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上市公司资产置换进程一览表
上市公司资产置换进程一览表股票代码股票简称事件日期公告类型公告摘要000023 深天地A 2003-1-2 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公司与东部开发集团及深圳市金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28日签置了《资产置换协议书》。
将深圳市金河天地宾馆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及所用物业置入公司。
000025 ST特力A 2003-1-14 提示公告公司与大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置换,目前置入的企业中仅余深圳特发华日汽车有限公司60%股权归属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仍在办理中。
000025 ST特力A 2003-3-18 提示公告公司与大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置换,目前置入的企业中仅余深圳特发华日汽车有限公司60%股权归属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仍在办理中。
000025 ST特力A 2003-6-11 提示公告公司与大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置换,目前置入的企业中仅余深圳特发华日汽车有限公司60%股权归属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仍在办理中。
资产置换后存在的大股东董事长兼任华日汽车董事长问题,需要股权归属变更后方可办理变更。
000025 ST特力A 2003-9-3 提示公告公司于2001年与大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进行了资产置换,目前置入企业深圳特发华日汽车有限公司60%股权归属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同时由大股东董事长兼任深圳特发华日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变更手续也已办理完毕。
至此,本次资产置换工作已全部完成。
000403 三九生化 2003-9-1 董事会公告通过公司与三九企业集团进行股权置换:公司以持有的深圳市三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75%股权与三九企业集团持有的乐山三九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置换,置换金额以评估值为准,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000409 *ST四通 2003-7-17 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公司与广东华立集团签署的资产置换合同。
000502 恒大地产 2003-5-20 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同意将公司拥有的三亚东方旅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昌江农业园资产、对国营南林农场预付帐款项下土地租赁使用权益与广州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州市花都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进行置换。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相关业务办理流程,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公司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判断标准,适用《重组办法》的有关规定。
前款规定的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以认缴、实缴等方式与他人新设参股企业,或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者减资;(二)接受附义务的资产赠与或者对外捐赠资产;- 1 -(三)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业资产或将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租赁;(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重组办法》中关于公众公司重组的各项要求。
公司必须保证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重组事项)的真实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不得虚构重组事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暂停转让或发布信息,损害投资者权益。
第四条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文件的完备性进行审查。
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未担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第二章暂停转让与内幕知情人报备第五条公司与交易对方筹划重组事项时,应当做好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密切关注媒体传闻、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的转让价格变动情况,并结合重组事项进展,及时申请公司股票暂停转让并报送材料。
在公司股票暂停转让前,全国股转公司不接受任何与该公- 2 -。
国资发产权[2009]124号-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4号2009-6-24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行为,保护各类投资者权益,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是指国有股东或潜在国有股东(经本次资产重组后成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以下统称为国有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购买或置换资产并涉及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情形。
国有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购买或置换资产不涉及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符合国有股东发展战略;(二)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三)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交付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四)标的资产定价应当符合市场化原则,有利于维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应当做好可行性论证,认真分析本次重组对国有股东、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的影响,并提出可行性报告。
