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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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和情况。

在进行索赔计算时,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测算。

下面将就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类型1. 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指因为业主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而造成的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计算方式可以是按天计算或按进度计算。

2. 价格索赔:价格索赔是指因为工程变更、材料价格上涨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造价增加而造成的索赔。

价格索赔的计算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如材料价格、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

3. 质量索赔:质量索赔是指因为施工方施工质量不达标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索赔。

质量索赔一般是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

二、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方法1.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工期索赔一般是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的。

如果工期索赔是按天计算,那么可以根据实际工期与合同约定工期的差异来计算索赔金额,计算公式为:工期索赔金额=实际工期-合同约定的工期×日租金。

如果工期索赔是按进度计算,那么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算索赔金额。

一般是按照施工进度完成的百分比来计算索赔金额,计算公式为:工期索赔金额=合同价×进度完成百分比。

2. 价格索赔的计算方法价格索赔的计算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

价格索赔一般是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合同约定的费用之间的差异来计算的。

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是按照材料价格、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来计算。

3. 质量索赔的计算方法质量索赔一般是根据修复费用或其他损失费用来计算的。

如果因为施工方施工质量不达标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一般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

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是按照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的实际情况来计算。

三、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注意事项1. 在建设工程中,双方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索赔的相关规定,包括工期索赔、价格索赔和质量索赔等。

工程合同索赔条款

工程合同索赔条款

工程合同索赔条款
第一条总则
1. 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在签订本工程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索赔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2. 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索赔事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索赔条件
1.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增加工程量,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失,双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和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第三条索赔程序
1. 一方提出索赔请求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索赔的原因、依据及预期的赔偿金额或延期时间。

2. 收到索赔通知的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___天内做出回应,并提出处理意见。

3. 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署索赔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第四条索赔计算
1. 索赔金额的计算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双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核定。

2. 若因工程延期导致的索赔,应考虑延期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间接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
1. 若双方在索赔事项上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合同约定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1. 本合同中的索赔条款不得影响双方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第一条总则1. 本合同所涉及的索赔金额规定,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合同条款变更、工程量调整、市场价格变动等原因产生的额外费用的处理办法。

2. 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索赔金额。

第二条索赔条件1. 甲方提出的索赔应基于以下条件之一:a)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 乙方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c) 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情形。

2. 乙方提出的索赔应基于以下条件之一:a)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准确,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c) 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的情形。

第三条索赔程序1. 发生索赔事项时,受影响方应在事件发生后_____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详细说明索赔原因、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2. 收到索赔通知的一方应在_____天内对索赔内容进行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3. 双方应协商一致,确定索赔金额。

如协商不成,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第四条索赔金额的计算1. 索赔金额的计算应基于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 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实际支出。

3. 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利润损失、资金占用成本等。

4. 索赔金额的计算应有详细的计算过程和合理的依据。

第五条其他规定1. 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对方的合理索赔要求。

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索赔金额应在最终结算时一并支付。

3. 本合同中的索赔规定不免除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对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一、总则1. 本合同所涉及的索赔金额规定,是为了明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一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另一方损失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或者补偿金额。

2. 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索赔金额,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二、索赔条件1. 当甲方(业主)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导致乙方(承包商)无法按时开工或正常施工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延期交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损失或延误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依法进行索赔。

三、索赔金额的计算1. 索赔金额的计算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合理的利润损失。

2.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因违约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成本。

3. 间接损失包括管理费、融资费用、市场信誉损失等因违约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支出。

4. 利润损失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及实际可预期的利润进行计算。

四、索赔程序1. 一方提出索赔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详细说明索赔原因、损失计算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

2. 收到索赔通知的一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应,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解决方案。

3. 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的索赔金额,如协商不成,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五、其他条款1. 本合同项下的索赔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执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 任何一方不得以未进行索赔或者索赔未达成一致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其他义务。

