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学》收集笔迹鉴定样本的原则和方法
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
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和识别系统。
它的本质取决于人们相对稳定的书写习惯。
笔迹分为正常笔迹、伪装笔迹、模仿笔迹、条件变化笔迹和绘画笔迹等。
笔迹鉴定是文件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是否同一人笔迹的一项专门技术。
笔迹检验的原理可概述为:1、书写动力定型决定书写习惯。
书写动力定型,是指自动支配和调节书写活动的大脑皮层机能系统性的效应活动体系。
人在书写练习过程中,大脑皮层接受一定顺序出现的复合刺激,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暂时联系(条件反射)系统。
经过反复的书写练习刺激,即可形成书写动力定型。
书写习惯的生理机制就是建立在条件反射基础上的书写动力定型。
2、书写习惯受人的生理结构、教育程度、书写练习情况、气质个性等综合影响,每个人的书写习惯均不相同。
3、笔迹的反映性是笔迹检验的物质基础。
书写习惯必然要在书写的笔迹材料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它不仅在长篇的、正常书写的笔迹材料中能反映出来,而且能在笔迹数量少和非正常的笔迹材料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就是有故意伪装也不会彻底改变。
4、笔迹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检验的基本条件。
一个人的笔迹在长时间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这是由于人的书写动力定性的守常性,语言文字社会规范与规则变化的缓慢性等,决定了一个人不同时期形成的笔迹虽有差别,但其本质特征不变。
5、笔迹的总体特殊性是笔迹检验的鉴别依据。
这是由于个人的书写习惯具有共同性与特殊性的双重属性,决定了不同人的笔迹特征既有符合又有差异,而特征总和则各不相同。
在实际工作中送检人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笔迹鉴定到底是凭仪器还是凭眼睛(经验)?笔迹鉴定是怎样进行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大?前篇的笔迹鉴定原理中已回答了这个问题。
其实,笔迹鉴定主要就是凭眼睛(即鉴定人的水平及经验),仪器只用到辅助观察的显微镜。
笔迹鉴定主要依靠对笔迹特征的判断。
凡是与标准写法(印刷体)不一样,或与大多数人写法不一样的都是特征。
笔迹鉴定规范全文
笔迹鉴定规范全文1. 引言笔迹鉴定是一项重要的司法鉴定技术,通过对文字或签名的笔迹特征进行分析和比对,可以帮助解决许多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的争议问题。
为了保证笔迹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制定本规范,以规范化和标准化笔迹鉴定的工作流程和方法。
2. 定义和范围2.1 笔迹鉴定是指通过对手写、打印文字及签名等进行研究、分析和对比,确定其真伪、真实性与可靠性的过程。
2.2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司法鉴定机构、公安机关和法院等进行的笔迹鉴定工作。
3. 鉴定人员要求3.1 笔迹鉴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素质:•具备相关法律、文字学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具备较强的观察力、分析能力和判断力;•具备一定的笔迹鉴定经验;•具备与鉴定对象相适应的体力和心理素质。
3.2 笔迹鉴定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鉴定水平和专业素质。
4. 鉴定材料采集4.1 笔迹鉴定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纸张、墨水和笔迹样本。
4.2 鉴定材料的采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采集的纸张应与案件中使用的纸张类似;•采集的墨水应与案件中使用的墨水类型相同;•采集的笔迹样本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多个签名和手写文字。
4.3 采集的鉴定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污损和破坏,确保鉴定的准确性。
5. 鉴定方法和过程5.1 笔迹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观察和研究鉴定材料的特征和特点;•进行文本比对和笔迹特征分析;•判断鉴定材料的真伪、真实性和可靠性;•出具鉴定结论和报告。
5.2 鉴定方法应当科学、客观和可靠,并符合相关法律和鉴定标准的要求。
6. 笔迹鉴定的技术手段和设备6.1 笔迹鉴定可以借助一些专业的技术手段和设备,如显微镜、红外线扫描仪、化学分析仪器等。
6.2 笔迹鉴定人员在使用技术手段和设备时,应熟悉其原理和使用方法,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7. 鉴定结论与报告7.1 鉴定结论应当明确、准确,并以鉴定人员的专业意见为依据。
7.2 鉴定报告应当详细记录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方法和过程,并包括鉴定结论和意见。
笔迹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三)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要领
