿申请:债务人经过充分考虑,认为无力偿还债务或无法维持正常经营,可以主动向企业破产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债权人申请: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特定期限内解决债务问题,若债务人未能履行或拒不履行,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二、债权确认1.受理:破产管理机构受理破产申请后,将成立专门的破产管理团队,接管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
2.核实债权: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需向破产管理机构提供债权证明文件,并按照破产程序的规定,核实债权并登记。
三、破产财产清算1.破产清算组织:破产管理机构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债权人的意见,决定采取破产清算方式或企业重整方式。
2.清算资产:清算组织将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并公布财产清单,进行资产变现和债务清偿。
四、债务履行1.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债务: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破产管理机构根据债权人的债权类型和优先顺序进行分配。
2.债务重组:若破产企业存在重整的可能性,破产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意见,与破产企业协商制定债务重组计划。
债务重组计划需通过债权人会议的批准和法院的确认。
五、破产程序结束1.破产企业清盘:破产清算结束后,破产企业的资产清零,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公司正式被注销。
2.破产重整完成:若破产企业经过债务重组成功实施重整,企业将继续存在并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破产流程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述流程仅为一般性的描述。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企业破产的步骤是什么
企业破产的步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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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的步骤是什么
企业破产的程序:⼀、破产的基本流程
(⼀)破产申请→由债权⼈或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
(⼆)⽴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
(四)案件受理后的⼯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五)债权⼈会议→组成债权⼈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六)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公司继续经营
(七)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注意事项:债务⼈(拟破产企业名称)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1)破产申请书(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3)企业法定代表⼈与主要负责⼈名单(4)企业职⼯情况和安置预案(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说明,并附审计报告(6)企业⾄破产申请⽇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7)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8)企业在⾦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等(9)债权清册,应列明企业的债务⼈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等)、债务数额、发⽣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10)债务清册,应列明债权⼈的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等)、债权⼈债权数额、发⽣时间和偿还情况(11)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提供担保合同)(12)企业已发⽣的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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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荐】当企业破产清算开始以后破产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热荐】当企业破产清算开始以后破产的顺序是怎么样的企业破产在市场经济中是很常见的,企业破产以后面临着就是对企业的清算,当企业破产清算开始以后,按照既定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
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确保为履行结束的债务继续履行,破产清算也是企业破产必须经历的。
接下来,小编将介绍一下企业破产清算的内容。
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破产的流程简易版
企业破产的流程简易版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长期经营不善、经营风险过大、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并最终宣布破产清算的一种情况。
企业破产一般需要经历一系列程序和流程,下面就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企业破产的流程。
一、企业破产的准备阶段1.诊断企业财务状况:企业破产的第一步是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诊断,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数据的分析,确保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2.制定破产计划:企业在面临破产情况时,需要制定破产计划,确定破产清算的流程和方式,以尽可能减少损失和保护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3.调查债权人和债务人关系:企业在破产前需要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进行全面调查,了解企业的债务情况和债权人的利益,为后续破产清算做好准备。
二、企业破产申请阶段1.提交破产申请书:企业在准备阶段完成后,需要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说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破产清算计划,请求法院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2.法院审查破产申请: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书后,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并听取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意见,最终决定是否受理企业的破产申请。
三、企业破产清算阶段1.破产管理人的任命:一旦法院受理企业的破产申请,会委托专业的破产管理人对企业进行管理和清算,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护。
3.资产清算和分配: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算,将清算所得按照法定程序和债务人的债权比例进行分配,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4.破产程序结束:当企业的资产全部清算完毕,债务清偿完毕后,破产程序可以正式结束,企业被宣告破产清算完成。
四、企业破产后的整理阶段1.结清业务关系:企业破产清算完成后,需要对与供应商、客户等业务关系进行结算,确保所有相关业务关系得到妥善处理。
2.注销企业资质:企业破产清算完成后,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注销企业的相关资质,确保企业身份被正式注销,不再继续开展经营活动。
总结:企业破产是一种极端的情况,需要企业主和管理人员在面对破产事件时保持冷静,妥善处理破产清算程序,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为企业破产后的重组和重新开始奠定基础。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因财务困难无法继续经营,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通过清算企业资产来偿还债务的过程。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是一个复杂的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步骤。
