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请指南
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服务指南
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服务指南
一、办理事项
消防验收(备案)
二、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部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0〕5号)
三、申报材料
备注: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消防验收备案表按建科规〔2020〕5号文件格式,并且信息齐全、完整,表样可参照
2、通过政务服务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报;
3、所有子项根据住建部51号令第27条和《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解答(一)》(建办法[2020]50号)第9条细化而成。
四、办理流程
①申请。
申请人向市住建局政务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②受理。
受理窗口对材料齐全、条件具备的申请给予及时受理,并分发至后台相关部门;
③审查。
后台相关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查;
④现场核查。
后台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小组对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内容进行验收;
⑤审批。
分管领导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⑥统一发证。
对于审批通过的,及时出证,统一由窗口发放。
五、收费情况
免费
六、办理期限
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城建局消防验收备案流程
城建局消防验收备案流程
一、消防验收申请阶段
1. 开发单位申报建设项目时,应提供消防防火设计书及施工图纸。
2. 消防部门对设计书及图纸进行审查,要求修正不合格内容。
3. 开发单位根据修正意见完成设计。
二、消防验收阶段
1. 项目竣工后,开发单位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2. 消防部门进行现场详细检查,包括消防电梯、供水系统、自动监控报警系统等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如有问题需要修正,通知开发单位限期改正。
4. 通过检查后,消防部门出具验收合格证。
三、备案阶段
1. 开发单位携带验收合格证、相关资料向城建局备案。
2. 城建局受理后,审查材料完整性和合规性。
3. 如无问题,出具消防安全设施工程备案通知书。
4. 备案通过后,项目方可交付使用。
以上就是城建局消防验收备案流程的基本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消防备案报告》
《申请消防备案报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请相关要点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二、备案范围(一)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建设工程,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详细内容附后)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指出,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指出,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1.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3.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6.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消防-消防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消防-消防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引言概述:消防工程验收是指对建造物内部消防设施是否按照像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和调试的检查和评定过程。
消防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是申请单位向消防部门提交的一份文件,用于申请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工程验收申请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1.1 申请单位名称:在申请报告中需填写申请单位的具体名称,确保准确无误。
1.2 申请单位地址:填写申请单位的详细地址,以便消防部门能够准确找到该单位进行验收。
1.3 联系人信息:包括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等联系方式,以便消防部门在需要时能够与申请单位进行沟通。
二、消防工程基本信息2.1 工程名称:填写消防工程的具体名称,如消防设施改造、消防通道设置等。
2.2 工程地址:填写消防工程的具体地址,确保消防部门能够准确找到工程现场进行验收。
2.3 工程内容:简要描述消防工程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包括设计、安装、调试等环节。
三、消防设施情况3.1 火灾报警系统:对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调试情况进行说明,确保其功能正常。
3.2 疏散通道:描述疏散通道的设置和布局情况,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3.3 消防器材:列举消防器材的种类和数量,确保器材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四、消防工程验收依据4.1 相关法规标准:说明消防工程验收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如《建造设计防火规范》等。
4.2 验收要求:阐述消防工程验收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确保验收过程规范有序。
4.3 验收时间安排:提出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的时间安排,确保验收能够及时进行并顺利完成。
五、申请单位声明5.1 申请单位声明:申请单位需对所提交的消防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声明。
5.2 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需在申请报告上签字确认,确保申请报告的有效性。
5.3 日期:填写申请报告提交的日期,以便消防部门能够及时处理。
结语:消防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是消防工程验收的重要文件,申请单位需认真填写并提交,确保消防设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办理指南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
5.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四、验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和相关文件规定,除应申请消防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
五、申请资料
1. 消防验收备案表;(盖章、负责人签字齐全)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盖章、负责人签字齐全)
3.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注:出图章、审图章、竣工图章齐全,不可有失效章(电子章上两条横杠);按建筑单体分开;各专业要齐全)
六、办理流程
(一)提交
建设单位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提交相关备
案材料。
(二)备案
备案材料齐全,出具备案受理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提交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抽查
按人员密集场所50%、其他工程5%的比例随机确定检查对象。
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完成检查。
检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建设工程,组织整改后申请复查。
(四)送达
建设单位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处7005室签收领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办理程序模版(2篇)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办理程序模版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确保建筑工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是否安全可靠的重要环节。
消防备案抽查是对已经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本模版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办理程序提供了详细的步骤和要求,以便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办理程序模版1.申请阶段1.1 业主或施工单位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竣工验收申请表、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1.2 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1.3 建设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转交消防监督机构,进行消防备案抽查程序。
2.备案抽查阶段2.1 消防监督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要对建筑工程进行备案抽查,包括建筑结构、防火分隔、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2.2 消防监督机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对建筑工程进行抽查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2.3 消防监督机构需要与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和业主或施工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工程情况和相关要求。
3.审核评定阶段3.1 消防监督机构对抽查结果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书面通知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和业主或施工单位;3.2 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消防监督机构的评定结果,对建筑工程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包括是否符合通过竣工验收、是否需要进行整改等;3.3 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或施工单位,并要求按照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4.整改落实阶段4.1 如发现建筑工程存在不合规的情况,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将要求业主或施工单位进行相应的整改;4.2 业主或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和措施符合要求;4.3 完成整改后,业主或施工单位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并进行最终的竣工验收申请。
5.最终验收阶段5.1 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进行最终的竣工验收;5.2 竣工验收包括现场勘察、文件审核、系统测试、实施方案评审等环节;5.3 完成竣工验收后,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将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济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3、设计单位、全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均盖公章并注明意见。
2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1
纸质复印件
1、复印件要清晰可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2、*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建设单位法人(即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济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有建审意见)
