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诉讼九大热点问题
房地产行业热点问题六问六答
房地产房地产行业热点问题六问六答报告摘要1. 地产行业何以至此?房地产行业当下如此艰难其实跟三条红线等调控政策关系不大,跟银行的两条红线有一定关系但不是最主要的。
最关键的转折点在于某大型房企陷入困境后烂尾楼让地方政府负责善后,一举将地方政府跟房企之间的关系给改变了。
在此之前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房企到本城市来拿地,都尽可能地在各类政策上为房企提供便利。
但是当地方政府发现某大型困境房企的烂尾楼需要他们自己想办法善后,他们跟开发商的利益开始出现不一致。
从9月份开始,地方政府在实际执行层面大幅加强了预售资金监管的力度,部分城市还提升了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
而且很多城市开始“因企施策”,越是信用资质较弱的房企,越是对他们采取格外严格的资金监管措施。
现在宏观层面的按揭额度放松可能对房企的实际帮助有限,因为即使按揭放款了也要进预售监管账户。
更何况浙江大部分城市的银行开始要求封顶才能发放按揭贷款。
这样的话首付大部分被监管,按揭又要封顶才发放,预售实际上已经没有意义。
房企相当于在经历从预售制向类现房销售切换的过程。
2. 现在算是房地产行业的至暗时刻吗?我认为行业至暗时刻尚未到来,行业出清仍在继续。
当前产业链上各个主体都在寻求自保,各个线条的政策主管部门也在专注于保全自己所负责的领域不出问题,客观上加剧了对房企的挤兑。
地方政府为了保交房对预售资金严格监管,信托公司开始严格执行合同中的节点还款要求,施工企业也不再愿意给房企垫资,不断缩短账期。
3. 行业何时才能见底? 3-6个月见分晓我认为需要见到国企和城投大规模的输出信用才行,可以参考远洋收购红星的模式,国企或者城投只需要出少量的资金,但是能稳住存量的融资不崩盘,剩余的兑价可以随着项目的销售通过超比例分红的形式逐步给到原股东。
就如同2018年那一轮股权质押爆仓,大量的民营制造类企业引入了城投股东,我认为这证券分析师:徐超电话:E-MAIL :执业资格证书编码:S11905190800012021-11-17行业点评报告中性/维持房地产行业研究报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报告一轮也需要走到这一步才能重建信用。
房地产热点问题解读
14
房价
2010年1--2月,北京四环内期房价首破3万,
四至五环路均价达到一万七,六环外住宅价突 破一万
国家统计局4月14日发布:3月份全国70个大 中城市房价同比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涨11.7%,其中新建商品住 宅价格同比上涨15.9%。涨幅最大的5个城市: 海口64.8%,三亚57.5%,温州22.3%,金华 20.9%,广州20.3%
房地产热点问题解读
主要内容
房地产问题 房地产热门话题 对房地产问题的基本认识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与措施
2020/6/14
2
房地产问题
地产 房产 住宅 商业房地产 商品住房 保障住房 廉租房 经适房
公租房 规划 设计 建设
经营 管理 总量 结构 质量
价格 服务
城市 农村
2020/6/14
2020/6/14
16
乌鲁木齐市房价走势 (元/平方米)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1771 1750 2100 1741 1658
2006 2007 2008 2009
1807 3000 3156 3652
2020/6/14
17
对房地产问题的基本认识
是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问题
是发展中的问题
主要是供求矛盾问题
是将长期存在的问题
英用100年、美用50年消灭贫民窟。据 建设部2007年测算,全国仍有人均建筑 面积10平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近 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数的5.5%
30年内解决了两亿农民进城问题,还有 四亿农民在等着
2020/6/14
18
房价收入比3—6倍的前提
利息等10万元。卖出获利20万元 第二年:167;50,117,20;30;累计获利50万元 第三年:267;80,187,20;60;110 第四年:467;140,327,40;100;210 第五年:800;240,560,60;180;390 第六年:1400;420,980,100;320;710 第七年:2500;740,1760,200;550;1260
房地产市场热点问题解析
经济增长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随着经济的增 长,人们的收入水平提高,对住房的需求也会相应增加。
政策支持
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支持也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 机遇,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可能会刺激市场需 求。
技术创新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房地产市场也迎来了新的发 展机遇,如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为房地产 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历史回顾
中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发展历程曲折。
发展趋势
未来房地产市场将朝着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02
房地产市场热点问题
房价问题
房价上涨过快
近年来,房价持续快速上涨,给购房者带来较大压力。
房价波动影响
房价波动对经济和社会稳定产生影响,如引发市场投机、社会不满 等。
房价与收入水平不匹配
部分地区的房价与居民收入水平严重不匹配,导致许多人难以购房 。
土地供应问题
土地资源稀缺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影响 房地产市场供应。
土地出让方式
土地出让方式对房地产市场有较大影响,如招拍 挂等制度可能导致地价高涨。
土地利用效率
部分地区存在土地利用效率低下问题,导致土地 资源浪费。
THANKS
感谢观看
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性
01
促进经济增长
房地产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 组成部分,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 贡献。
02
提供就业机会
03
提高生活品质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为相关产业提 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如建筑、 金融等。
良好的住房条件是人们生活品质 的重要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有助于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
常见房屋纠纷及处理方法
常见房屋纠纷及处理方法一、一般质量问题,开发商应保修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
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责任,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二、房屋质量不合格,业主可拒绝收房并提出解除合同《建筑法》61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验收合格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标志,综合验收合格与规划验收合格则包括公共设施、绿化、道路、停车场等整体验收,还包括取得规划、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并请求解除合同。
房屋交付后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主张相同权利。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不过关,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三、迟延交付房屋,超过三个月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金根据《解释》第15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另有约定”实质是出卖人事先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允许迟延交房事由,该事由成立将免除出卖人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故其合法性与公平性将成为争议焦点。
房地产行业热点问题六问六答
房地产行业热点问题六问六答近年来,房地产行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不断涌现出一系列的热点问题。