下面将介绍企业破产清算的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首先,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破产申请阶段、破产财产管理阶段、破产清偿阶段和破产程序结束阶段。
在破产申请阶段,企业应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企业是否符合破产条件。
一旦确认符合条件,法院将裁定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在破产财产管理阶段,破产管理人将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制定破产清算方案,并向法院报告。
同时,破产管理人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追溯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破产管理人还将对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确认,公告债权人会议,听取债权人的意见和建议。
在破产清偿阶段,破产管理人将按照破产清算方案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置,实现资产变现,向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人可根据自己的债权比例进行申报,破产管理人将根据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在清偿过程中,破产管理人还将对可能存在的异议和纠纷进行处理,确保清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破产程序结束阶段,破产管理人将向法院提交破产清偿报告,并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的结束。
法院将对清偿情况进行审查,确认破产程序的结束,并裁定企业破产程序的终结。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结束。
在企业破产清算流程中,企业和相关各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避免因财务风险导致破产清算。
债权人也应积极参与破产程序,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企业破产清算是一个复杂的程序,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通过严格按照破产清算流程进行操作,可以有效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企业破产流程是什么
企业破产流程是什么你是否也对企业破产流程是什么有⼀些疑问呢?很多⼈都在⽹上寻找答案,今天店铺⼩编针对企业破产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赶紧来⼀起来了解看看吧!企业破产流程是什么公司破产必须经过⼈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民法院审理,公司⾃⾝不能进⼊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程序:1、破产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程序必须有申请,申请⼈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其他债权⼈公司⾃⼰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法再继续经营。
债权⼈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
尽管法律有如此规定,但在我国,绝⼤多数是公司⾃⼰申请破产,⼏乎很少有债权⼈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向⼈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在⼈民法院报上公告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公司债权⼈在指定期间内向管理⼈申报债权,同时通知第次债权⼈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间最短为30天,最长为90天。
对于公司账⽬中记载的已知债权⼈,⼈民法院以书⾯的⽅式通知其中报债权,通知可以邮寄、转让等⽅式送达,告知已知债权⼈申报债权的时间、⽅式,以及在申报债权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3、指定破产管理⼈公司进⼊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董事、总经理,监事等⼈员不再⾏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管理。
破产管理⼈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机构,以及清算事务所担任。
但是,并不是上述所有的中介机构都可以担任破产管理⼈,只有在当地⾼级⼈民法院破产管理⼈名册中备案的中介机构才能担任破产管理⼈。
因此,在公司破产⽴案后,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在破产管理⼈名册中指定破产管理⼈,并由破产管理⼈接管破产公司,处理破产事务。
破产管理⼈对外代表公司,这⾥需要指出的是,破产公司涉诉时,仍然以公司作为诉讼当事⼈参与诉讼,破产管理⼈只作为代表⼈参加诉讼,破产管理⼈的负责⼈具体签署相关的法律⽂件,如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份证明等。
公司破产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流程是怎样的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成立清算组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每天都有新的公司成立,而每天也有一些经营不善的公司宣布破产。
然后公司在宣布破产后并不马上消失法人资格,法律规定公司破产也是有一定流程的,究竟公司破产流程是怎样的呢?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一、申请的提出我国实行的是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以下简称《破产意见》)。
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
由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受到严格限制。
国发[1994]59号文指出,试点城市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
如从反面解释,没有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不能实施破产。
又据国发[1997]10号文补充通知的精神,未列入兼并破产和解困企业名单的企业也不能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可按[1997]2号文的规定,以其不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
《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可见,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即使达到破产界限,也不得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这样看来,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能否行使完全取决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愿,从而使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流于形式。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一)严格审查破产企业是否具备破产资格根据我国《破产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申请或被申请的破产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比如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等,被认为其具备了破产主体资格的,予以受理;但对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原则上不予受理:一是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二是取得还债担保,并能够从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企业破产法律程序
企业破产法律程序破产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常见的现象,当企业无力清偿债务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入破产程序进行债务清偿和资产分配。
企业破产法律程序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的合理退出。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破产法律程序。
一、申请破产企业破产程序的第一步是申请破产。
依法,企业的债权人、债务人或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企业真实存在破产事实,否则法院将不受理破产申请。