顺序——按发现特征的先后顺序。
表现特征的稳定性 体现特征的规律性
体现书写习惯的多样性
表现选择特征的全面性 标示特征——使用特征标示符号。
第四节
比较笔迹的异同
一、比较笔迹异同的方法 1、笔迹概貌的比较
2、单字特征的比较
二、比较笔迹异同应注意的问题
1、要客观全面,防止以偏概全 比较笔迹异同要如实反映客观实际,既不能只看符 合,也不能只见差异,不能带有主观片面性。 2、要认真细致,不能粗枝大叶 3、要抓住实质特征,防止机械比对。 4、要有可比性,不能勉强比对
第二节
受理鉴定
受理鉴定,是笔迹鉴定人员根据送检单位的委 托和领导的指派,依法手里笔迹鉴定案件。 主要任务: 1、了解案情 2、查验物证笔迹 3、查验样本笔迹 4、办理受理手续
第三节 分析检材选择特征
一、分析检材有无变化
(一)分析检材的意义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分析检材的目的,是研究检材是否正常, 有无变化 。
(二)怎样分析检材 1、先对检材有个概括了解 2、具体分析笔迹是否正常,弄清变化原因
第五章
笔迹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委托鉴定的准备工作 •受理鉴定 •分析检材选择特征 •比较笔迹的异同 •综合评断作出鉴定结论 •笔迹鉴定书的编写
第一节 委托鉴定的准备工作
一、物证笔迹的提取与送检 (一)提取和保存 1、物证笔迹提取、保存的原则 2、物证笔迹提取、保存的方法
(二)笔迹检验对物证笔迹的要求
第五节 综合评断作出鉴定结论
一、分析符合点的价值 二、确定差异点的性质
三、符合点与差异点的对比分析
四、鉴定结论的提出
特殊 符合 认定 同一
笔迹鉴定样本的要求
笔迹鉴定样本的要求
笔迹鉴定对样本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必须是原件:在笔迹鉴定中,样本材料必须是原件,因为复印件可能存在失真和模糊等问题,影响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2. 时间要接近:样本笔迹的书写时间要尽可能接近检材笔迹的书写时间。
这是因为人的书写习惯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如果样本笔迹和检材笔迹的时间相差太远,可能会导致鉴定结果的偏差。
3. 数量要充足:样本材料要有足够的数量,才能更好地暴露出被鉴定人的书写特性和习惯,从而帮助鉴定人员更准确地判断检材笔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4. 收集方法要科学:在收集样本材料时,应采用科学的方法,避免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例如,在收集样本材料时,应避免让被鉴定人知道鉴定目的,以免其故意改变书写习惯或伪装笔迹。
5. 完整性要保证:样本材料应该完整,包括各种形式的书写材料,如纸张、笔记本、电脑文件等。
如果样本材料不完整,可能会影响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综上所述,为了保证笔迹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要求来收集和处理样本材料。
笔迹鉴定之笔迹特征及鉴定方法
笔迹鉴定之笔迹特征及鉴定方法一、相关概念及其关系笔迹,是书写动作通过书写工具在书面上留下的痕迹,使每个人的写字所特有的形象。
通过笔迹,可能反映出书写人或撰稿人的用词造句习惯,即书面语言习惯;此外还可能反映出书写人的文字布局习惯。
而笔迹检验,既是通过对可疑笔迹和嫌疑人的笔迹进行比较鉴别,确定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或确定检材是否为某人书写的一项专门技术,其任务就是要通过研究笔迹中反映的书写动作习惯特征、文字布局和书面的语言特征,用以分析时间情况,为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
书写习惯是经过长期练习和书写实践活动逐渐形成的一种技能,是由语言、文字作为主要刺激物在大脑皮层建立起来的一种巩固的动力定型。
书写习惯与笔迹两者是客体与客体反映对象的关系。
书写动作表现为笔迹,而书写习惯寓于书写动作之中。
书写习惯只有通过笔迹才能表现出来,才能被认识和运用。
因为没有笔迹就无从考察书写习惯,认识书写习惯必须从研究笔迹入手。
笔迹鉴定就是通过分析比较检材笔迹与供鉴定人的样本笔迹,确定两者是否由同一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从而根据习惯体系的异同,肯定或否认检材笔迹的书写人,为司法或动提供有力的依据。
书写习惯本身具有特殊性和相对的稳定性。
书写习惯的特定性表现在每个书写人的书写习惯体系是特定的,与其他人都不相同,一个人书写一定的文字手稿,在其反映出的书写动作、文字布局、书面语言三方面习惯中,有一部分习惯是很多人共有的,有一部分习惯是一部分人少有的、甚至是特有的,那些共有的、少有的、特有的书写习惯便构成各人书写习惯体系,是一习惯区别于另一习惯的本质。
同时,书写习惯又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其习惯体系能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而不发生根本的改变。
书写习惯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鉴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
书写习惯体系可能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如生理因素、心理因素、书写工具、以及个人可以伪装等,但从总的方面讲,在一定时期内,这些改变不会对鉴定造成根本性的影响。
笔迹鉴定技术规范
笔迹鉴定技术规范
笔迹鉴定技术规范
一、定义
笔迹鉴定技术是一种以人类固有笔迹外有标记特征等为基础的专业技术,用来实现笔
迹的识别与分析,从而实现笔迹的鉴定。
二、技术原则
