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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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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的:
1、加强监督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2、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案卷质量可以凸显某地区、某专业、 某方面卫生执法工作、对有关问题的认识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处罚案卷数量反映出不同区域间行政作为不均衡的现象。案件数 量差:数千件→几十件,处罚额度差:几百万元→几万元。 3、 提高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
(二)主要涉及专业:公共卫生、医政、妇幼、 献血行政处罚和许可工作 (三)案卷的类别:简易程序及一般程序的行政 处罚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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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卷评查内容、方式和程序
(四)案卷评查的方式 :
随机抽查、阶段检查、年度评查等方式。

自查、互查。 实地现场检查、集中评查等等。 实践中,采取随机抽取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的案卷评查方式较为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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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卷评查内容、方式和程序
(六)案卷评查主要内容。(以问题论为例) 合法性问题—0分标准 1、主体错误。 (1)实施处罚主体错误 (2)被处罚主体认定错误 2、事实与证据问题。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 3、适用法律问题。 如适用法律或条款项错误、未引用法律依据。 4、程序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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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卷评查内容、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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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鉴定结论: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卫生行政执 法的实际,委托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有关专门问 题进行检验、分析,并由鉴定人出具书面形式的结 论性意见。 (6)音像证据:也称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设 备所反映的声像、计算机储存的资料,以及其他科 技设备与手段提供的信息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 据。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政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4、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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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卷评查内容、方式和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管理规范

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管理规范

前言本标准附录 A、B、C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闯、赵静萍、张旭宏、冯志民、林丰全、霍烽、陈光伟。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归档案卷的整理方法和归档要求。

本标准合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者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标准。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4 号 2003 年 5 月 1 日实施)《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 (国档发[1987]27 号)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归档案卷立档单位在其卫生行政处罚活动中形成的卫生行政处罚文书(以下简称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书、材料。

3.2 归档案卷整理将归档案卷以卷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罗列、编号、编目、装盒的过程。

3.3 卷归档案卷的整理单位。

4 归档案卷范围4.1 依据材料:a)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应作为立案的文件、材料。

b)检举揭发申诉材料。

c)上级批件、会议决定等。

4.2 立案材料: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案件移送书等。

4.3 证据材料:现场检查笔录、问询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产品样品采样记录、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产品样品确认书、检验结果告知书、技术鉴定委托书、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等。

4.4 案件裁量材料:合议记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申辩笔录等。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体现整个行政执法过程、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证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的文书和所取得的证据载体材料,以及产生的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定义的材料. 第三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具体办理行政执法事项的机关处(科、室)和执法机构,均应按本规范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绩效列入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考核、法制工作考核、本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内容。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在受理案件后,应当收集本案的各种文书及证据材料。

案件办结后,应核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发现缺漏和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及时补齐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补救,以确保案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第五条案卷文书材料一般应使用计算机打印的文书原件,尺寸规格为A4型纸;不能使用文书原件的可使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A4型纸张复印件,并注明出处及加盖文书原件保管单位公章.文书材料确需手工填写的,不得使用不耐久字迹材料书写,应使用黑色、蓝黑色墨水或墨汁书写,字体工整、清晰。

文书材料有涂改的应更换修正后的文书原件,不能更换的应由相关人员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第六条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一般按年度编号,一案一卷一号,区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违纪处理等不同类别。

案卷材料较多的可分为正卷、副卷,结论性材料归入正卷,依据性材料归入副卷;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文书材料,应归入副卷保存.案卷文书材料较少的可按工作阶段合订立卷。

第七条案卷文书材料编目顺序,应体现行政执法程序,其排序的原则:1、密不可分的材料依顺序排列在一起;2、文件材料在前、证据材料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3、结论性材料在前,案件(许可)办理的客观进程形成的案件材料按自然顺序排列在后。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归档及注意事项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归档及注意事项
在软卷皮封面打印“处罚文号、案由、案件来源、 被处罚对象(被调查对象)、处理结果、受理日 期、完成日期、承办人、总件数与总页数”。
在右下角填上档号章内容:全宗号、类别号、年 度、期限、案卷号。 要求:
填写或打印的内容须正确、清晰、端正; 未有全宗号时可不填全宗号,其余项目必填;案
卷号不重号。 如一卷材料超过20mm或超过200页的则分2卷,
仍为同一案卷号,填写格式如:1-1,1-2。
7、装订案卷
先将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拆除,对超过A4 规格、残缺破损的材料须折叠修补;
将软卷皮、卷内文件材料、卷内备考表按 左则装订成册。 要求:
薄卷用不锈钢钉、超过10mm的厚卷用线 装;
装订牢固、美观,不松散、不漏页。
8、著录
电脑著录卷皮封面各项内容 主题词、互见号为选录项;著录的卷
一个光盘顺序号。 每次活动设一子目录,选几张代表性的,冲印成
照片做成照片档案。 数码照片分辨率最起码要达到1280dpi*960dpi
以上,采用光盘介质bmp或jpg格式。
声像档案的整理
在不同载体形式分类的基础上,按其包含 内容所形成的先后时间顺序逐件编号,可 跨年度编制流水号,并编制目录,目录应 包括序号、内容、形成日期、保管期限、 备注等项目。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制作 归档及注意事项
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指导手册》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档案管
理规范(试行)》
行政处罚案卷的档案资料
书面材料(执法文书等) 照片档案(正片和底片) 声像档案(数码照片、录音带、
皮封面内容准确、齐全、便于检索。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常见问题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常见问题

