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件卷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1.30•【字号】桂卫规〔2017〕6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的通知桂卫规〔2017〕6号各市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委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限5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以下简称裁量权),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种类和幅度内,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违法事实、证据等因素,依法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给予何种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
第三条行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过罚相当、程序正当,公正公开,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行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除适用当场行政处罚程序的处罚外,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分为从轻、一般、从重3个裁量阶次。
计划生育处罚决定书
计划生育处罚决定书
根据《计划生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经查证,你(你单位)
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超生子女,情节严重,依法应当给予处罚。
根据《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责令你(你单位)限期内支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罚款,罚
款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二、责令你(你单位)限期内进行避孕手术。
三、责令你(你单位)限期内进行思想教育,并接受相关法律
法规的教育。
你(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
行缴纳罚款,并在30日内提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不缴纳罚款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你(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医
疗机构进行避孕手术,并提供手术证明。
逾期不进行避孕手术或提
供手术证明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你(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思想教育,并提供相关证明。
逾期不接受思想教育或提供相关证明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你(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诉。
逾期未提出申诉或申诉未成立的,本处罚决定即告生效。
特此通知。
计划生育处罚决定书。
(盖章)年月日。
(签字)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
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一、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一)基本案情张恩琪于2013年3月13日、10月16日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9月25日向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基金中心)邮寄信函,主要内容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对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偏低和少缴、漏缴问题进行强制征缴。
市社保局于2013年10月26日收到信函后,认为其所述问题不属于该局职责,属于市社保基金中心职责,遂将信件转至该中心办理。
该中心于2013年11月29日向张恩琪出具《关于张恩琪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主要内容为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均由其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审批确定,且在审批之前已经本人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事项进行了确认,该中心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依据区县社保局审批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待遇。
张思琪先是针对市社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分别提起诉讼,因各自答辩不具备相应职责而申请撤诉,后将两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市社保局向市社保基金中心转交信件行为违法,撤销市社保基金中心上述答复,判令二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其诉求予以答复。
(二)裁判结果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市社保局具有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职能,其于2011年10月19日向与其存在隶属关系的市社保基金中心下达文件《关于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受理查处职责分工的通知》,第二项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举报、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查处,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具体程序由市劳动监察机构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
故市社保局将信件转至市社保基金中心办理并无不当。
市社保基金中心应对原告信函要求事宜作出明确处理,但其未在60天内作出答复,且在此前原告起诉该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隐瞒了市社保局下达上述文件的情况,在答辩状中否认其具备相应职责,导致原告认为起诉被告主体有误而申请撤诉,系未履行法定职责并进行推诿。
卷宗时间及条款
卷宗时间顺序及条款引用
卷宗时间顺序:违法生育时间→调查笔录时间→乡(镇)计生部门意见时间(收案时间)→市局审批时间(立案时间)→下发告知书时间→告知书送达回证时间→下发决定书时间→决定书送达回证时间→分期缴纳审批时间→申请强制执行时间
条款引用:
非婚婚外生育:违反条例第二十一条,依据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项,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违法生育:违反条例第十三条,依据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至(四)项。
违反收养:违反办法第十三条,依据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杨某、吴某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计划生育)二审行政判决书
