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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四)给药次数 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发挥最大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 应根据药动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 林霉素等时间依赖性抗菌药,应一日 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和氨基糖苷类等浓度依赖性抗菌药可一日给 药一次。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三、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 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 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 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 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 验治疗。 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 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 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 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 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 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但 在 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 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 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 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 膜植入、 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 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 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 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 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 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 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 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 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一、前言本指导原则是根据我国目前的抗菌药物使用现状和临床实践,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和专家意见综合而成。
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误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同时保障医生的权益。
二、适应症选择抗菌药物的首要原则是明确感染类型和病原体。
只有明确了病原体的类型和药敏试验结果,才能选择有效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治疗应根据病情和临床表现进行个体化调整,既要考虑药物的疗效,也要考虑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费用问题。
三、抗菌药物的分类和使用1.β-内酰胺类抗生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是广谱抗生素,一般用于治疗肺炎、腹腔感染等常见感染,但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球菌等一些常见病原菌已经产生了相对的耐药性,需谨慎使用。
2.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广泛用于治疗肝胆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败血症等感染,但是这类药物也容易导致肾脏损害,试用时需特别注意。
3.氯霉素类抗生素氯霉素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可以用于治疗呼吸道感染、消化道感染等病症,但是由于其可引起骨髓抑制和贫血等不良反应,建议在临床使用时谨慎。
4.青霉素类抗生素青霉素类抗生素广泛用于治疗肺炎、扁桃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但是该类药物已经开始出现药物耐受性,为了避免滥用,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来选择使用。
5.四环素类抗生素四环素类抗生素具有较广的抗菌谱,适用于多种感染,但是该类药物易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建议使用时慎重。
6.磺胺类抗生素磺胺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适用于多种感染,但是容易引起过敏性皮疹、荨麻疹等不良反应,建议在临床使用时注意观察。
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保障抗菌药物疗效的关键。
医生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遵循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2.注意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3.严格控制使用剂量和疗程,防止过度使用导致细菌耐药;4.根据患者的情况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和疗程;5.避免长期连续使用同一种抗菌药物。
2015抗菌药物指导原则-(原文版)
新生儿B组溶血性 链球菌(GBS)感 染
① 孕妇有GBS菌尿症
② 妊娠35~37周阴道和肛拭培养筛查有 GBS寄殖
③ 孕妇有以下情况之一者:<37周早产; 羊膜早破≥18小时;围产期发热,体温38℃ 以上者;以往出生的新生儿有该菌感染史者
青霉素G
氨苄西林
青霉素过敏但发生过敏性休 克危险性小者:头孢唑啉
注:[1]疟疾、甲型流感、巨细胞病毒感染、对乙型或丙型病毒性肝炎或 HIV 患者血或其他 体液组织的职业暴露等寄生虫或病毒感染时亦有预防用药指征,未包括在本表内。 [2]高危患者:进行任何损伤牙龈组织、牙周区域或口腔黏膜操作伴有以下心脏基础疾病的 患者:(1)人工瓣膜;(2)既往有感染性心内膜炎病史;(3)心脏移植术后发生的瓣膜病变; (4)先天性心脏疾病合并以下情况:未纠正的发绀型先心病(包括姑息分流术),通过导管或 手术途径植入异物或装置的先心手术后的前 6 个月,先心缺损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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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四)给药次数
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发挥最大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动学和药
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 克林霉素等时间依赖性抗菌药,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和氨基糖 苷类等浓度依赖性抗菌药可一日给药一次。
(五)疗程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 72~
(一)品种选择 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尽可能选择针对性
强、窄谱、安全、价格适当的抗菌药物。进行经验治疗者 可根据可能的病原菌及当地耐药状况选用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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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二)给药剂量 一般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
