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广西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广西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041d6e9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8f.png)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广西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03.18•【字号】桂科高字〔2021〕54号•【施行日期】202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广西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支持大赛获奖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我厅组织开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广西创新创业大赛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2020年广西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二)符合《“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方向69“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助”要求的但尚未申报的2018年、2019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与参赛项目相关的项目在广西重点研发计划或广西科技重大专项中已立项支持的不再重复资助)。
二、补助标准全国行业总决赛优秀企业奖项目定额资助100万元/项;广西赛区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分别定额资助50、30、20万元/项;广西赛区优秀企业定额资助10万元/项。
三、申报材料请符合条件的大赛获奖企业如实填写《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广西创新创业大赛奖补申请表》(附件1),于3月24日前将申请表提交到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高新技术处杨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科技厅1号楼504室附件:1.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广西创新创业大赛奖补申请表2.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2020年广西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1年3月18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f704928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9b.png)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7.04•【字号】教高〔2017〕573号•【施行日期】2017.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高〔2017〕573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我厅制订了《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努力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7月4日附件河南省教育厅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造就一大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推进教学、科研、实践协同育人,汇聚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学校各方资源,形成培养合力,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和富民强省提供强大的人力智力支撑。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九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九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0fbe749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b8.png)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九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4.06.06•【字号】•【施行日期】2024.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九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火炬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九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4〕302号),现就开展福建省第九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简称省引才“百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引进方向和对象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引进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重视引进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加大海外人才发现和引进力度。
本批创业人才项目计划遴选40名左右。
申报人为在厦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果,预期能引领和带动我省产业升级的高层次创业人才。
人选好中选优,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人选资格条件申报人应为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2.2021年1月1日以后来福建且创业,已在我省工商注册登记;或者尚未全职来福建工作;3.创办的企业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果,其技术成果能够填补省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4.有海外、省外创业经验;或者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或者曾在海外、省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中层以上职务;5.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总投资的30%以上;6.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拓等领域人才组成的创业团队;7.来福建后须全职在福建工作。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专家库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专家库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d4a1058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6c.png)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专家库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9.08•【字号】•【施行日期】2022.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专家库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省直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广大专家和高层次人才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不断提高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水平,推动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金股权投资工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省人社厅决定开展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专家库成员选拔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下:一、遴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发展动态;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客观公正、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4.具有丰富的人才、项目评价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5.无违纪违法、学术造假等不良信用记录;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院士或特别紧缺行业(学科)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入库专家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1.中国工程院(科学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家或人才称号获得者;2.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等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3年以上;4.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5.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经融学、会计学、审计学、管理学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6.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关于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关于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d7af390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27.png)