如涉及国有股东人员安置、土地使用权处置、债权债务处理等相关问题,国有股东应当制订解决方案。
四、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应当与上市公司充分协商。
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就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协商时,应当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国有股东聘请中介机构的,应当与所聘请的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
五、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在依法披露前,市场出现相关传闻,或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时,国有股东应当积极配合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必要时,应督促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
ST天一重组收购大向东矿业进入实质性评审阶段
包 钢 稀土 高层 人士 透 露 , 包钢 稀 土 具体 将 在人 才、 技术 、 资金、 稀 土资
源、 指令性 生产 计划 指标 和产 品 出 口 配 额方 面给予 l 2 家企业支持 。 包 钢稀 土 与 l 2 家上 游 企 业 签 署
与此 同时, 国土资源部官 网发布消息 , 进 一步确定 了为加大对稀 土等优 势矿 种的保护力度 , 全 国稀 土采矿权将 由 l 1 3 个减少至 6 7 个。
这意味 着 , 经过调 整后 , 迁钢盈利能力 已经大幅缩水 。 ( 上海证券 报)
业进 入实质性 评审 阶段
2 0 l 2 年1 2 月2 7 日, S T天一 发 布 公 告称 , 此前 中色地 科矿产勘查股份有限
包钢 稀 土控股 1 2家上游 企业
包 钢稀土公 司 日前与 内蒙古 区 自治 区内 1 2 家稀土上游 企业及股 东签订 了重
以2 0 1 2 年6 J q 3 0 日为评估基 准 日, 此次置 出资产 的净 资产评估 价值 为 6 3 . 2 3 亿元 ; 置 入资产 采用 收益法的净 资产评估价值 为 1 6 0 . 0 3 4 L 元。 而按照 2 0 1 1 年9 N 3 0 日的评估结果 , 置入资产 采用收益法 的净资产评估价值 为 1 8 0 . 8 5 亿元 。 公告显示 , 置入资 产 2 0 1 2 年度 、 2 0 1 3 年 度预计可实 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 的净 利润 为 2 . 3 5 亿元 、 2 . 5 9 亿 元。 此次交 易后公 司备考 合并 2 0 1 2 年度 、 2 0 1 3 年 度预计 可 实现 归属 于母公 司股东 的净 利润为 1 4 1 8 . 2 7 万元 、 2 7 0 4 . 0 6 万元 。 相 比之 下 , 此 前在重 组方 案中预计 的置入 资产 2 0 1 2 年、 2 0 1 3 年 实现净 利润 7 . 0 7 亿元和 6 . 4 0 亿
新田置业重组情况汇报材料
新田置业重组情况汇报材料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安排,我对新田置业重组情况进行了汇报,具体情况如下:一、重组背景。
新田置业作为我公司的重要子公司,近年来在房地产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战略调整,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决定对新田置业进行重组。
二、重组目的。
重组的目的主要包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加强风险管控,实现业务转型和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重组内容。
1. 资产重组,对新田置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 业务重组,对新田置业的业务进行重新规划和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
3. 组织重组,对新田置业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四、重组进展。
目前,新田置业的重组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资产重组方面,公司已完成了资产清查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资产优化和整合。
业务重组方面,新田置业已经对产品进行了重新规划和设计,推出了一系列高品质产品。
组织重组方面,公司已完成了组织架构调整和人员优化,提升了工作效率。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推进新田置业的重组工作,重点围绕资产、业务和组织三大方面,加快推进重组进程,确保重组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公司还将加强对重组后新田置业的运营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六、总结。
通过重组,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新田置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业务转型和升级,为公司整体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我们将继续努力,确保重组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以上就是新田置业重组情况的汇报,希望得到领导的指导和支持,谢谢!。
仁和药业:债务重组结束增发进程提速
第29期宏达股份:铜钼矿注入存不确定性仁和药业:债务重组结束增发进程提速55传闻:宏达股份(600331)本月公告注入集团在西藏的天仁矿业资产。
记者连线:宏达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称,(资产注入)这个事情我们上市公司不清楚。
公司的中报将于8月31日披露,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不会亏损,因为公司上半年转让了房地产股权,这一块盈利大概有7个多亿。
最近市场有传言,宏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宏达集团正在抓紧准备相关矿山投产的工作,达到相关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是个大概率事件。
不过,宏达股份目前存在较大的资金压力,市场质疑其是否具备推进钼铜项目的能力。
去年11月20日,宏达股份曾公告称,拟投资逾101.88亿元上马钼铜深加工项目。
该钼铜项目主要包括建设每年4万吨的钼项目和每年40万吨的铜项目,均属于大型冶炼项目。