这些问题既关乎千家万户的居住问题,也牵动着市场经济的脉搏。
本文将围绕房地产行业的热点问题展开六个问答,希望能够为读者揭开一些迷雾,让大家对房地产行业有更深入的了解。
问题一:房价一路攀升,是何原因导致?答:房价上涨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土地供应的紧张导致房源紧缺,供不应求;其次,城市化快速进程带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对房产市场需求的增加;再次,投资投机的情绪也推高了房价。
此外,政府的限购、限贷政策也会导致少数人炒作房价,进一步推高市场价格。
问题二:高房价是否意味着房地产泡沫?答:高房价不一定就意味着房地产泡沫。
房地产市场是受供求关系制约的,高房价既可能是客观需求的结果,也可能是供给短缺的结果。
泡沫的特征之一是价格与房地产实际价值脱节,如果市场上高房价的背后没有真实的需求支撑,且存在大面积的空置现象,则可能存在泡沫。
问题三:房地产开发商利润过高吗?答: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率往往是高的,这是由多个因素共同决定的。
首先,开发商需要承担土地购买、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一系列成本,这些成本是房价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房价高,开发商也需要满足这些成本支出。
其次,开发商承担着市场风险,一旦市场变动不利,也会面临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们不能过于简单地认为开发商利润过高,要细致分析才能得出准确结论。
问题四:购房者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答:购房者应该对房地产市场充分了解,通过合法途径选购房源,签订明确的购房合同,并且留有购房凭证。
此外,购房者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具体事项,一旦出现纠纷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购房者还可以选择通过政府渠道投诉维权,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问题五:房地产税是否能有效调控市场?答:房地产税是向房产所有者征收的税费,旨在调节房地产市场,防止投资炒作。
房地产税作为一项财政工具,可以通过调节房产交易成本,影响投资者的购房决策。
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房地产行业作为现代经济中重要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该行业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境。
本文将分析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旨在推动该行业健康发展。
一、市场调控措施效果有限1.1 价格过高导致居民难以负担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和资金流入热点城市等原因,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上涨。
这导致了一些人口密集区域的房价飙升,使得普通居民难以负担购房成本。
1.2 收益悬殊加剧社会分化与此同时,部分投资者通过炒房获得巨额收益,进一步加剧了贫富差距。
大量投资者参与购买、炒卖住宅物业,导致商品房供需失衡,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对策:建立长期机制减少价格波动针对以上问题,应加强国家层面的市场调控。
一方面,通过扩大土地供应和优化房地产结构来逐步稳定房价水平;另一方面,落实税收政策以减少投机性购房行为,并制定相应的法规来约束市场主体。
同时,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场,提供多样化的居住选择,缓解供需矛盾。
二、资金链风险较大2.1 开发商债务率高企伴随着企业规模扩张与融资渠道拓宽,一些开放商背负了巨额债务。
如果市场出现波动或者销售不达预期等情况,将对其造成严重的资金压力,并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2.2 合作中介机构失信问题突出部分中介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操作等乱象。
其中,“黑中介”、“卷款跑路”等事件给购房者、投资者和整个行业都带来了损失与风险。
对策:完善监管并推动转型升级针对上述情况,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信贷政策的研究和控制以降低企业债务率;同时,完善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规中介行为,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失信黑名单威慑力度。
三、产业结构亟需调整3.1 缺乏多元化投资方向由于房地产市场较大份额长期占据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位置,导致其他部门相对滞后。
部分城市过度依赖房地产市场发展,忽视了其他产业的培育与转型。
3.2 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显一些发达城市资源聚集,造成了区域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经典二手房十大纠纷案例
一、房内命案被隐瞒,购买凶宅惹争端案情简介:吴女士购买了套二手房,谁知入住不久后即得知该幢房屋内曾经发生过命案。
吴女士遂与卖主交涉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遭卖主拒绝后吴女士将其告上了法院,经法院调解,卖主支付给吴女士五万元的补偿款。
律师提醒:按照我国的民俗,所售房屋内发生命案一事将足以影响购房人是否购买该房屋,然即使卖主在出售时刻意隐瞒事实并将房屋售出,买主一旦知道此事,仍会与卖主产生争议,同时卖主的行为也涉嫌欺诈,可能导致其与买主签订的合同无效。
二:为避税费不过户,政策有变起冲突案情简介:李女士与王先生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两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谁知不久后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若两年后过户,李女士作为卖主是得不偿失,李女士遂要求王先生立即办理过户,不料王先生因李女士未答应其降价的要求而坚持两年后再过户,为此二人发生了冲突并闹到法院,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律师提醒:在二手房买卖中,对于有关税费的交纳,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法规通常已作规定,但买卖双方往往还会对此作特别约定以试图规避税费。
然一旦有关政策发生变化,这些约定不仅无法起到规避税费的作用,还会成为买卖双方争议的导火索。
三:户籍政策要了解,否则买房难落户案情简介:外地来京的王先生经过努力小有积蓄,准备购房后将全家户口从外地迁入北京。
为此,王先生在合同中约定,卖主在签约后立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卖主将自家户口从该房中迁出,然而当王先生到户籍管理部门准备办理落户手续时却被告知,一年前卖主一家已办理了外地来京的落户手续,按规定现在不得再办理落户手续,王先生极其恼怒,遂要求卖主赔偿其损失,并将卖主告上了法院。
近日,法院判决卖主承担违约责任,但王先生落户北京的愿望一时仍难以实现。
律师提醒:根据有关规定,在我市购买二手房落户的条件包括成套二手房面积要在60平方米以上;每套房屋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买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房管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
房管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行业作为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一直备受关注。
在房地产行业中,房地产管理是一个重要的领域,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房地产管理涉及到房屋的租赁、交易、维护等多个方面,其工作内容繁杂,工作难度大,所以在房地产管理行业中存在众多热点难点问题。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问题,本文将对房地产管理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热点问题分析1. 目标群体多元化房地产管理面向的客户群体非常多样化,包括业主、租户、物业公司、政府部门等多个目标群体。
这些不同的目标群体拥有不同的需求和利益诉求,导致房地产管理工作复杂多变,难以进行统一管理。
2. 信息化管理难度大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房地产管理的必然趋势,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智能化设备的应用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但是房地产管理信息化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问题,使得信息化管理难度大。