1、专业性和可靠性:笔迹鉴定技术必须有专业性,其定性分析结果必须可靠、有效。
2、科学性:使用笔迹分析与鉴定技术时,需要采用科学的技术流程和手段,得出有效、可靠的结论。
3、客观性:笔迹鉴定工作在技术上要尽量保持客观性,不能陷入臆断之中。
4、综合性:笔迹鉴定工作应当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包括人体生物学,绘画学,
笔法技法,纸张检测,数字技术等。
1、取样:从比对细节多的文稿或书写表格中选取比对样本,并取样到相同类型的纸张。
2、对比:对书写笔迹的比对,主要是比较笔画的特征差异,包括大小,线条粗细,
方向,线条的节奏,配套的伴生文字等。
3、判断:观察和比对完成后,判断笔迹是否相同,鉴定出结论。
4、记录:将鉴定结论记录下来,并制作报告,证明其可靠性。
四、PIL(特征识别语言)
特征识别语言(Pattern Identification Language)是一种基于笔画特征差异的笔
迹识别与比对技术,是笔迹鉴定技术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方法。
它可以检测笔画的大小、笔
画线条的宽度、振动节奏及起伏等,从而实现笔迹的准确分析与比对。
笔迹鉴定检验样本相关要求-推荐下载
文件检验案件,一般都需要有符合鉴定要求和条件的、能与检验材料(检材)进行相互比较检验的样本材料。
本文就鉴定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文检案件中的笔迹检验案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墨水、印油、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时间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的收集途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问题做简单介绍。
(一)笔迹检验案件,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笔迹样本分为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平时样本又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
收集的样本材料不但要有可比性,即相同字还要有足够的数量,有条件的相同字一般不少于三个。
1.收集案前笔迹样本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
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收集:一是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其在工作中可能留有其本人笔迹的材料,包括其个人档案,留在银行的支票、存款单、取款单,各种票据,以及会议记录、总结、汇报、答卷、有其签名的合同等。
二是可以收集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包括日记、电话本、个人的记帐单、借条、欠条、信件等。
收集时一定要弄清楚这些材料上的笔迹,哪些是被鉴定人亲笔书写的,哪些是其他人书写的。
案前样本一般没有伪装,能比较好地反映被鉴定人的书写习惯和笔迹特征,样本的价值很高。
要着重收集案件发生前不久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
但是,如果检材笔迹可能有伪装变化,则要重点收集发案前几年、甚至十几年前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因为伪装的笔迹,往往是被鉴定人过去某些书写习惯的再现。
2.收集案后笔迹样本案后笔迹样本是指案件发生以后,被鉴定人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交往中书写的自然笔迹。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一是与收集案前样本的途径相同,只是这些材料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
二是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有产生怀疑的情况下,法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
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被鉴定人书写,防止其他人代替被鉴定人书写。
笔迹鉴定样本规范
笔迹鉴定样本规范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
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笔迹鉴定样本规范,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笔迹鉴定样本规范综合鉴定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但不同方法。
分别检验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真实程度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
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
笔迹鉴定如检材笔迹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
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不一致,书写动作不成系统,笔画弯曲、断续,且有停顿、修描痕迹,字的结构与形态不正常,动作技巧能力与语文水平不相称,一般可判定其为伪装笔迹。