宏达股份去年5月20日就发过停牌公告,称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宏达集团正在酝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当时市场有猜测,宏达股份计划通过增发收购集团位于西藏的铜钼矿项目。
不过,随后的6月7日,由于“交易目标资产相关条件不成熟”,宏达集团决定终止商谈涉及宏达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并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事项。
资料显示,早在2007年,宏达集团就在西藏投资2亿元成立了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整合开发铅、锌、铜、钼等矿产资源。
天仁矿业所在的西藏墨竹工卡县,是铜钼矿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
据了解,天仁矿业在该县拥有邦铺铜钼矿600万吨/年露天开采矿山,总投资达12亿元。
2010年宏达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1亿元,净利润-3.5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35元。
同时,目前公司总负债近80亿元,总资产不足100亿元,负债率高达80%,远高于行业平均负债率。
而上述钼铜项目投资金额就超过100亿元,涉及的银行贷款金额将超过60亿元,这将进一步增加宏达股份的负债率。
即使解决巨额银行贷款问题,宏达股份还需自筹40亿元左右的现金投入项目,以其2010年业绩表现以及流动资产为64.66亿元来看,较难实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0.09.11•【文号】上证发〔2020〕66号•【施行日期】2020.09.1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的通知上证发〔2020〕66号各市场参与人: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完善并购重组自律监管规则体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本所并购重组相关业务指引、业务指南和流程进行了清理、整合,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适用指引第1号》)重新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本所科创板上市的公司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业务,适用《适用指引第1号》;但有关重组审核和注册程序等事项,适用科创板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所此前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122号)、《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上证发〔2016〕27号)、《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13〕3号)、《关于并购重组反馈意见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5〕4号)、《关于落实非许可类并购重组事项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上证函〔2014〕854号)、《关于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具体事项的通知》(上证公字〔2009〕3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六号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试行)(2012年8月修订)》同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相关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科创新源: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花香等11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市东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东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四)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
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市最新重组公告
股市最新重组公告9月20日的股市午间公告范文一一汽轿车拟向一汽股份出售红旗品牌资产一汽轿车0008009月18日晚间公告称,目前红旗产品处于品牌培育期,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对公司当前发展构成压力。
从公司实际情况和红旗的长远发展出发,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相关红旗资产。
由于该事项当前尚处于筹划论证阶段,相关资产需要评估测算,后续存在不确定性。
金河生物并购美国普泰克公司金河生物0026889月18日晚间公告称,为积极推进公司疫苗行业的战略规划,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法玛威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88亿元的人民币借款并购美国普泰克公司100%股权。
并购交易首期支付价款为2000万美元。
公司股票将于9月19日起复牌。
东旭光电投资设立液晶玻璃基板公司东旭光电0004139月1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东旭与日本NE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了《合资合同》,共同出资成立旭福光电,并保证该公司顺利加工并销售平板显示器用液晶玻璃基板。
江海股份设立全资子公司江海股份0024849月1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建设月生产5000万只直径为D4~D12液态引线式小型铝电解电容器生产线25条、月产3000万只直径为D6~D12引线式小型电容器生产线18条。
拟新征用土地约为50亩,拟建筑面积为三层框架结构通用标准厂房1.8万平方米一幢,一幢3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及一幢3000平方米的食堂宿舍楼。
以上厂房可满足未来月产2亿只小型铝电解、5000万只引线式固态电容器以及3000万只片时固态电容器的需要。
闰土股份投资设立化工产品公司闰土股份0024409月18日晚间公告称,9月17日,公司与新和成特种材料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金2亿元,公司出资1.02亿元,占股51%,新和成特种材料出资0.98亿元,占股49%。
2022年高送转股预案一览表
2022年高送转股预案一览表2022年,随着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股权结构的变化也受到投资者的越来越多的关注。
