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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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性别:,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 农村□)籍贯: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邮寄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项为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时间为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年。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从年月日起。
本合同试用期限为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甲方依据乙方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录用乙方;必要时甲方可以延长试用期,延长时间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可延长时间。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
作,并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见核定的岗位说明书或其他文
件。
(三)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情况,调
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相应的工资待遇;乙方也可通过竞聘
取得相应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及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平
均周工作时间40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
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
甲方安排。
(三)具体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
方应遵守该相关规定。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
间,乙方加班或延长工时的待遇为等额补休。同时乙方加
班或延长工作时间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不得享受加
班待遇。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薪酬结构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乙方的月工资(固
定工资+绩效工资),固定工资为为人民币元,绩效
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月工资为约定薪资的%
发放。月工资支付项目含社保、个税及各项津贴。乙方的
工资随乙方工作岗位、能力贡献和甲方的经济效益上下浮
动,并以综合管理部薪酬调整文件为准;
(二)甲方每月十五号前将上月工资以法定的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给乙方本人。
(三)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甲方按照
国家法律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或者安排乙方调休、补
休。
(四)甲方无故拖欠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
工资报酬的,除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国家有关规
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五)个税扣缴:乙方所有应税收入均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
五、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社会
保险及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乙方负担的社会保
险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
规定缴纳目前的五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社会保险费。凡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直接
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完善相关的手续。
(二)凡乙方属甲方非全日制员工、兼职员工或返聘性质的员
工,甲方不负责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三)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甲方
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六)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
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
(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工作时的
人身安全。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
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
训并严格遵守相关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
用品。
(四)乙方有权就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七、终止、解除、变更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
方协商同意继续招用,应重新签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情况变化,调整生产(工作)任务,或
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
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
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失踪或死亡;
2.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3.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4.双方合意解除。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提
前书面通知乙方及给予任何补偿: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或因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执行收容教养
的;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
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