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规范计算机网络使用行为,维护信息安全,根据机关职能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内部计算机网络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机关计算机网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服务中心工作,负责保障机关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主管单位应建立健全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
第五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的负责人应按规定使用计算机网络,对计算机网络存在的问题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第六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第七条机关计算机网络应当制定必要的维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计算机网络的稳定运行。
第八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计算机网络的硬件和软件设备,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九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和完善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信息安全的保护工作。
第十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加密网络传输的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一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措施,防范数据丢失和破坏。
第三章计算机网络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权限和职责合理使用机关计算机网络。
第十三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遵守计算机网络使用规程,不得违反职责范围进行无关操作。
第十四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不得故意破坏计算机网络的秩序和稳定,不得利用机关计算机网络传播非法信息。
第十五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保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妥善保管密码和账户,确保账户的合法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机关计算机网络违法行为,机关计算机网络负责人有权采取必要手段进行制止,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机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总结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机关计算机网络的使用行为,保障信息安全和网络稳定运行。
大学学院学生使用校园网络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学生使用校园网络管理办法第一条学生宿舍网络是学校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份,为加强我校学生使用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维护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网络安全保护意识,养成依法用网和文明用网的良好习惯,保障学生宿舍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指 XX 学院在校就读的各类学生及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用网管理由学校信息化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本管理办法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校针对校园网络及其用户所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同时合用于学生宿舍网络及其用户中心、学生。
第二章网络接入第五条学生宿舍网管理实行实名制,一人一账号,用户负责本人账号、口令管理,并承担本人账号产生的经济及法律后果,不得转让他人或者偷盗他人账户;学生毕业时必须到信息化管理中心注销帐号,方能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六条学生申请接入校园网以自愿为原则并实行实名制度。
拟接入校园网络的学生,须按《XX 学院校园网个人用户业务受理流程》,签订《校园网用户责任书》,经批准后由信息化管理中心授权并开户。
联网大楼内每一个网络端口只允许授权用户使用,未办理端口使用手续者,不得擅自使用网络端口。
第七条同一寝室学生,享有彻底平等的网络接入权,此权利不因进住的早和晚以及连网先后而变化。
第八条当同一寝室内的入网需求大于室内的现有接入能力而需要对现有接入能力进行扩充时,用户不得私自改变网络连接状态,在主干路线上增加网络设备。
可自行设计扩充方案及所采用设备,经楼宇学生网络管理小组审查并报信息化管理中心批准备案后按第六条规定实施。
第九条禁止私自设置各类服务器。
对不遵守协定而乱设 IP 地址、 MAC 地址,扰乱网络资源的正常分配和使用者,一经发现,暂扣其计算机和网络设备,情节严重者以妨害网络安全交有关部门处理。
医院内部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使用规定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一、本规定设计的网络范围及计算机系统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内网)、医院办公及因特网(外网)、在网络或单机运行各信息系统及应用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如打印机等)、网络设备等。
二、信息科作为医院网络的设计、建设、管理与维护部门,负责对医院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对医院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三、本条例认为,员工在被许可使用医院计算机系统时,该员工完全接受医院信息科对其计算机以及其附属设施上做的任何设置和策略限制,并完全接受本管理规定所制定的所有条款内容。
(一)硬件管理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采购、使用、入网、报废等必须经过信息科审核同意。
2、为了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科对医院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器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
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严禁携带个人笔记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医院网络上网。
3、医院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
医院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信息科。
4、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由信息科负责确定,非信息科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或增加计算机硬件设备。
5、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中遇到了非正常使用情况或困难,应及时通知信息科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并主动说明故障现象,积极配合维修。
6、计算机设备经信息科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出维修的,由信息科负责联系协议维修公司,维修后由信息科及使用部门确认,相关维修费用计入相应部门支出。
7、医院计算机机房是医院信息系统的神经中枢,非信息科允许禁止擅自进入。
(二)软件管理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软件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经信息科审核同意。
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使用管理行为,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提高机关信息化管理水平。
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所有人员,包括机关内部人员、外部单位及个人。