3.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结语。

工程索赔的计算

工程索赔的计算

工程索赔的计算工程索赔的计算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一)工期索赔1.工程拖期的分类及处理措施工程拖期可分为两种情况:(1)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定义为工程延误,承包商须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

工程延误,也称为不可原谅的工程拖期。

如承包商内部施工组织不好,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等,这种情况承包商无权获得工期延长。

(2)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定义为工程延期,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给予工期延长。

工程延期也称为可原谅的工程拖期。

它是由业主、工程师或其他客观因素造成的,承包商有权获得工期延长,但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因此,可原谅的工期拖期又可分为:可原谅并给予补偿的拖期,拖期的责任者是业主或工程师;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的拖延,这往往是由于客观因素造成的拖延。

上述两种情况的工期索赔可按下表处理。

工期索赔处理原则2.共同延误时工期索赔的有效期处理承包商,工程师或业主,或某些客观因素均可造成工程拖期,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拖期经常是由上述两种以上的原因共同作用产生的,称为共同延误。

在共同延误情况下,要具体分析哪一种情况延误是有效的,即承包商可以得到工期延长,或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在确定拖期索赔的有效期时,可依据下述原则:(1)首先判别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

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2)如果初始延误者是业主,则在业主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商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3)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因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时间段内,承包商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经济补偿。

(二)费用索赔中的费用组成费用索赔是索赔的重点,施工可索赔费用应与投标报价的每一项费用相对应,其费用组成为:1.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具体内容为:(1)人工费。

包括人员闲置费、加班工作费、额外工作所需人工费用、劳动效率降低和人工费的价格上涨等费用。

工期索赔计算

工期索赔计算

工期索赔计算————————————————————————————————作者: ————————————————————————————————日期:工期索赔分析方法(1)工期索赔的定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结果造成工期延长。

这在实际工程中是屡见不鲜的。

对此应先计算干扰事件对工程活动的影响,然后计算事件对整个工期有影响,计算出工期索赔值。

(2)工期索赔的原则工程拖延可分为“可原谅拖期”和“不可原谅拖期”两种情况,如表5-5报示。

表5-5 工期索赔的处理原则拖期性质拖期原因责任者处理原则索赔结果可原谅拖期(1)修改设计(2)施工条件变化(3)业主原因(4)工程师原因业主/工程师可准予延长工期和给以经济补偿工期延长+经济补偿不可抗力(如天灾、社会动乱,以及非为业主、工程师或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拖期)等客观原因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9.3款确定工期可延长,经济补偿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9.3款确定不可原谅拖期由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拖期承包商不延长工期,不给予经济补偿,竣工结算时业主和扣除合同规定竣工误期违约赔偿金无权索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9.3款规定如下:“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工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将要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和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处理时应根据上表及上款判断如何处理各项索赔。

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有两种或多种原因同时造成工期延,这种情况称为“共同延误”或“平行延误”。

工程施工赔偿规范

工程施工赔偿规范

工程施工赔偿规范一、施工赔偿的定义工程施工赔偿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方或其他责任方的原因导致工程发生损失或损害,施工方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行为。

二、赔偿责任的主体1.施工方施工方是指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施工方需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其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负责。

2.其他责任方其他责任方包括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等,他们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其原因导致的损失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赔偿责任的原则1.责任明确原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造成损失或损害的责任方明确,那么赔偿责任应当由责任方承担,不得转嫁给无关单位或个人。

2.损失补偿原则施工赔偿应当以损失补偿为目的,赔偿金额应当基于受损方的损失情况,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3.先赔后追原则当工程施工发生损失或损害时,施工方应当先行赔偿受损方的损失,然后在明确责任后进行追偿。

四、施工赔偿的范围1.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导致的物质损失、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经济损失。

2.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的连带损失,包括工程停工带来的损失、业主违约责任带来的损失等。

3.精神损害赔偿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方的行为给受损方造成精神上的痛苦或困扰,受损方可以要求施工方对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五、施工赔偿的程序1.确认赔偿责任当工程施工发生损失时,首先需要确认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明确赔偿责任。