3. 建筑质量和安全问题房地产管理行业与建筑行业密切相关,建筑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业主和租户的生活安全和利益保障。
当前一些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忽视对建筑质量和安全的重视,导致一些住宅小区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4. 环境保护和社区共建现代社会对环境保护和社区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区的环境卫生、绿化建设和公共设施的完善都需要物业管理公司的有效管理和维护。
一些物业公司只关注经济效益,缺乏环境保护、社区共建的意识,导致社区环境问题和居民投诉频发。
二、难点问题分析1. 经验不足房地产管理行业属于新兴产业,市场需求不断变化,此时缺乏经验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很难有效应对市场动态,很容易导致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
2.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房地产管理涉及到多方面的工作内容,需要物业管理公司拥有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目前一些物业公司的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存在着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薄弱等问题,导致服务质量不达标。
房地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房地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问题概述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业也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问题和挑战。
二、存在的问题1. 房地产泡沫问题随着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改变,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政策的干预等因素,房地产价格呈现出快速上涨的趋势,甚至出现了一些炒房团和投机现象。
这种投机性的过度泡沫一旦破裂,将会给我国经济带来不小的冲击。
2. 房地产市场过热在一些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过热现象比较明显,高房价和高房租不仅造成了居民的生活压力,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甚至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
3. 房地产项目品质参差不齐一些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了房地产项目的品质和后期管理,导致了一些房地产项目存在着建筑质量低劣、小区环境差等问题,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4. 房地产金融风险过度依赖房地产业的发展,导致了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积聚,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调整,将会对金融市场造成不小的冲击。
5. 房地产行业监管不力一些地方和相关部门在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中存在疏漏和失职情况,造成了一些不法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滋生,给市场带来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我国的房地产业发展带来了不小的隐患和压力,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解决。
三、对策建议1. 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要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合理引导市场的供求关系,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泡沫的风险。
2.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建立健全房地产税体系,实施差别化的税收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过热现象,减轻居民的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3. 加强房地产项目监管完善房地产项目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的品质和后期管理水平。
4. 多渠道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建立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机制,防止金融和房地产市场的双重风险。
房管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
房管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房地产管理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利益的复杂领域,也是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房地产管理行业也面临着一系列热点和难点问题,需要及时应对和解决。
本文将从热点难点问题的角度出发,对房地产管理行业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热点问题分析1. 住房租赁市场乱象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住房租赁市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租金上涨、租房难、租房合同纠纷等问题层出不穷。
尤其是一些二三线城市,随着大量人口涌入,租房乱象更加严重,如房东强制涨租、房屋质量低劣、押金难退等问题频发。
2. 房地产开发与环保冲突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加强,房地产开发与环保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一些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规划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引发公众的抗议,加大了项目的审批和建设难度。
3. 物业管理成本压力物业管理是房地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但随着管理成本的不断上升,物业管理企业面临着盈利难题。
一些居民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对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4. 诚信问题频发在房地产交易和租赁过程中,诚信问题频发,一些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存在虚假宣传、合同漏洞、强行售房等问题。
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声誉。
1. 难以实现规划和用地的有效管控房地产开发需要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但一些地方政府对土地规划和用地管理不够严格,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发。
这给城市环境和资源造成了严重的压力。
2. 房地产市场波动频繁房地产市场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波动频繁,给投资者和企业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尤其是近年来,一些城市出现了房价暴涨现象,加剧了市场的不稳定性。
3. 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繁琐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审批和管理,程序复杂,审批时间长,成本高,成为制约房地产业发展的一个难点问题。
4. 规模化运营与个性化服务的矛盾随着房地产规模化经营的发展,物业管理企业往往面临着规模扩张与个性化服务之间的矛盾。
中国房地产市场热点问题分析