杨某、吴某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计划生育)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计划生育【审理法院】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10【案件字号】(2020)黔26行终2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通烈张秋菊罗安武【审理法官】杨通烈张秋菊罗安武【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杨丕勇;吴兴翠;凯里市卫生健康局;凯里市人民政府【当事人】杨丕勇吴兴翠凯里市卫生健康局凯里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杨丕勇吴兴翠【当事人-公司】凯里市卫生健康局凯里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杨正彪贵州正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正彪贵州正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正彪【代理律所】贵州正辩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杨丕勇;吴兴翠【被告】凯里市卫生健康局;凯里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被上诉人凯里市卫生健康局作出的被诉《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应予撤销,凯里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凯府行复决字(2019)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没有纠正凯里市卫生健康局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存在的适用法律错误问题,亦应一并撤销。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征收合法违法罚款基本原则合法性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原审法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认证正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与原审判决相同。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基于此规定,判断本案行政机关作出的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是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一、本案被诉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
尤某某与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
尤某某与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1【案件字号】(2020)苏09行终67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红秦广林李星星【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尤翠萍;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射阳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当事人】尤翠萍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射阳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当事人-个人】尤翠萍【当事人-公司】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射阳县计划生育指导站【代理律师/律所】丁雨尧江苏崇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丁雨尧江苏崇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丁雨尧【代理律所】江苏崇本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尤翠萍;射阳县计划生育指导站【被告】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管辖第三人证据回避书面审理撤诉驳回起诉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2020年6月17日,被告射阳卫健委作出射卫健信[2020]8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并向原告尤翠萍送达,答复其诉求不属于政府信息,且已处理完毕,不予受理。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某某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本案中,被上诉人射阳卫健委具有办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的法定职权。
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文书
附件2:实施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文书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卷宗被处罚单位或个人执法人员立案日期结案日期归档日期保存期限长期档案分类立案审批表立案机关: [ ] 号第页共页◇询问人、被询问人、记录人对以上笔录无异议,均应在指定位置签名或盖章。
被询问人(签章):记录人(签章):◇本文书适用于当事人拒不承认违法事实而通过调取旁证的方法来予以认定违法事实的情形;◇取证人、证据提供人、记录人对以上笔录无异议,均应在指定位置签名或盖章。
证据提供人(签章):记录人(签章):调查处理意见明。
报告人(签章):年月日告知笔录◇执行告知人、被告知人、受案机关负责人,均应在指定位置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较复杂,可另行制作专门材料或由当事人书面提出。
被告知人(签章):记录人(签章):年月日听证通知书◇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听证主持人如对以上笔录无异议,均应在指定位置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执行送达人、收件人、见证人均应在指定位置签名或盖章。
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 号申请执行人: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住址被申请执行人: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被申请执行人因违反《》第条款的规定,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 [ ] 号决定,给予其的处罚,并于年月日送达被申请执行人(单位)。
被申请执行人拒不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年月日附:1.申请书副本份2.有关材料份页(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交人民法院一份,征收机关留存一份)河北省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结论证编号:注:此证一式两份,当事人一份,发证机关存档一份。
行政执法规范文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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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立案呈批表(彭水)计生立〔〕号(主管领导签字即为立案时间)彭水自治县计划生育行政案件询问笔录(共页)询问地点: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
询问单位: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业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住址告知:我们是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受县人口计生委的委托,今天来找你了解你的有关计划生育情况,请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若有违法生育(捡养)行为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陈述清楚事实,争取得到从宽处理。
