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事故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园安全事故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一直以来,在校园安全事故中,学校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一直都有争论,有的认为应为过错责任,有的认为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还有人认为应当承担公平责任。事实上,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已明确了学校的责任:“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校园安全事故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009年4月初,利川某校小学生牟某在课间休息时奔跑,不慎摔倒在地。经校方紧急送往医院检查治疗,为病理性骨折,摔伤只是诱因,坏事变成了好事,发现了病理性骨折病变,及早治疗而痊愈。学校是否应当承担学生摔伤的责任?认为,学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就此事,家长欲找校方索赔,经班主任老师耐心细致讲解法律知识,辩法析理,终于明白了校方没有责任,平息了怨气。(一)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民法中对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最基本规定。它要求行为人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无过错就不承担责任。责任的承担以过错为基础,责任的免除以无过错为依据。案例中的小牟自己在校园内奔跑而跌倒,学校不存在疏于防范和管理,校方不可能每时每刻盯住学生,让他们一动不动。因而校方是无过错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最大的意义在于,如果行为人没有主观上的过错,即使其造成了某种损害,也不需要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结合现实情况,当未成年人在学校等场所中出现事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因为是在学校中发生,就都应该由学校承担责任,这样会使得学校承担了过重的义务,不符合民法平等的精神。而过错责任原则本身即强调是在平等的基础上,当事人基于其自由意志决定。从某种行为造成损害,因其有过失,法律就应予以制裁,使其承担赔偿责任,而与损害无关的则不承担责任,目的是为了实现形式上的正义,维护社会的公平。同时,过错责任原则也有利于权利人权利的实现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预防或减少损害的发生,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而《解释》中对过错责任的确立,正是因为过错原则本身的这些法律特征所决定的。
(二)未成年人在学校等场所中出现事故,对学校不能适用过错责任或公平责任原则。因为,无过错责任是指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为依据来确定民事责任承担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思想在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其基本内容:(1)由特定危险事物享有利益,就此危险性所生之损害赔偿责任。(2)基于
法律特许,利用他人物品所生之损害赔偿责任。(3)基于法定担保义务,尤其是因自己之行为创造之信赖要件而产生损害赔偿责任。行为人潜在的对他人产生侵害的危害性及加害人的优势地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责任基础。
版权申明
本文部分内容,包括文字、图片、以及设计等在网上搜集整理。版权为潘宏亮个人所有
This article includes some parts, including text, pictures, and design. Copyright is PanHongliang's personal ownership.
用户可将本文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
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文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人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Users may use the contents or services of this article for personal study, research or appreciation, and other non-commercial or non-profit purposes, but at the same time, they shall abide by the provisions of copyright law and other relevant laws, and shall not infringe up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this website and its relevant obligees. In addition, when any content or service of this article is used for other purposes, written permission and remuneration shall be obtained from the person concerned and the relevant obligee.
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
合理、善意引用,不得对本文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Reproduction or quotation of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must be reasonable and good-faith citation for the use of news or informative public free information. It shall not misinterpret or modify the original intention of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and shall bear legal liability such as copy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