在破产申请审理阶段,法院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相关证据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二、破产立案一旦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将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立案。
破产立案程序会确保合法权益,防止滥用破产程序和恶意申请破产。
法院将会公告破产立案信息,债权人可以在指定时间内向法院申报债权。
三、重整/清算方案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可以决定采取重整或清算方案。
重整是指对企业进行整体或部分的业务重组,以期保持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并偿还债权人的债权。
清算则是指出售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并将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重整和清算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的讨论和表决。
债权人会议由所有登记的债权人组成,其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会议期间,债权人将对重整或清算方案进行评议,并根据相应的程序表决决定方案的通过与否。
如果方案获得通过,则法院将会做出相应的决定。
四、资产清偿和债务分配破产程序的核心目的是实现债务清偿和资产分配,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破产程序下的债务清偿是按照优先顺序进行的,即先偿还一定程度的优先债权,然后才是一般债权的清偿。
债权人根据其在破产登记手续中登记的债权金额和种类,按照法定优先顺序分配资产。
优先受偿的债权包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权利,其次是税款和行政处罚款,然后是债权本金和利息。
如果企业资产仍然无法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剩余债权可能无法全部得到偿还。
五、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程序在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全额清偿或者无可分配财产时终结。
破产程序流程图
破产程序流程图破产程序是指企业无力偿还债务,被法院裁定破产并启动的一种特殊情况下的法律程序。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破产程序流程图:1. 公司面临经济困难,无法偿还债务。
2. 公司决定启动破产程序,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
3.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开始进行审查。
4. 法院要求企业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文件。
5. 法院指定仲裁员或破产管理人对企业进行调查和评估。
6. 仲裁员或破产管理人根据调查结果向法院提出报告。
7. 法院根据报告决定是否立即宣布破产。
8. 如果法院决定立即宣告破产,将通知相应的债权人和责令企业停业。
9.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交债权申报表,申报自己对企业的债权金额。
10. 法院根据债权申报表核实债权人的债权金额。
11. 法院根据债权人的债权金额和企业的资产状况制定破产清偿方案。
12. 法院作出破产清偿方案后,由破产管理人进行清偿。
13. 清偿是指根据破产清偿方案按一定比例、优先级和顺序偿还债权人的债权。
14. 破产清偿方案决定债权人的应收金额和偿还时间。
15. 破产管理人根据清偿方案对债权人进行偿还。
16. 如果破产清偿后企业仍有剩余资产,将进行破产清算。
17. 破产清算是指将企业所有剩余资产进行变现,并按一定比例偿还债权人。
18. 破产清算完成后,法院宣布解散企业并撤销企业的法人资格。
19. 债权人无法得到全部债权金额的部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追讨,例如债务重组或与其他债权人进行协商。
20. 破产程序结束,企业彻底清算或重新运作。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破产程序流程图,实际的破产程序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破产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为企业提供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破产程序的执行过程需要法院、债权人和破产管理人等多方参与,以确保程序的公平和顺利进行。
企业破产与个人破产的法律程序
企业破产与个人破产的法律程序破产是指当一个企业或个人无力支付其负债时,根据法律程序,通过清算资产以偿还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的过程。
企业破产和个人破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法律程序上也有所不同。
本文将分别说明企业破产和个人破产的法律程序。
一、企业破产的法律程序企业破产是指一家企业无力偿还其债务,无法正常运营,无法保持正常经营活动的状态。
下面是企业破产的法律程序:1. 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通常由债权人或企业自身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可以根据欠款金额和欠款期限来决定是否要求破产清算。
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问题来决定是否申请破产清算。
一旦申请被接受,破产程序开始。
2. 临时破产管理员的任命法院会委任一名临时破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破产程序的进行。
临时破产管理员会收集企业资产信息,并对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3. 资产清算在资产清算阶段,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进行资产调查,并评估资产价值。
然后,破产管理人将出售或变现企业的资产,并将所得款项分配给债权人。
如果债权人达成协议,可以进行债务重组。
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同意减少部分借款本金或者调整还款期限,以帮助企业恢复经营。
5. 破产清算的结束企业破产程序在资产清算或债务重组结束后终止。
一旦破产程序结束,企业将被宣布破产,并正式注销。
二、个人破产的法律程序个人破产是指一个人无力偿还其债务,经法院审查确认后,通过清算个人资产或进行债务重组来解决债务问题。
下面是个人破产的法律程序:1. 申请个人破产个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需要提供相关的财务和债务证据,以及申请表格和相关文件。
2. 破产案件的审查和确认法院会对个人破产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破产申请。
如果法院认为破产申请符合法律要求,会对个人进行破产确认。
3. 破产管理人的任命破产程序开始后,法院会指定一名破产管理人来管理和监督个人破产过程。
破产管理人有权对个人财产进行评估并进行清算。
个人破产程序中,个人可以申请债务重组。
企业破产的流程简易版
企业破产的流程企业破产需经过以下流程:一、破产法的程序结构现代破产的含义,决定了破产法的基本程序框架,也即破产程序的基本结构;包括:1.破产重整程序;2.和解程序;3.破产清算程序;我国现行破产法规定了上述三种破产程序;只要债务人符合程序开始的条件,当事人可直接申请进入某一程序;同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允许程序之间进行转换;但是,我国企业破产法禁止在和解与重整程序之间进行转换;二、破产原因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三、破产申请一债权人提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四点内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二债务人提出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四、破产受理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第一步,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债务人和清算责任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人民法院受理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裁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五、破产审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六、破产公告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七、召开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八、破产复议债权人对人民法院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九、破产重整一、概念:破产重整是指在企业法人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营业,实现