三、网络使用管理1.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对网络进行安全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系统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计算机网络系统,不得利用网络进行违法犯罪、传播淫秽、赌博等不良行为。
3.系统用户应当向网络管理员报告发现的与计算机网络安全有关的异常情况,包括可能导致系统安全风险的安全漏洞信息和攻击事件信息。
4.系统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为系统登录等行为设置复杂的密码,定期更换密码,不得将密码泄露给他人。
四、网络安全管理1.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员应当建立、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体系,制定、实施与网络安全保护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保证其落实和有效执行。
2.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安全漏洞和攻击事件的发生。
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
3.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应当配备防病毒软件,更新病毒库。
4.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应当定期备份数据,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安全保护。
5.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应当对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五、网络使用教育1.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员应当进行安全管理、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引导系统用户关注网络安全风险,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
2.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员应当将网络使用规定、网络安全保护知识等相关资料普及到系统用户中,引导其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作出正确的网络安全保护行为。
六、网络监督检查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员对系统的使用情况和网络安全风险进行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和安全保护规定的行为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向领导层进行汇报。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为确保公司网络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网络系统的稳定、安全和可靠性,同时促进日常办公的顺畅进行,规范网络建设,建立高效的信息网络系统,提升办公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网络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及岗位设置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所有子公司以及项目公司或项目部。
集团总部将设立网络管理员,而子公司及项目公司或项目部则根据需要设立网络管理员或相应管理员。
机房管理网络管理员负责机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所有设备的技术档案应妥善保管,并建立设备运行状态表,同时向集团总部网络管理员备案。
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网络管理员需每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进行满负荷运行测试以确保设备性能。
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机房内的网络设备。
未经总裁或子公司总经理批准,禁止带外来人员参观机房,以及在服务器上进行信息查询、发送电子邮件、浏览网页等活动。
电脑办公网络管理电脑及其配件的购置、维修和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购置计算机及其配件前,需填写申购单,由总裁办网管审核配置型号后执行申购程序。
办公设备如需外出维修,必须填写申请单并经负责人签字。
电脑安装调试后,应按照统一规范命名计算机名,手动设置IP 地址,并绑定MAC地址。
各子公司需指定专人负责电脑及其外设,并由集团网管员备案。
严禁擅自拆装电脑、外设或更换部件。
如需操作,应通知网管员或管理员处理。
严禁上班期间使用公司电脑、网络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游戏、下载、购物等。
网管员或管理员将不定期抽查,并报告检查结果。
公司网络的接入、使用和维护应遵循以下规定:内外网络建设由总裁办网管员统一规划,禁止擅自连接网线。
互联网对全公司开放,由网管员或管理员负责连通和权限设置。
网络用户不得随意移动信息点接线。
如需调整,应由网管员或管理员统一操作,并更新网络结构图。
网管员或管理员将不定期检查上网记录,如发现用户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将报告并执行处罚。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网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保护网络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保密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网络安全责任第二条网络信息系统的责任主体应对其使用的网络信息系统承担安全保障责任。
第三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目标,制定安全应对措施。
第四条网络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应按照管理者要求使用系统,采取安全措施,维护系统安全。
第五条网络信息系统服务提供者应依法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确保服务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第六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建立漏洞管理制度,对系统中发现的漏洞进行记录、评估和修复。
第八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建立网络攻击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第四章网络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使用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网络攻击和恶意程序入侵。
第十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对网络通信进行加密和安全传输,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备份和保护重要数据,避免数据丢失或泄露。
第十二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采取用户名和密码等身份认证措施,控制用户的访问权限。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如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涉及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有关机构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执法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调查和取证工作。
附件:附件1: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样本附件3: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手册法律名词及注释:1、网络信息系统:指以计算机为核心,依靠通信设备及网络技术,用于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应用信息的一种系统。
2、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指网络信息系统的所有者、运营者或者管理者,具有安全责任和管理权限。
3、网络信息系统使用者:指具有使用网络信息系统权限的个人或者单位,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责任。
