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20个法律要点
房屋租赁相关法律常识

欢迎阅读房子租借有关法律知识1、租借合同的观点《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借合同是出租人将租借物交托承租人使用、利润,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房子租借合同波及的有关法律法例法律《民法公则》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民法总则》2017 年 10 月 1 日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10月 1日起实行第十三章租借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10月 1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5年1月1日起实行, 2007年8月30日改正部门规章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子租借管理方法》 2011 年 2 月 1 日起实行司法解说《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城镇房子租借合同纠葛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 2009 〕11 号3、房子租借合同的形式《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借限期六个月以上的,应该采纳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纳书面形式的,视为不按期租借。
4、租借合同的内容《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租借合同的内容包含租借物的名称、数目、用途、租借限期、租金及其支付限期和方式、租借物维修等条款。
5、房子租借合同当事人6、租借房子的合法性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城镇房子租借合同纠葛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条出租人就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或许未依据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子,与承租人订立的租借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争辩终结前获得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或许经主管部门赞同建设的,人民法院应该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赞同或许未依据赞同内容建设的暂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借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争辩终结前经主管部门赞同建设的,人民法院应该认定有效。
租借限期超出暂时建筑的使用限期,超出部分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争辩终结前经主管部门赞同延伸使用限期的,人民法院应该认定延伸使用限期内的租借时期有效。
7、租借限期。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借限期不得超出二十年。
超出二十年的,超出部分无效。
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

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一、合同的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出租人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出租人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有权出租该房屋。
(2)出租人必须提供干净、整洁、安全的住宿环境。
(3)出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收取租金。
(4)出租人必须维护房屋,并承担因房屋缺陷对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5)出租人必须签订并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6)出租人必须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擅自收回租赁房屋。
(7)出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时,及时交付房屋。
(8)出租人必须承担因违约造成的赔偿责任。
2.承租人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承租人必须以合法身份租赁该房屋,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2)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爱护房屋并做好日常卫生清洁工作。
(4)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并遵守社区安全和环境卫生规定。
(5)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结束时,如期退还房屋。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7)承租人必须承担因违约造成的赔偿责任。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该合同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2)承租人不得非法转租、转让该房屋。
(3)合同双方必须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租赁。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合同双方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2)合同双方有相应的终止合同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权利。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2)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将房屋的已知缺陷告知乙方。
(2)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居住条件,否则应承担责任。
租赁房屋时需要注意的法律义务

租赁房屋时需要注意的法律义务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房东和租户都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义务。
这些法律义务的遵守不仅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还能减少潜在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本文将重点介绍租赁房屋时房东和租户需要注意的法律义务。
一、房东的法律义务1. 提供符合居住要求的房屋:房东有责任确保出租的房屋符合基本居住条件,如房屋结构完好、供水供电正常、卫生合格等。
2. 履行维修义务:房东有义务及时维修和保养房屋,并承担相关费用。
例如,若房屋因自然灾害或老化导致损坏,房东需要承担修缮费用。
3. 提供合法租赁合同:房东应与租户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并明确约定租期、租金、押金、维修责任等事项。
该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双方均需要遵守。
4. 保障租户的居住权利:房东不得未经通知擅自进入租户的房屋,也不得无理由干扰租户正常的居住。
5. 合理收取租金:房东有权收取租金,但应该合理公正,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
房东不得利用职权压低租金或变相收费。
二、租户的法律义务1. 按时交纳租金:租户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纳租金,不得擅自拖欠或减少租金。
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与房东进行沟通并取得理解。
2. 善用并保护房屋设施:租户应妥善使用房屋设施,并负责日常的清洁和维护工作。
如有故意或过失造成设施损坏,租户应负担赔偿责任。
3. 不违法使用房屋:租户不得违法使用房屋,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经营、盗窃、赌博等。
租户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租用房屋的合法用途。
4. 注意使用集体设施:若租赁的房屋位于公寓或小区等共享环境中,租户应注意文明用水、用电,不得滥用或浪费。
同时,租户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5. 合理使用押金:租户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押金。
在合同期满后,如无损坏或拖欠等问题,房东应返还押金给租户。
三、法律纠纷处理1. 协商解决:在出现问题或纠纷时,双方应首先积极协商解决。
可以通过平等、互相尊重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纠纷升级。
2.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租户或房东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2024版房屋租赁合同法

2024版房屋租赁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屋租赁活动。
第三条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状况说明等相关文件。
第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承担房屋使用期间的维护责任。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七条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租金和押金第十条租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得无故拖欠。
第十一条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押金,但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
第十二条押金应当在合同终止时退还承租人。
第五章房屋使用和维护第十三条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第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对房屋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房屋安全。
第十五条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六条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当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七条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法由国务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法施行前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按照原合同执行。
注:本法为模拟示例,具体内容以实际法律文件为准。
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房屋租赁进行了明确规定。
以下将对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1.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
出租人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租人是指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使用租赁房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1)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等基本情况;②租赁期限;③租金及支付方式;④房屋交付时间、方式;⑤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⑥违约责任;⑦争议解决方式。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1. 出租人的义务(1)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2)保持房屋的完好状态,及时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3)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
2. 承租人的义务(1)按照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2)按照约定支付租金;(3)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房屋及其附属设施;(4)按照约定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四、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1)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2)变更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解除合同;(3)租赁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合同解除。
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新规

