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
中石油钦州项目施工单位名单
中石油钦州项目施工单位名单钦州项目是中石油在广西钦州市进行的一项重要能源工程,涉及到的施工单位众多。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参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名单。
1. 中石油钦州石化公司(钦州炼化项目主体单位):作为中石油旗下的重要子公司,中石油钦州石化公司是钦州项目的主体单位。
该公司致力于石油炼制和化工领域,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力量,承担着该项目的重要建设任务。
2. 中石油钦州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钦州炼化项目承建单位):作为钦州项目的承建单位,中石油钦州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和工程建设。
该公司拥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专业的技术团队,将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3. 中国石化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中石化旗下的专业施工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在钦州项目中承担着重要的施工任务。
该公司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施工经验,将为项目的进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4. 中国石油第八建设公司:作为中国石油旗下的建设公司,中国石油第八建设公司在钦州项目中负责工程建设和施工。
该公司拥有一流的施工团队和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将确保项目的安全、高效推进。
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石油旗下的重要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钦州项目中负责天然气相关的工程建设和施工。
该公司拥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和专业的施工团队,将为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支持。
6.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作为中国石油旗下的大型石化企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在钦州项目中承担着重要的施工任务。
该公司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技术经验,将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持。
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作为中国石油旗下的重要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在钦州项目中负责管道工程的建设和施工。
该公司拥有专业的管道建设团队和丰富的施工经验,将确保项目的安全、高效进行。
8.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作为中国石油旗下的科研机构,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在钦州项目中负责项目的勘探和开发工作。
公司依法治企暨合规管理知识试题答案
公司依法治企暨合规管理知识试题答案公司依法治企暨合规管理知识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公司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是合规管理( C )责任人,对合规管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领域合规管理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A.主要B.首要C.第一D.重要2. 公司各部门制修订规章制度时,起草部门应在审议前提交企管法规部对规章制度内容是否符合( D )要求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颁发实施。
A.法律法规B.行业标准C.公司管理D.合规管理3.交易相对方存在(B )可能导致合规风险的,或者交易相对方交易条件、价款不当可能产生利益输送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A.欺骗表现B.不良合规表现C.欺诈表现D.违规谈判表现4. 根据《公司授权管理规定》,被授权人不得超越被授权权限,因越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由( D )承担。
A. 法人B.单位负责人C.代理人D.被授权人5. 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公司重大或典型法律纠纷案件(D ):A.纠纷涉及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B.纠纷标的额虽在300万元以下,但系因相关单位或个人工作过失或处置不当,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C.涉及群体性或其它对公司有较大不利影响的。
D. 因纠纷被起诉到法院的案件。
6. 六个月内连续旷工超过(C )个工作日不足7个工作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给予记大过、降职(降级)处分,或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问责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处分。
A. 3B. 4C. 5D.67.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C )个及以上工作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个及以上工作日的;因个人原因连续待岗3个月以上或累计待岗6个月以上的;全年事假超过6个月的;以上均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A.4、8B.10、15C. 7、10D.7、98.根据《公司国内差旅费和会议费用管理规定》,公司普通员工到直辖市、省会、特区出差,其住宿费用报销标准为(B )元/天。
IPMT+EPC+工程监理管理模式在中石化的应用
IPMT+EPC+工程监理管理模式在中石化的应用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工程部邵予工中国石化是从事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和贸易、石油产品的炼制与销售及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的一体化的能源、化工企业。
近十年以来,通过不断地改革与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质量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原油产量突破4000万吨/年;炼油能力排名世界第三位;乙烯产能排名世界第四位;成品油销售网络不断完善,自营加油站数量达到2.8万座,排名世界第三位。
2006年销售营业额突破1万亿元,在《财富》杂志2007年全球500强企业中位次17位。
中国石化能够得到较快发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大型石油化工项目建设上认真探索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的创新,将国外先进的项目管理理论与中国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实践相结合的成果。
石化在重大建设项目上的项目管理模式中国石化的项目管理模式是在借鉴国际工程管理经验,结合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整体优势、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的实际,在实践探索中逐步形成的。
在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上,主要采用的是“IPMT+EPC+工程监理”的项目管理模式。
IPMT是Integrated Project Management Team的缩写,直译为项目一体化管理组;EPC是指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这一管理模式首先在中国石化与BP公司合资建设的上海赛科90万吨/年乙烯工程中采用的。
建设初期,外方坚持采用国际通用的“PMC+EPC”,管理模式,但在实施中矛盾十分突出。
一是把整套工程合同分成专利合同、基础设计合同、技术服务协议、EPC或EP+C等四个开口合同,分阶段进行签署,以至专利商、工程承包商漫天要价,商务谈判旷日持久。
二是在组织管理上,有关各方各行其是,很难进行全过程协调。
三是外方承包商从自身利益出发,不惜大幅度增加成本和延长工期,而中方则坚持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成本,加快进度,由于双方矛盾十分尖锐。
四是外方照搬照抄国外标准,国产化进程难以推进。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监督办法1.doc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监督办法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监督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的监督,规避经营风险,保证工程质量,防止效益流失,提高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业务重点监督环节主要包括设计管理、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招投标、合同管理、变更管理和工程结算等6个环节。