网络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网络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信息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用户隐私,维护网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制定和执行网络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成为当务之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网络互联网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处理和传输活动,维护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网络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用户的网络隐私权和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储存、公开、销售用户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八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网络互联网信息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罚,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正常秩序。
第二十九条用户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投诉,并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过去存在的关于互联网信息安全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并对本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修订版本自修订发布之日起生效。
结语互联网的安全管理是一个十分重要且复杂的问题。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网络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也必须与时俱进,以应对日益增长的安全风险。
唯有加强信息安全意识的普及,改善技术手段的创新,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才能够确保网络互联网信息的安全和用户隐私的保护。
本办法的颁布和执行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化和规范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网络环境。
相信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网络互联网的信息安全将不断完善,为人们提供更加优质的网络体验。
公司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网络使用管理制度公司网络使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网站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新闻网页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页新闻信息的采集、制作、编辑、审核和发布,确保网页新闻类信息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运行,结合省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网页新闻类信息的维护管理以及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公司新闻中心负责组织新闻网页的建设、规划、结构设计、网站内容更新等方面工作。
相关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撑,配合进行页面、专栏方面的制作和更新。
第五条新闻网页相关栏目的设立或变更及信息的审定由新闻中心负责,主网页链接的各单位和各部室的主页由相应部门负责。
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六条新闻中心负责公司网站新闻信息的审核及发布,重要新闻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
第七条各单位须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人担任新闻采集和报送工作。
新闻采集和报送人员应熟悉新闻业务,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章信息管理第八条各单位报送稿件应当遵循“以新闻类信息为主”的原则,做到信息及时,内容准确,数据真实,能反映省公司发生的重要事件,体现省公司的文化和形象。
第九条新闻网页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运行:(一)各单位可通过省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提交重要事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新闻宣传信息,信息内容可以是文字、图片等形式。
(二)网络新闻编辑负责将提交到OA的信息进行审核、校定、编辑或删除,并及时更新网页内容。
(三)新闻类内容更新原则一般为一天一至二次,特殊情况随时更新,其它栏目可根据其性质在适当的时间内更新。
第十条对网页上显示的新闻信息和链接,新闻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控制其是否在网页上显示或者控制其在网页上显示的位置和栏目归属。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的办法。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第七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用户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信息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第二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由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信息使用者共同承担。
第三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一)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二)制定和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三)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监测和评估网络信息安全风险。
(五)及时处置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第三章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第四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以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一)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二)保障网络信息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三)加强对网络信息的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
(四)定期进行网络信息安全检测和评估。
(五)设置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第四章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第五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机制,并按照规定及时、妥善地处置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第六条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一)数据泄露。
(二)网络攻击与入侵。
(三)网络感染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的,将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并可能面临处罚。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故意传播网络或进行网络攻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附件。
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⒈《网络安全法》:国家有关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