关于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激励同学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帮助有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将开展本年度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助学金的类别及评选条件(一)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1)一等奖学金: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 5%,且学业成绩平均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无补考、重修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二等奖学金: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 10%,且学业成绩平均分在 85 分以上(含 85 分),无补考、重修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三等奖学金: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 15%,且学业成绩平均分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无补考、重修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单项奖学金(1)科技创新奖学金: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2)社会实践奖学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3)文体活动奖学金:在文体活动中表现优异,为学校争得荣誉,如在省级及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奖。
(二)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学校助学金(1)本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无违纪行为。
二、评选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
3、学院审核学院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4、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助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创业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创业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98cf938312b3169a451a4c7.png)
重庆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学生积极投身各类创新创业实践,特设立重庆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定对象为学籍注册在我校并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大学生(含毕业两年内的优秀创业学生)。
第二章奖学金设置第三条学校每年在财务预算中设立100万元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奖学金评定和其他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第四条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5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
第五条学校评定的各个等级奖学金名额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如当年申请者达不到相关等级的申报条件,该奖项可以空缺。
第三章奖学金申报条件第六条基本申报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四)本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五)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
第七条实践业绩条件:(一)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一等奖学金:1.注册成立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自成立之日起到申报之日止营业额达到100万元(以银行业务流水为准);2.参加由国家相关部委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3.参加由省级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及国家相关部委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选拔赛获得一等奖者;4.以团队形式创业,申请者须是团队负责人,且自团队组建之日起到申报之日止营业额达到100万元者(以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5.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调研报告(或决策咨询报告)被区县及以上政府采纳应用者(须出示采用证明材料);6.获得发明专利者(排名第一);- 2 -。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创客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区域赛有关情况的通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创客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区域赛有关情况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e518b37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15.png)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创客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区域赛有关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2.07.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正文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创客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区域赛有关情况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各县域工业集中区,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有关单位: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将联合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区域赛(以下简称区域赛),两局联合举办赛事的通知文件正在走程序过程。
为了使各企业能够清楚此次区域赛的举办目的、参赛条件、大赛流程、奖励机制等情况,积极、踊跃报名参加此次区域赛。
现将大赛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大赛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指导单位: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主办单位: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承办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目前已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阶段。
协办单位:西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二)评审委员会为确保大赛公开、公平、公正。
由市级大赛组委会聘请省内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创业导师、金融机构及行业著名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对市级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三、参赛资格(一)企业组1.在西安市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关于评奖评优活动的通知
![关于评奖评优活动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439ea3e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20.png)
关于评奖评优活动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同事:
在这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时代,我们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为了鼓励大家不断进步,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我们决定开
展一次评奖评优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和内容
本次评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最佳项目团队奖:评选在重点项目中表现突出、团队协作默契的项目组。
最佳创新奖:评选在工作中提出有价值的创新性建议或方案的个人或团队。
最佳员工奖:评选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色、工作态度积极主动的优秀员工。
优秀管理者奖:评选在管理工作中表现卓越,能带领团队高效完成任务的管理者。
评选流程
推荐阶段:各部门/团队可自荐或相互推荐,于X月X日前将推荐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初选阶段: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评审,并于X月X日前确定入围名单。
终选阶段:评审小组将对入围名单进行现场考核或面试,并于X月X日
前确定获奖名单。
颁奖仪式:获奖名单将于X月X日在公司年会上进行隆重表彰。
奖励措施
获得”最佳项目团队奖”的团队,将获得奖金X万元以及团建活动的奖励。
获得”最佳创新奖”的个人或团队,将获得奖金X千元以及岗位晋升的
机会。
获得”最佳员工奖”的个人,将获得奖金X千元以及额外X天带薪假期。
获得”优秀管理者奖”的个人,将获得奖金X万元以及管理培训的机会。
我相信通过此次评奖评优活动,必将进一步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希望各位踊跃参与,为我们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祝工作顺利!
人力资源部X年X月X日。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和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和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21cecda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85.png)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和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4.09.04•【字号】•【施行日期】2024.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和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2024年版)》(沈人才领〔2024〕1号)精神,依照《“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兴沈英才计划”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要求,市工信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和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1.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将《“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申报书》、《承诺书》、《区、县(市)工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相关证明材料(模板及样表从附件1下载)相应位置亲笔签名、加盖公章,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报人名字-申报单位名称.pdf(如:李新-沈阳技术创新有限公司.pdf),将此pdf文件连同《“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申报书》的可编辑电子版(xls、doc或wps格式),拷贝于光盘内,于9月20日前将光盘提交至市工信局科技处。