2.赔偿协商确认赔偿责任后,受损方和责任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达成赔偿协议。

3.诉讼救济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受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施工赔偿的防范措施1.事前评估在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评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减少施工赔偿发生的可能性。

2.监督检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损失扩大。

3.合同规定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施工赔偿责任的相关条款,避免在发生纠纷时争议不断。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索赔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索赔

一、案例背景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我国某城市政府,施工单位为我国某知名建筑企业。

工程合同金额为1亿元,工期为2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和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

二、索赔原因及依据1. 不可抗力因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连续降雨,导致施工现场积水,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施工单位认为,连续降雨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应免除其因降雨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

2. 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因城市规划调整,要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设计变更导致部分工程量增加,施工难度加大,工期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因变更合同约定,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导致工期延误的,应当相应延长工期。

”施工单位认为,设计变更属于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变更,应延长工期。

3. 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由于管理不善,导致部分施工人员技术不熟练,施工质量不达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施工单位认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不应计入索赔范围。

三、索赔计算1. 不可抗力因素索赔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每天赔偿金额为100万元。

连续降雨导致工期延误30天,因此索赔金额为3000万元。

2. 设计变更索赔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500万元,工期延长60天。

根据合同约定,每天赔偿金额为50万元,因此索赔金额为300万元。

3. 施工单位自身原因索赔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0天,每天赔偿金额为10万元,因此索赔金额为100万元。

四、索赔处理1. 双方协商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申请,建设单位收到索赔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

经核实,施工单位索赔原因及依据符合法律规定,双方进行协商。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一、总则1. 本索赔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承包商、分包商以及业主,旨在规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行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索赔行为必须基于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一方提出的索赔请求都应当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

二、索赔条件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坏,受影响方有权提出索赔。

2. 因业主要求变更设计或工程量导致成本增加,承包商可提出索赔。

3. 若因材料供应、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相关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索赔程序1. 索赔意向通知: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时,受影响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对方发出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

2. 索赔报告提交: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索赔方应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原因、依据、金额及支持性文件。

3. 索赔审查与协商:接收索赔报告的一方应对报告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索赔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四、索赔时效1. 索赔意向通知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__天内提出。

2. 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__天内提交。

3. 索赔审查结果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__天内给出。

五、其他规定1. 所有索赔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日后可能的仲裁或诉讼的证据。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更新,将另行通知。

六、结语施工工程索赔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控制成本和促进合作双方的和谐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工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行事,共同维护工程的正常秩序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起来学习工程索赔

一起来学习工程索赔

一起来学习工程索赔工程如何索赔工程如何索赔工程如何索赔,法律是我们触犯法律维护我们自己利益的保障,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以下为大家分享工程如何索赔呢?工程如何索赔1解答:工程索赔是一种双向的风险管理机制,即承包商可以向业主单位申请索赔,业主单位也可以向承包商进行反索赔。

工程索赔主要包括“经济补偿”与“工期顺延”。

从合同风险管理来看,工程索赔,实际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缺陷的一种补充完善,是业主单位与项目承包商承担相应风险责任比例的再次分配,是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

工程索赔成立条件:1、需要有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2、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①对照合同,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或发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本方的行为责任或风险;③承包方或发包方均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的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补充: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工程如何索赔2一、索赔处理的原则: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以完整、真实的a索赔证据为基础。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二、前提条件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工程索赔处理原则有哪些

工程索赔处理原则有哪些

工程索赔处理原则有哪些工程承包的双方都会就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并就工程款结算和竣工期限进行协商,如果在后续的履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不服最后的结果,就会产生纠纷因此对薄公堂。

下面我为你整理了工程索赔处理原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工程索赔处理原则有哪些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遇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依合同为依据审查索赔要求的合理性、索赔价款的正确性。

另外,承包商也只有以合同为依据提出索赔时,才容易索赔成功。

2、及时、合理处理索赔。

如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积累下来可能会影响其资金周转,从而影响工程进度。

此外,索赔初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来往的单项索赔,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使索赔问题复杂化(如涉及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大大增加处理索赔的难度。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