⒉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具有提供网络信息服务资质并进行相关业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⒊网络信息使用者:使用网络信息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据《网络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和其他信息网络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应当依法、科学、自主原则,实行安全风险管理、应急处置、安全技术保障、安全评估和安全监测等制度和措施。
第二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第四条组织和个人使用信息系统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和规范。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合法软件和设备。
(四)建立网络事件管理和处置制度。
(五)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数据安全保护第五条组织和个人使用信息系统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数据安全,包括以下方面:(一)建立数据分类和分级保护制度。
(二)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规范,定期进行备份和测试。
(三)采取加密技术等措施保障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四)建立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制度。
(五)建立数据安全事件监测和处置机制。
第四章网络安全保障第六条组织和个人使用信息网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网络安全:(一)建立网络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二)配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和控制网关等网络安全设备。
(三)建立网络访问控制和审计制度。
(四)防范网络攻击、恶意代码和网络钓鱼等威胁。
(五)加强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配置和更新。
第五章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和处置第七条组织和个人应当建立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和处置制度,包括以下措施:(一)及时发现、报告和评估信息安全事件。
(二)采取必要措施阻止事件扩散和危害。
(三)记录和留存与事件相关的数据和证据。
(四)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
(五)定期进行安全事件的演练和应急预案的更新。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网络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行政处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校园网络平台使用管理办法
学校校园网络平台使用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学校校园网络平台已经成为学生们获取信息、交流学习的重要工具。
为了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学生的利益,学校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校园网络平台使用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规范学生在校园网络平台的使用行为,维护网络环境的秩序和稳定。
二、网络平台使用范围学校校园网络平台包括校园电脑网络和校园Wi-Fi网络,供学生在学校内使用。
学生在校外使用校园网络平台需遵守相关规定。
三、网络平台使用规定1.合法使用:学生应合法使用网络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传播、发布违法、有害信息等。
2.守信使用:学生应以诚实守信的原则使用网络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欺诈、诽谤、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
3.规范使用:学生应遵守校园网络平台的使用规范,不得发布不当言论,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不得传播淫秽材料等。
4.保密使用:学生应妥善保护个人账号及密码,不得随意泄露,以防止他人非法使用、篡改或盗取个人信息。
5.限制使用:学校将通过技术手段对学生网络平台的使用进行合理限制,以维护网络流量的正常使用和均衡分配。
四、网络平台使用管理1.网络平台注册:学生在使用校园网络平台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注册,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2.网络平台监控:学校将对校园网络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学生违规操作将予以警告、限制使用或扣除相应奖励。
3.网络平台维护:学校将定期维护校园网络平台,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提高学生的使用体验。
4.网络平台教育:学校将定期开展网络平台使用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合理地使用网络平台,增强网络安全意识。
五、违规处理1.一般违规行为:对于学生的一般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口头警告、扣除一定积分等方式进行处理。
2.严重违规行为:对于学生的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停用账号、开除学籍等措施进行处理,并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六、网络平台使用管理的重要性1.保障网络安全:网络平台使用管理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防范网络黑客入侵、病毒传播等网络安全问题。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3篇)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3篇)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精选3篇)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篇1一、为合理使用公司网络资源、保证网络安全和畅通、禁止违规上网现象,特订立本办法。
二、网络行为规范1、不得在公司网络上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这些活动主要包括(但并不局限于)散布电脑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电脑、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攻击和修改公司总路由器设置等。
2、不得利用公司网络从事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秘密等违规、违法活动。
3、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4、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信息、传播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
5、禁止浏览色情、反动及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6、工作时间内,不得在线收看视频、听音乐、玩游戏、看小说。
不得下载或上传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包括音乐、电影、视频、游戏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三、网络安全1、每部电脑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经常更新,定期杀毒、清理插件。
建议安装360安全卫士和360杀毒。
2、不要随意打开不明来历的邮件及附件,避免网上病毒入侵。
使用外来光盘、U盘等介质时,要及时杀毒。
四、网络管理1、长期固定直接连接到公司网络上的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需将计算机名及IP地址向综合管理办公室报备,公司有权对未经报备的电脑通过上网行为管理路由器关闭其上网权限,直至该电脑报备计算机名及IP地址后再开通上网权限。
2、各部门网络扩展必须经过综合管理办公室批准并报备。