第三条设计管理监督环节重点监督内容包括:(一)设计批复。
通过查阅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检查总体设计、基础设计是否符合可研批复内容,是否按规定委托或招标选择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单位。
(二)设计单位确定。
通过查阅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检查设计投标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设计单位的确定是否合规。
(三)设计选型。
通过查阅技术方案和设计委托书等相关资料,检查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存在变更技术方案和设计委托内容,设备选型是否存在违规指定或变相指定厂家、供应商等问题。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监督环节重点监督内容包括:(一)招标审批。
通过查阅项目管理、监理、施工、检测等招标审批资料,检查招投标重要事项是否经过集体审议,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组织招标,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肢解项目规避招标,以及明招暗定等问题。
(二)资格审查。
通过查阅投标人资质预审资料,检查投标人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是否是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成员并经年度评审合格或取得投标资格证。
(三)招标投标文件。
通过查阅招投标文件,检查招标文件是否按规定编制和报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评委组成。
通过查阅专家评委库和评委组成审批资料,检查评委是否是评标专家库成员,业主评委是否实行了职务回避,指定的专家评委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评委组成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开标、评标、定标。
通过查阅开标记录、评标报告、定标结果等相关资料,检查开标记录是否有投标人签字确认,评委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打分表和评标报告是否有评委签名,是否按评委推荐的候选顺序确定中标人,是否按规定报批,开标、评标是否有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并签字备案。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工业管道、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设备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进行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五)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树立现代设备管理理念,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企业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治理规定(2010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治理,提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投资和安全环保目标的有效操纵,习惯现代化企业治理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要紧包括项目的前期治理、组织治理、施工治理、投资治理、投产试运行治理、竣工验收治理、HSE治理等内容。
第三条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前期治理、工程实施、试运投产、竣工验收等各时期的治理工作。
第四条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治理方法》(试行)(中油计[2010]10号)文件规定,依据项目性质和规模,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项目。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的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股份公司授权治理的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项目前期治理第六条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按类别分为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老油气田改造工程项目、系统工程项目等。
项目前期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治理方法》(试行)(中油计[2010]10号)实行分类与分级治理。
第七条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分级治理:一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预审,上报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初审,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常务会审批。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批后,如无重大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直截了当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二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预审,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初审,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或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
三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初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组织审批,审批文件报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备案。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石化股份发〔2002〕141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分(子)公司、研究院: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二年五月二十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和完善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集中决策,分级管理;控制投资,调整结构;优化项目,提高回报;分开分立,理顺关系,建立投资约束机制、风险承担责任制;保证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总则第一条贯彻落实股份公司“资源、投资、营销、科技和人才”发展战略,坚持“以技术改造为主、以提高技术含量为主、以国产化为主、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方向和“有市场、有效益、有竞争能力、有资本金”决策原则,坚持“少投入、多产出,适时投入、快速产出,不搞超前投入,不搞无效投入”的实施方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股东回报最大化”,认真做好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总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要坚持程序,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制度,要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三条按规范化运作的要求,理顺股份公司与分(子)公司、分(子)公司与存续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责、权、利。
第四条规范关联交易。
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规范、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应省尽省、应得尽得”,保证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积极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改革,总结、发扬和继续使用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适应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创造新优势、新经验、新办法,积极推进与国际管理模式接轨,实行现代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中石油内部合作协议合同协议书书