为了确保股权结构的均衡发展,许多上市公司和一些投资者纷纷推出了股权高送转预案,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
出台股权高送转预案可以有效地调整股权结构,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要,并在未来投资领域提供更丰富的投资机会。
2022年,随着股权高送转预案的出台,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和投资计划的高送转股预案一览表:1、中国石化:中国石化将限制A股的高送转,每10股A股将高送转2股,股票分红比例为10%;2、中国移动:中国移动将限制A股的高送转,每10股A股将高送转2股,股票分红比例为8%;3、中国电信:中国电信将限制A股的高送转,每10股A股将高送转3股,股票分红比例为7%;4、海尔集团:海尔集团将限制A股的高送转,每10股A股将高送转4股,股票分红比例为7%;5、腾讯控股:腾讯控股将限制A股的高送转,每10股A股将高送转3股,股票分红比例为6%。
这些股权高送转预案为上市公司提供潜在的股息收益增长动力,为投资者提供非常有价值的长期投资机会。
但是,根据股票市场的实际情况,当前投资者也需要对股权高送转预案有更深入的了解,以更好地进行投资。
首先,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及经营状况,尤其是企业的财务状况、金融政策、经营战略等,要根据上述情况来判断企业是否有能力实施高送转股预案,并且预案能否在计划之内得到实施。
其次,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当前市场的形势,这样才能有效地把握投资机会,减少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该根据市场的上涨情况、行业的发展趋势及个股的表现,科学客观地分析市场形势,从而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最后,投资者需要关注政策环境,对相关投资政策如税收调整、市场监管规定等有足够的了解,以理性地看待投资环境的变化,以便在变化的环境下更好地投资。
2022年,随着经济形势和政策环境的变化,各大上市企业和投资者纷纷出台股权高送转预案。
多方博弈、潜在战投资质存瑕疵,亿阳“5步走”重整方案或将难产
多方博弈、潜在战投资质存瑕疵,亿阳“5步走”重整方案或将难产《红周刊》作者惠凯亿阳集团的债务危机爆发后,近200亿债务将多家银行、信托、券商和公募网入其中。
尽管最新的“5步走”解决方案有一定新意,但债券持有人认为方案漠视了普通债权人的利益。
在多方博弈下,重整方案不排除有难产的可能。
亿阳集团的债务危机爆发已经两年有余,近200亿负债涉及多家银行、信托、券商和基金。
如何化解亿阳债务危机?潜在战投方于今年9月中旬提出了“5步走”的解决方案:拆分出新亿阳和老亿阳两个平台——新亿阳承接上市公司,老亿阳承接油气、长江三桥等资产;战投向新亿阳提供20亿元,解决上市公司的违规担保问题,对价是获得新亿阳的8成股份。
对此,多位债券持有人认为,该方案将普通债权全部转股、无现金偿还,很难接受。
亿阳集团近200亿负债华融、阜新银行、交银信托等陷身其中《红周刊》此前曾报道过,亿阳集团负债约200亿元,最大的两家债权人是阜新银行和中国华融。
今年6月份,亿阳集团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大会上披露的资料也显示,阜新银行是最大的单一债权人,总申报债权超过30亿元;华融总申报债权约有17亿元,其中华融旗下的黑龙江分公司申报近7亿元、华融天泽申报约2亿元。
“踩雷”的信托公司也不少:华融信托申报债权7.45亿元,中江信托(现雪松信托)债权6.63亿元,交银信托近5亿元,西藏信托申报债权3.4亿元,长安信托申报债权近3亿元;券商系中,江海证券、大同证券、恒泰证券分别申报了1.6亿元、7600万元和6000万元债权。
值得注意的是,中山证券申报债权共近30亿元,不过据《红周刊》记者了解,中山证券作为亿阳债的承销券商,30亿元中的大部分应该是其代理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申报。
除了金融机构外,亿阳还和多家具有实业背景的投资平台存在债务关系。
例如,乐赚财富申报债权近2亿元,宝塔石化旗下的宝塔投资控股向亿阳申报债权1.3亿元。
宝塔石化曾是宁夏最大的民企,其在2018年爆发了债务危机,负债超300亿元,包括实控人孙珩超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被采取了强制措施。
11月12日晚间公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
背景
2020年11月12日晚间,多家公司发布了公告,其中包括了重要财务数据披露,公司业务进展情况通报,以及股权变动公告等。
各公司公告概要
1. 公司A
公司A发布了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其中季度营收达到1.5亿元,同
比增长10%。
净利润则为500万元,同比增长15%。
此外,公司A还宣布与某知名供应商合作,将在未来推出一款新产品。
2. 公司B
公司B公告称,公司在近期完成了一笔1亿元的增资。
此次增资将主要用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技术研发。
此外,公司B还宣布获得了一项重要技术专利,并将
在未来推出相关产品。
3. 公司C
公司C公告称,公司所持有的某家上市公司的股份被减持至5%以下。
此次减
持的原因是出于资金回笼的需要。
公司C强调,此次减持并不会对其业务产生影响。
4. 公司D
公司D公告称,公司在2020年第三季度的营收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20%。
净利润则为300万元,同比增长25%。
此外,公司表示正在积极向海外市场拓展
业务,并已在某海外国家设立了分公司。
总结
通过对各公司公告的概要分析,可以看出,这些公司在业务拓展和营收增长方
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其中,有些公司通过与知名企业合作或增资等方式加强公司实力;也有一些公司通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来实现业务增长。
当然,也有公司在本次公告中减持股份以回笼资金。
总之,这些公告充分体现了上市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努力的态度。
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协议
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协议一、协议背景及目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进行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二、交易标的及交易方1. 标的资产:详细列明交易标的及附属物、应收账款、现金等具体内容。
2. 交易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三、交易的基本条件1. 甲方应具备合法的出售交易标的资产的权利,且不得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约定。
2. 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支付购买交易标的资产所需的全部款项。
四、交易方式1. 甲方将交易标的资产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权,乙方需支付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价款。
