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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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第十一章 票据法

经济法 第十一章 票据法

2、狭义:是出票人依票据法发行的、无条件支 付一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 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文书凭证 。专指票据法所 规定的汇票、本票和支票等票据。 汇票就是出票人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 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本票就是出票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 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支票就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于 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多选题
某市食品加工厂向该市粮油公司签发一张汇票, 但未记载付款地。试问下列哪些选项可能确定为 付款地? A. 汇票出票地 B. 付款人的营业场所 C. 付款人的住所地 D. 付款人的经常居住地 答案:BCD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多选题
依《票据法》规定,票据上未记载票据付款地时, 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 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B. 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 为付款地 C. 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 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D. 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出票人的营业场所、 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答案:AB
二、票据的分类
银行汇票
银行现金汇票
银行转账汇票
汇票
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票 据
本票 支票 银行本票 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
第二节 票据的性质与作用
一、票据的性质 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其意是指票据权利与该票 据的实际占有不可分离。行使票据权利时,必须 持有和提示票据。 2、票据为设权证券 票据权利是在票据作成时才发生的,在票据依照 法定要式作成并交付之前,票据的权利并不存在。
三、汇票的从票据行为
汇票的从票据行为包括背书、承兑、保证、付款 等。 (一)背书 1.背书的概念。 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 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作背书转让的持票人为背书人,接受票据受让背 书的人为被背书人,被背书人接受票据后可以再 次背书,称为再背书。

经济法之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之合同法律制度

04
单元四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的原则
1
全面履行原则
2
诚信原则
3
绿色原则
合同条款补充和确定方法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 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 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 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据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 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 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 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其他形式
其他形式,是指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未明确 表示订立合同的合意,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可以 推定合同成立。
合同订立的方式
01
要约、承诺
02
其他方式
合同订立的方式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
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
02 单元二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依法对合同的主要条 款经过协商一致,达 成合意的法律行为。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题库:合同法律制度含答案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题库:合同法律制度含答案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题库:合同法律制度含答案1.下列关于合同法律制度和担保法律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在保证合同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对主合同价款进行了变更。

如果这种变更减轻了债务人的债务,则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这种变更加重了债务人的债务,则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B.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C.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没有履行完毕,此时也一律应适用定金罚则D.在合同订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无论何种原因,违约方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保证期间内债权债务变动法律后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债权人变更,原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B.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经保证人口头同意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C.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原保证责任免除D.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但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合同约定期间3.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

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

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

下列关于保证责任承担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4.甲与妻子共同以家庭共有财产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租赁了某商住两用楼的底层经营,出租人为乙,期间甲因病去世,其妻子想继续租赁该底层经营,但乙认为当初与之签订合同的承租人为甲,现在甲已经死亡,合同应解除,甲的妻子不同意,下列关于该纠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物权与合同法律制度专题案例分析训练题1

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物权与合同法律制度专题案例分析训练题1

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物权与合同法律制度专题案例分析训练题1物权与合同法律制度专题案例分析训练题:1、2016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31日。

2016年7月4日,甲向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期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31日。

2016年8月1日,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租金每月2万元。

2017年6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000元。

2018年2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

2018年3月5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丁。

为支付房款,2018年3月11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戊、庚借款500万元和3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个月。

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

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

2018年3月20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随后,丁为戊、庚先后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018年4月2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年7月12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

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何时生效?乙何时取得代理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2)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000元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甲是否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4)丁是否有权要求丙搬离?并说明理由。

(5)丙是否有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说明理由。

经济法第十一章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十一章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十一章合同法律制度一、合同的定义和种类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法律目的,自愿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合同法律制度是指调整和规范合同订立、履行等关系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分为订立合同、编写合同、履行合同三个阶段。

订立合同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将各自的意思表示互相一致的意思表示,以表明彼此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愿。

编写合同是指当事人将订立合同的意愿具体表达出来,通过书面形式体现在合同书中。

履行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并取得合同的效果。

二、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是一些基本原则。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

自愿原则是指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当事人自愿的行为,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强迫或欺骗。

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具有平等的地位,不能存在明显的强者弱者关系。

公平原则是指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不能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应当保持诚实守信,不能采取欺诈等不正当手段。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则是指合同法律制度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不公平合同条款的存在。

三、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条件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条件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当具备真实、清楚、完整的特点,能够表明订立合同的意思;2.条件二:当事人应当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为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承担法律责任;3.条件三:合同的内容和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4.条件四:合同应当以合法的财产合法目的为基础,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只有在上述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合同才能够成立并生效。