中国房地产市场热点问题分析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房地产市场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在经历了几次调控和去库存之后,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热点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楼市泡沫问题每当房价屡创新高时,人们都会担心会不会出现楼市泡沫。
楼市泡沫是指当房产价格持续高涨并导致信用扩张,最终导致短期经济增长而非长期增长的一种现象。
解决楼市泡沫的问题需要政府的严格监管,预防和遏制过快发展过热。
“房住不炒”口号的提出、房贷利率的调控、收紧房贷政策等都是一些有效的措施。
二、房价过高问题随着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有人反映房价过高。
房价过高会导致新型城镇化的难度增加,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压力增大,中小型企业就业压力加剧等一系列问题。
现阶段,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规范市场行为、合理增加土地供应等是解决房价过高问题的有效途径。
三、限购政策政府实行的限购政策是防止投机炒作、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手段之一。
虽然限购政策能有效地群众的购房需求,但也会给购房者带来一定的不便。
限购政策的出台需要注意规范力度,防止漏洞和道路,让购房者能够享受到真正的公平。
四、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房是解决职住不对等的重要手段,它可以使中低收入群体在城市中买得起住得好、把工作和居住紧密结合起来。
共有产权房的建设需要充分考虑群众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防止市场滥用名义而出现豪华房和高端住宅楼。
五、二手房交易二手房交易是组成全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二手房交易中,诸如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等的问题经常出现。
因此,保证二手房交易稳定有序,需要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政府需要加强文明城市建设和排查隐患,中介行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有需要推行信用体系。
六、房产中介行业问题房产中介行业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中介行业在许多方面存在问题,如虚假房产广告、低价揽客等恶性竞争现象等。
因此,中介行业需要加强规范化管理、改善服务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等。
常见房地产纠纷法律问答(二)
常见房地产纠纷法律问答(二)
2020年11月1日,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约定开发商将一套房屋出卖给王某,该房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总价为400万元,全部款项在2020年11月30日前付清,开发商应于2020年12月15日前与王某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并于2021年2月1日前交付房屋,后王某于2020年11月19日将全部款项付清,但开发商反悔不愿与王某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只愿将房款退给王某。
问:王某与开发商之间是否成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答:成立。
【法律说明及法条链接】
商品房认购书若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将其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定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地产行业中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心得体会
房地产行业中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心得体会在房地产行业,法律问题是经常出现的。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各种法律纠纷也逐渐浮出水面。
本文将从几个常见的法律问题出发,分享房地产行业中的解决心得体会。
一、合同纠纷房地产交易往往涉及多个交易方之间的合同。
合同纠纷是最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
解决合同纠纷的关键在于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的执行。
首先,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交易的内容、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条款,同时包含有充分的法律保护条款。
其次,当出现合同争议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土地使用权问题在房地产开发中,土地使用权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注销、续期等问题经常引发法律争议。
为了避免土地使用权问题,开发商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土地使用权手续办理,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备日后需要。
尽早了解土地使用权的到期时间,并提前进行续期手续,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三、实施规划与用地问题房地产项目的规划与用地问题也是引发法律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避免这类问题,开发商应提前了解土地的规划用途以及相关法律要求,确保自己的用地行为合法合规。
在项目规划阶段,应仔细了解和遵守城市规划控制要求,确保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和审批程序。
此外,开发商应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避免可能的纠纷。
四、房屋质量问题房地产行业中,房屋质量问题频发。
购房者对房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利润,有时可能会牺牲房屋质量。
解决房屋质量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质量监管和提高责任意识。
开发商应该通过引进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模式,确保房屋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
此外,购房者也应提高购房时的警惕性,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
总之,房地产行业中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开发商、购房者以及政府部门等各方共同努力。
房地产领域热点问题讨论
房地产领域热点问题讨论在当今社会,房地产领域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人口增长的需要,房地产市场一直以来都是各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围绕房地产领域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探究其中的原因和影响。
1. 城市化进程对房地产市场的冲击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人口大量涌向城市,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显著的冲击。
首先,人口的集中带动了棚户区改造和新建住宅的需求,推动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其次,城市化进程导致土地资源的稀缺,土地供给的紧张局势,进一步推高了房价。
这一现象引发了公众的关注,以及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需求。
2. 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为了控制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和房价的快速上涨,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
首先,通过限购、限贷和提高房地产税等手段,调控投资型购房需求,降低市场的投机风险。
其次,加强土地供应的管理,推动住房供给的增加,以满足公众对于居住需求的期望。