检材特征发现书写动作局部特征,要对检材字迹逐字、逐画进行对照观察,找出其书写动作的规律性,其中非规范性的部分即是特征。
样本特征初步判定检材笔迹特征之后,可以此为依据,按照上述顺序和方法确定样本笔迹特征。
与检材笔迹相同的特征和不同的特征都要全面寻找、对照。
手持式视频数码显微镜如Anyty的MSA200\WM401TV等显微镜识别可把微小的东西放大,在100-200倍率左右就可很清晰看到宣纸的材质、墨迹的深浅、印章的细节、力度等信息,在显微镜下一目了然,有经验的古画、字画爱好者,根据这些信息,就可判断字画的年代、出入及真伪。
也因便携式视频数码显微镜的分享性比较强,无线显微镜可实现多人一起观测适用于现场(拍卖会、客户现场、朋友间的分享);又可实时拍照摄像,可进行对比存储;且便携式数码显微镜一般都有对比及测量功能,是辅助书画的鉴定分析必备工具。
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
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和识别系统。
它的本质取决于人们相对稳定的书写习惯。
笔迹分为正常笔迹、伪装笔迹、模仿笔迹、条件变化笔迹和绘画笔迹等。
笔迹鉴定是文件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是否同一人笔迹的一项专门技术。
笔迹检验的原理可概述为:1、书写动力定型决定书写习惯。
书写动力定型,是指自动支配和调节书写活动的大脑皮层机能系统性的效应活动体系。
人在书写练习过程中,大脑皮层接受一定顺序出现的复合刺激,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暂时联系(条件反射)系统。
经过反复的书写练习刺激,即可形成书写动力定型。
书写习惯的生理机制就是建立在条件反射基础上的书写动力定型。
2、书写习惯受人的生理结构、教育程度、书写练习情况、气质个性等综合影响,每个人的书写习惯均不相同。
3、笔迹的反映性是笔迹检验的物质基础。
书写习惯必然要在书写的笔迹材料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它不仅在长篇的、正常书写的笔迹材料中能反映出来,而且能在笔迹数量少和非正常的笔迹材料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就是有故意伪装也不会彻底改变。
4、笔迹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检验的基本条件。
一个人的笔迹在长时间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这是由于人的书写动力定性的守常性,语言文字社会规范与规则变化的缓慢性等,决定了一个人不同时期形成的笔迹虽有差别,但其本质特征不变。
5、笔迹的总体特殊性是笔迹检验的鉴别依据。
这是由于个人的书写习惯具有共同性与特殊性的双重属性,决定了不同人的笔迹特征既有符合又有差异,而特征总和则各不相同。
在实际工作中送检人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笔迹鉴定到底是凭仪器还是凭眼睛(经验)?笔迹鉴定是怎样进行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大?前篇的笔迹鉴定原理中已回答了这个问题。
其实,笔迹鉴定主要就是凭眼睛(即鉴定人的水平及经验),仪器只用到辅助观察的显微镜。
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
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和识别系统。
它的本质取决于人们相对稳定的书写习惯。
笔迹分为正常笔迹、伪装笔迹、模仿笔迹、条件变化笔迹和绘画笔迹等。
笔迹鉴定是文件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是否同一人笔迹的一项专门技术。
笔迹检验的原理可概述为:1、书写动力定型决定书写习惯。
书写动力定型,是指自动支配和调节书写活动的大脑皮层机能系统性的效应活动体系。
人在书写练习过程中,大脑皮层接受一定顺序出现的复合刺激,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暂时联系条件反射系统。
经过反复的书写练习刺激,即可形成书写动力定型。
书写习惯的生理机制就是建立在条件反射基础上的书写动力定型。
2、书写习惯受人的生理结构、教育程度、书写练习情况、气质个性等综合影响,每个人的书写习惯均不相同。
3、笔迹的反映性是笔迹检验的物质基础。
书写习惯必然要在书写的笔迹材料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它不仅在长篇的、正常书写的笔迹材料中能反映出来,而且能在笔迹数量少和非正常的笔迹材料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就是有故意伪装也不会彻底改变。
4、笔迹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检验的基本条件。
一个人的笔迹在长时间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这是由于人的书写动力定性的守常性,语言文字社会规范与规则变化的缓慢性等,决定了一个人不同时期形成的笔迹虽有差别,但其本质特征不变。
5、笔迹的总体特殊性是笔迹检验的鉴别依据。
这是由于个人的书写习惯具有共同性与特殊性的双重属性,决定了不同人的笔迹特征既有符合又有差异,而特征总和则各不相同。
在实际工作中送检人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笔迹鉴定到底是凭仪器还是凭眼睛经验笔迹鉴定是怎样进行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大前篇的笔迹鉴定原理中已回答了这个问题。
其实,笔迹鉴定主要就是凭眼睛即鉴定人的水平及经验 ,仪器只用到辅助观察的显微镜。
笔迹鉴定主要依靠对笔迹特征的判断。
凡是与标准写法印刷体不一样,或与大多数人写法不一样的都是特征。
笔迹真伪鉴定,选样本要注意什么?