四、合同的效力和履行合同的效力分为相对效力和绝对效力。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训练营(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训练营(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训练营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保护竞争是反垄断法最基本、最直接的目标。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

反垄断法之立法宗旨:首先是保护竞争。

二是提高经济效率。

三是提升消费者福利。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在反垄断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方面,我国采取的原则是“属地原则+效果原则”。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选项B当选。

选项C是垄断协议的豁免情形。

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受《反垄断法》的限制,选项D当选。

相关市场的概念及维度、界定相关市场的基本标准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界定相关市场涉及的维度包括时间、商品和地域等三个维度。

但是,并非任何的市场界定都涉及全部三个维度。

大部分反垄断分析中,相关市场只需从商品和地域两个维度进行界定;只有在时间因素可以影响商品之间的竞争关系的特定情形下,才会用到时间维度。

在“唐山人人诉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法院将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其中商品维度就是“搜索引擎服务”,地域维度是“中国”。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中以上四个选项的表述都是正确的。

相关商品市场、地域市场、时间市场及其界定单项选择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所应考虑的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一般考虑的因素包括:经营者的生产流程和工艺,转产的难易程度,转产需要的时间,转产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转产后所提供商品的市场竞争力,营销渠道等。

假定垄断者测试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的四个选项的说法均正确。

反垄断法律责任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我国的反垄断法实施机制,是以行政执法为主、民事诉讼为重要补充的“双轨制“模式。

合同法_经济法

合同法_经济法

2.不安抗辩权

举例:A企业和B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约定A在4月 1日之前发货,B后付款,但A企业在发货之前有确切的证据证明 B丧失商业信誉或者经营状况恶化, 4月1日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B。 如果B能够提供担保或者可以恢复履行合同能力的,合同可 以继续履行,如果B自己不能恢复能力并且不能提供担保的,A可 以提出解除合同。 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抗辩权
1.后履行抗辩权 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 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 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 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 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 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 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撤销权
5.实际履行原则

1.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 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 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经济法课件)第十一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经济法课件)第十一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a.即时解除。主要是由于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律 法规,劳动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措施。
b.预告解除。预告解除是劳动者基于自身原因,要求 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 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的。
①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 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② 有关劳动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③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待遇和各项支出。
④ 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⑤ 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⑥ 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 家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① 劳动合同期满的。
②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③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的。
④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⑤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 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工资、工时制度与休息休假
1.工资
(1)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依据 国家有关规定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以货币 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5.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 订立后、有效期限届满前,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提前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关 系。
①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a.即时解除。主要由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有 严重过错或者触犯刑法,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 劳动合同。 b.预告解除。主要是由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因客 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 规定期限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额外支付劳 动者工资的代替方式来解除。 c.裁员。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原因一次性 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 。

中级会计经济法章节习题合同法

中级会计经济法章节习题合同法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概述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标准,合同可以分为()A、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B、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C、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D、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解析:B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可以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当时人约定,以是否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以双方是否互负给付义务为标准,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下列各项中,属于《民法典》合同编调整范围的是()A、陈某与张某签订的收养协议B、赵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C、王某与钱某签订的子女监护权协议D、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解析:B选项AC: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信息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

选项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前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3、《民法典》合同编主要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

下列法律关系中由其调整的有()A、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与甲公司签订的电脑保管合同B、李某将设定抵押的汽车赠与同学C、大刘与侄儿小刘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D、乙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解析:AB选项:AB:《民法典》合同编主要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如买卖、租赁、赠与等。

政府机关作为平等主体与对方签订的合同,适用于合同编的规定。

选项CD: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

合同的订立1、A公司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B公司发出要约:“愿意购买贵公司儿童玩具1万件,每件价格50元,贵方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在B公司回复之前,A公司()A、可以撤回要约B、不可以撤回要约C、可以撤销要约D、不可以撤销要约解析:D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国际经济法学(第十一章)

国际经济法学(第十一章)