染(如血流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 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 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 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 (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国卫办医发〔2015〕43 号附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修订工作组组长:钟南山撰稿人员:(按姓氏笔画为序)万希润马小军王辰王睿王大猷王明贵王选锭卢晓阳申昆玲吕晓菊刘又宁刘正印李光辉李燕明杨帆肖永红吴永佩吴安华邱海波何礼贤汪复张扣兴张婴元陈晖陈佰义卓超周新郑波郎义青胡必杰倪语星徐英春黄文祥梅丹曹彬颜青参加人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水云王金环支修益牛晓辉邢念增朱康顺刘钢刘志敏孙旭光李志远李笑天李筱荣张伟张明刚赵继宗钟明康姜玲夏培元钱菊英董军廖秦平戴梦华目录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5)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5)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7)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10)第二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21)第三部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26)青霉素类 (26)头孢菌素类 (27)头霉素类 (29)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 (29)碳青霉烯类 (31)青霉烯类 (32)单环β-内酰胺类 (32)氧头孢烯类 (33)氨基糖苷类 (33)四环素类 (34)甘氨酰环素类 (35)氯霉素 (36)大环内酯类 (37)林可酰胺类 (38)利福霉素类 (39)糖肽类 (39)多黏菌素类 (40)环脂肽类 (42)噁唑烷酮类 (42)磷霉素 (44)喹诺酮类 (44)磺胺类 (46)呋喃类 (47)硝基咪唑类 (47)抗分枝杆菌药 (48)抗真菌药 (51)第四部分各类细菌性感染的经验性抗菌治疗原则 (57)急性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 (57)急性细菌性咽炎及扁桃体炎 (57)急性细菌性中耳炎 (57)急性细菌性鼻窦炎 (58)急性细菌性下呼吸道感染 (59)急性气管—支气管炎 (59)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 (59)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 (60)社区获得性肺炎 (61)医院获得性肺炎 (62)尿路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 (65)细菌性前列腺炎 (67)急性感染性腹泻 (68)细菌性脑膜炎及脑脓肿 (70)血流感染及感染性心内膜炎 (72)血流感染 (72)感染性心内膜炎 (74)腹腔感染 (75)骨、关节感染 (76)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77)口腔、颌面部感染 (80)口腔感染 (80)颌面部感染 (80)眼部感染 (81)细菌性结膜炎 (81)细菌性角膜炎 (82)细菌性眼内炎 (83)阴道感染 (83)宫颈炎 (84)盆腔炎 (85)性传播疾病 (85)侵袭性真菌病 (86)分枝杆菌感染 (88)结核分枝杆菌感染 (88)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 (90)麻风分枝杆菌感染 (90)白喉 (91)百日咳 (91)猩红热 (91)鼠疫 (92)炭疽 (92)破伤风 (93)气性坏疽 (93)伤寒和副伤寒等沙门菌感染 (93)布鲁菌病 (94)钩端螺旋体病 (94)回归热 (95)莱姆病 (95)立克次体病 (96)中性粒细胞缺乏伴发热 (97)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延缓细菌耐药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最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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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应用(围手术期)
➢ 时机:术前0.5-1h; ➢ 维持时间:术前1次,24h,不超过48h; ➢ 给出常见手术预防用药方案; ➢ 并给出侵入性诊疗操作患者预防应用方案
(但循证证据不充分); ➢ 以方便临床医生和抗菌药物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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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应用(侵入性诊疗操作)
• 特殊诊疗操作中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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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应用(侵入性诊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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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应用(侵入性诊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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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应用(侵入性诊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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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应用(侵入性诊疗操作)
注: 1. 操作前半小时静脉给药。 2. 手术部位感染预防用药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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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性应用原则新旧版本比较
强调“及时留取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 部位标本)” 增加“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联合用药适应证增加
➢2.。。。以及多重耐药菌和泛耐药菌感染; ➢3. 。。。或病原菌含不同生长特点的菌群,需要 不同抗菌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如结核和非结核分支 杆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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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应用(非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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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抗菌药类别
➢ 头霉素类:头孢西丁、头孢美唑、头孢米诺 ➢ 青霉烯类:法罗培南 ➢ 单环β内酰胺类:氨曲南 ➢ 氧头孢烯类:拉氧头孢、氟氧头孢 ➢ 甘氨酰环素类:替加环素 ➢ 环脂肽类:达托霉素 ➢ 噁唑烷酮类:利奈唑胺 ➢ 多黏菌素类:多黏菌素B、E ➢ 棘白菌素类:卡泊芬净、米卡芬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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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2015年版的更新内容
➢增加一些抗菌药类别及/或品种; ➢更新某些药物的临床适应证及注意事项; ➢更换小标题: “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改为“糖肽类” “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改为“林可酰胺类” “甲硝唑和替硝唑”改为“硝基咪唑类” “抗结核分枝杆菌和非结核分枝杆菌药”改为 “抗分 枝杆菌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最终版
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
用克林素霉+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苷类+甲硝唑。 。 • [3]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啉,第二代头孢菌