中石油内部合作协议合同协议书书内部合作协议[]项目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年月日说明1、该模式特点:该协议由我公司与油田企业签署,适用于油田企业以我公司或我公司在当地注册的境外机构名义投标、实施中标项目的情形;油田企业是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投标和项目实施工作,行使项目招标文件和项目合同规定的所有权利,承担所有责任和义务;项目开工日前的费用各自承担,项目开工后费用按协议约定承担。
我公司视情况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2、填写说明:此协议为示范文本,协议中空白部分按实际情况填写:(1)协议1.1条、1.5条[]中填写我公司境外机构名称;(2)协议1.5条、4.3(1)为可选内容,按项目实际情况选择;(3)协议2.6、2.8、2.11、2.13、3.3、3.5、3.9、3.12中斜体部分“负责/协助”,按实际情况选择“负责”或“协助”。
目录内部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石化集团[](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在北京签署。
依据中国石化工[2004]428号文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协议。
鉴于甲方具有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所有涉外石油工程项目和集团公司投资下石油工程项目统一管理、统一运作、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的职能,且愿意与乙方合作投标[]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项目(标书号:[],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中标后,甲方与业主商谈和签署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鉴于乙方具有海外施工资历,在充分了解并理解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后,表示愿意和有能力与甲方合作共同投标该项目,并在项目中标后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应设备和人员实施项目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作方式1.1.甲方可授权甲方[](以下简称“境外机构”)进行前期项目跟踪开发、项目投标并与业主商谈和签署项目合同,以及行使本协议赋予甲方的权利,履行甲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建设〔2011〕109号各企事业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3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统筹工程建设资源,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及销售、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及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 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 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 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 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4 —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承包商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制订和审议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承包商准入的审批;(五)承包商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落实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三)组织开展承包商评审和评价工作;(四)组织建立、维护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五)组织开展承包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六)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治理规定(2010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治理,提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投资和安全环保目标的有效操纵,习惯现代化企业治理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要紧包括项目的前期治理、组织治理、施工治理、投资治理、投产试运行治理、竣工验收治理、HSE 治理等内容。
第三条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前期治理、工程实施、试运投产、竣工验收等各时期的治理工作。
第四条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治理方法》(试行)(中油计[2010]10 号)文件规定,依据项目性质和规模,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项目。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的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股份公司授权治理的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项目前期治理第六条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按类别分为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老油气田改造工程项目、系统工程项目等。
项目前期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治理方法》(试行)(中油计[2010]10 号)实行分类与分级治理。
第七条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分级治理:一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预审,上报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初审,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常务会审批。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批后,如无重大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直截了当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二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预审,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初审,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或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
三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初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组织审批,审批文件报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备案。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39.7
9.7
公告时间 2022-05-31 2022-09-29 2022-02-17 2022-04-08 2022-08-30 2022-09-22 2023-02-07 2022-05-25
2022-06-23
2022-02-22
分地区主要项目
(1)未知(5)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1
2022 年采油用降粘剂代储代销协 议(工程院)(编号:2022000011)
吐哈油田分公司
2022 年西二线广深求大线海底管
2 道及地床地貌扫测项目中标结果公
示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工技公
3
司智能注水组装车间建设项目可行 性研究服务-20220211 采购结果公
目标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报告时间:
2023-02-17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企业的投标业绩表现、竞争能力、竞争 对手、服务客户和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投标行为全方位分析,为目标企业投标管理、市场拓展 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为目标企业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单位、竞争对手、中介机构、金融 机构等快速了解目标企业的投标实力、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企业 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物流渤
3