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制度;二、重整计划的提交时间:一般情形下,管理人和债务人制备重整计划的期限为6个月,自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算;该期限届满,未能完成该计划,具有正当理由的,经债务人或管理人申请,法院可裁定延长3个月,即最长为9个月;若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三、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时间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1、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2、部分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但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利益;四重整计划的批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三十日内裁定批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应当同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发布公告;五重整程序的终止1、正常终止全部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经申请且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时,应同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此为重整程序的正常终止;2、提前终止重整程序开始后,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法院裁定提前终止重整程序,此为重整程序的非正常终止;依照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法院应裁定提前终止重整程序:①债务人有妨碍重整的行为;②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③部分表决组未通过计划草案的,经法院裁定批准的;④法院拒绝批准重整计划;十、破产和解一概念:和解制度是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许可的为避免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制度;二和解种类有:1.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的和解;2.破产程序上的和解和解草案与程序外和解与全体债权人自行达成协议;三和解申请的提出和受理1、和解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债务人申请时间:不得在破产宣告后提出和解申请;申请限制:应同时向法院提交和解协议草案;2、和解申请的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四和解协议的成立与生效1、债权人会议对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成立2、人民法院对和解协议的裁定认可——生效3、和解协议未成立或未生效的法律后果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五和解协议的执行终止1、和解协议执行终止的原因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和解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时;2、和解协议执行终止的法律后果1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2和解协议执行终止,为和解协议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3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十一、破产清算一概念:破产清算,是指人民法院对达到破产宣告界限的债务人依法宣告其破产,由破产管理人将破产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并最终分配给债权人的一种破产程序;二阶段性工作1、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阶段的工作;如前所述,接管破产企业是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的首要职责,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则试行第二条规定:管理人应在被指定后两日内接管债务人的有关财产和资料,办理好交接手续,妥善管理、保管,并制作交接清单向法院报告接收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时已作了必要的准备,因此,在指定管理人后,管理人能马上接管破产企业,投入工作;2、管理人在清理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管理人在接管破产企业后,即进入破产清理阶段,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负有管理的义务,这一管理义务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保管破产财产,这是管理人的日常工作之一,目的在于防止破产财产受到人为或意外的损失;②是清理破产财产,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清理,以最终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为破产财产的分配打下物质基础;3、管理人在评估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评估是破产财产变现和分配的准备工作,也是破产财产变现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确定破产财产后,变卖前先要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估价或评估;由于破产企业在宣告破产后,可能存在生产经营,以及由于管理人行使破产企业的财产取回权和债权,同时在清算过程中,可能也会因为支付必要的破产清算费用,这都会使破产财产发生变化,从而使企业在破产宣告时的财产与清算工作进入评估阶段时出现差异,因此,为了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必须对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理评估;评估结果是破产财产处理时确定价格的依据,是分配破产财产的前提和依据;4、管理人在破产财产变现处理阶段的工作在破产财产清理和评估工作完成后,管理人应将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处理,也就是将破产财产中的非金钱财产依照法定的条件和方式出让给他人而转化为金钱财产的过程;因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以金钱分配为原则,因而只有将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后才能实现金钱分配,从而决定变价是破产程序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实际上也是财产清算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5、管理人在破产财产分配及破产程序终结阶段的工作破产财产分配是指管理人将破产财产,以一定的比例按照清偿顺序,公平地进行清偿的程序,它是破产财产清算阶段的最后工作,也是整个破产程序的最终目标和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定原因之一;十二、破产宣告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十三、破产终结管理人应当在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时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十四、派生程序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对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的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与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与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什么
1.确认债务问题:企业在申请破产之前,需要确认自身的债务问题,
包括未偿还的债务数量、债务人和利息等信息,并且进行核实和整理。
2.决策破产申请:企业管理层与股东、债权人等相关方商讨后,决定
是否进行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可能需要取得股东会或债权人会的批准。
4.编撰破产清算方案:破产律师与企业管理层合作编撰破产清算方案,该方案包括企业所有财产的清单、债务清单、债务分配方案等内容。
5.提交破产申请文件:破产律师代表企业,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文件,包括破产申请书、破产清算方案、财务报表等资料。
6.确定破产管理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确定
一名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和执行破产清算事宜。
