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履行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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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履行好“三句话”总要求
课目: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履行好“三句话”总要求
目的:通过学习,使官兵能够自觉在本职岗位上履行好“三句话”总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地点:电教室
授课人:李瑞刚
授课提纲:
一、人人找准自己的角色,发挥各自的作用。
1、“三句话”总要求是每名官兵的使命。
2、基层官兵是履行“三句话”总要求的主体。
3、实现“三句话”总要求要靠大家共同努力。
二、人人明确自己的职责,切实把岗位作为履行“三句话”总要求的平台。
1、小岗位中有着大使命。
2、尽好职责就是履行使命。
3、平凡岗位大有作为。
三、人人干好自己的工作,自觉以实际行动履行“三句话”总要求。
1、要明确部队建设的新起点。
2、要树立各项工作的高标准。
3、人人在完成任务中建功业。
授课时间:2013年3月15日
要求:1、认真听讲
2、完成课后讨论
授课保障:电脑教材
授课内容
胡锦涛同志“三句话”总要求作为消防部队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与每个官兵的岗位、职责紧密相中,对各项工作提出来了新的标准和要求。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当前,一些同志对总要求的认识还不够清,对总要求的内涵理解还不够深,没有能够找准实践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有的感到总要求比较高,是战略层面的问题,是上级领导机关和干部的事;有的感到总要求很遥远,是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事,自己在服役期内、任期内难有作为;也有的认为总要求很大,身处平凡岗位、基层中队,和自己没有直接的关系;还有的认为自己知识水平比较低,在履行职责使命中起不到什么作用等等。这些认识是十分片面和模糊的。可能有的同志会说,好,就算你讲得对,那么作为基层中队的官兵,我们要怎么做才能履行好“三句话”总要求。下面,就由我来和大家就这个问题共同探讨一下。
一、人人找准自己的角色,发挥各自的作用
充分发挥履行“三句话”总要求的主体作用在履行历史使命这个大舞台上,每名官兵都承担着各自的任务,扮演着各自的角色,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我们必须要紧密联系消防部队的职能使命,联系自己的本职工作,拉近距离,找准位置,明确责任,切实增强履行”三句话”总要求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1、“三句话”总要求是每名官兵的使命。马克思主义军事学说认为,任何一个有军队的国家,都会给军队赋予应该担负的使命。军队是由若干名官兵组成的武装集团,如果把军队比喻成一部机器,那么每个军人就是其中的一个零部件。军队使命是每一个军人的使命,履行使命有赖于每一个成员的共同努力,而不是单纯哪一个人或哪一部分人的事情。在我国,一部人民军队发展壮大的历史,也是一部革命军人不辱使命书写忠诚的历史。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忠诚履行使命的英雄人物数不胜数,中央电视台推出的《永远的丰碑》(新闻联播)给我们讲述了一代代英雄人物的光辉事迹,他们在各条战线、不同岗位,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流血牺牲、拼搏奉献,直至付出生命,观看后感人肺腑、催人奋进。
【学习英模】宋文博同志生前为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邵阳市支队洞口县大队政治教导员。先后3次荣立三等功,6次受到嘉奖,2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并被评为“邵阳市十大优秀青年”。所在大队、中队在他担任主官期间,先后被评为“湖南省消防部队全面建设先进大队”、“湖南省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五星级单位”、“湖南省消防部队执法质量考评先进大队”、“全国公安机关奥运消防保卫攻坚战先进集体”、“湖南省青年文明号”等。2009年6月14日,宋文博同志因奋力抗洪劳累过度诱发脑溢血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37岁。6月16日,公安部为宋文博同志追记一等功;7月3日,湖南团
省委追授宋文博同志“湖南青年五四奖章”;7月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追授宋文博同志“湖南抗洪模范”荣誉称号。就宋文博同志的英雄事迹和消防部队建设胡锦涛同志作出了重
要批示:“要大力宣传宋文博同志的感人事迹,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
2、基层官兵是履行使命的主体。基层中队虽小,但它是部队建设的基石,部队各项工作需要基层官兵来完成。“三句话”总要求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任务。基层是主阵地,基层官兵是主体。忠实履行“三句话”总要求的历史使命,要加强理论学习,真正弄懂“三句话”总要求的历史使命是什么,给消防部队提出了哪些要求,我们应该怎么办,切实形成统一的思想和行动。要适应时代要求,更新思想观念,充分认清部队建设已经进入法制化、正规化轨道,确保各项工作贴近形势任务要求,贴近部队建设实际。要着眼提高素质能力,看到新世纪新阶段消防部队所处的特殊地位,担负的特殊使命,面临的特殊考验,真正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想打赢,练打赢,谋打赢,钻打赢。总之,基层是部队建设的基础,位于执行各项任务的最前沿,只有每个官兵能力素质提高了,履行”三句话”总要求才有坚实可靠的保证,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我们每个官兵绝对不能把自己置身事外,一定要认清自己肩上的责任,增强主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在履行”三句话”总要求中创造佳绩。
【身边的典型】孙茂珲,男,1989年12月生,山东莱阳人,2008年12月入伍。生前系江苏省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三中队四班班长,下士警衔。2012年2月1日凌晨,孙茂珲在扑救苏州市达运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火灾中,为搜救被困群众、保护战友安全,英勇牺牲,年仅22岁。孙茂珲同志牺牲后,中央及江苏等50余家新闻媒体对他的英勇事迹进行了报道,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广泛影响,当地近万名群众自发为他送别。江苏省省委书记罗志军批示:“孙茂珲同志的事迹十分感人,在他身上体现了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是‘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的模范践行者,是新时期雷锋精神的先进杰出代表。”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批示:“号召全国消防官兵向孙茂珲同志学习。”2月7日,公安部政治部批准孙茂珲同志为革命烈士。3月9日,公安部授予孙茂珲同志“新时期消防勇士”荣誉称号。孙茂珲同志入伍三年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政治上坚定可靠,工作中勤奋敬业,作风上踏实严谨,训练中积极刻苦,战斗中英勇顽强,先后参加灭火战斗500余次、抢险救援400余次,抢救被困人员30余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3次。孙茂珲同志牺牲后,被公安部批准为革命烈士;被江苏省公安厅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追记个人一等功;被共青团苏州市委追认为“新长征突击手标兵”;被苏州市工业园区党工委追授“可爱园区人”称号。江苏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单位先后发出向孙茂珲同志学习的决定。孙茂珲同志的英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