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建立业务往来文件编号档案等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

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有所预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二、承包方索赔的程序1、提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方责任导致项目拖延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的28天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监理工程师,声明对此事件要求索赔,同时仍需遵照建立工程师指令继续施工,逾期提出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方的索赔要求。

2、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承包方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工期延期的天数,并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

工程合同索赔细则

工程合同索赔细则

工程合同索赔细则一、索赔的定义及原则索赔是指由于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因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受损方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行为。

索赔应遵循公平、合理、及时和真实的原则。

二、索赔的条件1. 存在合同关系:索赔方与被索赔方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合同关系。

2. 违约行为:被索赔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或其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

3. 损失发生:索赔方因被索赔方的违约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

4. 因果关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三、索赔的程序1. 发现索赔事项:一旦发现可能引发索赔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

2. 提出索赔要求:索赔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被索赔方提出索赔要求,并说明索赔的理由、依据及损失计算方法。

3. 协商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

4. 提交证据:索赔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其索赔要求。

5. 确认索赔金额:经过协商或第三方调解后,双方应确认最终的索赔金额。

6. 履行赔偿:被索赔方应在确认索赔金额后的约定时间内履行赔偿责任。

四、索赔的时限索赔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由之日起,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要求。

若合同未作明确规定,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索赔的限制1. 任何一方对索赔金额有异议时,可提交第三方进行评审或仲裁。

2. 索赔方不得无故拖延索赔程序,否则可能丧失索赔权利。

3. 被索赔方对索赔要求的合理性有异议时,可以请求调解或仲裁。

六、其他相关条款1. 合同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妥善保管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 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3. 合同解除不影响已经产生的索赔权利。

七、结语工程合同索赔细则的制定旨在为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解决途径,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事,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工程索赔中-管理人员及工人人员工资如何计价

工程索赔中-管理人员及工人人员工资如何计价

工程索赔中,管理人员及工人人员工资如何计价案例:某工程因甲方资金原因停建15个月,施工总承包单位索赔:1、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5000元/月、副经理12000元/月、技术负责人10000元/月、其他管理人员(6人)平均8500元/月索赔费用:(15000*1+12000*1+10000*1+8500*6)*15=88000*15=132万元2、劳务公司留守人员:管理人员(3人)平均9000元/月、工人(5人)平均6800元/月索赔费用:(9000*3+6800*5)*15=61000*15=91.5万元合计:132+91.5=223.5万元作为业主如何审核?一、我们先看合同约定,我们再看法规约定;处理如下:定性:按楼主所说,产生索赔的原因是业主单位,因此责任由业主负责。

二、分析如下:停工时间确定:1、有监理公司出具的停工通知吗?有,按监理单位出具的停工通知计算时间。

由业主的停工通知,也可以按业主停工时间计算停工时间。

没有,那么有施工单位催款、或因资金原因强行停工的函件吗?函件有业主单位相关人员签收吗?没有函件,那么你凭什么说有15个月?我说只有10个月。

我说是施工单位歪叼,我业主单位还有损失呢。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否则视为施工单位放弃索赔。

施工单位的进场、施工的进度是否与计划进度一致?不一致,是施工单位的原因,可以反索赔。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结算与索赔活动,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等各类工程项目的结算与索赔管理。

三、结算原则1. 公正性: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输送。

2. 准确性:结算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质量状况。

3. 及时性:结算工作应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确保资金的及时流转。

4. 合法性:所有结算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四、索赔原则1. 合法性:索赔行为必须基于合法的事由,并符合合同约定。

2. 合理性:索赔金额应当合理,与实际损失相匹配。

3. 协商一致:鼓励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

4. 证据充分:提出索赔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

五、结算流程1. 工程量的确认: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确认。

2. 结算资料的准备:包括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

3. 结算书的编制:由成本控制部门负责编制初步结算书。

4. 审核与审批:初步结算书需经过项目经理、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审核,并由公司领导审批。

