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最新版)
小学重点部门安全保卫制度(5篇)
小学重点部门安全保卫制度1.学校重点保卫部门指学校各科室、存放物资的库房和配备多媒体设备的教室。
2.学校“创安”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和各责任人开展重点部位保卫工作。
3.学校实行校、保卫小组、责任教师三级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4.每个重点部门均设一名责任人,签定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5.重点部门负责人按照《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保卫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维护工作,协助维持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6.未经责任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本部门和使用本部门的任何设备设施。
7.保卫小组负责夜间和节假日的保卫和巡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部门责任人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8.各重点部门必须按统一规定时间落锁,防止盗窃现象。
一些重要场所,由保卫小组设专人开启安全报警系统,切实保护好学校财产免受损失。
发生盗窃等突发事件时,责任人和保卫小组为第一报警责任人。
9.严禁一切不安全行为,坚决做到不准在本部门生火,不准非法操作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重点部门。
对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按《浦南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处置。
10.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者,除赔偿损失外,还应给予严厉的处分。
浦南小学小学重点部门安全保卫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校园出入口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出入口的管理,设置安全检查点,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安全。
2. 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定学生上下学的具体规定,建立学生返家登记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学生的安全引导和交通疏导,确保学生能够安全地到达学校和离开学校。
3. 班级安全管理:班级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基本单元,要建立班级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学生在班级中的安全。
包括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学生打架斗殴、消防安全、学生受伤处理等。
4. 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保证学校内各种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包括教室的卫生、桌椅的安全、电器设备的使用、实验室的安全等。
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最新8篇
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最新8篇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规定篇一1、全体教职工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值班工作要求做到:人走灯灭、关窗锁门、切断电源、贵重器材设备用毕及时归还,以确保安全。
个人贵重物品及现金不应存放在办公室,丢失责任自负,并对当事者提出批评。
2、加强安全防火工作。
治保会要经常进行安全防火防盗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加强对易爆、易燃等物品的管理。
3、物资管理要严格执行物资的收、发、领、核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财物相符,定期检查。
贵重物品要在装有安全防范的库、柜存放,专人保管,严格领用手续,清点、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放假期间,对贵重物品要相应集中保管。
4、外单位借用活动室,要事先通知保卫人员(时间、人数、内容、活动地点),以便协助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5、节假日值班的教师,要遵守时间,按时交接班,并做好记录;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离岗必须找本单位人员顶替;要负责对重点要害地区进行巡逻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报告。
6、加强门卫工作。
门卫要做到24小时不离岗。
中途离岗,要有人顶替,要做到24小时电话畅通。
对陌生人进活动中心要询问,对闲杂人员及各类推销员、废品收购人员进活动中心要阻止,对携物出活动中心要盘查。
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7、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要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
对坚持原则、认真执行本制度的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不依本制度办事的给予处罚。
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二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总务2、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
学校值日老师要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3、各班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4、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请假时间三天以上须报学校批准。
5、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检查人员,处理并记录值日期内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教育局或公安机关报告;6、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学校重点部位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园内所有重点部位的保卫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食堂、办公楼、停车场等。
第三条学校重点部位保卫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三)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四)教育先行,提高防范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重点部位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重点部位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重点部位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重点部位保卫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重点部位保卫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三)监督、检查重点部位保卫工作的落实情况;(四)处理重点部位发生的突发事件;(五)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重点部位保卫工作中的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各班级应明确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班级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
第三章保卫措施第七条重点部位入口设置安全检查设施,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物品检查。
第八条教学楼、实验楼等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九条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应设置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人员安全和场所秩序。
第十条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宿舍门禁系统应确保安全可靠,严禁外来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食堂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办公楼、停车场等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学校重点部位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重点部位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各部门、各班级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重点部位保卫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024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模版对于违规或应受处罚者,将依法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者,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能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未及时报告或未报告。
第十一条:教职员工如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者,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则处以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一)扰乱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二)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地点扰乱秩序且不听劝阻;(三)在公共场所或学生宿舍起哄、破坏公私财物,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五)在校园道路、篮球场等区域进行不适宜活动且不听劝阻;(六)酗酒滋事,不服从管理;(七)在校园内使用弹弓、汽枪等器械打鸟;(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第十二条:对于以下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教职员工将依据情节轻重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则处以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二)伪造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相关人员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
第十三条:对于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教职员工将依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则处以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二)偷窃、骗取、抢夺公私财物;(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大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八)恐吓或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安全。