归档其它要求

4、卫生行政处罚案卷保管期限为5年。(1)
档案管理部门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仅有三种,10年、 30年、永久;(2)赵同刚主编《卫生监督员手册-总论》 中明确说明卫生行政处罚档案保管期限为5年;(3)部分 单位处罚数量较多、办公及档案管理场所有限。)
二、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基本要求
(二)合法性要求(实体内容)
低级问题(责任事故) 用笔、涂改、漏项、笔误、代签名、前后不一致 等 实体问题(技术事故) 主体 程序(时限) 适用法律 证据
行政处罚 案卷制做及常见问题 探 讨
主要内容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基本依据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基本要求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内容探讨 案卷内容的具体材料探讨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常见问题
一、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基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10月1日实施)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年6月卫生部令第5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 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 )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03年5月1日实施,31种文书) 及修改13、14条通知(卫监督发[2006] 137号,“产品样品
××市卫生局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正卷) 处罚文号:廊卫食罚字[2008]H007号 当事人:×××(××市广阳区北外环竹闲茶舍负责人) 案 由:×××(××市广阳区北外环竹闲茶舍负责人)雇佣
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工作案
立案日期:2008年04月03日 处罚日期:2008年04月13日 执行时间:2008年04月26日 结案时间:2008年04月26日 自2008年 04 月至 2008年04月 保管期限: 五年 本卷共13 件 15 页 归档号

山东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

山东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
109、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不规范。
110、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全。
111、询问时间、地点填写不规范。
112、法律文书中修改或笔误未做技术处理或有空项。(指不影响案件主要事实和定性的其他错误)
113、授权委托书要素不全,制作不规范。
114、查封扣押、抽样取证、证据保全文书、物品清单要素不全、填制不规范。
67、缴款书处罚金额与处罚决定书中的罚没款金额不符,且未说明情况。
68、缴款书上被处罚人的名称与处罚决定书上的不一致,且未说明情况。
69、案卷中反映不出陈述、申辩告知在前,处罚在后。
70、处罚决定书中引用法律未到条、款、项。
性别、年龄、职业、单位、住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
108、引用法律依据条、款和项表述不规范。
104、结案审批无明确的“同意结案”意见。
105、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合议记录未分别记录参加人员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106、已结案时无缴纳罚款的有效凭证或复印件。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每项减1分
107、被处罚主体基本情况记载不全。(公民:姓名、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每项减5分
38、缺少必备法律文书。
51、被先行登记保存物品7日内未做出处理决定。
52、清单中的物品数量、品种等与对应的处理文书中不一致。
53、鉴定结论非有权鉴定机构做出。
54、鉴定结论无鉴定人员签字或鉴定机构印章。
55、履行听证程序缺少相关法律文书。
56、听证通知书中未告知当事人3日内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
57、听证通知书中未告知当事人无故不按时参加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
76、行政处罚决定书缺少行政机关名称或日期。
77、送达回证要素不全。

行政机关办案卷宗制作与讲解

行政机关办案卷宗制作与讲解

执法文书是执法行为的有效载体,执法案卷又是执法水平的直接体现。

我们在执法实践中,往往因为文书制作不规范,程序不合法,导致行政复议被撤销或变更,甚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为此,认真制作执法案卷显得尤为重要。

笔者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装订整齐、条理清楚案卷应由封面、封底、罚款票及各种实用文书组成。