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 [4]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加限制。 • [5]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第一、二代头孢
菌素±甲硝唑
子宫肌瘤-子宫动脉栓塞术 不推荐预防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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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应用(侵入性诊疗操作)
诊疗操作名称 食管静脉曲张硬化治疗 经颈静脉肝内门腔静脉分 流术(TIPS) 肿瘤的物理消融术(包括 射频、微波和冷冻等)
预防用药建议 建议使用,用药时间不超过 24小时 建议使用,用药时间不超过 24小时 不推荐预防用药
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
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 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
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 其他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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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应用(围手术期)
时机:术前0.5-1h; 维持时间:术前1次,24h,不超过4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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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应用(非手术)
4.应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感染,而非 任何时间可能发生的感染。 5.应积极纠正导致感染风险增加的原发疾病或基础状况。
可以治愈或纠正者,预防用药价值较大;原发疾病不能
治愈或纠正者,药物预防效果有限,应权衡利弊决定是 否预防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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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应用(非手术)
6.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 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 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留置导尿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主要内容
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2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3
各类抗菌药物简介
4
各类主要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性抗
菌治疗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1
2
3
抗菌药物治疗性 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预防性 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在特殊患 者中应用的基本原
则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革兰阴性杆菌,厌氧菌(如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3] ± [5]甲硝唑,
脆弱类杆菌)
或头孢曲松± [5]甲硝唑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骨科
手术名称
切口类别 可能的污染菌
皮瓣转移术(游离或带蒂) 或植皮术
Ⅱ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 葡萄球菌,链球菌属,革兰阴 性菌
抗菌药物选择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Ⅰ类切口预防用药适应证
1
2
3
4
手术范围大、手 术时间长、污染 机会增加
手术涉及重要脏 器,一旦发生感 染将造成严重后 果者
异物植入手术, 如人工心瓣膜植 入、永久性心脏 起博器放置、人 工关节置换等
有感染高危因素 如高龄、糖尿病、 免疫功能低下、 营养不良等
综合手术 具体情况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品种
非手术预防用药
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预防感染种类抗菌 预防用药对象
药物选择
新生儿淋病奈瑟菌 或衣原体眼炎 肺孢菌病
百日咳
每例新生儿
① 艾滋病患者CD4细胞计数<200/mm3者 ②造血干细胞移植及实体器官移植受者 与百日咳患者密切接触的幼儿和年老体弱者
四环素或红霉素眼药水滴眼 SMZ / TMP 红霉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国卫办医发〔2015〕43号附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修订工作组组长:钟南山撰稿人员:(按姓氏笔画为序)万希润马小军王辰王睿王大猷王明贵王选锭卢晓阳申昆玲吕晓菊刘又宁刘正印李光辉李燕明杨帆肖永红吴永佩吴安华邱海波何礼贤汪复张扣兴张婴元陈晖陈佰义卓超周新郑波郎义青胡必杰倪语星徐英春黄文祥梅丹曹彬颜青参加人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水云王金环支修益牛晓辉邢念增朱康顺刘钢刘志敏孙旭光李志远李笑天李筱荣张伟张明刚赵继宗钟明康姜玲夏培元钱菊英董军廖秦平戴梦华目录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3)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5)附录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 (11)附录2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 (13)附录3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 (15)第二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一、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 (17)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18)三、病原微生物检测 (19)四、注重综合措施预防医院感染 (20)五、培训、评估和督查 (20)第三部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青霉素类 (21)头孢菌素类 (22)头霉素类 (23)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 (24)碳青霉烯类 (25)青霉烯类 (26)单环β-内酰胺类 (26)氧头孢烯类 (26)氨基糖苷类 (27)四环素类 (28)甘氨酰环素类 (29)氯霉素 (29)大环内酯类 (30)林可酰胺类 (31)利福霉素类 (31)糖肽类 (32)多黏菌素类 (33)环脂肽类 (34)噁唑烷酮类 (35)磷霉素 (36)喹诺酮类 (36)磺胺类 (37)呋喃类 (38)硝基咪唑类 (39)抗分枝杆菌药 (39)抗真菌药 (42)第四部分各类细菌性感染的经验性抗菌治疗原则急性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 (47)急性细菌性下呼吸道感染 (48)尿路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 (55)细菌性前列腺炎 (57)急性感染性腹泻 (59)细菌性脑膜炎及脑脓肿 (60)血流感染及感染性心内膜炎 (62)腹腔感染 (66)骨、关节感染 (68)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69)口腔、颌面部感染 (72)眼部感染 (73)阴道感染 (75)宫颈炎 (76)盆腔炎 (76)性传播疾病 (77)侵袭性真菌病 (77)分枝杆菌感染 (80)白喉 (81)百日咳 (82)猩红热 (82)鼠疫 (82)炭疽 (83)破伤风 (83)气性坏疽 (84)伤寒和副伤寒等沙门菌感染 (84)布鲁菌病 (84)钩端螺旋体病 (85)回归热 (85)莱姆病 (85)立克次体病 (86)中性粒细胞缺乏伴发热 (87)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延缓细菌耐药发生的关键。