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点部位,是指学校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和学生集中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群防群治机制。
第四条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三)组织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四)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五)组织处理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事故;(六)组织开展学校重点部位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学校下属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学校安全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安全防护第八条学校重点部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学校重点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师生注意安全。
第十条学校重点部位的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学校重点部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二条学校重点部位应当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十三条学校重点部位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四)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五)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重点场合安全保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重点场合的安全,维护师生生命资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重点场合,包含但不限于图书馆、试验室、机房、食堂、体育馆等。
第三条学校重点场合安全保卫制度的宗旨是:以人为本,防备为主,综合整治,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
第二章重点场合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学校设立场合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学校重点场合的安全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学校场合安全保卫部门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1.订立和完善场合安全保卫制度、措施和规范,提出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2.组织安全演练活动,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本领;3.对场合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4.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本领;5.建立安全考评机制,定期评估场合的安全情形,提出整改措施;6.对发生重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及时追究相关责任;7.组织订立和实施防火、防盗、防灾等方案;8.帮助学校领导做好重点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学校重点场合的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场合安全保卫工作,包含但不限于:1.订立并推广场合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2.负责场合的巡查、清理、维护和修缮工作;3.对进入场合的人员进行管理,确保他们的身份真实性;4.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5.使用安全防范设施,如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6.做好设备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防止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7.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8.保持与场合安全保卫部门的紧密联系,及时报告安全情况并协调解决问题。
第三章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七条学校重点场合应订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1.火灾防控措施:明确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和定期检查维护要求,加强防火巡查,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监控防范措施:安装监控摄像头,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指定专人负责监控画面,及时发现异常事件并采取措施。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教学区、宿舍区、食堂、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校园出入口等重点区域。
三、安全保卫责任1.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全校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措施,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
2.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学校师生员工应当遵守安全保卫制度,积极参与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保卫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保卫责任人。
2.加强对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定期对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燃气管道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3.加强重点场所的出入管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验证,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4.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控,安装监控设备,确保监控覆盖重点场所的各个角落。
5.加强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2.及时报告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4.对事故受害者给予关心和帮助,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安全保卫部门所有。
3.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体育馆、停车场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责任1. 学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重点场所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学校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负责的重点场所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4. 师生员工: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检查制度(1)学校定期对重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2)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负责的重点场所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新入职教职工、学生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入学。
3. 安全隐患报告制度(1)师生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2)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4. 消防安全制度(1)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食品安全制度(1)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3)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6. 宿舍安全制度(1)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宿舍内禁止使用违规电器,确保宿舍安全。
(3)加强宿舍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5篇)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重点、要害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实际“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方针,实行分类、分级的目标责任管理。
2、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包括:存放文件、资料、档案的场所;图书室、实验室和仪器保管室;网络机房以及食堂、供水供电系统;存放现金、贵重物品、仪器设备的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场所。
3、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分类定级,制定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范措施。
4、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必须配备防火设备。
实验室、计算机、图书室等重点场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
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5、要经常对重点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6、加强对文件、图纸、教科研资料及档案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检查,严格登记、保管、使用手续,防止遗失事件的发生。
7、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完善安全管理环节,制定安全防范预案。
8、假期值班教师要不间断对学校重点、要害场所进行巡查,做好校内昼夜值班。
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2)是指学校针对特定场所制定的安全保卫措施和规定,旨在保障师生员工在学校重点场所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具体的制度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出入管理:严格控制重点场所的人员出入,例如大门、教学楼、实验室等区域设立门卫或门禁系统,通过刷卡、刷脸等方式进行身份识别和管理。