破产管理人可以是专门
的破产管理机构或是专业的破产律师。
7.破产程序开始:法院受理申请后,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根据不同国
家的法律制度,破产程序包括清算财产、清偿债务、停止企业经营等环节。
8.破产清算:破产管理人负责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包括评估财产
价值、拍卖、变卖等。
根据清算结果,按照破产清算方案进行债务清偿。
9.债务分配:破产清算后,根据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债务分配方案,将
企业的财产清算所得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10.终结破产程序:一旦破产清算完成,即完成全部债务的清偿,法
院会颁发破产结案令,宣布企业破产程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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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破产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涉及了多方利益。
那么,企业倒闭怎么办理手续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小编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企业破产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二、企业倒闭的程序(一)破产案件适用1、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
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
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还有其他方法。
中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
2、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
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
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
(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5)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二)破产程序适用1、破产法第2条规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
与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破产法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再区分是否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这其中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
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与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与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什么第一步:破产申请的准备工作企业在决定申请破产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这一阶段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内部调研:企业应评估当前的财务状况,查明企业是否能够偿还债务。
同时,需要分析破产保护对于企业是否有利,并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
2.向债权人沟通:企业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这一过程通常涉及与债权人的谈判和讨论,以便达成一些债务重组或减免的协议。
第二步:破产申请的决策企业在充分调研和准备后,要对破产申请做出最终的决策。
这一决策应是一个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的结果,包括企业的经营前景、破产程序对企业的影响、债权人的态度以及企业经营者的个人意愿等。
第三步:破产申请的实施一旦决定申请破产,企业需要履行一系列相关程序,包括以下内容:1.编写破产申请书:企业须编写详细的破产申请书,并提交给法院。
2.确定破产管理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一位专业破产管理人,以管理企业的破产程序。
3.确认破产财产:企业需要对自身的财产进行清查和评估,以确保债权人能够得到合理的分配。
4.公告通告债权人:法院会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让债权人了解企业破产的情况,并通知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债权申报。
5.召开债权人会议:在一定时间内,法院会组织债权人会议,让债权人拿出相关证据,确认债权金额,并讨论破产财产的处置方式。
6.制定破产方案: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结果,破产管理人将制定合理的破产方案,包括债务清偿、资产处置等。
7.破产程序的审批和实施:破产方案须经过法院的审批,一旦通过,企业即进入实际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方案进行债务清偿和资产处置。
第四步:破产程序的结束一旦企业通过破产程序进行了清偿和处置,该企业的破产程序即告结束。
其整个流程包括了以下内容:1.破产报告的编写:破产管理人将编制一份破产报告,详细描述破产程序的执行情况,并将其提交给法院。
2.破产程序的审计和审批:法院将对破产报告进行审计和审批,确保整个程序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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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一、企业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的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二)破产案件的管辖: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申请主体:
1、债务人;债务人认为应当破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其他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四)破产应提交的材料:
1、破产申请;
2、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3、职工安置预案
4、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五)管理人的指定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六)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七)债权人的权利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八)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15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九)宣告破产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程序的特点
与其他民事诉讼程序相比,破产程序有以下几个特点:
(1)破产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程序。
破产程序属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范畴,但它又是解决企业破产的专门的法定程序。
破产案件的处理首先要符合破产程序的专门规范的要求,只有在破产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
(2)破产申请程序中,只有破产申请和人和被申请人,没有原告和被告。
破产程序是由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而开始的,而不是基于原告的起诉。
(3)破产程序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存在。
因为破产程序的重要功能是将债务人的财产向全体债权人公平合理地分配。
防止个别债权人优先得到清偿等分配不公现象。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则不会出现上述情况,也只要适用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就可以了。
(4)破产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
破产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主要是为了尽快结束破产后的善后处理工作,避免旷日持久的诉讼,使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
三、企业破产的法律依据
《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