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业务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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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业务知识问答
1、问:是否可以通过农信银业务系统向七位行号的机构发起委托收款(划回)和托收承付(划回)往账业务?
答:不可以,只能向具有十位行号的机构发起上述往账业务。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网点(十位行号)与原特约汇兑网点(七位行号)之间只能办理汇兑往来账业务。
2、问:是否可以通过农信银业务系统办理省内实时汇兑业务和银行汇票业务?
答:对于集中接入方式的成员单位辖内营业机构网点,不得通过农信银业务系统办理省内实时汇兑业务,但是,通过客户端等单点方式接入的入网机构,可以办理省内实时汇兑业务;通过农信银业务系统可以办理省内银行汇票签发、解付等业务。
3、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社(行)名社(行)号的管理规则是什么?
答:社(行)号是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全部成员机构及所属网点在系统中的唯一标识。
社(行)号由10位数字组成,构成如下:
社(行)别-省(市)代码-地区代码-县代码-顺序号-校验位
1位 2位 2位 2位 2位 1位
其中:
“社(行)别”中,1为系统内入网机构,2-9作为扩充。
省(市)代码、地区代码、县代码遵照国家标准地区代码。
4、问:银行汇票退票交易的用途是什么?
答:银行汇票退票交易有三个用途:
(1)未用退回:指银行汇票申请人在取得银行汇票后未进行背书转账或提示付款签章,而要求出票社(行)退回票款的行为。未用退回必须将银行汇票出票金额全额退回申请人账户。
(2)超期退款:指因银行汇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等原因,收款人或持票人在代理付款社(行)未获付款时,由出票社(行)办理付款的行为。超期退款可以全部退款或部分退款,当银行汇票有多余金额时,多余金额应退回申请人账户。
(3)挂失退款:指持票人办理挂失后,凭法院出具的票据权利证明在出票社(行)办理退款的行为。挂失退款可以全部退款或部分退款,当银行汇票有多余金额时,多余金额应退回申请人账户。
5、问:汇票背书转让到异地,异地无加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的营业机构网点,如何处理?
答:签发时首先应了解收款人所在地是否可以解付,其次告知申请人农信银银行汇票的业务开通范围(全国30个省、市已经开通农信银银行汇票业务,如异地暂无加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的营业机构网点,可通过原特约汇兑系统通汇机构办理解付)。
6、问:代理付款社(行)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拒付银行汇票?
答:代理付款社(行)在收到收款人或持票人提交的银行汇票时,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拒付:
(1)伪造、变造(凭证、印章、压数机)的银行汇票;
(2)非统一印制的全国通用的银行汇票;
(3)超过付款期的银行汇票;
(4)缺汇票联或解讫通知联的银行汇票;
(5)汇票背书不完整、不连续的;
(6)涂改、更改汇票签发日期、收款人、汇款大写金额;
(7)已经银行挂失、止付的现金银行汇票;
(8)汇票残损、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的;
(9)汇票与汇票专用章行别不对应的。
代理付款社(行)应将拒付的银行汇票退还给持票人。对伪造、变造以及涂改的汇票,代理付款社(行)除了拒付以外,还应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7、清算账户的可用余额和实际余额有什么区别?
答:清算账户的余额分为可用余额和实际余额两种。可用余额是系统判断入网机构是否可以发起贷记业务的标准;而实际余额是入网机构清算账户实际存在的账户余额。以下公式列示出两者之间的关系。
可用余额=清算账户实际余额+日间应收交易金额-日间应付交易金额-清算账户中的圈存金额
8、资金的圈存和实际清算有什么区别?
答:在办理银行汇票签发等业务时,系统对于出票金额不进行实际资金清算,但在出票社(行)所属成员机构的清算账户中对相应的出票金额中进行锁定,这种处理账户资金的方式称为圈存。被圈存的资金不能继续用于清算。成员机构清算账户发生圈存之后,清算账户的实际余额不发生变化,但是可用余额根据圈存金额相应减少。
9、什么是通存通兑业务的“存款圈存”?
答:为规避异地通存业务风险,开户方成员机构行内业务系统在成功处理异地柜台通存通兑贷记类业务后,其业务系统应自动对该笔交易存款金额进行圈存处理,待收到该笔业务的“柜台存款确认请求”后再自动进行解锁(解圈存)处理。
10、通过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是否可以办理无卡、无折存取款业务?
答:可以办理无卡、无折存款业务,不能办理无卡、无折取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