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安全管理制度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例文(5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例文一、库房选址2二、库房建设2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2四、____购买和运输入库3五、使用3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4储存库装卸管理制度6储存库定员定量制度6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7储存库消防管理制度8____员岗位责任9监炮员岗位职责10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10仓库值班员岗位职责11押运员岗位职责13____员安全操作规程13监炮员安全操作规程14民爆物品申领、退库流程及注意事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基本制度根据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库房选址一般要求____库周围____米范围内要远离居民区,____米范围内不能有公路,远离公路选址需经公安部门同意批准。
也可参照《危险品储存库区1.1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标准执行。
二、库房建设库房建设包括____库房、____库房、警卫室、库房隔离网、避雷针、进场便道等库房建设、布局要按公安部门的要求建设,____库和____库要分开,____库和____库周围要用铁丝网等全封闭隔离,库区大门警卫室设在库房隔离网外面远离____库一侧,避雷针设在库区周围海拔较高的地方,并接线入地。
进入库区的便道需修开阔平整,以防止____运输过程中颠簸剧烈发生意外,库房周围____米范围内不得有林木生长,否则应予以清除,以防雷电传递。
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1、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工作,要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消防工作全面到位,库区设管理人员____名,属于项目部正式员工,且需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证;库区喂养警卫犬____只,加强戒备;____库和____库库房门口挂设报警器,当有异常时,报警器自行报警;库区设置各类消防器材,消防砂、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水、灭火器一应齐全。
2、进入库区的便道左侧设置“库房重地、闲人免进”标识牌,警示闲杂人等远离库区;库区大门左侧树立入库人员须知,明确进入库区人员资格、进入库区注意事项;警卫室、____库、____库门牌标识清楚,警卫室悬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库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等标牌,库区选择合适位置设置多处防火标识等。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和防范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民爆物品是指具有爆炸性能的物质、产品,包括炸药、雷管、火工药品等。
第四条民爆物品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五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章生产环节管理第六条民爆物品的生产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并通过检验合格。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民爆物品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全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八条生产过程中应使用符合标准的设备和材料,保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生产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岗位安全教育,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销售环节管理第十一条销售单位应取得相关许可,严格按照规定销售民爆物品。
第十二条销售单位要对购买民爆物品的人员进行严格核验和登记,确保购买者的合法身份。
第十三条销售单位在销售前应对民爆物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销售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追溯制度,及时掌握销售记录和配送情况。
第四章运输环节管理第十五条运输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运输资质和许可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运输。
第十六条运输单位要保证运输工具的安全性,确保民爆物品不发生泄露、倾斜、损坏等情况。
第十七条运输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运输工作,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运输单位要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停靠地点。
第五章储存环节管理第十九条储存单位必须取得储存许可证,并建立合格的储存设施。
第二十条储存单位要加强对储存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和无防火隐患。
第二十一条储存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数量和方式储存民爆物品,不得超过允许的储存量。
民爆物品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爆物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规范生产操作,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民爆物品生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民爆物品生产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企业民爆物品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民爆物品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三章生产安全管理第七条生产设施与设备:1. 生产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2. 禁止使用非标准、非法生产或改造的设施和设备进行民爆物品生产。
第八条生产环境:1. 生产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防止粉尘、有害气体等对生产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2. 严禁在生产场所吸烟、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九条生产操作: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2. 严禁违章操作、违规指挥,严禁超负荷、超范围生产。
3. 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质量管理:1. 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加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检验,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第十一条应急管理:1. 制定民爆物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四章责任与考核第十二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民用爆炸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设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储存安全管理(1)民用爆炸物品应按照国家规定,在专用仓库内储存,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
(2)仓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3)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储存安全。
(4)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要求,如储存温度、湿度等。
2. 运输安全管理(1)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运输过程中,严禁烟火,确保运输安全。
(3)运输人员应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熟悉民用爆炸物品的性质和安全操作规程。
3. 使用安全管理(1)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2)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3)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新入职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五、监督检查1.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六、奖惩措施1. 对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5篇)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如下:一、董事长1、对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2、依法依规决定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经费和投入。
二、总经理1、对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2、保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经费和投入落实到位。
三、安全副总经理1、负责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2、组织制定和完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贯彻落实。
四、生产机电副总经理负责生产过程中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五、安监处处长1、负责监督检查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2、组织检查地面、井下火药库、作业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3、组织追查处理民爆物品安全事故,对违反制度的人员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处罚;4、负责对出入井口人员进行检身。
六、生产技术科科长1、负责制定生产过程中民爆物品使用单位日常的现场使用制度;2、遵照《煤矿安全规程》负责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民爆物品使用的管理规定;3、负责各使用单位现场消耗的原始记录、考核和控制;4、每年____月份根据下一年度采掘计划核定民爆物品使用数量;5、推广使用爆破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保证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民爆物品。
七、保卫科科长1、负责地面火药库的看守、保卫、消防和出入库登记工作,从地面库到井下库的押运工作;2、井下火药库的治安检查监督工作;3、对民爆物品从业人员进行政治资格审查;4、配合安全员对出入井口人员进行检身。
八、调度主任负责生产过程中民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和制度落实;九、供应科科长1、负责民爆物品的采购、入库、储存、出库、销毁手续的办理和从地面库到井下库的运输工作;2、负责地面、井下火药库的业务管理工作,配合保卫科做好火药库的治安保卫工作;3、负责看守井下火药库。
4、负责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民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物品)在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民爆物品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各级领导及员工应充分认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民爆物品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民爆物品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确保本部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八条民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
第九条建立健全民爆物品采购、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安全责任。
第十条民爆物品仓库应设置在安全、隐蔽、通风、防潮、防雷、防静电的地点,并配备必要的消防、报警、通风等设施。
第十一条民爆物品的储存应按照品种、规格、数量分开存放,并实行专人管理,确保账物相符。
第十二条民爆物品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配备押运人员,严格遵守运输安全规定。
第十三条民爆物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四条定期对民爆物品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建立民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六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民爆物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八条加强对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爆行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爆行业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检查。
第四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各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五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明确爆破作业的技术要求、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合格者从事爆破作业。