笔迹真伪鉴定,选样本要注意什么?
笔迹鉴定检验样本的选择确定,是非常重要的,并不是所有本人签名的材料都可以当作比对样本的。
例如,在这个案件中,争议的文件是10年前签名的,到现在才申请进行签名真实性的鉴定。
检验样本的选择就至关重要了。
10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要改变一个人的书写习惯更是绰绰有余了。
能不能以当事人现在的签名作为比对样本,比对10年前的样本是否是他签字的呢?
显然是有失妥当的。
检验样本应当有一个基本要求:与检材形成时间相近。
案例一、鉴定机构认为,没有与检材形成时间相近的样本,无法鉴定。
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发现检验样本与检材形成时间相距较远,认为不具备鉴定条件,于是向法院发函,认为需补充与检材形成时间相近的,日常自然书写的样本X份,以便正常开展鉴定工作。
但法院始终未能提供有效的检验样本,司法鉴定中心致函法院:根据《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我中心决定终止鉴定活动,做退案处理,并将材料退回。
案例二、法院认为,检材与样本形成时间相距太久,无法鉴定。
在这个案件中,涉案检材是2006年签订的,对方提供了对方在1980年、1955年的签名,认为这两份样本中的签名就是他本人所签,应当以该两份材料作为样本进行鉴定。
法院认为,检材的签名时间是2006年,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中签名时间分别为1955年、1980年,距离本案拟鉴定检材的时间相距几十年,而笔迹鉴定应当提供与检材的形成时间相近日期的样本,因此,当事人要求按照他所提供的材料作为检验样本的意见,不予采纳。
笔迹鉴定样本的规定
笔迹鉴定样本的规定
笔迹鉴定样本的规定是指用于进行笔迹鉴定的文件或物品的要求和要点。
下面是笔迹鉴定样本的规定。
1. 样本的选择:根据案件需要,选择与被鉴定人有关的书写文件或签名物作为鉴定样本。
样本选取应尽可能涵盖被鉴定人不同时间段和不同情况下的书写特点。
2. 样本的数量:一般情况下,至少应提供3至5份书写文件或签名物作为样本。
样本的数量越多,鉴定的准确性越高。
3. 样本的质量:样本应具有较高的书写质量和辨识度,以保证进行鉴定时的有效性。
如果样本质量不好,例如模糊、涂抹或堆砌重叠等情况,可能会影响鉴定结果。
4. 样本的完整性:样本应尽可能完整,以便鉴定人员能够充分观察和比较被鉴定人的书写特点。
如果样本过于简短或部分丢失,可能会降低鉴定的准确性。
5. 样本的代表性:样本应尽可能代表被鉴定人日常书写的特点和风格。
例如,如果被鉴定人通常使用打印字体,那么样本中应包含他的打印字体书写,而不仅仅是手写字体。
6. 样本的年代:样本应选取距离被鉴定事件发生较近的书写文件作为样本,以确保被鉴定人的书写习惯和特点保持一致。
7. 样本的保存:样本应妥善保存,确保不被破坏、损坏或篡改,
以保证鉴定的可靠性。
8. 样本的来源:样本的来源应明确,包括文件的原始来源、获取途径和保管单位等信息,以确保样本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总之,笔迹鉴定样本的规定包括样本的选择、数量、质量、完整性、代表性、年代、保存和来源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笔迹鉴定样本的规定
笔迹鉴定样本的规定笔迹鉴定是一项依据个体的特定书写风格和写字特征来确定其身份的科学技术。
笔迹鉴定样本的规定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到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一些笔迹鉴定样本的规定:1.多样性样本:为了获取准确的鉴定结果,样本应该包括被鉴定者在不同时间和不同情况下的书写样本。
这样可以展示个体的书写风格的变化和可变性。
2.多角度样本:样本中的书写应涵盖各种书写角度。
被鉴定者可能使用不同的铅笔或纸笔,以及不同的书写姿势,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到书写风格和特征。
3.大样本量:为了提高鉴定的准确性,样本量应该足够大。
样本中的书写数量应该超过100个字。
这样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来鉴定个体的书写特征。
4.各个字母的样本:样本中应该包括被鉴定者书写的各种字母和字形,以便更全面地了解个体的书写特征。
这样可以帮助鉴定者识别个体的独特书写风格。
5.各种书写工具的样本:样本中应包含被鉴定者使用的各种书写工具,如铅笔、钢笔、圆珠笔等。
不同的书写工具可能会对书写风格产生影响,因此在鉴定时需要考虑这一因素。
6.包括日常生活中的书写:样本中应该涵盖被鉴定者在日常生活中的书写活动,例如便签、购物清单等。
这些书写样本可以反映出个体在非常规书写情况下的特征。
7.时间跨度样本:样本中的书写应该涵盖被鉴定者的不同年龄段和时间段的书写样本。
这样可以观察到个体书写风格的演变和变化。
8.软硬纸张样本:样本中的书写应包括软硬纸张上的书写。
不同的纸张质地可能会对书写风格产生不同的影响。
9.包括特定书写任务的样本:样本中可以包括被鉴定者参与特定书写任务的书写样本。
例如,在特定书写任务中,人们可能会更加关注和调整自己的书写风格,这些样本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
总之,为了进行准确可靠的笔迹鉴定,样本的规定非常重要。
样本应该是多样化、多角度的,并且包括足够的书写量,涵盖各种字母和字形,以及不同的书写工具和纸张类型。
此外,样本应该覆盖被鉴定者在不同时间和不同任务下的书写样本。