此外,政府还积极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改善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
3. 房地产泡沫的风险和挑战尽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控制房地产市场,但是房地产泡沫的风险依然存在。
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与否对整个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房地产泡沫的出现会对金融系统和经济运行带来巨大的冲击。
因此,预防和化解房地产泡沫的风险,是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4. 中国房地产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比较中国房地产市场与国际市场在一些方面存在差异。
首先,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还存在诸多行政管制和土地制度方面的局限,影响了市场的有效性和流动性。
其次,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型需求相对较高,购房往往被视为一种投资手段,导致市场投机行为的增加。
与国际市场相比,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5. 房地产领域的智能化与可持续发展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智能化已经成为多个领域的发展趋势,房地产领域也不例外。
通过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房地产项目的设计和建设效率,降低房屋能耗,提升居住的舒适度。
法律案件争议(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0年,我国某市A区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在A区某地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并计划在该地块上开发住宅小区。
经过几年的建设,小区于2014年竣工并交付使用。
然而,在交付过程中,小区业主与B公司之间就房屋质量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进而引发了一系列法律争议。
二、争议焦点1. 房屋质量问题:业主们普遍反映,房屋存在墙体裂缝、漏水、地面不平整等问题,严重影响居住质量。
2. 物业管理问题:业主们对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表示不满,认为其存在收费不合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3. 合同履行问题:业主们认为B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如延迟交房、配套设施不完善等。
三、案件经过1. 业主维权:2014年,小区业主代表向B公司提出整改要求,但B公司对此置若罔闻。
随后,业主们联名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投诉,要求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2. 政府部门介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小区房屋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小区确实存在多处质量问题,遂要求B公司立即整改。
3. 诉讼程序:在政府部门介入后,B公司仍拒绝履行整改义务。
2015年,部分业主将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房屋质量问题责任。
4. 一审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B公司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判决B公司对业主的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部分损失。
5. 上诉与二审:B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 执行阶段:在执行阶段,B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判决,导致业主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2018年,部分业主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 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B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迫使其履行判决。
经过不懈努力,业主们的权益最终得到了保障。
四、案件争议1. 房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关于房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存在争议。
房地产市场的热点问题分析
房地产市场的热点问题分析第一章:背景介绍房地产市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综合性市场中存在的较大问题,它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因此,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备受关注,分析房地产市场的热点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章:房地产市场稳定性问题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一直是政府和市场关注的重点。
因为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会对社会和经济造成许多不良的影响。
近年来,不少城市的房价大幅上涨,涨幅一度超过预期,一些人也已买不起房了。
悬崖式的房价暴涨虽是个别城市的现象,但热点城市的楼市反应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制定房地产政策的部门也必须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和反应。
因此,他们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如限购政策等,来控制房地产市场和调整市场供求关系,解决涨价问题。
第三章:房地产市场投资风险问题因为房地产市场本质上是风险大、周期长的商品市场,它要求政府、企业和投资人必须深入了解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变化,才能在市场中保持相对的稳定和竞争力。
但是在投资房地产市场的过程中,投资人需要面对种种风险。
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风险大。
常见的风险包括房地产市场波动大、投资负担重、风险控管等。
另一方面,政策风险也是投资人需要关注的。
针对风险的问题,建议政府采取有力的监管措施,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同时,也建议投资人采取合理的投资策略,减少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
第四章: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问题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是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向。
在我国,由于房地产建设的质量和维护不力,很容易导致房屋老化和损坏,这就会引起房屋价值下降的风险。
针对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建议政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建设、维护、保护的监管。
另外,企业应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注重环境保护,发展低碳、环保、节能建设,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房地产市场公平性问题因为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额很大,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机构以及个人逐渐介入到房地产市场中来。
十八届三中全会房地产政策改革九大关注热点【完整版】
十八届三中全会房地产政策改革九大关注热点十八届三中全会房地产政策改革九大关注热点201X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
