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墙砌体施工方案1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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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1.项目概况 (2)
2.建筑概况 (3)
3.结构概况 (3)
4.工程建设相关单位 (3)
二、编制依据 (3)
三、作业条件 (3)
四、施工准备 (4)
五、施工要求 (4)
六、材料要求 (5)
1.砌体材料 (5)
2.水泥 (6)
3.砂 (6)
4.合料 (6)
5.水 (6)
6.砌筑砂浆 (6)
7.其他材料 (6)
七、主要机具及人员安排 (6)
1.机械设备 (7)
八、施工工艺 (7)
九、质量控制 (12)
九、砌体裂缝防治技术措施 (13)
十、成品保护 (14)
十、安全环保措施 (15)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龙湖青岛白沙河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龙湖置业拓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岛市双高路以西,白沙河以南
本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建筑防火二级,防水等级为二级,合理使用年限50年。
2.建筑概况
3
本工程主体结构为异形柱框架坡屋面结构。砼强度等级:垫层C15,基础、底板、墙、柱、梁板C30,构造柱、圈梁、过梁C20。
4.工程建设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青岛龙湖置业拓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1)
《砌体填充墙结构构造》(12G164-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0)
国家及地方有关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范及标准。
龙湖青岛白沙河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纸。
三、作业条件
1基础、主体结构等相关部分施工完毕,已经有关部门验收认可。
2弹出楼层主轴线或主控制线,经复核,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统一标高控制线及窗台、窗顶标高,预先排出砖砌块的皮数线,皮数线可划在框架柱上,并标明拉结筋、圈梁、过梁、墙梁的尺寸、标高,皮数线经技术质检部门复核,办理相关手续。
4根据最下面第一皮砖的标高,拉通线检查,如水平灰缝厚度超过20mm,先用C15以上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用砂浆或砂浆包碎砖找平,更不允许采用两侧砌砖,中间填芯找平。
5构造柱钢筋绑扎,隐蔽检验收手续完毕。
6砌筑砂浆配合比经有资质的试验部门试配确定,有书面配合比试配单。在施工现场根据砌体方量准备好取样砂浆取样试模。
7框架外墙施工时,外防护脚手架应随着楼层搭设完毕,墙体距外架间的间隙应水平防护,防止高空坠物。内墙已准备好工具式脚手架。
四、施工准备
1普通砖墙填充砌体施工前,应认真熟悉图纸,核实门窗洞口位置及洞口尺寸,明确预埋、预留位置,算出窗台及过梁顶部标高,熟悉相关构造及材料要求。
2根据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确定填充墙体构造柱位置及墙梁标高尺寸。3使用经过校验合格的监视和测量工具。
4填充墙砌体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应结合设计图纸及实际情况,进行技术交底。
五、施工要求
1施工时的砌块含水率应小于25%,应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用水、雨水对墙体的冲刷和淋泡。
2宽度大于300mm的预留洞口应设钢筋砼过梁,并且伸入每边墙体的长度应不小于250mm,施工洞、脚手眼等后填洞口补砌时,应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外墙等防水墙面的洞口应采用防水微膨
胀砂浆分次堵砌,迎水面表面采用1:3防水砂浆粉刷,孔洞填塞应有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
六、材料要求
1.砌体材料
1.1墙体材料
1.1.1外墙:±0.00以上,体积密度不大于B07级蒸压加气砼砌块,M7.5
混合砂浆砌筑
±0.00以下与土壤直接接触部分,MU10蒸压灰砂砖,M7.5
水泥砂浆砌筑
内墙:体积密度不大于B07级蒸压加气砼砌块,M7.5混合砂浆砌筑
1.2特殊部位
1.2.1厨房、卫生间、地下室等受潮湿环境或受冷热环境交替影响的房间隔墙为蒸压加气砼砌块,厨房、卫生间(有水房间墙体底部应先浇筑200mm 高c20砼,遇门处切断。厚度与所在墙体同)隔墙厚度为100mm。卫生间四周设反沿(砼导墙),配筋Φ6@200
详结构说明。
1.2.2单元隔墙采用100mm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墙。
1.3非特殊部位
1.3.1除特殊部位外,均采用200mm厚加气砼砌块墙。蒸压砼砌块,体积密度不大于B07级蒸压加气砼砌块,规格为600×300×200(100),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11968-2006的各项技术要求,砌块养护龄期不小于15天,干燥收缩值:标注值≤0.50mm/m,快速法≤0.80 mm/m,要求符合GB/ T11968-2006的出厂检验要求;M7.5混合砂浆砌筑。
1.3.2墙体荷载、强度标号、构造、砌体拉结筋及墙体抗裂构造措施做法及
部位、专用砂浆和专用界面剂要求、砌体施工严格按照《结构设计总说明》要求实施;
2.水泥
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如遇水泥强度等级不明或出厂时间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砂
3.1应采用中砂,过5mm孔径筛子,并不应含有杂物。严禁使用细砂和混合粉。
3.2砂含泥量,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对强度等级<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4.合料
选用石灰膏、粉煤灰、磨细生石灰粉等。
4.1水泥混合浆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和消石灰,消石灰不得直接用于砌筑砂浆中。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滤,生石灰熟化时不得少于7d。磨细的生石灰的熟化时间不得少于2d。4.2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5.水
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6.砌筑砂浆
砌筑砂浆配置要符合《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砂浆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评定标准。
7.其他材料
7.1墙体拉结筋,采取种植钢筋(经拉拔试验合格)。
7.2塑钢门、窗安装按门窗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7.3门、窗、洞口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过梁。
七、主要机具及人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