2.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将《“兴沈英才计划”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兴沈英才计划”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书》、《承诺书》、《企业公示情况报告》、《区、县(市)工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相关证明材料(模板及样表从附件2下载)相应位置亲笔签名、加盖公章,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报人名字-申报单位名称.pdf(如:李新-沈阳技术创新有限公司.pdf),将此pdf文件连同《“兴沈英才计划”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兴沈英才计划”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书》的可编辑电子版(xls、doc或wps格式),拷贝于光盘内,于9月20日前将光盘提交至市工信局科技处。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4c304a8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12.png)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4.08•【字号】吉人社联〔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6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省直相关单位:为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激发我省创新创业人才活力,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原则以人才为核心、以项目为载体,以人才贡献及所承担的创新创业项目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综合情况为评价标准。
二、资助数量拟资助各类高层次人才主持的创新创业项目40个。
其中重点类项目10个,每个资助50万元;一般类项目30个,每个资助20万元。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匹配项目资金,纳入统一账户统筹使用。
三、资助条件围绕我省“五大发展”战略布局和“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对重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予以资助。
(一)人才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1.吉林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创新创业能力强,在所工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二)单位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1.吉林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2.具备完成项目的团队、设备、设施等条件。
3.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
4.近3年在经营、纳税、审计、诚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企业创新创业比赛通知
![企业创新创业比赛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abd3d37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f80077b.png)
企业创新创业比赛通知尊敬的各位企业家、创业者:大家好!我很高兴地通知您,我公司将举办一场“企业创新创业比赛”,旨在激发创新创业热情,促进企业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
以下是比赛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一、比赛主题本次比赛主题为“智慧创新、未来无限”。
鼓励参赛选手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科技领域,提出具有市场前景和社会意义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参赛资格参赛者可以是已注册的企业、初创公司,也可以是个人创业者或团队。
参赛项目需具有原创性和可行性,未参加其他比赛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参赛者需年满18周岁,遵守比赛规则和道德规范。
三、比赛安排报名阶段:参赛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项目简介、商业计划书等相关材料。
初赛阶段:评委将对报名项目进行初步评审,评选出入围复赛的项目。
复赛阶段:入围项目将进行现场路演,评选出决赛选手。
决赛阶段:决赛选手将进行最后的项目展示和答辩环节,评选出获奖项目。
四、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XX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XX万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XX万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XX万元。
五、报名方式请参赛者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对应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企业创新创业比赛-报名”。
六、注意事项请参赛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逾期提交或信息不完整者将被取消资格。
参赛项目涉及技术转让或知识产权问题的,请提前做好保护措施。
比赛结果将以公示形式发布,并通过邮件通知获奖者。
希望各位企业家、创业者积极参与本次比赛,展示您的智慧和实力!让我们共同见证创新创业的魅力,共同开创美好未来!谢谢!此致,XXX公司启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24年奖学金实施细则
![2024年奖学金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f7c819a1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ad69075.png)
奖学金实施细则1
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根据《关于设立华东政法大学王汝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协议书》的有关内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二条评选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以下国家级或省(市)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的'个人或集体(不含优秀奖或鼓励奖):
3获奖情况
1、荣获奖项:当年艺术节比赛(要求出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2、当年兰亭奖比赛(要求出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区级市级省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3、其它校外获奖或作品发表由社团指导师审定依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4、积极、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社团导师视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⑤本学年度社团活动量化评价表及书画类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附件:池墨小学书画社团量化评价表细则:
序号分类评价内容考评分自评分组评分审定分
1学习态度
学习态度积极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热衷社团学习、有进取心,有目标;积极探索个人风格,为自己制定长期发展计划。 10分
学习态度较积极,基本遵守社团纪律,基本不缺席、不早退;富有创新精神、进取意识较强,有长期发展的计划。 6分
第三条奖励名额、金额及形式
(一)名额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二)国家级竞赛获奖奖励5000元,市级(含国家级竞赛的市级选拔赛)获奖奖励3000元,同一竞赛作品,按最高奖项发放奖金;
(三)获奖者授予荣誉证书,集体获奖者,每位成员可授予获奖证书,奖金由集体获得。
第四条评选程序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创业之星评选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创业之星评选](https://img.taocdn.com/s3/m/e2342f1bb7360b4c2e3f64c3.png)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学院团委:为鼓励学生创新创业、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为进一步挖掘、培育和宣传我校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展现我校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经学工处、团委研究,决定开展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学生二、评选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三、评选名额:评选十大“创新(创业)之星”四、评选条件1.创新类(1)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实践动手能力强;(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在全省(国)“挑战杯”竞赛、全省(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新苗人才计划)、职业规划创业计划大赛、各类各级技能竞赛以及校级“挑战杯”竞赛、科技创新竞赛活动中获奖或立项;2.创业类(1)自主创业,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创业事迹具有典型性和可示范性;(2)具有科学的经营理念,企业项目(团队)经济效益好、发展快;(3)社会责任意识强,带动同学或其他人员就业创业;(4)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照章纳税;五、评选机构1.成立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学工部、团委组成“创新(创业)之星”评选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2.各学院团委负责做好本学院候选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六、评选程序评选活动分推荐报名、候选人确定、公示、评定确认、表彰宣传五个步骤进行。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第一阶段:推荐报名(12月1日到12月8日)各学院在层层推选的基础上分别向校团委推荐候选人1-3名。