浅谈案后笔迹样本和实验笔迹样本的收集
学术研究1832017年1月下 第2期 总第254期在笔迹检验鉴定工作中,只要收集到足够的案前笔迹样本,一般都能完成检验鉴定的要求,但在一些案件中,尤其是一些经济案件和民事案件中,很难收集到案前笔迹样本,因此,能否收集到高质量的案后样本或实验样本是决定检验鉴定工作成败的关键。
本文就案后样本和实验样本的收集方法及其在收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一探讨,为收集笔迹样本提供一些思路。
1 案后样本和实验样本的收集方法1.1 收集样本前的准备工作(1)深入了解案情。
了解案情主要包括案件发生的原因、具体时间、具体地理位置、嫌疑人作案方式、书写时的姿势、书写的工具、有无衬垫物等。
了解案情的目的不是鉴定人根据案情作结论,而是鉴定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更好的研究笔迹特征变化规律,便于鉴定人准确的把握特征的特殊性[1]。
(2)深入了解书写人的文化程度。
一个人的文化程度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人的书写情况,如书写水平、布局、字的写法等。
正常情况下,文化程度高的人书写水平相对较高、布局合理、且错别字较少,书写熟练程度高。
文化程度低的人书写较生硬,错别字较多,书写熟练程度低。
(3)深入了解书写人的个人特点。
了解书写人职业、年龄、身体状况等,做到“眼见为实”。
如果条件允许,最佳方式是在不影响书写人各方面情况下目睹书写人书写,更少地给予书写人伪装的机会。
并深入了解书写人案前案后的变化。
这些变化包括书写人身体情况(身体受伤、精神受创伤、患病等),还包括案发到近期是否有改变书写习惯等。
1.2 样本收集方法笔迹样本的收集原则为:坚持以平时样本为主,实验样本为辅。
不同案件的笔迹样本有多种不同的收集方法。
1.2.1 案后样本的收集方法案后样本的收集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案发后嫌疑人日常生活中书写的文字材料,对这类材料要善于寻找和发现,特别是在现场勘查过程中,仔细勘验,不放过每一份物证和书证。
另一种是因难以找到嫌疑人平常生活的笔迹,或者找到的笔迹数量不够,条件不好,在嫌疑人不知情的条件下,采取某种策略让嫌疑人书写的文字材料,但不是实验样本[2]。
笔迹样本收集的要求和方法
笔迹样本收集的要求和方法笔迹鉴定就是将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进行相互比较,如果两者的书写规律(文检专业术语称为书写习惯)相同,就可以得出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是同一人书写的鉴定结论;如果两者的书写规律不相同就可以得出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的鉴定结论。
检材笔迹是指笔迹鉴定中需要鉴定该笔迹是否某人书写的与诉讼有关的笔迹。
如法院委托鉴定的“欠条”、“欠据”、“遗嘱”上的签名笔迹或者整个内容笔迹。
样本笔迹是指与检材笔迹进行比较时供参考使用的笔迹。
如怀疑检材笔迹是某一个人书写的,哪么这个人的平时书写的笔迹就是鉴定中的样本笔迹。
检材笔迹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常书写的笔迹,另一种是非正常书写的笔迹。
正常书写的笔迹是指笔迹的书写人在正常的心里支配下,在正常的书写条件下书写的笔迹。
这种笔迹可以充分反映书写人的书写规律。
非正常书写的笔迹是指笔迹的书写人在不正常的心里支配下,在不正常的书写条件下书写的笔迹。
非正常书写的笔迹包括故意伪装笔迹和非故意伪装的变化笔迹。
故意伪装笔迹包括摹仿笔迹和一般伪装笔迹。
年老体弱人书写的遗嘱笔迹就属于非故意伪装的变化笔迹,因为年老或者大病的人,机体功能严重下降,导致书写的笔迹抖动弯曲严重,与其无病健康时的笔迹有很大差别。
对正常书写的检材笔迹与非正常书写的检材笔迹进行鉴定所需要收集的样本笔迹的要求是不同的。
一、正常书写的检材笔迹鉴定时收集样本笔迹的要求和方法1.收集样本笔迹的书写时间要同检材笔迹的书写时间要尽可能接近人的书写习惯随着时间的不断变化,或多或少地发生改变,因此,收集的样本笔迹的书写时间要与检材笔迹的书写时间要接近。
比方说,检材笔迹是2000年书写的,收集的样本笔迹书写时间应该是1999年、2000年或者2001年的,也就是说,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上下相差时间不超过两年。
这是因为人的笔迹的书写规律和特点在一两年内变化不大,而超过两年以上,就有可能发生改变,时间越长,变化也越大。
笔迹鉴定样本
笔迹鉴定样本笔迹鉴定样本笔迹鉴定属于司法鉴定中的同一认定,它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等特性在书写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
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
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书写。
由于笔迹鉴定工作很,对于办案人员来说,重要的是如何收集可以进行笔迹鉴定的检材和样本。
一、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鉴定中使用的样本笔迹分为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两种。
根据案发时间划分,平时样本又可以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两种。