第六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确保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相关记录和台账。
第七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定期演练。
第三章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爆破作业技术知识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危险源识别和应急处理培训等。
第十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新员工培训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在岗及离岗的安全教育培训,对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及时进行警示教育。
第四章安全责任制第十二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各方责任。
第十三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机制。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条例为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发生,应制定规范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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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订、公布。
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以下称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法》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面對全體民爆行業人員,包括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儲存、運輸、使用等環節。
第三條民爆行業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宗旨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民爆行業的合法經營和有序發展。
第四條民爆行業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民爆行業。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第五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
第六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做好安全生產的基本工作,包括:場所、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生產作業的安全保護措施;生產人員的安全培訓和防護用品配置;爆炸物品的儲存和運輸工作的安全管理等。
第七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紀錄,定期向相關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第八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做好安全隱患的排查和處理工作。
第九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進出場、出入口管控制度,嚴格落實人員進出的登記和物品盤查。
第十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應急預案,配備相關應急設備,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爆炸物品的管理第十一條民爆行業企業應依法取得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等相應的許可證。
第十二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完善物品溯源管理制度,對每一批次的爆炸物品進行記錄和標識,并建立溯源系統。
第十三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定期進行爆炸物品的質量檢測,確保質量符合相關標準。
第十四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爆炸物品庫存盤點制度,確保庫存數量和種類的準確。
第十五條民爆行業企業應根據需要建立爆炸物品的分類儲存和運輸制度,確保不同類型的爆炸物品互不混合。
第四章運輸安全管理第十六條民爆行業企業在運輸爆炸物品時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做好運輸計劃和安全保護措施。
第十七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定期對運輸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車輛的技術狀況符合要求。
第十八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運輸安全紀錄,對每一次的運輸作業進行記錄。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以下是一个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爆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民爆行业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单位。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管理和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在单位内进行宣传、培训、检查和监督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相关信息。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并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员工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本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自觉遵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安全应急预案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修订。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和措施,并进行管控,设立警戒线和安全带等,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设备和设施,如防火、防爆、防漏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以下是一个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爆行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民爆行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二条民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落实到具体人员。
第三条民爆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民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
第五条民爆企业应当制定生产安全风险评估控制措施,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进行控制。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六条民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包括: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演练等。
第七条民爆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事故应急设备,并定期检测、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可用。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民爆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九条民爆企业应当组织员工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安全操作证书。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条民爆企业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民爆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对制度有需要修订的,应当按程序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民爆企业所有,如对制度有疑义的,可以向民爆企业相关部门提出。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一、安全责任制度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属于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共同承担,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1. 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的安全方针和目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和培训,指导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例一、总则1.为了保障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民爆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包括(具体内容)。
3.本制度的执行范围包括(具体范围)。
4.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具体机构),负责维护、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5.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具体内容)。
二、责任与义务1.本单位的负责人是对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的人员,要对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加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安全管理有效执行。
3.各岗位人员要按照制度要求,履行好职责,执行好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本单位的安全人员要熟悉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助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各岗位人员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履行好责任。
3.负责人应对岗位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评价,对不履行责任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奖惩。
四、安全教育培训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时间,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具体内容,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等)。
3.培训人员要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4.培训记录需要保存,以备日后查阅。
五、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2.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
3.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对各类作业进行规范和指导,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4.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后各岗位人员的应急措施和责任。
5.监督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并进行考核评估。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贯彻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包括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销毁等环节的审批、监督和管理;(三)组织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四)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档案。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采购与储存(一)采购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二)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建筑结构符合国家标准,具有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2. 仓库内设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保持通风、干燥;3. 库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油脂、酸碱等腐蚀性物质。
第七条使用与运输(一)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并配备押运人员;2. 车辆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3. 运输过程中,禁止烟火、抛洒、碰撞等行为。
第八条销毁与回收(一)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取得公安机关的批准。
(二)销毁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三)回收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九条定期组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对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一、六严禁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监察检查制度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分工负责,协同配合。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依法行政,严格管理。