同时接受同学自荐报名(直接将材料报校团委办公室),报送材料主要包括:(1)报名表(见附件)。
包括300字的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以上表彰;(2)侯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候选人事迹材料需经过学院审核,并加盖院公章;(3)侯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包括正面免冠照片1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4)上述文字材料的电子稿(采用Word格式)连同书面材料一并上报校团委,电子邮箱:jzytw@。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奖励办法-阳光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奖励办法-阳光学院](https://img.taocdn.com/s3/m/4549bc8181c758f5f71f670d.png)
阳光学〔2017〕8 号阳光学院关于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奖励办法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师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着力培育具有创意思维、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的国赛、省赛及校赛的获奖项目学生团队和指导教师团队。
二、奖励办法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团队及指导教师团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具体奖励如下:(一)获奖项目学生团队成员的奖励1.现金奖励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根据获奖级别不同,给予每个获奖项目学生团队一定现金奖励(详见表1)。
注:①同一项目多次参加竞赛获奖按最高奖励级别计算。
②项目团队奖励由项目主要学生负责人申报,每个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由教务处统一集中办理。
2.学分奖励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的项目,项目团队成员每人给予一定学分奖励,奖励办法依据《阳光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办法》,由学生自行申报,教务处统一集中办理。
(二)获奖项目指导教师的奖励1.现金奖励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根据获奖级别不同,给予每个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团队一定现金奖励(详见表2)。
注:①同一项目多次参加竞赛获奖按最高奖励级别计算。
②指导教师团队须全程参与指导,并带领学生完成各项任务。
③项目指导教师奖励由其中一位老师申报,每个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由教务处统一集中办理。
2.科研业绩奖励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根据获奖级别不同,给予每个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团队一定的科研业绩奖励(详见表3)。
关于校内外各类奖学金
![关于校内外各类奖学金](https://img.taocdn.com/s3/m/a7fd6219f242336c1fb95e3a.png)
关于校内外各类奖学金、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中心:为了搞好今年校内外各类奖学金、奖项评选工作,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现将本年度评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一、校内奖学金(一)单项奖(1)学业奖学金1.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2.评选学期: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3.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基本条件:无补考、无重修、无违纪、评奖学期获得0.5个第二课堂创新性学分。
优秀学业奖学金以班为单位,参评学生在达到基本条件后,按每学期必修课与专业限制性选修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序,在规定比例内确定获奖人数及等级。
4. 等级标准和评定比例分别为:甲等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年1600元,在学生人数的4%以内评定;乙等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在学生人数的10%以内评定;丙等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年600元,在学生人数的16%以内评定。
(2)其他单项奖学金1.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含全日制脱产专业学位研究生)2.其他单项奖学金包括:道德风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六类。
3.评选时间:该部分单项奖学金本科学生每学年一、二期各评定一次,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
本次本科学生评选学期为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评选年度为2009-2010学年。
4.评选条件:评选期间成绩合格,无补考、重修、违纪记录,本科生根据学生在各单项方面的第二课堂创新学分排序,研究生由学生工作考评领导小组根据申请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成绩进行择优评定。
5.其他单项奖学金的奖励范围:①道德风尚奖学金:对道德品质优良、有突出先进事迹,能激励学生或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或在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
②科研科创奖学金:对积极从事科研活动,或拥有校级以上本科学生科研课题,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的项目主持人,或在B级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或在校级以上学术型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及学院二等奖以上奖励的本科学生给予奖励。
关于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关于奖学金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2702b47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87.png)
关于奖学金评定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激励同学们在学业上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学校将开展本年度的奖学金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学金的种类及金额1、一等奖学金:_____元,用于奖励在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最为突出的同学。
2、二等奖学金:_____元,表彰在多个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同学。
3、三等奖学金:_____元,鼓励在学业和综合素质上有良好表现的同学。
二、评定条件1、学业成绩(1)本学年内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平均成绩在班级排名前_____%。
(2)无不及格科目。
2、综合素质(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文体竞赛等。
(2)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
3、创新能力(1)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2)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并取得较好成绩。
三、评定流程1、个人申请符合评定条件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活动参与证明、获奖证书等。
2、班级推荐各班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对申请同学的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评定条件和班级实际情况,推荐出候选人名单。
3、学院审核学院对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确定拟获奖名单。
4、学校审批学院将拟获奖名单上报学校,学校进行最终审批,确定获奖名单。
四、时间安排1、个人申请时间:从_____日至_____日。
2、班级推荐时间:_____日至_____日。
3、学院审核时间:_____日至_____日。
4、学校审批时间:_____日至_____日。
五、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定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在评定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所在班级的评定小组、学院相关老师或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反映。
3、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应珍惜荣誉,合理使用奖学金,发挥其激励和帮助作用。
2022年广元天立学校奖学金制度
![2022年广元天立学校奖学金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33c781d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77.png)
2022年广元天立学校奖学金制度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全面的学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第一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三条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当学年基础性素质测评等级为“B”及以上。
第四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当学年修读的课程不低于30学分。
第五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第二章奖学金的类型、标准与比例第六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集体奖学金四大类。
(一)综合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8000元/人。
评选要求: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1次,名额由教育部下达,学生基础性素质测评等级为“A”方可参评,具体评选标准参照《广元天立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执行。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奖励标准:5000元/人。