实践中我们经常要提取或调取的是平时样本。
1、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和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重点通过以下两方面收集: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被鉴定人在工作中可能留有本人笔迹材料;可以收集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
2、案后笔迹样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1)、与收集案前样本途径相同,只是这些材料必须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2)、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产生怀疑的情况下,侦查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
实验样本则是作案人或嫌疑人已经供认作案事实之后,为了认识物证笔迹的变化,解释鉴定中的差异,核对口供的真伪而收集的样本。
二、收集样本的注意事项1、收集样本材料要真实可靠,侦查员要对收集的样本进行核实和确认。
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能将送检的笔迹材料张冠李戴,更不能将检材和样本颠倒。
因为样本的真实性直接影响结论的准确性。
很多错误的鉴定都是与样本不真实或弄错了有关。
2、收集样本材料要全面充分,样本材料要有足够的数量才能够更好地暴露出被鉴定人书写习惯和书写技能特征。
鉴定人才能够全面利用这些特性、特征从中找出一定规律,以便更全面的与检材进行比较鉴定,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3、收集的样本材料要有可比性。
样本不但要有足够的数量,还要有很好的质量,要具备与检材进行种类认定和同一认定的基本条件。
论笔迹鉴定样本的收集
论笔迹鉴定样本的收集摘要在案件侦破、审理过程中,经常需要通过专业的笔迹鉴定对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别与判断。
刑事案件侦破、审判过程进行笔迹鉴定时,必须重视规范收集符合鉴定要求的样本材料。
笔迹样本的真实性及对书写人书写习惯反映的可靠性,是鉴定意见正确与否的关键。
具体办案人员应具备文检专业知识,收集程序、方法规范,有效保证样本材料的质量,从而使样本材料符合鉴定要求,维护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
关键词笔迹;笔迹鉴定;样本;收集笔迹鉴定是通过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之间的两相比较进行的,而提取满足一定要求的样本笔迹是对笔迹进行比较检验鉴定的基础。
笔迹样本的真实性及对书写人书写习惯反映的可靠性,是鉴定意见正确与否的关键。
提供可靠、充分的样本笔迹就能做出正确的鉴定意见,相反,就难以做出鉴定意见,甚至做出错误的判断。
在现实办案中,笔迹样本的数量与质量往往对鉴定意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何收集分析笔迹样本,综合运用笔迹样本的各种信息,为确保鉴定质量为检察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证据先打下坚实的基础,是我们委托笔迹鉴定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收集样本中存在的问题(一)收取样本的主体缺乏专业知识在不同的诉讼中,样本作为证据资料,由不同的主体依据证据规则收取和提交。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里的大多数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不是物证技术,而是侦查或者法律,也有的是从其他部门调入技术部门,物证技术专业水平较低,素质不高。
这就决定了他们难以按科学鉴定的要求收取提交样本。
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收取提交样本材料,但是由于律师、当事人等也较缺乏物证技术知识,因而,收取的样本也较难满足科学鉴定的需要。
同时由于法官也缺乏物证技术知识,因而对样本的审查也往往不严,使样本提交后不能满足鉴定的需要。
除当事人主动提供比对材料外,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是收集和选取样本材料的第一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文书过程是否顺利,鉴定的结论是否正确。
笔迹鉴定检验样本相关要求
文件检验案件,一般都需要有符合鉴定要求和条件的、能与检验材料(检材)进行相互比较检验的样本材料。
本文就鉴定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文检案件中的笔迹检验案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墨水、印油、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时间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的收集途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问题做简单介绍。