依法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确保民用爆炸物品安全。
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应当设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
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一)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三)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储存管理制度,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安全。
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是为了保障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的基本内容,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1.安全管理体制:1.1 确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
1.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3 指定专门负责民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或人员。
2.安全生产许可证:2.1 民爆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民爆企业要定期检查更新安全生产许可证,确保证照有效。
3.安全岗位职责:3.1 确定民爆企业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明确岗位职责。
3.2 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1 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各类爆炸物品的存储、运输、使用等操作规范。
4.2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
4.3 制定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5.安全设施设备:5.1 民爆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要求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防爆设备等。
5.2 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其正常使用。
6.安全生产培训:6.1 对民爆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爆炸物品的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
6.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以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安全生产检查:7.1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2 按照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审核。
8.事故报告与处理:8.1 民爆企业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妥善处理。
8.2 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一个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的基本内容。
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实际需求和规范要求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确保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1目的为了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民爆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民爆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民爆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从事民爆作业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三、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
2. 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原则。
3. 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原则。
四、民爆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 民爆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民爆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符合安全要求。
3. 民爆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按照民爆物品的性质、用途、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操作。
(2)严禁携带民爆物品进入非作业区域。
(3)严禁在禁火区域使用明火、吸烟。
(4)严禁擅自改变民爆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方式。
(5)严禁在民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发生碰撞、挤压、摩擦、高温、潮湿等情况。
4. 民爆作业完成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遗留民爆物品。
五、民爆作业审批制度1. 民爆作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进行民爆作业。
2. 民爆作业审批流程如下:(1)提出民爆作业申请,填写《民爆作业申请表》。
(2)申请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安全管理部门对民爆作业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4)审批部门对民爆作业申请进行审批。
六、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在民爆作业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民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民爆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民爆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
2. 建立健全民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
3.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4.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民爆单位生产安全、稳定、有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民爆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民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1. 生产安全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规定,制定生产操作规程。
(2)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2. 储存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要求、储存期限、储存场所等。
(2)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确保储存安全。
(3)储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储存规定操作。
3. 运输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民爆物品运输规定,确保运输安全。
(2)运输车辆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3)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运输操作规程。
4. 销售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民爆物品销售规定,确保销售安全。
(2)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销售操作规程操作。
(3)建立健全销售台账,确保销售记录完整、准确。
5. 使用安全管理(1)用户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民爆物品使用规定操作。
民爆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爆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民爆物品的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民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民爆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民爆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民爆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民爆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民爆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对民爆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对民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四)协调解决民爆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五)对民爆作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
第六条设立民爆作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民爆作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民爆作业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民爆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修订和宣传;(二)负责民爆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三)负责民爆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考核;(四)负责民爆作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五)负责民爆作业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民爆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民爆物品的性质、分类、储存、运输、使用等方面的知识;(二)民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应急处理措施和事故报告程序。
第十条在职员工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一条民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二条运输民爆物品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三条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仓库内严禁烟火。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3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一、总则1.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民爆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1.3 本制度的责任和义务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二、安全责任2.1 管理人员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组织实施。
2.2 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操作。
2.3 所有人员都有义务发现并及时报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管理3.1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3.2 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演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3.4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危险物品管理4.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管理危险物品,建立危险物品管理台账。
4.2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
4.3 定期对危险物品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出现泄漏或损坏的情况。
4.4 制定危险物品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五、作业安全管理5.1 制订作业安全管理规程,明确不同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5.2 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制度,为所有从业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装备。
5.3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4 定期检查和维护作业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六、安全设施管理6.1 安装并维护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设施、报警系统等,确保安全设备正常运行。