海作业中心智能库房项目预可行性 研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0615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集团公司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结合石化行业的特点,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招标投标活动是指集团内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的招标投标,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投标。
投资在300万元(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数为准)及以上的石化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投标。
民用建筑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原则上进入地方有形建筑市场,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负责系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集团公司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要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并在集团公司的监督指导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是法人之间进行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和保护。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凡在集团公司内进行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机构,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机构,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集团公司建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二)监督、指导、检查集团公司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维护国家利益、集团公司利益和招标单位、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三)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经验;(四)调解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疑议的中标结果。
中油石化建设合作详细协议2024年版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中油石化建设合作详细协议2024年版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作原则1.1 平等互利1.2 共同发展1.3 合法合规第二条合作项目2.1 项目内容2.2 项目地点2.3 项目时间表第三条合作方式3.1 投资方式3.2 股权比例3.3 管理模式第四条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4.1 总投资金额4.2 投资支付时间表4.3 支付方式及账户第五条责任分配5.1 各方责任范围5.2 责任划分原则5.3 责任追究机制第六条风险管理6.1 风险评估6.2 风险防范措施6.3 风险分担机制第七条技术合作与知识产权7.1 技术合作内容7.2 知识产权归属7.3 技术更新与升级第八条市场营销与销售8.1 市场划分8.2 销售策略8.3 销售渠道第九条财务管理9.1 财务报告9.2 审计制度9.3 财务结算方式第十条人力资源管理10.1 人员配置10.2 培训与发展10.3 薪酬福利制度第十一条合作期限及终止11.1 合作期限11.2 提前终止条件11.3 合作终止后的处理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2.1 争议解决方式12.2 仲裁地点及机构12.3 遵守法律法规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内容13.2 保密期限13.3 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强制性规定14.1 遵守法律法规14.2 强制性规定的内容14.3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原则1.1 平等互利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保持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互相尊重,互惠互利,共同实现合作目标。
1.2 共同发展各方应以共同发展为目标,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共同推进合作项目的实施,实现合作效益的最大化。
1.3 合法合规各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款,保证合作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条合作项目2.1 项目内容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石化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活动。
2.2 项目地点合作项目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区,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一。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建〔2013〕236号1基本要求1.1招标范围和标准1.1.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以独资、合资、合作方式建设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及签订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1.1.2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建设、管道油气储运设施、炼油化工生产装置、销售储运设施及其公用和配套工程的新建、扩建、改造、大检修等。
1.1.3建设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1.3.1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
1.1.3.2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1.1.3.3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1.1.3.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但建设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1.1.4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审批后,可以不进行招标。
1.1.4.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抢险救灾。
1.1.4.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1.1.4.3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
1.1.4.4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1.1.4.5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1.1.4.6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1.1.4.7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招标,出现2次需要重新招标。
1.1.4.8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1.2管理原则1.2.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2.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实行审批或者备案制。
1.2.3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参加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实施的承包商、服务商应加入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建立诚信档案。
中亚天然气管线项目中标单位
中亚天然气管线项目中标单位摘要:1.项目背景及重要性2.中亚天然气管线项目中标单位概述3.中标单位的特点与优势4.项目对我国能源供应的意义5.未来发展趋势及挑战正文:中亚天然气管线项目是我国近年来在能源领域的一项重要工程。
该项目旨在引进中亚地区的天然气资源,以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
近日,中亚天然气管线项目中标单位已揭晓,这标志着该项目进入了实质性的实施阶段。
中亚天然气管线项目中标单位是一家具有丰富经验和领先技术的企业。
这家企业在天然气管道建设、运营和管理方面具有的优势,使其在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
中标单位将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确保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中标单位的特点和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中标单位在天然气管道建设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在过去的相关项目中,该公司积累了宝贵的施工和管理经验,为中亚天然气管线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其次,中标单位拥有先进的管道施工技术和设备。