案卷装订应用装订机和线绳;卷内文书应按事情的发生、发展、时间顺序排列;在每页文书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明页码,逐项登记在“目录”内,尤其注意罚没款统一收据应贴在一张白纸上标明页码装订入卷,以免丢失;案卷封面按要求逐项填写,案由要求写得简单明了,处理结果按处罚决定书内容填写,办案日期写清起止日期,保存年限及文书的件数、页码、归档号及结案日期,做到条理清楚,便于查阅。

必用文书不能省略新修订的执法文书共有43种,但在执法案卷中必须使用的文书有9种,即现场检查笔录、立案审批表、调查笔录、通知、送达回证、行政案件审理记录、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案件结案报告。

这是一般立案案件必用文书,缺少任何一种,执法案卷不完善,执法实践中往往是办、审不分离,不履行告知程序,这样做既不符合《技术监督办案程序》的规定,也不符合《行政处罚法》原则;既影响了执法文书的严肃性,也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有效性。

填写执法文书应仔细认真文书制作必须使用水笔或签字笔,不能用铅笔或圆珠笔,涂改处应有当事人签字或压印认可,空白处应当填写空白符号或用文字说明,记录违法事实字迹工整,条理清楚,认真填写文书每项,不能忽视任何细节。

如被检查单位(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地址、企业代码、行政相对签字人与法人的关系等应交待清楚。

在任何环节上出现问题,哪怕是一个字的误差,都有可能导致行政处罚无效,案件无法执行,在执法实践中,其教训也是很深刻的。

两种笔录使用应准确、规范现场检查笔录是把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情况作如实记录,调查笔录则是把行政相对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的情况如实记录。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组织办法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组织办法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卷宗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依法行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卷宗管理,适用本办法。

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实行一案一卷制度,但涉及国家、商业、个人秘密依照有关规定应分正副卷的除外。

第三条案件承办机构应当于执法终结后一个月内,将全部执法文书立卷归档。

案卷卷宗归档应当编号,编号应当按照公文归档编号规则。

第四条案卷卷宗应当包括封面、卷内文书目录、归档备考表和封底。

卷宗首页为卷内文书目录,底页为归档备案表。

卷宗封面应当说明案由、当事人、承办人、执法起始日期、终结日期和保管期限等事项(格式见附件一)。

卷内文书目录应当列出归档的全部执法文书名称、页次等事项,并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排序(格式见附件二)。

归档备案表应当说明立卷部门、案卷编号、立卷部门领导意见、档案部门意见等事项(格式见附件三)。

第五条行政处罚执法过程中的下列文书,应当归档:(一)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二)询问(调查)笔录;(三)案件处理意见报告;(四)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副本);(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六)送达回证;(七)行政处罚结案表;(八)书证、证人证言等有关证据;(九)其它法律文书。

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应当将行政处罚缴纳罚(没)款通知书、代收罚款收据、缴款书(收据)等罚没票据等同时归档。

案件来源为移送、举报的,移送文书、举报材料也应当同时归档。

第六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履行合议、听证等程序的,应当同时将相应的法律文书归档,包括:(一)合议组的合议记录;(二)听证告知书(副本);(三)当事人按规定提出的听证申请书、听证回避申请书;(四)听证笔录;(五)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材料;(六)其它材料。

第七条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下列文书,应当归档:(一)行政许可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二)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存根);(三)行政许可决定书(存根);(四)申请人领取行政许可证书的记录。

行政处罚卷宗模板

行政处罚卷宗模板

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案由: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被调查(询问)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电话:住址:邮编:调查(询问)人及执法证编号:、记录人: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及为被调查(询问)人确认的记录:我们是××(执法机关名称)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并记录持证人员姓名和证件号),请您过目确认。

被调查(询问)人对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确认记录:告知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询问内容:(以下是调查(询问)笔录尾页)应注明“调查(询问)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被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记录人签字:年月日第页共页检查(勘验)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被检查(勘验)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检查(勘验)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电话:住址:邮编:其他见证人:职务:单位或住址:检查(勘验)人及执法证编号:、记录人:工作单位:告知事项:现场情况:(以下是检查笔录尾页)被检查(勘验)人或现场负责人注明:“笔录上述内容,情况属实。

”被检查(勘验)人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见证人签字:年月日检查(勘验)人签字:、记录人签字:第页共页抽样取证通知书罚抽证通字[ ]第号:你(单位)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地点或场所)的下列物品予以抽样取证。

被抽样取证人:年月日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编号:、年月日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年月日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罚抽处通字[ ]第号:本机关于年月日向你(单位)作出(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罚抽证通字[ ]第号),对等物品进行了抽样取证。