(一)笔迹检验案件,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笔迹样本分为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平时样本又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
收集的样本材料不但要有可比性,即相同字还要有足够的数量,有条件的相同字一般不少于三个。
1.收集案前笔迹样本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
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收集:一是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其在工作中可能留有其本人笔迹的材料,包括其个人档案,留在银行的支票、存款单、取款单,各种票据,以及会议记录、总结、汇报、答卷、有其签名的合同等。
二是可以收集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包括日记、电话本、个人的记帐单、借条、欠条、信件等。
收集时一定要弄清楚这些材料上的笔迹,哪些是被鉴定人亲笔书写的,哪些是其他人书写的。
案前样本一般没有伪装,能比较好地反映被鉴定人的书写习惯和笔迹特征,样本的价值很高。
要着重收集案件发生前不久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
但是,如果检材笔迹可能有伪装变化,则要重点收集发案前几年、甚至十几年前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因为伪装的笔迹,往往是被鉴定人过去某些书写习惯的再现。
2.收集案后笔迹样本案后笔迹样本是指案件发生以后,被鉴定人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交往中书写的自然笔迹。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一是与收集案前样本的途径相同,只是这些材料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
二是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有产生怀疑的情况下,法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
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被鉴定人书写,防止其他人代替被鉴定人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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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学》收集笔迹鉴定样本的原则和方法
一、收集笔迹鉴定样本的原则
1. 客观性原则:在收集笔迹鉴定样本时,必须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主观偏见和干扰。
2. 全面性原则:收集的样本应涵盖被鉴定人的不同书写时期、不同书写状态、不同书写内容,以全面反映其书写习惯和特征。
3. 合法性原则:收集笔迹鉴定样本的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程序合法、证据确凿。
4. 保密性原则:在收集笔迹鉴定样本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被鉴定人的隐私和权益。
二、收集笔迹鉴定样本的方法
1. 明确鉴定目的和范围:在收集笔迹鉴定样本前,应明确鉴定目的和范围,确定需要收集的样本类型和数量。
2. 收集自然样本:自然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自然书写的字迹。
可以通过观察、记录、拍照等方式收集自然样本。
3. 收集实验样本:实验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特定条件下书写的字迹。
可以通过设计实验方案,让被鉴定人在规定时间内书写一定数量的字迹,以收集实验样本。
4. 收集对照样本:对照样本是指与被鉴定人具有相似书写习惯的人书写的字迹。
可以通过寻找对照样本,与被鉴定人的字迹进行比较,以辅助鉴定。
5. 确保样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收集笔迹鉴定样本时,应确保样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可以通过核对笔迹、记录时间、地点等信息,确保样本的真实性;同时,应妥善保管样本,避免损坏或丢失。
6. 建立笔迹数据库:在收集笔迹鉴定样本的过程中,可以建立笔迹数据库,将收集到的样本进行分类、整理和存储。
这样可以方便后续的检索和分析,提高鉴定效率和质量。
在收集笔迹鉴定样本时,应遵循客观性、全面性、合法性和保密性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确保样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建立笔迹数据库可以为后续的鉴定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