由公司网络派生出来的无线网络也是公司的办公资源,包括部门无线路由器及单机随身WiFi均需在综合管理办公室报备,无线路由责任人必须承担该无线路由的管理责任,要设置密码,并经常更新密码,不得将密码随意外泄,要掌握本无线路由连接人的情况,保证网络安全及节约流量资源。
3、公司有权监视连网电脑的网络上传下载流量。
对异常流量,公司有权限制,由于违反前述网络行为规范产生的异常流量,公司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其进行警告和罚款处理。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在当今数字化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网络安全、信息泄露、网络犯罪等。
为了保障互联网的安全、稳定和有序运行,提高互联网的使用效率和质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总则(一)目的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互联网的使用行为,保障网络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本单位互联网资源的人员,包括员工、访客等。
(三)基本原则互联网使用应遵循合法、安全、诚信、自律的原则,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违规、有害或损害他人利益的活动。
二、账号管理(一)账号申请员工需要使用互联网资源时,应向相关部门提出账号申请,并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
访客需要临时使用互联网时,应在指定区域登记并获得临时账号。
(二)账号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分工,为不同用户设置相应的账号权限。
权限的变更应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
(三)账号安全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转借他人使用。
定期修改密码,使用强密码,并避免在不安全的环境中登录账号。
三、网络访问管理(一)访问权限根据工作需要,为用户设置不同的网络访问权限。
限制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和资源,特别是存在安全风险或不良信息的网站。
(二)VPN 使用对于需要远程访问单位内部网络的用户,应按照规定使用 VPN 服务,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三)流量控制对网络流量进行合理的控制和分配,确保关键业务的网络带宽需求得到保障,避免因个人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网络拥堵。
四、信息安全管理(一)数据备份重要的数据和文件应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二)病毒防护安装和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扫描和查杀。
(三)信息加密对于敏感信息和重要数据,应采用加密技术进行保护,确保信息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网络使用管理办法
网络使用管理办法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的使用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泄露、网络攻击和违法行为等。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制定一套完善的网络使用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一、网络使用准则1. 合法合规:用户在使用网络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发表损害国家利益言论等。
2. 个人隐私保护:用户应尊重他人的个人隐私权,不得非法获取、篡改、传播他人的个人信息。
3. 言论规范:用户在网络上进行言论交流时应文明、理性,并自觉遵守公序良俗,不得发表侮辱、诽谤、歧视等言论。
4. 网络信息安全:用户应自觉遵守网络信息安全规定,不得通过网络进行非法侵入、攻击等活动,不得传播病毒、木马等恶意软件。
二、网络使用权限与限制1. 注册要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前,需要进行合法合规的身份注册,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2. 用户权限: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和权限,合理使用网络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浏览、下载、上传、参与讨论等。
3. 管理权限:网络服务提供方有权对网络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监督,可对用户进行合理的限制和管理,防止网络滥用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4.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网络使用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用户,网络服务提供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封禁账号、报警处理等。
三、网络安全保障1. 系统安全:网络服务提供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安全措施,确保网络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及时更新维护软件和硬件设备。
2. 数据保护:网络服务提供方应建立完善的数据保护机制,对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合理的保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泄露或滥用用户数据。
3. 安全教育:网络服务提供方应定期组织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用户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4. 事件处理:网络服务提供方应建立有效的网络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举报和投诉,并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单位互联网的使用管理,防止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发生违规和泄密事件,确保信息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互联网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一、计算机上互联网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二、互联网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将互联网计算机作为日常办公机器使用。
三、互联网计算机必须按批准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私自接入路由器和无线网卡。
四、禁止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处理内部敏感信息.五、凡向互联网上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同意,严格执行信息上网发布审核制度。
六、禁止一台计算机既接入互联网又接入局域网。
七、禁止将互联网的网络设备连接到局域网的网络设备上.八、禁止互联网计算机及移动介质与局域网计算机及移动介质交叉使用。
九、互联网计算机操作人员要相对固定,人员离开时,必须关闭计算机.十、互联网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和漏洞修补工具,并及时更新。
十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对所有上网记录保留60天。
十二、上网不得从事以下行为:1、禁止上班时间访问游戏、娱乐类网站,禁止玩网络游戏,禁止上班炒股;2、禁止下载MP3,WMA,MPEG等与工作无关,占用网络带宽的音乐、电影文件;3、禁止使用p2p、p2p streaming(网络电视)类工具4、禁止直接下载exe、com、bat等有风险的程序,禁止访问有恶意代码的病毒网站;5、禁止使用聊天工具、电子邮件、bbs等传递违反法律的内容;6、利用单位互联网资源进行侵害国家安全以及谋取私利的行为;7、浏览娱乐网站、带有色情和反动倾向的网站以及进行网上游戏;8、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9、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十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纳入日常考核。
附: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审批表。