5. 结算报告的提交:将最终的结算报告提交给甲方进行确认。

六、索赔流程1. 索赔事由的发生:一旦发生可索赔的事件,应及时记录并收集相关证据。

2. 索赔意向的通知:向对方发出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

3. 索赔材料的准备:整理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延期证明、额外成本计算等。

4. 索赔报告的编制:根据收集的材料编制详细的索赔报告。

5. 协商与解决:与对方进行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6. 法律途径: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七、监督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结算与索赔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工程索赔签认制度

工程索赔签认制度

工程索赔签认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工程索赔签认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工程项目在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时,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公正地处理索赔事宜。

制度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透明和依法行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以及其他相关方。

在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提出索赔时,都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进行。

三、索赔程序1. 索赔通知一旦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相关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对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说明索赔的原因和预期的影响。

2. 索赔报告发出索赔通知后,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详细描述、计算依据、索赔金额及相关证明材料。

3. 索赔协商收到索赔报告后,双方应尽快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

协商过程应有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4. 索赔签认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索赔签认文件,明确索赔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内容。

签认文件应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争议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调解、仲裁或诉讼。

四、责任与义务各方在索赔过程中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得有隐瞒、虚假陈述或其他不当行为。

同时,各方应积极配合对方的合理要求,共同推进索赔事项的妥善解决。

五、监督和管理项目业主或其代表应对索赔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执行。

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以保证索赔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索赔的程序和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项目建设的良好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结算索赔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变更、工程技术变更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各方的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和尊重。

第四条工程项目结算索赔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参与建设的主体单位。

第五条工程项目结算索赔的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和解决。

第二章工程变更索赔第六条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当主动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变更通知,并说明变更原因和内容。

第七条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的变更通知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勘察和评估,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进行施工,同时按照变更内容进行调整索赔申请。

第八条根据工程变更的不同情况,施工单位可提出以下两种索赔方式:(一)直接索赔:根据变更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及变更工程造成的额外工作量和费用,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二)合理索赔:根据变更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及合理计算的额外工作量和费用,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给予施工单位工程变更索赔的款项,并及时审核和确认索赔金额。

第十条工程变更索赔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方式,争议解决的程序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工程设计变更索赔第十一条工程设计方案发生变更时,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设计变更通知,并说明变更原因和内容。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收到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后,应当主动向施工单位提出变更通知,并协调各方进行设计变更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变更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案,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更工程所需费用和工作量,提出合理设计变更索赔申请,并协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索赔值案例分析(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索赔值案例分析(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索赔值案例分析(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一、计算原则费用索赔是整个合同索赔的重点和最终目标。

工期索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费用索赔。

在承包工程中,干扰事件对成本和费用的影响的定量分析和计算是极为困难和复杂的。

目前,还没有大家统一认可的,通用的计算方法。

而选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对索赔值影响很大。

计算方法必须符合大家所公认的基本原则,能够为业主、工程师、调解人或仲裁人接受。

如果计算方法不合理,使费用索赔值计算明显过高,会使整个索赔报告和索赔要求被否定。

费用索赔有如下几个计算原则:(一)实际损失原则费用索赔都以赔(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见承包合同条例第13条)。

在费用索赔计算中,它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实际损失,即为干扰事件对承包商工程成本和费用的实际影响。

这个实际影响即可作为费用索赔值。

按照索赔原则,承包商不能因为索赔事件而受到额外的收益或损失,索赔对业主不具有任何惩罚性质。

实际损失包括两个方面:(l)直接损失,即承包商财产的直接减少。

在实际工程中,常常表现为成本的增加和实际费用的超支。

(2)间接损失,即可能获得的利益的减少。

例如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使承包商失去这笔款的存款利息收入。

2.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的证明。

在索赔报告中必须出具这些证据。

没有证据,索赔要求是不能成立的。

实际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证据通常有:各种费用支出的帐单,工资表(工资单),现场用工、用料、用机的证明、财务报表,工程成本核算资料,甚至还包括承包商同期企业经营和成本核算资料等。