2. 监控设施:在重点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全天候对场所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记录异常情况,作为后续调查和预防措施的依据。
3. 保安巡逻:加强对重点场所的巡逻管理,确保安全秩序,防止违法犯罪行为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3篇)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主要做好以下安保工作:1.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知,增强保护学生和防卫意识。
全体教职工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副校长分管,每天有值周、值日教师具体负责。
2.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自觉遵守治安保卫制度,带头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3.及时学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
4.不定期、及时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结合教职工会议、集会、校班会课、思品课加强对师生的安全保卫教育工作的宣传和管理,运用校内外典型事件增强宣传效果。
6.对财务室、仪器室、图书室、电脑教室、光盘放像点等要加强安全管理。
并与今后创造条件在财务室等重要处所____监控设施及报警器,加强防范。
重点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中储藏管理。
7.健全值班制度,节假日由领导或教职工轮流值班加强保卫工作。
值班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感。
8.认真做好防火工作,易燃、____物品、体育用品、校舍等安全检查,做到经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
9.教育教学时间内,应加强管理。
对外来人员要特别注意,严禁陌生人带学生外出。
携带公物外出要加强检查。
放学与入学时,应注意进出校门秩序。
二、保卫工作制度:1.学校的保卫工作由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和政教处负责。
2.门卫值班室要保证每天____小时有人值班。
值班保安人员以高度负责精神,认真做好保卫工作。
3.保安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穿戴保安员制服、帽子,不得穿便服和拖鞋。
(2)按时交接班,并填好值班记录。
(3)要妥善保管好教学及其物品,公用品必须有专人保管。
学校重点部位保卫管理制度
学校重点部位保卫管理制度学校重点部位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的重要建筑、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房、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重点部位的保卫管理工作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负责具体的保卫工作。
第二章保卫管理的责任与权限第四条学校保卫处是学校重点部位保卫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
保卫处负责制定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计划,并督促各相关单位贯彻执行。
第五条各相关单位要成立安全保卫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保卫工作。
安全保卫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等。
安全保卫小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条学校保卫处统一制定重点部位的保卫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保障重点部位的安全。
第七条重点部位的警戒区域、警戒时间、警戒等级等安全防范措施由保卫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告知相关单位。
第八条保卫处有权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和检查,对违反保卫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
第九条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设备和通讯设备由学校提供,各相关单位要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及时报修和更新设备。
第十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保卫管理的措施第十一条重点部位要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防范措施,包括安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报警器等。
第十二条重点部位的进出口要设置安全门禁系统,由专人负责管理,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学校保卫处要对重点部位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学校保卫处要建立健全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指定应急救援队伍,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重点部位的周边环境要保持干净整洁,杜绝堆放杂物和易燃物品。
学校重点部位治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治安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宿舍楼、食堂、停车场等。
第三条学校重点部位治安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重点部位治安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重点部位治安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治安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部位治安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保安部门负责全校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巡逻、监控、门卫管理等。
第七条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应定期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八条学校重点部位应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重点部位安全。
第九条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所有进入重点部位的师生员工必须进行身份验证,外来人员需登记并接受审查。
第十条加强实验室、体育馆、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一条严格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材新鲜、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停车场管理制度,禁止无关车辆进入,确保校园内交通秩序。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对在重点部位治安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一、前言学校是教育培训的重要场所,安全是办好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学校重点场所,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有利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安全向着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二、学校重点场所的定义学校的重点场所指的是对学校产生重要影响、带有一定风险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校门、校园周边;2.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房等教学场所;3.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场所;4.运动场、游泳馆等体育场所;5.校园交通运输设施;6.电力、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
三、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的建立1. 领导班子的重视学校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工作,把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亲自组织、部署、督导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工作。
2. 聘请专业保安公司学校应当委托专业保安公司,定期对学校重点场所进行巡逻、安保、管理等工作。
同时,保安公司应当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中教育、岗后考核,并在发现保安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时,及时予以处理。
3.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学校重点场所安保管理规定;2.保安服务标准;3.安全应急预案;4.异常情况的处理流程;5.安全检查制度。
4. 落实安防设施学校应当落实安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安装门禁系统;2.配置安全监控设备;3.配置报警设备。
同时,学校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师生自救互救能力。
四、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工作的常规措施1. 校门、校园周边学校应当在校门、校园周边安装监控设备,实现对校门、校园周边的安全管控。
校门处应当设置警示标识,提供安全提示。
另外,学校应当委派有经验、训练有素的保安人员进行巡逻、监控、执勤等工作。
2. 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房等教学场所学校应当针对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房等教学场所,采取以下措施:1.进出人员要经过门禁系统,确保人员进出的安全;2.加强安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3.建立整改台账,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学校重要场所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重要场所安全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学校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3. 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管辖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4. 各级教职工和学生应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设施设备安全(1)定期对重要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运行。
(2)对新购置的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3)对老旧设施设备进行淘汰更新,降低安全隐患。
2. 消防安全(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2)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3)禁止在重要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 防盗安全(1)加强重要场所的巡逻值守,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