信息资源网络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资源网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息资源是现代企业的重要战略资源,主要包括计算机系统资源和各类情报资源。
信息资源安全、合理、高效的利用是企业各级员工的基本职责.第二条为了保障阳光集团系统内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网络系统安全良好地运行与发展,保证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太原市阳光实业集团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计算机及相关硬件设备使用规范第四条计算机操作规范:1、开、关机的操作(1)接通电源总开关;(2)接通外设电源(如果有,并需要使用时);(3)接通终端电源(如果有,并需要使用时);(4)接通显示器电源;(5)打开主机电源保持系统正常工作与操作;(6)关机:按开机时操作顺序的逆向进行操作。
2、禁止以下各项操作(1)在通电状态下插拔各种与主机的连接线(可热插拔的除外);(2)在通电状态下插拔终端与打印机的连接线;(3)在短时间内反复开关各种设备;(4)计算机设备工作时,在同一电源上插接其它大功率电器;(5)在软件系统还未正常退出时,关闭计算机电源;(6)下班或长时间外出时,计算机电源一直开通的;3、计算机使用人员要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做好计算机相关设备的清洁打扫及维护工作。
第五条计算机及硬件设备故障处理规范1、计算机使用人员须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及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一旦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首先分析判断原因,如自身无法排除,应立即与网络管理人员联系解决。
2、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计算机电源连接线,待电源供电稳定时再重新接通。
3、网络管理人员规范(1)对使用人员使用规范的监督及帮助当网络管理人员发现使用人员有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劝阻;遇到情况严重的除立即制止外,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对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超出常识的困难或问题要尽可能多的给予支持和帮助。
(2)对设备的例行检查网络管理人员在设备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必须定期对核心设备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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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信息网络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企业内部网和信息管理平台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针对的对象是总部上网的计算机操作人员。
第三条网络建设采用的是星型拓扑结构,交换机堆叠的方式,网络操作系统使用Microsoft Windows 2000 server 操作系统,用户平台采用Windows系列产品。
网络安装及用户设立应符合相应的技术及安全规定,在机关范围内统一标准,各专业系统可以采用上级部门指定的软件。
第四条网络信息系统应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局总部统一使用《总公司通用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进行日常办公。
今后的其他业务软件系统都将在这个系统平台上进行建设或搭接,逐步消除中建总公司各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无法传递共享的问题。
第二章网络使用要求
第六条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开机、上网、使用及关机。
第七条局领导和各部门的电子信箱已设置完成。
局领导和总部各部门可通过自己的信箱进行外部的网上联系,内部邮件可通过管理平台内的电子邮件功能实现。
第八条用户登陆管理平台应设置密码,一般应采用6位字符及数字混拼构成,若发现口令被泄漏,应及时更改。
第九条共享的文件格式暂定为:文本文件使用Office系列软件,图形及照片文件推荐使用JPG、GIF文件、工程图形文件使用DWG文件。
第十条各专业系统必须使用上级管理部门指定的软件时,需书面告知网络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为保证数据安全,各部门需经常备份重要数据。
第十二条各部门联在网上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具有防火墙和实时监测功能。
外来的软盘要先杀毒后再使用,因病毒在网上传播很快,所以必须在每一个网络终端把病毒抑制住。
第十三条严禁更改网络设置。
在网络刚建成时,我们已经对网络上的计算机进行了设置,只有正确的网络设置才能保证此台计算机正常的网络功能。
由于网络中每
台计算机的设置都不一样,而且直接影响网络的运行,所以如果私自改动了计算机的网络设置,那么将会造成网络不能正常运行,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部门的计算机重新安装了操作系统,那么可以向科技部询问自己的网络设置。
第十四条每位员工每天上班后必须登陆平台一次,看自己有没有待办事宜。
第十五条平台开始运行后,各部门必须将以下内容上网:
部门职责、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出差安排;
部门管理及系统管理的基本制度、办事程序;
工作计划、目标、实施动态及成果;
经营、生产、资源动态信息;
部门(系统)大事及重要活动;
各部门工作中常用的公开化的史料信息。
第十六条在平台运行期间,各部门的人员只需操作自己职能范围内的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正规的程序操作。
对于自己职能范围以外的内容不得随意更改。
对此我们也在服务器端进行了设置,一经发现有人乱改平台上的内容,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企业网络信息的保密工作按业务实行归口管理。
信息中心具体负责计算机网络有关保密管理的技术防范和指导、监督工作。
信息管理平台是提供领导决策和局内部信息共享的园地,其信息内容要严守保密原则,在企业内部不宜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信息,不在平台上发布。
根据各部门的不同情况由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关。
第十八条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危害企业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九条严禁使用不知来源的程序或软件。
第二十条严禁运行各种游戏软件及观看与工作无关的影视作品,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内容及软件,一经发现或造成网络感染病毒,取消其网络权限,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三章网络运行
第二十一条总部网络24小时运行。
第二十二条各用户必须在每日上午8:30及下午13:30登陆管理平台一次,看是否有重要信息和需要办理的事务。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和接收信息,并及时更新各自的信息。
第二十四条用户只能使用本人名称上网,严禁使用他人用户名上网。
盗用他人密码上网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网络用户名称,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四章计算机网络的维护
第二十五条网络主机房设备及线路的日常维护工作由网络管理员进行,工作站机的日常维护工作由各部门操作人员完成,网络管理人员予以指导。
第二十六条凡是布置在办公室里的网线及信息模块,其使用权、保护权均归该部门所有。
各部门有权利使用每条网线,但同时也有义务保护好每条网线和模块,在此再次强调:不得私自拆卸和变动网线,不得破坏信息模块。
如果发现办公室的设备是由物理破坏而造成无法使用的,该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负责全部损失。
第二十七条用户及网络设备的设置由网络管理人员完成,用户需要改变用户名或密码时,必须与网络管理人员联系。
第五章设备采购
第二十八条工作站机原则上统一购置联想品牌商用机,并必须带有可自动升级的杀毒软件及10M/100M自适应网卡。
第二十九条经局领导审批同意购置工作站机时,由科技部统一办理购置事宜,特殊情况下需由部门自己购置时,也必须由科技部进行机型及其性能的审核。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科技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在本办法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有疏漏或问题,请各用户以意见或建议的形式,口头或书面向科技部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