听清楚否?答:问:答:第页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手印)调查笔录(共页)调查地点:调查时间:调查单位: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业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住址告知:我们是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受县人口计生委的委托,今天来找你了解相关情况,请如实配合回答我们的提问,听清楚否?答:问:答:第页被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手印)(调查内容:1、被调查人及配偶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居住地;2、是否知道违法生育嫌疑人基本情况,他们的婚后生育情况,子女数,分别的出生时间,姓名,性别,出生地,现在何处;3、重点调查违法生育孩子的怀孕时间,地点,生育时间,生育地点(是否医院,接生人员),现在何处,如在别处喂养还要询问具体监护人,生活情况等;4、违法生育嫌疑人的家庭财产情况及收入来源情况;5、以上所记录情况是否属实,把记录给当事人看或者找第三者读给其听,如属实,则签上“以上记录完全属实”并加盖右手大拇指手印到笔录相应位置,包括有涂改地方。
)(笔录续页)问:答:经被询问人或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在笔录尾部签名及页码处盖右手大姆指印。
第页彭水县关于违法生育的询问(调查)提纲(供参考)为了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嫌疑人双方的婚育情况和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事实经过,特拟定以下询问(调查)提纲:1、询问嫌疑人,问其双方的出生时间、工作简历,(被询问人及配偶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居住地,政治面貌,何时何地从事何业、曾任过何职,以时间为序记录;并登记身份证号码,提取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问被调查人(知情人即证人)的工作简历(内容同上),你是否了解嫌疑人(他俩分别是何地人氏、工作简历,你与他是什么关系)2、问嫌疑人家庭现有人口及与其关系(姓名、性别、年龄、从事何业及职务、政治面貌);3、问嫌疑人双方的婚育情况(分别何地人氏,何时在何地结婚,是否办理结婚证,婚后生育情况,子女数,分别的出生时间,姓名,性别,出生地,谁接的生,是否办有出生医学证明,是否上户,现在何处,分别是否办准生证,以时序记录);(有要复印存在案卷)4、重点询问违法生育或收养的事实经过(对违法生育的何时怀孕、何时未参加生殖健康检查,怀孕期间是否有乡村干部过问,(如外出则问同何人外出何地、从事何业),何时在何地何医院生育男或女孩、何人接生、取何名、何时回家有何证人,在现何处,如果别处喂养还询问具体管理人,生活情况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计划生育案件受理范围和执行问题的意见(试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计划生育案件受理范围和执行问题的意见(试行)正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计划生育案件受理范围和执行问题的意见(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对计划生育案件受理范围、执行等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下列案件应予受理:1、当事人如不服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作出征收社会抚育费行政处罚决定,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2、因未取得生育指标而怀孕,被计划生育主管机关预收社会抚育费,当事人在终止妊娠后,要求计划生育主管机关退还预收的社会抚育费而主管机关拒绝退还,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3、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因个体工商户超计划生育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了营业执照,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由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被告。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为第三人);4、因未经批准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虚报、瞒报计划生育情况;为超计划生育者逃避管理提供帮助;伪造计划生育证明和其他破坏计划生育管理等行为,受计划生育主管机关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5、因侮辱、威胁、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扰乱计划生育管理机关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6、认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申请发给生育子女证明,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拒不发给或者不予答复,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
行政处罚卷宗模板
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案由: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被调查(询问)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电话:住址:邮编:调查(询问)人及执法证编号:、记录人: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及为被调查(询问)人确认的记录:我们是××(执法机关名称)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并记录持证人员姓名和证件号),请您过目确认。
被调查(询问)人对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确认记录:告知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询问内容:(以下是调查(询问)笔录尾页)应注明“调查(询问)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被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记录人签字:年月日第页共页检查(勘验)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被检查(勘验)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检查(勘验)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电话:住址:邮编:其他见证人:职务:单位或住址:检查(勘验)人及执法证编号:、记录人:工作单位:告知事项:现场情况:(以下是检查笔录尾页)被检查(勘验)人或现场负责人注明:“笔录上述内容,情况属实。
”被检查(勘验)人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见证人签字:年月日检查(勘验)人签字:、记录人签字:第页共页抽样取证通知书罚抽证通字[ ]第号:你(单位)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地点或场所)的下列物品予以抽样取证。
被抽样取证人:年月日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编号:、年月日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年月日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罚抽处通字[ ]第号:本机关于年月日向你(单位)作出(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罚抽证通字[ ]第号),对等物品进行了抽样取证。
现根据调查(检验、检测、鉴定)结果,依照《××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对被抽样取证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被抽样取证人:年月日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编号:、年月日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年月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罚登存通字[ ]第号:因你(单位)(案由)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法》第××条、第×款的规定,(为防止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计划生育行政档案