而此前曾被全国热议的楼市调控长效机制、以房养老等议题,都显示房地产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将是此次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普遍的舆论反映、对业内人士的,总结发现有九大人们所普遍关心的问题,将房地产行业长远健康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也是人们所普遍关心的问题。
一、系统化调控方案或初步表态关注意义:新一届政府的房地产治理思路年2月的“国五条”对于房地产带来的“需求释放意义”大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意义已经成为定论,而有关房地产整体调控思路的表态,在新一届政府上台后鲜有表述,而7月份旗下媒体关于“长效机制”的概念则成为舆论最关注的热点。
近期以来,包括消息层面援引各个部委相关人士的表述可以看出,关于未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系统化调控思路,的确在探讨拟定,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则正是这一思路的最佳释放点。
二、“新型城镇化”或被重新定义关注意义:致力于消除地区发展差距日前,经济学家易宪容撰文表示,市场期望在这次会议上会有重大的改革政策出台,重新定义城镇化,使得城镇化促进中国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居民内需的动力和活力。
为此,中国城镇化应是“农民转为市民”的城镇化;是缩小“农村与城市之间、沿海与中西部之间、大中城市与小城市之间的三大差距”的城镇化。
而城镇化要真正成为转变中国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居民内需的动力和活力,需要从户籍制度、中国土地制度以及改变当前中国经济“房地产化”的政策等三大方面进行改革。
三、“土地二元制”或有望终结关注意义:集体土地能否进入商品市场据媒体报道,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否定了《土地管理法(修订案)》,并正在研究重新解释《宪法》第十条中的“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条款,重新解释后的条款可能会描述为“城市的土地可以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
房地产常见问题_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常见问题_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人口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城市房地产业也快速发展,各地新建楼盘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但是也迎来了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矛盾纠纷的高发期,特别是近几年因城市征地拆迁、企业资金断链、物业管理不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涉及的问题纵横交错,纷繁复杂难处理,不仅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给政府工作带来了严重压力和负面影响,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经济发展,严重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该领域出现的矛盾纠纷细分起来种类很多,原因也较多,归纳起来,笔者认为对社会影响较大、且处理难度较高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征地拆迁问题。
从20__年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开始至今,新晃县主要经历了教师新村、柏树林食品工业园、前锋工业园、八江口温泉、金橘佳苑、梅林春天、320国道改造、城东物流中心、城北风光带、沙湾滨水新区、舞水外滩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难易程度呈如下趋势:商业建设征地比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征地难;交通便利地域征地比交通不便地域征地难;征收房屋、熟地、农田比山地难。
从个案来看: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和柏树林食品工业园建设征地是最难的,这2个项目本人都经历参加过,征地难的主要原因各有不同。
高速公路征地一开始老百姓还是理解支持的,但为什么后来征地难到了由市领导亲自出面,出动武警公安、政府干部几百号人现场强征的局面呢?其主要原因是征地标准不一致,与紧临的贵州省各是一个价(贵州是1.2万元/亩,新晃才0.6万元/亩),出现大规模阻工后政府向百姓承诺补足后事件才得以平息。
柏树林征地前后经过了近6年时间,期间出现了多次上访和2此较大规模的阻工事件。
综其原因主要是:1、私自买卖土地严重,同等地块价格比政府征地的补偿价格高出许多,造成补偿标准不一致,百姓怨气大;2、受高速公路征地影响,百姓内心存着“不闹不得,多闹多得”的心理;3、所征地块是地处城郊且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的良田,产值或经济收入都很高,被征地户土地被征用后半数人完全失去土地,生活上失去保障,建房失去了宅基地,而当时政府暂时只能在口头上承诺今后解决,但事实上至今许多问题得不到解决;4、征地补偿款不能及时到位,征地时间拉得过长,滋生的其他问题不断涌现。
新形势下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问题及建议政策
新形势下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问题及建议政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一直是社会热点和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政策的调整,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面对新形势下的挑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来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1. 价格波动较大近年来,我国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价格快速上涨的现象,一些地方出现了房价过快过高的现象,导致了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
2. 房地产泡沫风险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与风险并存。
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吸引了大量投资,推动了经济发展;过快的房价上涨可能导致泡沫的形成,一旦泡沫破裂可能对经济造成较大的冲击。
3. 房地产市场过度依赖投资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过度依赖投资的现象,过分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占用了大量资源,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经济失衡。
4. 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矛盾依然存在,一些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过剩的现象,同时也有一些地区出现了住房供应不足的情况。
5. 房地产市场规范和监管不足房地产市场规范和监管存在一定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在审批和监管上存在疏漏,导致了市场秩序的混乱和风险的增加。
二、建议政策1. 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政府应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使用,控制土地供给,避免过度投机和土地浪费。
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推动土地出让价格稳定,为房地产市场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
2. 建立健全市场调控机制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采取限购限贷等手段,控制房价过快上涨。
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避免房地产市场供求矛盾。
3. 推动房地产市场多元化发展推动房地产市场多元化发展,鼓励开发建设租赁市场,满足不同居住需求。
支持租购并举,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缓解住房需求压力。
4. 完善房地产税制建立健全房地产税制,通过税收调节手段,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房地产客户群诉风险