2. 甲方同意在乙方支付全部价款的前提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五、交易的履行与解除1. 甲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标的资产的法律、财务、人事等方面进行清查,保证标的资产不存在欺诈、虚假陈述等情形。
2. 如甲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标的资产有欺诈、虚假陈述等情形,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
六、保密义务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财务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选择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享有与或承担与交易有关的权利与义务。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署。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甲、乙双方应在签署前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充分审阅,并确保理解并同意协议的全部内容。
协议一经签署生效,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正文:----------------------------------------------------------------------------------------------------------------------------------------------------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16年9月修订)为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下同)的信息披露和业务流程,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备忘录,请各上市公司遵照执行。
一、总体原则(一)上市公司必须保证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真实性,属于《重组办法》规范的事项,且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
上市公司不得随意以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由向本所申请停牌或者故意虚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损害投资者权益。
(二)本所在相关证券交易时间概不接受重大资产重组的业务咨询,不接收和审核重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精选:重组概念股一览表
重组概念股一览表湘潭电化投资评级:★★★★●重组情况:湘潭电化今日披露,公司拟以不低于11.16元/股的价格,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不超过36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
大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拟以不低于1亿元资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票于11月12日复牌。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是:收购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所拥有的与锰矿开采、锰粉加工相关的经营性资产;锰矿开采业务的后续投入。
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利用募集资金投资不超过35000万元。
此举将直接增加公司对原材料的控制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
●最新进展:12日通过董事会决议。
●风险:重组投入过大,所整合矿产盈利能力不确定。
天业股份投资价值:★★★●重组情况:拟置入天业黄金100%股权。
公司2009 年8 月19 日发布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拟以不低于8.15 元/股的价格向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及5 位自然人发行不超过2700 万股,购买天业黄金100%股权。
天业黄金持有澳大利亚矿产企业“明加尔金源公司”51%股权,在澳大利亚明加尔矿区拥有黄金采矿权12 个,资源储量较为丰富。
●最新进展:目前没实质性进展。
●风险:有机构人士表示,从好的方面讲,黄金比较值钱,最近黄金走势也不错,天业股份最近强劲走势主要得益于此。
但是通过研究该公司报告,关于澳大利亚明加尔矿区具体情况还不是很清楚,真实性有待考证。
另外一个风险就是证监会批准这里也具有一定风险。
大元股份投资评级:★★★★●重组情况:公司拟置入湖北省嘉鱼蛇屋山金矿,亚洲第一大红土型露天金矿。
随着财务总监肖俊的辞职,相关人事变动工作已开始运行,重组事件日益明朗化。
预计,资产重组完成将会极大提高大元股份盈利能力。
●最新进展:大股东股权已转让,酝酿适时停牌。
●风险:二级市场价格偏高。
鲁润股份投资价值:★★★★●重组情况:收购煤矿,转型日趋明朗:2009年10月29日发布公告,公司联合大股东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华瀛投资有限公司7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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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公告编号:2020-07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
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895,111,504.16元。
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公司又累计向交易对手张军红支付股权转让款4,787.24万元。
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5,641.33万元未付。
2020年6月8日,公司与张军红签署《协议书》,约定剩余尾款支付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相关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2020年6月9日,公司根据上述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已向张军红支付第一笔款项6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款还剩余9,641.33万元未付。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