2015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延缓细菌耐药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有无抗菌药物应用指征;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适宜。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三、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四、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和人体药动学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学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及抗菌药物药效学和药动学证据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全)
头霉素类抗菌活性
• 头霉素类品种包括头孢西丁、头孢美唑、头孢米 诺等。其抗菌谱和抗菌作用与第二代头孢菌素相 仿,但对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抗菌作用较头孢菌 素类强。头霉素类对大多数超广谱β-内酰胺酶 (ESBLs)稳定,但其治疗产ESBLs的细菌所致感 染的疗效未经证实。
发生的感染)上版未明确表达; 原则表述更为周全; 对免疫缺陷人群预防用药有交代;
预防性应用(围手术期)
2004版表达为“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 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
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 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 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去除2004版目的中“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 感染”;
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作用于需氧革兰阳性球菌,仅对少数革兰阴性杆 菌有一定抗菌活性;常用的注射剂有头孢唑啉、头孢拉定等,口服制 剂有头孢拉定、头孢氨苄和头孢羟氨苄等。
第二代头孢菌素对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与第一代相仿或略差,对部分 革兰阴性杆菌亦具有抗菌活性;注射剂有头孢呋辛、头孢替安等,口 服制剂有头孢克洛、头孢呋辛酯和头孢丙烯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背景及概要介绍
杨帆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
提纲
背景与修订经过; 第一部分(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管理); 第三部分(药物); 第四部分(各类感染);
2004版指导原则
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联合发布; 汪复教授任组长; 引起医学界空前重视; 是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纲领性文件; 有力推动了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 具有里程碑意义;
专业队伍建设是科学管理的关键:
没有专业人才,抗菌药管理必然成为形式主义; 感染、临床药学、临床微生物、医院感染防控;
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整体情况(4)
-与2004版比较
关注耐药问题、注重耐药菌处理
• 对喹诺酮类耐药、头孢菌素耐药等有明确的描述,在 细菌感染经验治疗部分对抗感染药物推荐时,大多分 别列出耐药与非耐药菌的推荐,如葡萄球菌分为甲氧 西林敏感和甲氧西林耐药,大肠埃希菌分为产超广谱 酶和不产超广谱酶,肺炎链球菌则分为青霉素敏感、 中介和耐药。
70-80%
经验治疗
无
指 针 用 药
目 标 治 疗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轻中度感染尽量减少注射用药
轻中度感染者……, 仅在下列情况下可先予以注射给药: ① 不能口服或不能耐受口服给药的患者(如吞咽困难者); ② 患者存在明显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情况(如呕吐、严重腹泻
、胃肠道病变或肠道吸收功能障碍等); ③ 所选药物有合适抗菌谱,但无口服剂型; ④ 需在感染组织或体液中迅速达到高药物浓度以达杀菌作用者(如
抗菌药物应用基本原则:
◦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
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 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 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
治疗方案
抗菌治疗金三角原则
• 有无感染 • 感染部位 • 严重程度
整体情况(7)
-与2004版比较
与有关法规相吻合
• 自2004年以来,我国卫生管理部门先后颁布了较多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法规,如《抗菌药物药物临床 应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内容都比较好的融 入到2015版《原则》中,如在第二部分就有较多管 理内容,在外科手术预防用药中强调严格控制氟喹 诺酮类应用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王明贵
王选锭
卢晓阳
申昆玲
吕晓菊
刘又宁
刘正印
李光辉
李燕明
杨 帆
肖永红
吴永佩
吴安华
邱海波
何礼贤
汪 复
张扣兴
张婴元
陈 晖
陈佰义
卓 超
周 新
郑 波
郎义青
胡必杰
倪语星
徐英春
黄文祥
梅 丹
曹 彬
颜 青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参加人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水云
王金环
支修益
牛晓辉
邢念增
朱康顺
刘 钢
刘志敏
孙旭光
李志远
李笑天
李筱荣
国卫办医发〔2015〕43 号附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5 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修订工作组
组长:
钟南山
撰稿人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万希润
马小军
王 辰
王 睿
张 伟
张明刚
赵继宗
钟明康
姜 玲
夏培元
钱菊英
董 军
廖秦平
戴梦华
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 明确提出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是抗菌药物管理的核心策略。 ◆ 重新定义了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其不但是经长期临床应用证 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小,价格相对低的抗菌药物,而且应 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 明确了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基本原则。 ◆ 提出二级以上医院按年度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 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 着重突出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①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② 首次指出可以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及抗菌药物的几种情况。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
序 号 指标
公式(或释义)
要求
三 级 综 合 医 院
≤5 0
二 级 综 合 医 院
≤3 5
口 腔 医 院
肿 瘤 医 院
儿童 医院
精 神 病 医 院
妇产 医院 (妇 幼保 健院)
抗菌药物品种数=本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中抗菌 药物品种数,复方磺胺甲噁唑(磺胺甲噁唑与甲氧苄 啶,SMZ/TMP)、呋喃妥因、青霉素G、苄星青霉 素、5-氟胞嘧啶可不计在品种数内
治疗的用药选择。如社区获得性肺炎的推荐用药方案是来自于中
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最新的 2013 版《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 治疗指南》。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指征
由于常见的多重耐药菌及泛耐药菌如鲍曼不动杆菌、铜绿假
单胞菌和 MRSA,多数循证医学指南和专家共识都推荐联合用药以
确保疗效。新版同时也将 2004 年版「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 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这一联合用药的指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品种选择
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