【习题】下述有关ADR的说法,正确的是(B ) A.通过ADR达成的争议解决,对案件双方都有
法律上的约束力 B.ADR体现了当事人的自愿性 C.ADR与诉讼程序是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 D.ADR与仲裁程序是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
2.ADR的主要形式 鉴于ADR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做出的解决他们之间 争端的安排,所以,当事人可就他们之间的争端做出 任何形式的安排。这种安排可以有第三者参与,也可 以没有第三者的参与而由争端双方自行解决。在解决 国际经贸争端的实践中,ADR的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 的。
六种诉由
关于这条,被著名的国际法学家赵维田教授称之 为“外交与司法,两条腿走路”。
这里规定的“协商”,指的就是用外交手段解决 分歧。这是国际法传统适用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而第23条表述的则是,协商无法解决时,由缔约 方全体“调查”,“提出建议”,并于“适宜时做出 裁决”,这显然属于国际组织常具有的“准司法权”。
4.ADR在解决我国国际商事争端中的应用
1987年,我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CCPIT)内设立了北京调解中心,该中心根据当事 人之间订立的调解协议,受理调解案件。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审理仲裁案件的 过程中,同样也坚持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做法。调解 成功,仲裁庭则根据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做出仲裁 裁决;如果调解失败,则继续进行仲裁程序。
E.NEC裁决程序
NEC为新工程合同条件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与一些外国 仲裁机构共同创立了一种新的调解方式,即联合调解 (joint conciliation)。
具体做法是:中外双方当事人向各自所在国家的 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由被请求的仲裁机构派出数目相 等的人员作为调解员,对争端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则 争端结束,调解失败后再按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进行 仲裁,或将争端提交法院解决。

《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法分则

《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法分则

第四章合同法分则一、单项选择题1、甲乙签订租赁房屋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在乙租房的第2年,出租人甲欲卖掉其房屋,甲的孙子丙也想要购买。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在同等条件下,乙有优先购买权B、不管是否同等条件,丙都有权优先购买C、在同等条件下,丙有优先购买权D、不管是否同等条件,乙都有优先购买权2、下列情形中的租赁合同,属于定期租赁合同的是()。

A、甲将1台机器租赁给乙,双方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约定为20年B、甲乙签订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且不能通过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确定租赁期限C、甲乙订立口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D、甲将一私房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现租期已届满,甲未收回房屋,乙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3、关于职务技术成果,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B、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C、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D、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其职工就职工在职期间或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4、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

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

对此,下列选项表述错误的是()。

A、甲与乙订立的是代理合同B、高于约定价格卖得的500元属于甲C、如仪器出现质量问题,丙应向乙主张违约责任D、乙无权要求甲承担100元费用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乙公司以价值1000万元的房屋换取甲公司的一整套价值850万元的手机生产流水线,150万元的差价由甲公司以现金补足。

《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练习题

《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练习题

《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练习题一、判断题(正确打“√”,错误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其中合同在第三编。

()2.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合同的成立除双方达成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不成立。

()6.要约是以电话方式作出,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期限。

()7.当事人就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按照买方确定的价款履行。

()8.依法成立的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类型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限,即只能法律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

()10.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而合同成立则要求已成立的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

()11.合同成立但未生效,不存在缔约责任问题。

()12.无效合同的效力自始无效,合同无效必须经过法院的认定。

()13.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1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如果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5.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16.合同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17.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会影响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18.不安抗辩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提供确切的证据。

()19.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也无效。

第十一章 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 (《国际经济法》PPT课件)

第十一章 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  (《国际经济法》PPT课件)
一、《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
(一)协定的由来:乌拉圭回合谈判 (二)协定的适用范围和被禁用的投资措施
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不适用于与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有关的投 资措施。
2、被禁用的投资措施
被禁用的投资措施
概括式
列举式
不得违背关贸总协定的 国民待遇原则
不得违背关贸总协定的 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第十一章 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
第一节 双边投资条约与区域性协定投资规则 第二节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投资的协定
本章导语
•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国际投资的国际法 制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
• 本章教学要求:简要地介绍国际投资协定的类型和发展趋势, 重点阐释投资条约中规定的投资待遇,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 约的主要内容和意义,以及WTO与投资有关的协议的相关 规定。
(三)协议的意义
——对推动国际投资自由化具有重要意义 ——多边贸易体制第一次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问题纳入多
边管制的轨道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
《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之所以与国际直接投资密 切关联,不仅因为服务贸易与投资有密切关系,更因为国际 服务贸易的第三种主要方式,即商业存在,是以直接投资方 式来提供的服务。 —— 一般性义务:最惠国待遇、透明度规则 —— 具体承诺:市场准入、国民待遇
本章参考文献
必读教材 余劲松:国际投资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4
参考资料 姚梅镇:国际投资法(第三版),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1 史晓丽:国际投资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德) 鲁道夫·多尔查, (奥) 克里斯托弗·朔伊尔编,祁欢, 施进译:国际投资法原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刘笋:国际投资保护的国际法制——若干重要法律问 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