(2)安装监控设备,对重要场所进行实时监控。
(3)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盗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4. 食品安全(1)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
(2)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3)定期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运行。
5. 用电安全(1)定期对重要场所的电线、插座等进行检查,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3)对师生员工进行用电安全教育,提高其用电安全意识。
五、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4.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追责。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重点部门安全保卫制度模版(三篇)
小学重点部门安全保卫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个重点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重点部门负责人是本制度的责任主体,他们应当组织并指导部门内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安全保卫职责。
第四条本制度包括安全管理、日常巡查、应急预案、信息报告和安全教育等内容。
第五条学校安全办公室是本制度的监督和指导部门,负责对重点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重点部门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重点部门负责人应当组织安全会议,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重点部门负责人应当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指导部门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并定期进行复核和更新。
第九条重点部门负责人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档案,对安全事故进行及时记录和归档,以便后期总结和教训。
第三章日常巡查第十条重点部门负责人应当组织巡查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对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应当按照制定的巡查计划进行巡查,每次巡查应当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上报巡查情况。
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应当重点关注以下问题:(一)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情况;(二)重要场所的安全门禁控制;(三)火灾隐患和消防设备的有效使用;(四)危险物品的储存和管理;(五)人员出入登记和证件检查;(六)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三条重点部门负责人应当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应急级别;(二)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员;(三)应急处置流程和工作要求;(四)资源调配和协调机制。
第十五条重点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
第十六条重点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复核和更新,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符。
第五章信息报告第十七条重点部门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重要的安全信息。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重点、要害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实际“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方针,实行分类、分级的目标责任管理。
2、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包括:存放文件、资料、档案的场所;图书室、实验室和仪器保管室;网络机房以及食堂、供水供电系统;存放现金、贵重物品、仪器设备的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场所。
3、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分类定级,制定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范措施。
4、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必须配备防火设备。
实验室、计算机、图书室等重点场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
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5、要经常对重点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6、加强对文件、图纸、教科研资料及档案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检查,严格登记、保管、使用手续,防止遗失事件的发生。
7、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完善安全管理环节,制定安全防范预案。
8、假期值班教师要不间断对学校重点、要害场所进行巡查,做好校内昼夜值班。
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范文1. 总则本制度旨在确保学校重点场所的安全,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所有在校师生员工都必须遵守并执行本制度。
2. 重点场所确定学校的重点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楼、体育场馆等。
具体重点场所的范围由学校安全保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3. 保卫措施3.1. 人员管理所有进入重点场所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份验证,并佩戴有效证件。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将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负责场所的安全巡逻和监控。
校内人员应积极协助保安人员进行工作,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2. 出入管理重点场所的入口应设置门禁系统,仅允许有权限的人员进入。
校内人员进入时需要进行刷卡或身份验证,外来人员需要事先获得相关许可或申请特殊许可方可进入。
3.3. 监控设施在重点场所设置闭路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
摄像头应全方位、全天候监控。
相关监控设备要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和可靠性。
3.4. 紧急事件应对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应制定紧急事件应对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各重点场所应明确紧急事件的报警流程和紧急疏散通道,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宣传。
4. 责任制度4.1.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学校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场所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4.2. 重点场所的负责人应加强对场所安全的监管,负责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3. 校内人员应履行保安员的职责,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保安部门报告,并积极参与安全演练和培训。
4.4. 学校领导层应重视和支持重点场所的安全工作,为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5. 监督和检查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应定期对重点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问题点进行跟踪。
6. 处罚和奖励对于未执行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的人员,学校保安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学校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1、学校要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如:学校财务室、功能室、实验室、仓库、办公室和存放高、精、尖设备的处所等。
2、办公室内教职员工个人不得存放大量的现金、有价证券、价值较高的书画作品和贵重的财产等,因工作需要存放的大量现金和贵重财物要报请有关领导批示,学校可集中存放,但时间不能过久,以防失盗造成损失。
3、重要部位的财产要建好有关帐目或做好统计,上、下班后注意清点,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4、学校有的重要部位要派专人昼夜值班,要报请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批备案,必要处所可设监控和报警设备。
5、学校有的重要部位不得闲杂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要请示有关领导,重要部位配足配齐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要注意防火、防盗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最
新版)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重点、要害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实际“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方针,实行分类、分级的目标责任管理。
2、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包括:存放文件、资料、档案的场所;图书室、实验室和仪器保管室;网络机房以及食堂、供水供电系统;存放现金、贵重物品、仪器设备的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场所。
3、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分类定级,制定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范措施。
4、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必须配备防火设备。
实验室、计算机、图书室等重点场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
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5、要经常对重点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6、加强对文件、图纸、教科研资料及档案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检查,严格登记、保管、使用手续,防止遗失事件的发生。
7、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完善安全管理环节,制定安全防范预案。
8、假期值班教师要不间断对学校重点、要害场所进行巡查,做好校内昼夜值班。
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