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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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各级人大代表中
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省委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的通知》、《市委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安排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xx行动”的实施方案》以及《县委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安排方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就在全镇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围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新时代“四个机关”建设,开展全镇各级人大代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健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畅通代表意见建议征集机制,确保
代表意见建议有人听、有人办、有反馈、真管用,为建设“双优双强,古镇XX”贡献各级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
二、行动时间和参与主体
行动自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参与主体为驻镇县、镇人大代表。
三、主要内容
人代会闭会期间,驻镇各级人大代表结合“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围绕原选区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社情民意、群众诉求,每人每月至少提出1条意见或建议。
人大代表收集和反映的社情民意、群众诉求的内容主要包括: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工作中,希望党委政府改进或解决的问题: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当前我镇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四、方法步骤
代表提交的意见建议按收集、研处、办理、反馈、评价等五个程序处理。原则上按照职责权限由镇人大送交有关部门,组织快速研究解决;需上级协调解决的意见建议事项,报上级有关方面统筹安排并及时反馈;重要事项按职责权限提请镇党委、政府,组织专题研究。
1、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反映。各级人大代表结合“一改两为五做到。主动深入原选区所在行政区域,通过走访联系群众、利用人大代表工作站、结合代表小组等活动收集相关问题和社情民意,
在此基础上深入思考、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提出意见建议。每位代表每月在提出意见建议的同时,对上月提出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县、镇人大代表可向原选区人大代表工作站提出意见建议,其中,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团汇总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
2、意见建议的研处。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由镇人大主席团进行汇总梳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判,一周内提出交办意见。需上级协调解决的意见建议事项,报上级有关方面统筹安排并及时反馈。
3、意见建议的办理。意见建议按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随提随办,不集中交办。承办单位自接到意见建议之日起,能够自主解决的,一个月内答复代表;需协调多部门联合解决的,办理时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其他原因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经镇党委、政府和其他机关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报镇人大办备案;因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不符或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承办单位报备后,需耐心细致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承办单位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向代表和镇人大主席团反馈意见建议的办理结果;镇人大主席团应当建立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清单和代表意见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清单,定期向同级党委、上级人大常委会报送,镇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结果抄送镇人民政府。
5、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评价。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评
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和超期未办理的意见建议,要加强重点督办,办理期限为一个月。代表对结果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公开说明原因。镇人大完善督办机制,对办理结果多次不满意的,办理单位敷衍了事、办理态度不认真不积极、经多次提醒沟通仍然不整改的,予以通报并反馈同级党委或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大要高度重视“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加强与各级各部门协同推进,完善制度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广泛发动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收集身边的社情民意,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推动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将通过代表履职平台、代表培训、代表列席党委会会议等多种形式推动此项行动顺利进行。镇人大要细化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对此项行动的工作指导,做好活动的宣传和保障工作。
(二)加强管理考核。镇人大主席团将加快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步伐,在平台上对各类意见建议及时交办、限时办结、按时反馈,提高工作效率。在代表履职平台未建成前,通过设立专门的意见建议收集邮箱,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代表建议的收集、整理、交办和跟踪督办工作。意见建议承办单位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协调,相关业务科室采取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压实办理责任,倒排办理工期,扎实办好各类意见建议。镇人大主席团做好行动开展情况的统计工作,
加强考核监督,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代表履职档案,作为代表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会将乡镇人大开展此项行动的具体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镇党委政府要将建议办理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和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方面。各代表小组于每月15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清单和代表意见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清单。
(三)加强沟通协调。意见建议承办单位要按照代表意见建议有关处理办法,加强与代表的办前、办中、办后沟通联系:对需要协办的意见建议,各协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主办单位的联系,不得推诿扯皮,主办单位在意见建议答复函中要说明协办单位办理情况。同时,各承办单位要结合此项行动,建立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清单,进行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回头看”,推动有关事项尽快解决,对账销号。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聚民意,惠民生”行动进一步完善代表收集反映社情民意、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机制,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健全全面、系统反映社情民意的规章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五)明确格式要求。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标题简明,重点突出,内容具体,要求明确,且一事一议,通过代表履职平台或专门的意见建议收集邮箱发送。一件意见或建议原则上不超过500字,如不能说明事由,可另附页。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代转人民群众来信或案件申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