房地产客户群诉风险房地产客户群诉风险1. 引言2. 房地产客户群诉风险的特点房地产客户群诉风险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法律风险房地产行业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购房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纠纷频发。
客户群体如遇到法律问题,往往会选择集体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对企业造成较大的法律风险。
2.2 市场风险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客户选择余地增加,客户对产品和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一旦企业不能满足客户的期望,客户群体可能会联合起来进行抵制或维权,对企业形象和销售额造成负面影响。
2.3 社会风险房地产行业关系到人们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社区协调发展等问题。
如果企业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存在短板,可能会引发客户群体的不满,进而产生群体维权风险。
3. 房地产客户群诉风险管理策略3.1 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的法律团队,及时跟踪行业法规和相关法律风险,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加强购房合同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的编制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纠纷,避免客户的集体维权。
3.2 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房地产企业应注重产品质量和工程进度,确保房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按时交房。
加强客户关系管理,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减少客户投诉。
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3 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建立健全的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分析与企业相关的舆情信息,了解客户的意见和诉求。
积极参与舆论引导,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互动,避免舆论风波的产生。
在危机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4. 结论房地产客户群诉风险是当前房地产行业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对企业形象和经济效益都有一定的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房地产客户群诉风险,企业应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能力。
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才能保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定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诉讼九大热点问题热点一:一房数卖的处理
在审理一房数卖案件时,如果数份合同均为有效且各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一般应按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以及买卖合同成立先后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
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变更登记、合法占有发生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的,登记权利人或占有人的权利不能对抗预告登记权利人。
对于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应综合合同在主管机关的备案时间、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以及其他证据证明的合同签订时间等因素进行确定。
热点二:买受人直接主张确权的相关问题
由于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买受人只能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包括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
但是买受人不能依据买卖合同而直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因此,对出卖人不履行产权过户义务的,买受人不能直接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归其所有,只能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履行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故在买受人主张确权的情况下,应当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关系,告知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来源:上海高院民一庭编《民事案件庭审要领(二)》
热点三:未经共有人同意处分共有物问题
上海高院: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出卖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共有物处分的规定或者共有人之间关于共有物处分的约定的,如果买受人是善意的,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可以依据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买受人是善意,且买卖合同约定的对价是合理的,其他共有权人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上海高院:对于房屋登记在夫妻名下,买受人与夫妻一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要求办理转移登记的,研讨会形成一致意见认为,夫妻一方对于共有房屋无处分权,故买受人要求办理产权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上海高院:如果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让人一人,除非有证据证明买受人与出让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外,基于产权登记的公示、公信原则,应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基于部分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的法律规定,一般应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让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应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需注意的是,如果查明房屋已经交付买受人使用且产权已变更至买受人名下等,应尽量维持合同的效力,告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的其他共有产权人可以改变诉讼请求或另行诉讼,主张处分人予以赔偿。
来源:上海高院民一庭编《民事案件庭审要领(二)》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仲伟珩法官:出卖人出卖登记在其名下的共有房屋不符合《物权法》第97条规定的条件或者共有人约定的条件,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请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卖该共有房屋,并表示不予协助办理该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驳回买受人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
法院可以向购房者明确释明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4年第1辑
热点四:房屋迁让的处理
1、与房屋迁让案件的协调