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变更内容
表2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1] 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Ⅱ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霉素+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胺类+甲硝唑。
[3] 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林,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4] 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格限制。
[5] 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国卫办医发〔2015〕43 号附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修订工作组组长:钟南山撰稿人员:,万希润,王选锭,李光辉,邱海波,陈佰义,倪语星,马小军,卢晓阳,李燕明,何礼贤,卓超,徐英春,王辰,申昆玲,杨帆,汪复,周新,黄文祥,王睿,吕晓菊,肖永红,张扣兴,郑波,梅丹,王大猷,刘又宁,吴永佩,张婴元,郎义青,曹彬,王明贵,刘正印,吴安华,陈晖,胡必杰,颜青,参加人员:王水云,刘钢,张伟,钱菊英,王金环,刘志敏,张明刚,董军,支修益,孙旭光,赵继宗,廖秦平,牛晓辉,李志远,钟明康,戴梦华,邢念增,李笑天,姜玲,朱康顺,李筱荣,夏培元,目录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3)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5)附录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 (11)附录2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 (13)附录3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 (15)第二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一、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 (17)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18)三、病原微生物检测 (19)四、注重综合措施预防医院感染 (20)五、培训、评估和督查 (20)第三部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青霉素类 (21)头孢菌素类 (22)头霉素类 (23)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 (24)碳青霉烯类 (25)青霉烯类 (26)单环β-内酰胺类 (26)氧头孢烯类 (26)氨基糖苷类 (27)四环素类 (28)甘氨酰环素类 (29)氯霉素 (29)大环内酯类 (30)林可酰胺类 (31)利福霉素类 (31)糖肽类 (32)多黏菌素类 (33)喹诺酮类 (36)磺胺类 (37)呋喃类 (38)硝基咪唑类 (39)抗分枝杆菌药 (39)抗真菌药 (42)第四部分各类细菌性感染的经验性抗菌治疗原则急性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 (47)急性细菌性下呼吸道感染 (48)尿路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 (55)细菌性前列腺炎 (57)急性感染性腹泻 (59)细菌性脑膜炎及脑脓肿 (60)血流感染及感染性心内膜炎 (62)腹腔感染 (66)骨、关节感染 (68)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69)口腔、颌面部感染 (72)眼部感染 (73)阴道感染 (75)宫颈炎 (76)盆腔炎 (76)性传播疾病 (77)侵袭性真菌病 (77)分枝杆菌感染 (80)白喉 (81)百日咳 (82)猩红热 (82)鼠疫 (82)炭疽 (83)破伤风 (83)气性坏疽 (84)伤寒和副伤寒等沙门菌感染 (84)布鲁菌病 (84)立克次体病 (86)中性粒细胞缺乏伴发热 (87)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延缓细菌耐药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
• (四)给药次数
• 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发挥最大药效,杀灭 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动学和药效学相 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 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时 间依赖性抗菌药,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 诺酮类和氨基糖苷类等浓度依赖性抗菌药 可一日给药一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
量,其吸收也受药动学等众多因素影响,因此只适用于不能口服 给药的轻、中度感染者,不宜用于重症感染者。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
• 接受注射用药的感染患者经初始注射治疗 病情好转并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 :皮肤黏 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 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而易导致 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 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
• 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 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 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 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
• 2.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 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 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 防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
•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 菌药物
•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 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 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 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 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 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 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 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 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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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品种选择
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
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变更内容
表2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1] 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Ⅱ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霉素+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胺类+甲硝唑。
[3] 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林,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4] 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格限制。
[5] 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