现根据调查(检验、检测、鉴定)结果,依照《××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对被抽样取证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被抽样取证人:年月日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编号:、年月日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年月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罚登存通字[ ]第号:因你(单位)(案由)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法》第××条、第×款的规定,(为防止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行政处罚的卷宗保存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的卷宗保存多长时间

⾏政处罚的卷宗保存多长时间我们知道⾏政机关是有处罚的权利的,当⼈们做了违法的事情的时候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且处罚之后是⼀记录在的,那么,⾏政处罚的卷宗保存多长时间?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政处罚的卷宗保存多长时间根据《档案法》及《公安档案管理规定》第⼋条四项的规定:“收集保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公安档案、资料,并⾃形成之⽇起满20年即向同级公安档案馆移交;同级未设公安档案馆的向上⼀级公安档案馆移交;”移交后做永久保存,也就是最少不低于60年。

⼆、我们国家规定的⾏政处罚主要包含以下⼏种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第⼋条的规定,⾏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这是所有⾏政处罚⾥⾯最轻的的处罚,主要是对违法⾏为⼈做出谴责和告诫,让他们知道⾃⼰⾏为带来的严重性,并且希望他们能够及时改正⾃⼰的错误。

2、罚款:罚款也是我们常见的处罚类型,这⾥的罚款是对违法⾏为⼈强制性收取的⾦钱,通过这种罚款的⽅式,让他们意识到⾃⼰的⾏为已经属于违法⾏为了。

3、没收⾮法的财物:这⾥的财物是指违法⾏为⼈通过盗窃、诈骗、强⾏霸占等不正当的⼿段获得的⾦钱,因为这些⾦钱本⾝就不属于违法⾏为⼈的,所以要将所有违法获得的⾦钱全部没收,并且还给损失者。

4、责令停产停业:这个处罚针对的⼤多数是商家,有些商家在经营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合法经营,出售质量不好、仿造的产品,并且没有办理好国家规定所需要的⼀些资格证、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这时将被责令暂时停⽌营业,或者长期性停⽌营业。

5、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指违法⾏为⼈的⾏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将不被允许继续经营或者继续从事某种活动,这时⾏政机关会直接吊销其许可证、执照等,说明违法⾏为⼈在往后已经没有从事该活动的权利了。

6、⾏政拘留:这⾥是对违法⾏为⼈的⼈⾝⾃由采取限制的⽅式,在短时间内不允许违法⾏为⼈⾃由活动,是⼀种强制性的惩罚措施,也是所有⾏政处罚中⾮常严厉的。

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管理规范.

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管理规范.

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管理规范(DB22/T 469—2009)前言本标准附录A、B、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闯、赵静萍、张旭宏、冯志民、林丰全、霍烽、陈光伟。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归档案卷的整理方法和归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4号2003年5月1日实施)《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国档发[1987]27号)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归档案卷立档单位在其卫生行政处罚活动中形成的卫生行政处罚文书(以下简称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书、材料。

3.2 归档案卷整理将归档案卷以卷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的过程。

3.3 卷归档案卷的整理单位。

4 归档案卷范围4.1 依据材料:a)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应作为立案的文件、材料。

b)检举揭发申诉材料。

c)上级批件、会议决定等。

4.2 立案材料: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案件移送书等。

4.3 证据材料: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产品样品采样记录、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产品样品确认书、检验结果告知书、技术鉴定委托书、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等。

行政处罚文书归档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文书归档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文书归档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 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7)备考表;(8)卷底。

我国行政单位对生活当中一些违法乱纪的公民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以后,可能对于当事人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只需要配合行政单位的处罚结果,但是国家的行政单位是需要对行政处罚书的文书进行归档的。

下面我们要了解的一个法律常识就是,行政处罚文书归档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处罚文书归档顺序是怎么规定的?1、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 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7)备考表;(8)卷底。

2、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含没收物品凭证及清单);(4)行政处罚审批表;(5)案件调查终结报告;(6)重大案体讨论记录;(7)案件合议记录;(8)举报登记表或案件移送书;(9)立案申请表;(10)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1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12)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13)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14)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15)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包括已经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证据);(16)查封扣押物品清单;(17)行政处理通知书;(18)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19)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20)解除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2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2)陈述申辩笔录(或者陈述申辩材料);(23)送达回证;(24)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25)没收物品处理清单;(26)延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延期缴纳罚没款申请书)(27)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裁定书及相关执行文件);(28)行政处罚结案报告;(29)罚没款上缴收据复印件;(30)备考表;(31)卷底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概念及适用依据1、概念《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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