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新规近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包含了许多新规定,其中之一便是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
这些新规定将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保护房东和租户的权益,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署根据新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在签署合同时,房东应当向租户出示其拥有该房屋的证明文件,如产权证、土地证等。
这些文件可以证明房东的合法权益,避免租户受到虚假房东的欺骗。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新规定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包括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租金、租赁期限、使用用途等。
此外,合同中还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房东的维修责任、租户的保管义务等。
三、租金支付方式根据新规定,租金支付方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租金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按季度、半年或全年支付。
此外,房东还应当向租户提供租金发票。
四、租赁期限新规定规定了租赁期限的最长限制。
住宅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非住宅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年。
此外,租赁期限还可以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进行限制。
五、房屋维修和修缮根据新规定,房东应当对房屋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修缮,保证房屋的安全和卫生。
如果房屋需要进行大修或改建,应当提前通知租户,并经过其同意。
租户也应当对房屋进行合理的维护和保养。
六、房屋退还如果租赁期限到期,租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退还房屋。
如果租户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向房东提出书面通知,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如果房东需要收回房屋,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租户提出书面通知,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七、违约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新规定,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总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房屋租赁合同新规定,为房东和租户提供了更好的保障和规范,促进了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遵守合同约定,避免因违反合同规定而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2024版房租租赁合同法

2024版房租租赁合同法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定义本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租赁合同的形式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 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设施等情况;3. 租赁期限;4.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5. 房屋用途;6. 房屋交付和收回的日期;7. 房屋维修责任;8. 违约责任;9. 解除合同的条件;10. 争议解决方式;1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六条租金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第七条房屋交付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并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八条房屋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九条房屋维修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维修,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 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合同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附则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过渡期安排本法施行前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按照原合同执行。
第十五条法律解释权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条法律冲突本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本法为准。
第十七条补充规定本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施行细则国务院可以根据本法制定施行细则。
第十九条施行日期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租房合同法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租房合同法租房合同的法律规定: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房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房东和租客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如下:(一)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中的一种。
我们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内容如下: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2、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
3、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同时,我们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内容如下: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1、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2、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3、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4、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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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争议焦点最多的是合同效力,其次是解除合同,还包括租期及押金纠纷,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等。
2、房屋租赁合同被法院确定为无效的情况主要有: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司法实践中,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和合同效力纠纷的数量相近,其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比例也相近。
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为承租人未经同意违法
改建、拖欠租金、擅自转租等。
承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为出租人交付房屋不符合规定、出租人未配合办理消防或验收手续、承租人经营不善提前退租、第三人原因等。
4、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张违约金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当事人只能按照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损失,而不能主张违约金。
根据司法实践,在承租方违约的情况下,法院应充分考虑出租方的损失和承租方为违约所支付的成本,租赁保证金作为已经事先支付的款项,应当考虑到守约方违约损失的计算之中,酌情减免承租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
当然如果租赁保证金数额过高,守约方违约损失已经弥补,且出租方对合同解除也有过错的,法院会酌情判令出租人退还部分租赁保证金。
5、租期及押金纠纷。
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
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
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
6、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
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
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
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7、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
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而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可能引起纠纷。
或者是使用人认为房屋的装修及设备未达到出租人承诺的水准,或者业主认为使用人损坏了装修及设备,等等,这些都会引起纠纷。
目前,我国对房屋租赁中的房屋使用的结果没有明确的监督条件。
有些城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虽然愿意接受租赁业务委托,但不愿意承担租赁合同订立后的委托管理。
因此,这类租承双方虽有租赁合同关系,但无租赁管理的纠纷不少。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院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
9、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另外,如房屋可能拆迁,建议房屋租赁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10、租赁房屋被烧毁是因为案外人故意纵火的犯罪行为所致时,如果承租人对于租赁房屋被烧毁没有过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按公平原
则,结合实际情况,由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018)粤民再5号)
11、租赁合同约定案涉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不得用于合租及办公的,如果承租人将案涉房产地址注册为其公司的住所地,放置了办公设备的,应当认定承租人违约改变房屋用途。
((2017)粤民申5424号)
12、承租人转租期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原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继续享有原合同的权利,不因房屋所有权的变动而有所改变。
承租人作为第一承租人兼转租人,依约可继续享有向次承租人收取租金等权利。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4、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16、签定租赁合同时容易出现的合同漏洞一:对租赁标的物约定不明确,尤其是对租赁房屋的数量(合同约定租赁面积和实际租赁使用面积的误差,决定着租金的少退多不补。
)和质量(房屋租赁前后的状况,决定着交付房屋前后的修缮义务。
)约定不明确导致的纠纷。
17、签定租赁合同时容易出现的合同漏洞二:对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约定不明确,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超负荷、掠夺性的任意使用,致使租期届满后租赁房屋的租赁状况堪忧,甚至无法继续合理使用。
比如承租者开设娱乐场所或者餐饮行业,通宵24小时营业,可能侵犯邻居的利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18、签定租赁合同时容易出现的合同漏洞三:租赁房屋的维护义务和修缮义务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解除时的保证金退费产生纠纷。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一般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和保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违约情形主要有:(1)出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租赁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有瑕疵。
实践中往往表现为迟延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损害承租人的利益(停水断电,道路不畅,场地不清,等等。
);(2)出租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维修和保养义务。
租赁房屋的缺损虽然不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所引起,但纠纷的发生却是频频出现。
(3)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主要是迟延交付。
(4)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现状。
(5)承租人擅自将租赁房屋变相转租、转让、变相合租等。
(6)承租人逾期不返还租赁房屋,或拒不腾房。
(7)出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套取押金、保证金、转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