经济法概论单项选择题

经济法概论单项选择题

经济法概论——单项选择题第一章基础理论知识1、法的本质是(C、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的渊源指的是(B、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3、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C、宪法)4、在原始社会调整人们关系与行为规则的是(D、人们的原始习惯)5、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法是(A、奴隶制法)6、人类社会最后一个类型的法是(D、社会主义法)7、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依据是(A、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8、经济法的主旨思想是(D、社会责任本位)9、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10、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中的公民个人(C、专指一定条件下的公民个人)1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要形式是(A、组织)12、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C、民法)第二章民法基础知识1、我国民法调整(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要求乙将一套设备运到合肥。

该合同客体是(C、运输行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4、下列行为中不能代理的是(D、专场演出)5、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活动为(B、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6、下列各项行为中,(B、甲委托乙代理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凳记)7、李某因长期不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导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李某因此丧失子(C、胜诉权)8、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B、诉讼时效的中断)9、公民不能享有所有权的物是(A、土地)10、承租人使用出租人的租汽车是(D、非所有人行使占有权)11、下列各项所有权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B、国家取得无人继承的遗产)12、冯某和赵某分别出资2万元和4万元开设一个个体餐厅,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3年累计共欠债8万元。

对该债务,双方应承担(A、无限、按份责任)13、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D、分享权利、分担义务)14、下列属于所有权绝对消严的是(A、所有权客体的消灭)15、在债的法律关系中(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16、根据债的主体双方的人数,债可以分为(C、单一之债和多数之债)17、根据债的一方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及相互间关系,债可以分为(A、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18、下列选项中,不构成不当得利的是(C、乙不懂法律有诉讼时效一事,将6年前向甲借的3 000元归还于甲)19、留置不适用于(D、建筑合同)第三章企业法律制1、企业内部的调整对象是(C、企业内外部社会经济关系)2、国有企业有(C、政府投资或者参股设立的企业)3、国有企业经营权的核心是(D、生产经营决策权)4、国有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D、职工代表大会制)5、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的(D、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6、乡镇企业的资金来源以(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7、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首先清偿(B、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8、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和合伙企业的债务(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9、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的是被申请破产的(D、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10、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的,应在法院受理案件后(C、3个月内提出)11、在下列财产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是(C、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12、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的第一清偿顺序是(C、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13、债权人会议设主席(D1人)14、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C.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第十一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 《 经济法基础》PPT课件

第十一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 《 经济法基础》PPT课件
(一)集体合同的一般规定 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协约,是指用人单位与企业职工一方为 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 容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分别是代表职工 的工会和用人单位,而劳动合同当事人为单个劳动者和用人 单位; (2)内容不同。集体合同内容针对用人单位内的全体劳动 者的共同权利义务为内容; (3)目的不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在其效力范围内规 范劳动关系; (4)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高于劳动合同的 效力; (5)此外,在形式和适用范围等方面也有区别。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也称经济 补偿金。
2.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情形而 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常常也被称为职 工、工人和雇员。劳动法律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 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 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作为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下列条件:需年满16周岁 (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 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劳动合同法》 第16条对劳动合同的生效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 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各执一份。”

注册会计师 CPA 经济法 第四编 经济法律制度——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注册会计师 CPA 经济法    第四编 经济法律制度——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四编经济法律制度——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内容不多,主要考查客观题型,分值一般为4-6分。

近年来的出题点主要集中在: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相关市场的界定;反垄断法实施机制;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等考点。

目录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制制度01 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学习脉络图知识点:反垄断法适用范围一、地域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2.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反垄断法》适用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只要垄断行为发生在境内,无论该行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均应适用《反垄断法》B.只要行为人是我国公民或境内企业,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境内,均应适用《反垄断法》C.只要行为人是我国公民或境内企业,无论该行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均应适用《反垄断法》D.只要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境内,均应适用《反垄断法》『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适用范围。

在反垄断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方面,我国采用“属地原则+效果原则”。

属地原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无论该行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适用《反垄断法》(选项A正确);效果原则,是指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若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选项D正确)。

二、反垄断法适用的主体和行为1.行业协会参与组织实施诸如价格联盟类的垄断行为2.以经营者为主体的垄断行为,表现为:(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3.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三、适用除外1.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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