6.2 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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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2、安全例会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危险场所定点定量管理制度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仓库安全保卫制度8、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11、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13、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14、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5、盲炮安全处理制度16、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17、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18、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19、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1、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2、仓库安全生产职责3、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4、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5、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6、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7、爆破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8、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9、治安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0、押运员安全生产职责11、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12、装卸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三、爆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安全管理制度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公司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8、确保充足、有效的安全投入,确保各项安全隐患的整改,开展安全活动,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9、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案进行1-2次演练,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提高全民对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10、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等案件,或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应按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向当地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积极配合案件或事故的调查、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二、安全例会制度1、安全例会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和了解企业安全工作的状况,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安全问题。
2、安全例会一般每月初召开一次,由公司负责人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安全机构成员参加。
3、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考评上月安全工作,布置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讨论公司存在的问题,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规定,学习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等。
4、公司遇到特殊情况,如有重大安全工作事项需要决定、上级重要安全工作精神传达贯彻、公司有重大突发性事故、分管领导以上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5、每年要组织一次安全总结和计划会议,总结一年来公司安全工作,表彰安全工作的优秀个人;提出下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采取的计划措施,布置工作任务;签定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职责。
6、办公室做好会议的组织和记录,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
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会议内容等。
7、各级领导(部门)须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室负责对安全办公会形成的决议进行督办,落实情况应有记录。
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分管安全生产、使用、保卫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其他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3、公司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相应资格培训,取得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对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4、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5、公司安全部门每年初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年底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6、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好相应的登记,考试卷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四、安全检查制度1、公司执行四级巡回检查制度,民爆仓库及爆破施工现场为公司的重点巡回检查部位。
2、四级巡回检查,分为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每月安全检查(公司级)、公司分管人员的每周安全检查(分管级)、仓库负责人的每周安全检查(主管级)、以及技术人员的当日安全检查(安全员级)。
3、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4、企业的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出入库情况、堆垛以及避雷、消防器材、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详细做好记录。
5、保管员每天必须对仓库的储存、进出库情况、定员定量、堆垛以及文明卫生、温湿度等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6、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必须形成记录。
7、企业的相关人员需对当日爆破施工现场民爆物品的领用、手机上报、使用、是否退库等各项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书面记录。
《仓库安全管理部分》十二、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库区大门、库房等显着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配备2名以上保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4、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①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②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③交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交接帐簿、各项登记表和相关凭证等;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工作精神。
5、建立出入库查验和登记制度。
①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库传票和收发物品进行查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②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填写《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民用爆炸物品明细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将民用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6、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7、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
严禁将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
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8、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在库房明显位置设定置管理图,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9、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①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做到先进先出。
②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
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③堆放工业炸药、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超过米,堆放雷管和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米。
10、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
11、库房通风要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使室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低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
12、库内应保持整洁,库房周围不得有杂草和易燃物,8米范围内设防火隔离带。
13、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士堤进行。
五、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1、为尽可能减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过程的风险,必须严格定员定量制度,做到: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各类物品定区放。
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须配备足够的保管员、警卫员,进入库房必须严格控制定员。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核定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存量,仓储过程严禁超储。
4、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外墙的显着位置须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格式设置库房的标识牌。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危险库房时,须认真阅读库房标识牌,告知库房危险,严格遵守定员定量的规定。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好防火措施,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2、公司将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围墙范围内定为禁火区,禁火区内对火源实施严格管制。
3、禁火区内严禁抽烟、明火;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电器设备;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
4、库房周围保持无杂草和无易燃物,8m范围内宜设防火隔离带,25m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子。
5、配备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制,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管理、定位存放、定期检查换药)、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随时保持器材良好有效。
任何人不是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6、生活区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7、确因工作需要,须在禁火区带入火源的,应按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七、仓库安全保卫制度1、除仓库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确需进入者,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并经值班人员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进入库区内的一切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库房装卸作业。
3、严禁携带引爆、助燃物品进入库区,通讯器材、烟火应寄存在库区值班室。
4、严禁在库区内洗车或加油等作业,进入库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5、严禁在安全警戒区内狩猎、砍伐、放牧、摄影、测绘及参观等,确因工作需要者,必须经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准许,方可进行。
6、库区道路及库房周围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7、库区内防雷、报警、监控、消防等设施及标志,必须共同维护,不得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