计划生育行政档案篇一:(计生各种制度)计划生育各项制度汇编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目录1、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1)2、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制度 (2)3、人口理论学校的制度 (3)4、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4)5、避孕药具计划编报制度 (5)6、基层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制度 (6)7、避孕药具仓储管理制度 (7)8、避孕药具检查评比制度 (8)9、避孕药具宣传培训制度 (9)10、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规范........................10 1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1)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制度1、计划生育工作在西夏区计生委、办事处党工委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实行经常化、科学化、规范化、法律化管理。
2、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开展普及人口理论知识,避孕节育知识,优生优育知识教育。
3、对本辖区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布置,半年与年终有检查总结,表彰奖励计划生育工作的单位,对于有超生的计划生育单位,给予坚决处罚。
4、坚持实事求是,编制年度确切的人口计划,逐级分级下达。
5、协调辖区各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
6、准时准确上报季报、年报及各类报表。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办法》。
2、上报报表做到及时,数字准确,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表面整洁,签章齐全。
3、要有半年、年终计生报表分析。
4、报表与统计帐、卡、册相符,帐、卡、册记录准确。
5、申报年度生育计划要及时、准确、真实,符合要求。
人口理论学校的制度1、宣传人口理论知识,贯彻党的人口政策。
2、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水平的计生宣传队伍。
3、培养计生干部增强计划生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和业务水平。
4、培养辖区单位居委会干部及全体育龄妇女掌握人口理论知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晚婚晚育的好处。
5、每年办培训班2-4期。
卷宗目录序号
卷宗目录立案呈批表主要证据目录表询问笔录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工作单位问答注:此笔录经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第页续页第页调查笔录时间地点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工作单位问答注:此笔录经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第页续页第页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告知笔录时间地点告知人笔录人被告知人告知事项:1、违法事实2、征收理由和依据3、征收意见4、当事人享有的权利:①、陈述权;②申辨权告知人:你有何陈述、申辨、要求?被告知人:注:此笔录经被告知人核对无误后签字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计生征字()第号被征收人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被征收人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违法事实征收依据征收决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时间、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征收机关年月日此联送达被征收人计生征字()第号被征收人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被征收人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违法事实征收依据征收决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时间、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征收机关年月日此联存档计生征字()第号被征收人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被征收人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违法事实征收依据征收决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时间、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公共卫生行政许可档案和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基本要求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公共卫生行政许可档案和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基本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4.12.29•【字号】冀卫监督函〔2014〕12号•【施行日期】2014.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公共卫生行政许可档案和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基本要求的通知冀卫监督函〔2014〕12号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根据省卫生计生委今年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和公共卫生许可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公共卫生许可档案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我委制定了《河北省公共卫生行政许可档案基本要求》与《河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行政执法文书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重要工具和载体,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档案案卷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
各地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学习和研究,提高文书制作质量,切实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格式正确,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档案案卷为突破口,全面提高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抓好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许可档案和处罚案卷基本要求,加强管理,强化审核,严格规范各个环节文书制作,对公共卫生许可档案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规范。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公共卫生许可档案和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自查,按照基本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四、自2015年1月1日起,各地必须按照基本要求的规定,对公共卫生行政许可档案和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组卷,使用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的档案案卷封面、封底,规范装订并归档。
执法案件档案卷宗管理制度
汤原县安监局行政执法卷宗档案管理制度
一、执法文书档案实行一企一档,立案查处的案件要一案一卷;现场处罚案件一般一案一卷,对在同一时间同一现场办理的同类案件,经领导批准可数案一卷。
二、各中队确定一名档案管理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形成的执法文书以及其他资料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归档,并建立登记台账。