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在审核承包商索赔要求时,常常要求承包商提供这些证据,并全面审查这些证据。

3. 当干扰事件属于对方的违约行为时,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按照合同法原则,先用违约金抵充实际损失,不足的部分再赔偿。

(二)合同原则费用索赔计算方法符合合同符合合同的规定。

赔偿实际损失原则,并不能理解为必须赔偿承包商的全部实际费用超支和成本的增加。

工程索赔处理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工程索赔处理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一、索赔的处理原则是什么(1)合法性原则。

按照合同规定,干扰事件的确是由于非承包商自身引起,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并具备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证据。

(2)合理性原则。

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基础。

(3)实效性原则。

发生干扰事情并造成损失后,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程序在一定时限内提出索赔,且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

(4)协商处理原则。

发生索赔事件后,合同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沟通和互动,防止对立情绪产生,因为合作一旦破裂带来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损失,还可能影响其他人的权益,除非一方违反合同基本原则恶意欺诈。

二、索赔处理的方法有哪些1、按照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实事求是的来计算停工的相关损失。

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就是平等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脱离合同进行相关操作就是违背了双方的利益,所以停工问题的探讨是绝对不能脱离合同而进行的,但是也不能完全按照合同以及相关协议,还是应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造成停工的责任方应该实事求是的加以明确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是建设单位造成的。

如果是由于施工方施工组织不当或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出现的严重问题而导致的停工,建设方是没有责任的,更不会对此做出相关的赔偿。

3、停工费用的计算还要尊重现场的有效的文件签证以及相关信函,以这些作为事实的依据,如果主要责任人不是施工方那么施工方就应该在有效的时间内要求建设方确认,当然建设方也应该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收集相关的资料并且对停工事件所涉及的有关人数、天数、机械设备的停滞等情况做好详细的记录。

如果发生停工事件的时候以此作为依据现场有效证明文件对于停工事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依据如果缺乏相关的证明资料会给相应赔偿带来很多不便甚至无法获得赔偿。

三、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依据是什么出现类似以上停工情况后应该以事前签订的合同或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因为合同中一般会列明相关问题的条款或相关的法律法规,有相应要求再以此作为费用计算以及谈判的根据。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遵循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遵循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遵循原则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的首要原则是合法性。

任何索赔行为都必须建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这意味着,索赔的原因、程序和结果都应当合法有效,不得违反民法典、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索赔应当具备合理性。

合理性原则要求索赔方提出的索赔请求应当合情合理,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合理的计算方法。

例如,因工程量变更导致的成本增加,索赔金额应当基于实际发生的额外成本来计算,不能随意夸大或减少。

第三,公正性也是索赔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原则。

在处理索赔事宜时,双方都应当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这就要求在进行索赔时,所有的决策和判断都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对方的监督。

及时性也是处理索赔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一旦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

延迟索赔不仅可能影响索赔的成功率,还可能导致额外的损失。

协商一致原则也至关重要。

在索赔过程中,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尽量避免通过诉讼等对抗性手段解决问题。

协商一致不仅能够节省时间和成本,还有助于维护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建设工程合同索赔原则范本:【建设工程合同索赔原则范本】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建设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索赔事项,达成以下原则协议:一、合法性原则甲乙双方应确保索赔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二、合理性原则乙方提出的索赔请求应基于实际发生的事实和合理的计算方法,不得无理取闹。

三、公正性原则甲乙双方应公平对待每一方的权益,确保索赔过程的公正性。

四、及时性原则乙方在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

五、协商一致原则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争议,避免采取诉讼等对抗性手段。

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索赔事宜应根据实际合同内容和具体情况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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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
1、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2、索赔的计算
1). 可索赔的费用
(1)索赔费用的构成,见表6-2-6
注:这部分内容新版教材做了修改,将06版教材中的“贷款利息”改为“延期付款利息”。