这使得企业在面对复杂地形、气候等困难条件下,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高效率。
再次,中标单位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将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确保施工对周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降到最低。
中亚天然气管线项目的建成将对我国能源供应产生深远影响。
项目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天然气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缓解我国能源结构单一的问题。
同时,天然气的引入将有助于减少煤炭消费,降低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此外,项目还将促进我国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加强区域互联互通,有利于我国在全球能源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然而,中亚天然气管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定的挑战。
例如,项目投资巨大,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筹集资金;同时,管道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技术难题和环境制约等因素。
此外,项目在运营过程中还需应对国际市场波动、地缘政治风险等挑战。
总之,中亚天然气管线项目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招投标法签补充合同
招投标法签补充合同篇一:关于招标、签订合同工作的规定关于《招标、合同签订工作》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工作效率,保持公司的长期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凡属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一切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工程机械、采购大宗物资及设备及销售等重大、重要项目一律实行招标,采取签定合同(协议)的方式实施,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办理,现规定如下:一、纪律:公司的各类项目的招标和各种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由公司领导批准,在监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进行,在组织进行每一次招标、合同签订活动时,要有3人以上人员参加,共同负责组织其工作的进行。
招标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进行,严密组织,遵守纪律,严格程序,加强监督,防止泄标、串标、转标等问题的发生。
各部门负责人对该管辖内项目的招投标,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不能参加投标,不能参加该项工程的记工员、监理员、带工员。
任何项目的责任人、监督人和有关人员都不得接受他人回扣,收受礼品,严禁发生吃、喝、卡、拿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二、程序:分立项及合同的申报----立项及合同的审批----项目与合同的执行、监督三步走。
具体为:立项准备----调查与协议----招标合同书的拟定----领导审查----招标公示----律师审鉴----领导审批----合同签约----合同实施(分段、分期、分批)----合同监督、审计----合同存档。
三、立项:各部门对需要或依据领导指定立项的招标、合同项目,首先由立项部门写出立项意见书,说明书立项的理由,项目的时间、地点、名称,要求的数量、质量,预算金额,达到的目的等,同时填写招标、合同一览表(见附表)。
报公司领导审批。
四、合同的签订:部门立项获批准后,应立即进行调研、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认真地按该项目的具体要求拟写该项合同书(见附件、合同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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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编号:临2018-028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采办建设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151,374,775.00沙特里亚尔(约3,786,419,604.00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已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 38个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3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发布了《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4), 公司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局工程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取得了沙特阿美石油公司(Saudi Arabian Oil Company)关于哈拉德和哈维亚北部压气站管道采办建设项目(以下简称“NGCP”)授标意向函。
2018年7月30日管道局工程公司与沙特阿美石油公司签署了《North GCP Pilelines (Package 10)采办建设承包合同》。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该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未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该项目是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在哈拉德及哈维亚区域实施的大规模改造和扩建计划项目之一。
合同工作范围包括对哈拉德油田476个单井进行改造,新建182条(管径8英寸到36英寸)管道共844公里,新建和升级初级汇管站190个、远端汇管站27个、中心汇管站2个,以及截断阀室、收发球筒、站内工艺管网等。
项目合同工期为38个月。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沙特阿美石油公司总部位于沙特宰赫兰市(Dharan),是上下游一体化的国家石油公司,其主营业务包括:油气田勘探与开发、炼油、石油化工产品生产,以及沙特境内原油及其衍生物的运输、销售和天然气处理及销售等。
该公司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金额: 2,151,374,775.00沙特里亚尔(约3,786,419,604.00人民币)。
结算方式:根据项目进度,按月支付进度款。
合同履行地点:沙特哈拉德及哈维亚区域。
履行期限:38个月。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应该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对于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延误,应根据沙特阿美石油公司的要求制定赶工计划并在批准后实施。
如果承包商未能按照赶工计划的要求完成工作,沙特阿美石油公司有权将未完成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相关价款从承包商结算款中扣除,不足额部分,由承包商支付。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未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将以沙特法律(The laws of the Kingdom of Saudi Arabia)为准据法,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Arbitration Rules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进行,仲裁地点在沙特胡拜尔(Al-Khobar)。
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 2018年7月30日,沙特宰赫兰(Dharan)。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已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3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约合同而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沙特阿美石油公司是上下游一体化的国家石油公司,具有雄厚的实力,其资金安排及支付能力可靠。
(二)管道局工程公司具有丰富的油气储运设施海外建设经验,现有的技术、资源能够满足该项目实施。
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遇见的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主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