四、案卷由案件承办中队负责整理立卷,于结案后15日内交档;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审查归档并建立登记台账。
五、案卷字迹工整、清晰、装订规范、整齐。
六、案卷立卷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抽取、涂改和销毁案卷材料。
未经大队负责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案卷。
七、档案到期需要销毁时,由档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列明清单,报领导批准后,由2人以上监督销毁。
八、大队每季度组织档案管理情况检查,发现问题,落实责任,认真整改。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报送登记表
法律视点:
本案中某妇科诊所的在未经批准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产科诊疗活动;该诊所在2017年4月-7月间,使用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郑某从事护理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浙江省卫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1.该诊所未经批准于2016年4月5日-2017年7月17日间,非法为余某某等10人实施终止妊娠手术,为王某等3人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合计非法为他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共13例,确认违法所得11764元。2.该诊所在2016年4月5日-2017年7月11日间,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产科诊疗活动。为琚某等10人开展卵泡监测,促进卵泡生长等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诊疗;为郑某某等4人进行产科诊疗。确认上述违法所得共3890元。3.该诊所在2017年4月-7月间,使用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郑某从事护理活动。
2017年12月8日,市卫健委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要求听证。2017年12月19日,市卫健委举行听证,维持原决定。2017年12月22日,市卫健委对某妇科诊所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壹仟柒佰陆拾肆元整(11764元);3.罚款人民币陆万壹仟捌佰贰拾元整(61820元);4.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报送登记表
报送单位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范文(8篇)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范文(一)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必须坚持__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社会和人口的全面发展。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的统一,做到合法、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依法确认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执法依据,规范执法活动,监督执法行为,追究执法违法责任,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质量等制度的总称。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科承办。
(四)____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本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有良好的素质、职业道德品质和相应的文化程度,经过法律、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持有省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委员会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并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权限、时限、程序、许可条件、收费项目及其标准等向社会公示。
(八)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依据、内容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定时限等告知当事人。
(九)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委员会适用一般程序时,应实行办案、审核、决定三分简易程序施行行政处罚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经过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后____日内,应向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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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件卷宗()县市编号(年)第号办案单位案由案件来源立案时间结案时间承办人当事人当事人单位案卷内容1、()10、()2、()11、()3、()12、()4、()13、()5、()14、()6、()15、()7、()16、()8、()17、()9、()18、()法律责任到位情况当事人社会抚养费或罚款到位、行政处分等情况,所在单位落实目标管理责任情况。
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案件立案申报表___编号()第__号案由即立案的理由,需填写当事人姓名及案件的性质,如:某某非婚生育案、某某非法施行节育手术案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案件。
案件来源即立案材料的来源,应按实选择下列五个来源填写:集体或个人的控告、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本机关自行发现;当事人主动交待。
并将案件来源材料附后(如举报信、举报记录、移交材料等)。
立案材料的初步事实和法律适用一、初步事实:1、违法者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户籍状况或职业情况)。
2、有什么性质的违法事实(根据什么时间、什么材料来源反映当事人有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二、法律适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的什么条款,需立案查处,请审查批准。
报告人:____、-----年月日审批意见主管领导审查立案材料后,应及时作出“同意立案”或“不同意立案”的批示,并指定2个以上的案件承办人,以明确责任。
最后还需签名和注明审批时间审批人:____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1页调查笔录时间:_________地点:_________调查人:____证件号:____证件号:单位:_________记录人:____单位:_________被调查人姓名:_______性别:__年龄:__政治面貌:___职业:___户籍地:_______工作单位及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告知:我们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请看,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出示证件),证号为、。
根据××法的规定,我们对你××××情况进行调查(检查);根据法律规定,你有义务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检查)。
我们依法对询问(检查)制作笔录,如果你作虚假陈述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 问:答:问:答:问:答:问:请你核查笔录是否属实,并在每页签名(按手印)。
答:被调查人签名:年月日调查人员签名附:调查提纲:1、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户籍状况、单位、职业、职务、住址、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等。