例题:某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中约定,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为施工单位自有设备,台班单价为900元/台班,折旧费为150元/台班,人工日工资单价为40元/工日,窝工工费为10元/工日。

合同履行中,①因场外停电全场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20个工日;②因业主指令增加一项新工作,完成该工作需要5天时间,机械5台班,人工20个工日,材料费5500元,则施工单位可向业主提出直接费补偿额为( )元。

A.5800
B.11300
C.34000
D.495000
答案:B
解题要点:①场外停电造成的停工:
人工窝工费:20×10=200元;机械费:2×150=300元.
②业主指令增加一项新工作:
人工费:20×40=800元;机械费:5×900=4500元;材料费:5500元。

直接费补偿额=200+300+4500+800+5500=11300元。

(2)在不同的索赔事件中可以索赔的费用是不同的。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的条款如表6-2-7所示。

例题:依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某建设项目业主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包合同,合同中保函手续费为40万元,合同工期为500天。

合同履行过程中,①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开工日期推迟50天,②因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停工20天,③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停工15天,④因季节性大雨停工5天,⑤因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停工10天,上述事件均未发生在同一时间,则甲施工单位可索赔的保函手续费为( )万元。

A.7.2
B.6.8
C.2.4
D.8
答案:C
解题要点:本题考核的是费用索赔中,保函手续费的索赔。

首先要清楚,保函手续费是工程延期时增加的费用,其次要分清楚哪些事件引起的工期延误是可以索赔的,并且是可以索赔费用的: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共计20+10=30天。

原工期500天保函手续费为40万元,因此工期延长30天增加保函手续费为30×40/500=2.4万元。

2). 费用索赔的计算,见表6-2-8
3). FIDIC合同条件中的有关索赔条款, 如表6-2-9所示
例题:【2008年真题】 FIDIC合同条件下,某施工合同约定,人员窝工补贴为15元/工日。

在基础工程施工期间,因暴雨导致基坑淹水而停工2天,人员窝工20个工日;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因重大公共活动政府通知停工2天,人员窝工30个工日。

为此,承包人可向业主索赔工期和费用分别为( )。

A.4天,750元
B.4天,450元
C.4天,0元
D.2天,0元
答案:C
解题要点:本题考核FIDIC合同条件下,部分可以合理补偿承包商的条款及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计算;清楚不同条款下可获得补偿的内容及索赔的计算;本题考查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公共当局引起的延误条款下,只可获得工期补偿的情况;工期的索赔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a.网络图分析法,分析其关键线路。

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本题中延误的工作均为关键工作,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即2+2=4天b.比例计算法主要应用于工程量有增加时工期索赔的计算,公式为:额外增加的工程量/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还可能考核在FIDIC合同条件下,其他可以合理补偿承包商的条款,应在理解的前提下准确记忆。

4). 工期索赔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工期索赔中特别应当注意以下问题,见表6-2-10:
5).工期索赔的计算,见表6-2-11
例题:某土方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土方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土方工程量为8000m3,合同工期为16天,合同约定:工程量增加20%以内为施工方应承担的工期风险。

挖运过程中,因出现了较深的软弱下卧层,致使土方量增加了10200 m3,则施工方可提出的工期索赔为( )天。

A.1
B.4
C.17
D.14
答案:D
解题要点:解题步骤:
不索赔的土方工程量为8000×1.2=9600m3
工期索赔量为:[(8000+10200-9600)/9600]×16=14天。

该题的陷阱:第一,土方量增加了10200m3 ,而不是增加到10200m3,考生一定要谨慎审题;第二,在计算工期索赔量时,是[(8000+10200-9600)/9600]×16而不是(10200/9600)×16,也不是(10200/8000)×16.如果这两个问题都忽略了,就会得到其他的错误答案。

3、共同延误的处理
①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

②依据不同情况,在造成的延误期内进行相应的补偿,见表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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