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如果买受人诉至法院要求出让人或者实际居住人迁让,而出让人、前一手房屋买卖合同的出让人或实际居住人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由于对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依赖的基础法律关系的有效性尚有待于审查,在相关当事人已提起合同无效诉讼后,应当裁定中止房屋迁让案的审理。
来源:上海高院民一庭编《民事案件庭审要领(二)》
2、后手买受人完成房屋产权登记后,要求在系争房屋内实际居
住人员迁出如何处理
倾向性意见认为,从产权登记情况来看,买受人已作为系争房屋的权利人登记在册,依法应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实际占有人已非系争房屋的产权人无权在房屋内居住使用,买受人可基于物权请求权要求对方从房屋内搬离。
但在个案处理中,应注意考量房屋的实际居住人员是否享有居住房屋的权利,或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虚假交易,以及房屋现实交付是否存在履行障碍等情况,予以区分处理。
相关类似案例:其他所有权与占有权能分离下买受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分析—臧某与连某排除妨碍纠纷上诉案〔2014)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433号〕
热点五:与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关联问题
1、与借款合同纠纷的程序协调
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在实践中,一些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原告之所以诉至法院,往往是因为债权人主张归还借款并要求行使房屋抵押权。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审查相关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无判决,判决结果如何。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
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来源:上海高院民一庭编《民事案件庭审要领(二)》
2、借贷关系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备案登记属于非典型担保
裁判要旨:在当事人一方主张系房屋买卖关系、另一方主张系借贷关系,且双方证据均有缺陷的情况下,应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探究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判断法律关系的性质。
在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登记的行为,足以构成一种非典型担保。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4年第16期;作者:梁曙明(再审审查审判长)、刘牧晗(再审审查承办法官),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3、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的认定——重庆五中院判决张桌玮诉怡豪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的认定,应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特征、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履行方式是否有违常理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如果实为借款担保,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并驳回出借人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请求。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4年09月11日
热点六:因限贷、限购政策影响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纠纷处理
倾向性观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按揭方式付款,买受人以房贷政策变化不能办理按揭贷款导致无履约能力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所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的,经审查,买受人的确因房贷政策变化而不能办理约定的按揭贷款,对其请求可予支持。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由于相应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当事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买卖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所收收的购房款或定金的,如果经审查,当事人的确因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而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对其请求可予支持。
相关类似文件:楼市调控背景下房屋买卖新类型纠纷实务问题研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2013年1月10日),一中实务增刊
热点七:物权法第191第2款并非针对抵押财产转让合同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并非针对抵押财产转让合同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仅以转让抵押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为由,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不应予以支持,受让人因抵押登记未涂销无法
办理物权转移登记而请求解除合同的,可予以支持;受让人要求转让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应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处理。
热点八:预约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预约是指将来订立一定契约的契约。
预约的形态多种多样,有的预约条款非常简略,仅表达了当事人之间有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至于本约规定什么内容留待以后磋商决定;有的预约条款则非常详尽,将未来本约应该规定的内容几乎都在预约中作了明确约定。
而若仅从内容上看,后者在合同内容的确定性上几乎与本约无异,即使欠缺某些条款,往往也可以通过合同解释的方式加以补全。
因此,仅根据当事人合意内容上是否全面,并不足以界分预约和本约。
判断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系本约还是预约的根本标准应当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当事人是否有意在将来订立一个新的合同,以最终明确在双方之间形成某种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
如果当事人存在明确的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那么,即使预约的内容与本约已经十分接近,即便通过合同解释,从预约中可以推导出本约的全部内容,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排除这种客观解释的可能性。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4年第1辑,〔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90号〕
热点九:违法建筑相关纠纷的处理
目前审判实务中的主流观点: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
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建设的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国家有关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应避免通过民事审判变相为违法建筑确权。
当事人请求确认违法建筑权利归属及内容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已经受理的,应驳回起诉。
违法建筑倒塌或其搁臵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应按照《侵权责任法》有关物件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