2、被调查人是违法生育者,应询问其婚育情况,包括是否结婚、结婚或同居时间、是否生育及生育孩次数、生育时间。
重点是本次调查要了解的违法生育情况:怀孕时间、地点、如果属流动人口,是否办理或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分娩时间、地点和情况、是否查验•生育证‣、生育的孩次、性别及孩子去向;怀孕期间和分娩时的知情人、给予哪些方便;怀孕期间是否做过B超检查,是否鉴定胎儿性别,鉴定人和地点;怀孕前落实避孕措施情况;怀孕期间孕检情况;违法生育者男女双方上一年度的收入情况;当事人违法生育的原因等等。
3、被调查人是违反计划生育的其他规定,如非法接生、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买卖、骗取、伪造计划生育证明等等,除了解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外,重点了解违法的事实、时间、地点、知情人等。
4、被调查人是证人,除证人的基本情况外,重点是了解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以及能证明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事实,如果能提供书证或物证,要注明证据的提供人或证据的来源。
证据粘贴单1.违法行为人公民信息情况2.违法行为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违法生育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4.分娩住院病历5.违法生育人员及其子女照片6.征收对象收入依据(实际收入无法计算或者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上年度本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人均纯收入计算;城镇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具体征收标准按湘政发【2009】11号文件确定)7.其他书证、物证或影像资料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案由______________编号…年‟第__号当事人男方姓名年龄职业单位或户籍地女方姓名年龄职业单位或户籍地当事人之间关系①初婚()②再婚()③非夫妻关系()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事实认定及建议征收意见1、“违法生育认定事实”:填写已调查清楚的当事人违法生育时间、地点、婴儿性别、性质(性质类型:①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②违法多生育子女的;③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子女的;④非婚生育的;⑤非法收养子女的)。
2、“建议征收意见”:根据违法生育性质、情节、收入取证情况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提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建议,拟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计算公式和金额,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报请征收机关审批。
承办人签名:________主管领导签名:_________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____年__月__日征收机关审批意见1、“征收机关负责人签名”:拟按照2至3倍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分管领导签名;拟按照4倍以上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审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组长(即人口计生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人口计生部门印章。
2、“征收机关”:由法律授权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征收机关盖章)____年__月__日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情况执法人员记录:于*年*月*日送达告知书,当事人放弃行使权利。
或者当事人***于*月*日行使陈述权(申辩权|要求听证),陈述(申辩)意见已记录在案,或已于*月*日举行听证。
听证要另外作笔录承办人签名: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备注“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审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记录附后。
按四倍以上标准征收的,报市人口计生委法规科备案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____计生征告字…年‟第___号被征收人:男方姓名____年龄__职业___住址____女方姓名____年龄__职业___住址____经调查核实,你们已于___年__月__日在____(地点)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第__个孩子,属____________________性质的违法生育。
(如有按较高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严重情节,在此处记述)现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______条第__款___项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的应用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男方上年度____________收入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的___倍;女方上年度____________收入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的__倍计算,本机关拟对男方征收社会抚养费(写出计算公式)元,拟对女方征收社会抚养费(写出计算公式)元。
合计征收社会抚养费共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
违法生育(非法收养)事实和双方的实际收入、当地人均收入等情况,有当事人陈述份、证人证言份、书证份、物证件等证据证实。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三、七十四条之规定,你们如对上述征收意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____(单位名称)进行陈述、申辩或者要求举行听证,逾期则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____县(市)人口计生局(盖章)___年__月__日附件: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社会抚养费告知书送达回证____计生送字…‟第___号送达内容____计生征告字…年‟第___号征收社会扶养费告知书送达时间送达地点被送达人收件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与被送达人关系送达方式送达人签名收件人签名备注注:送达方式共有以下几种:1.直接送达。
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可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并在送达回证的备注栏内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受送达人有代理人或指定了代收人的,可送交其代理人或代收人签收。
上述有关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臵送达。
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对送达情况和过程予以见证,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行政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拒绝签收或盖章的,按照上述程序适用留臵送达。
3.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应通过国家法定邮政部门,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
邮寄送达时,必须将附有注明寄回联系地址的送达回证和要送达的行政执法文书一起邮寄,并索要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