评选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1次,名额由教育部下达,具体评选标准参照《广元天立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执行。
3.综合优秀奖学金奖励对象: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
奖励标准:该奖项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按学生数的3%评定;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按学生数的7%评定;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按学生数的15%评定。
关于奖学金评选通知
![关于奖学金评选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08f44da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84a0aaf.png)
关于奖学金评选通知一、奖学金评选的重要意义获得奖学金不仅意味着对学业成绩的肯定,更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高度认可。
奖学金不仅能为学生提供学习资金支持,帮助他们专注于学习,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鼓舞他们不断追求卓越。
因此,每年的奖学金评选都是学校和学生共同关注的重点工作。
二、奖学金评选的公平公正奖学金评选的公平公正是学校和学生共同的诉求。
为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性,学校通常会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等共同组成,对每位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分。
学校还会公开评选结果,接受师生的监督和反馈,确保评选过程公开透明。
三、奖学金评选的评判标准不同类型的奖学金,评判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学业优秀奖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创新创业奖则更看重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社会实践奖则更加关注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志愿参与。
无论采用何种评判标准,学校都会提前公布相关信息,确保学生充分了解并做好申请准备。
四、奖学金评选的申请流程一般来说,奖学金申请流程包括:1.学校发布奖学金评选通知;2.学生根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3.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和复评;4.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发奖学金。
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要认真了解相关要求,按时准备好各项申请材料,以提高获奖的机会。
五、奖学金评选的后续效果获得奖学金不仅能为学生带来物质上的支持,更能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荣誉感。
许多获奖学生都表示,这不仅是对过去学习成绩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发展的信任和鼓舞。
学校也会根据获奖学生的表现,不断完善奖学金评选体系,为更多优秀学生创造发展机会。
奖学金评选是学校关注的重点工作,也是学生追求卓越的重要途径。
学校要不断完善评选机制,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学生要充分了解评选要求,精心准备申请材料,展现自己的实力。
只有学校和学生通力合作,奖学金评选工作才能持续健康发展,为学校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XXX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XXX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27758cffc4ffe473368abe8.png)
XX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方针,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全面提高我市大学生的创新水平和创业能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特设立“XX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
第二条奖学金由XX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
第三条奖学金分为“XX市大学生创新奖学金”和“XX市大学生创业奖学金”两个奖项。
XX市大学生创新奖学金授予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XX市大学生创业奖学金授予在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两个奖项不可兼得。
第二章奖学金的监管和评审第四条奖励与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奖学金设立市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有关领导和高校专家、优秀企业家、创业服务和投资专家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1 -办公室设在XX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第六条每年定期召开奖学金评审会议和表彰会。
第三章评选范围、奖励标准、评选条件第七条评选范围XX市普通高校的研究生、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申报创业奖学金可延伸到毕业五年内的学生)。
历年申报且获得奖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第八条奖励标准每年评选创新特等奖和创业特等奖各10名,分别给予10000元奖励;创新优秀奖和创业优秀奖各105名,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
第九条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4)本学年内未受过处分。
(二)具体条件1.创新奖学金。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 2 -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作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全国和XX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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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位老师及同学:
为支持部属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激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6年设立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根据《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工信厅人[2016]17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工人函[2018]398号)及《XX大学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现就2018年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办法
1.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工信部部属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团队或个人均可申报,团队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其中,创新奖学金授予在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创业奖学金授予在自主创业、创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2.奖励标准
创新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共四档,奖金额度分别为6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创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共三档,奖金额度分别为10万元、6万元和4万元。
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可以和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其他奖学金兼得;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两个奖项同一年度不可兼得。
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审获得特等奖的学生不再兼得学校评出的一等奖。
3.推荐和评选原则
原则上学院、书院推荐两个奖项各奖次均应覆盖到本科生,且本科生在两个奖项获奖学生中的总体比例均应不低于1/3。
按要求,我校评选出创新奖学金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并从一等奖中推选3名(必须至少含1名本科生)参与工信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特等奖评审;评选出创业奖学金一等奖10名、二等奖10名,并从一等奖中推选3名(必须至少含1名本科生)参与工信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特等奖评审。
4.名额分配
奖学金按照1:1.5的比例差额申报,各学院、书院名额分配按照学院、书院本科生及研究生占全校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各学院推荐差额申报名额比例不能低于学校分配名额的2/3。
学院、书院如希望多推荐名额或空缺名额必须及时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
5.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②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和谐校园建设;
④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2)具体条件
①创新奖学金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创新类大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做出较大贡献;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②创业奖学金
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创业项目创意新颖、市场前景良好;参加高水平创业竞赛,成绩优异;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或在高校创业孵化园、科技园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限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