材料名称
(*为可容缺材料)
份数
形式
审查要点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
纸质原件
1、名称规范填写,各项信息准确填写,前后一致,清晰可认。
2、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财务章、资质章等均不可。
3、设计单位、全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均盖公章并注明意见。
1
纸质原件
《终身责任制表格》需设计(审图、施工、监理)分别填写,并加盖填写单位公章。
5
*合格意见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变更工程还需提交合格的变更审核意见
2
纸质复印件
提供清晰、有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
《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
1纸质Leabharlann 件1、有效期内的消检报告。
2、检验性质须为验收检验,其他检验形式均无效。
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
纸质原件
1、A4纸打印。
2、建设、设计、全部施工、监理单位加盖公章的四方验收报告。
8
建筑总平面图及各层平面图
1
纸质原件
1、图纸为A3或A4纸打印。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办事指南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办事指南一、申报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委托非本单位人员代办消防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的主体应为建设单位。
审批手续,对代办审批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备案程序1、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13、14、15、21、24条。
2、备案范围和时间: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13、14、24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详情见窗口相关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对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3、备案方式:方式一:建设单位可将“备案所需材料”报送消防便民服务窗口,由窗口受理人员帮助录入“消防办事大厅系统”,出具“备案凭证”并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专用印章;方式二:建设单位也可通过“消防办事大厅系统”(/xiaofang/),自行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所需材料”递交消防便民服务窗口,由消防便民服务窗口出具“备案凭证”并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专用印章。
对于逾期未交资料的将作虚假备案处理,后续备案列为抽查对象。
录入“消防办事大厅系统”进行备案后,系统将按照预设的程序进行抽查并显示结果,抽查结果分为抽中或未抽中(结果应用说明见后)。
三、经网上备案且列为抽查的工程需提交资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由窗口领取或通过云南消防网消防办事大厅自行下载,建设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办理部门:住建部门】【依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3)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办理部门:施工图审查单位】【依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4)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消防验收申请书
消防验收申请书标题:消防验收申请书引言概述:消防验收申请书是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向消防部门申请进行消防验收的申请文件,是确保建造物消防设施合格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文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验收申请书的内容和要求。
一、消防验收申请书的基本内容1.1 申请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1.2 建造物基本信息:包括建造物名称、建造物用途、建造物地址、建造面积等。
1.3 建造物消防设施情况:包括消防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的具体情况。
二、消防验收申请书的填写要求2.1 填写准确全面:确保填写的单位信息、建造物信息和消防设施情况准确无误。
2.2 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等。
2.3 落款盖章齐全:消防验收申请书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三、消防验收申请书的提交流程3.1 提交地点:通常是当地消防部门或者相关管理部门。
3.2 提交时间:建造物竣工后应及时提交消防验收申请书。
3.3 相关材料:需同时提交建造物竣工验收文件、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等相关材料。
四、消防验收申请书的审批流程4.1 部门审批:消防部门将对提交的消防验收申请书进行审查。
4.2 现场验收:消防部门可能会进行现场验收,确保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4.3 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消防部门将颁发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五、消防验收申请书的意义和作用5.1 合法合规:消防验收申请书是建造物消防设施合格的重要证明。
5.2 安全保障:消防验收申请书的通过意味着建造物的消防设施符合安全标准,保障了建造物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5.3 法律责任: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造物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因此及时提交消防验收申请书十分重要。
结语:消防验收申请书是建造物消防设施合格的重要申请文件,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应认真填写并按规定提交,以确保建造物消防安全。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附件3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办理范围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建设工程办理消防备案业务。
不适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二、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最新修订)。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下称《暂行规定》)。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
(四)《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六)《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228号)。
三、受理条件及部门分工符合《暂行规定》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其他建设工程也应申请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三)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四)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
此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均由所在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
四、申报材料·备注:图纸目录将根据各类建筑的性质、使用功能有所不同,目前公布常用的房屋建筑工程类。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备案受理1、属于公安部第106号令规定的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云南消防网消防办事大厅的备案受理系统进行备案,并打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2、经网上备案系统预设的抽查程序确定为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对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备案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和规定的检查材料到工程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检查。
二、经网上备案且列为备案抽查的工程,需提交以下资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窗口领取);(2)、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具被授权委托人为建设单位一定责任人及职位的相关证明文件)(窗口领取);(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窗口领取);(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资料(包括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变更情况,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纪要及有关说明等);(5)、消防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验证清单,消防产品检验报告,消防产品出厂合格证、消防产品核查记录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等);(6)、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7)、建筑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验报告(建设单位与检查机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含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9)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10)、云南省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验证清单;(11)、工程情况介绍,消防设施设备情况介绍,工程竣工图(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平(立)面竣工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系统竣工图)各消防设施工作原理说明,维护保养说明,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隐蔽工程记录(图纸上需加盖施工单位竣工图章,蓝图附电子文档);(12)、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需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公安部共同颁发的建(构)筑消防员证。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办理程序范本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办理程序范本一、申请材料准备1.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消防施工图、消防设备设施布置图、消防水源、水泵房布置图等);2.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设置证明(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设备设施验收证明等);3. 消防产品合格证明(消防器材购买发票、产品合格证书等);4. 防火分区图、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布置方案等相关材料;5.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申请程序1. 提交申请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承建单位应将申请材料逐项准备完整,并提交给主管部门。
2. 受理申请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完整。
如果材料不齐全,应要求承建单位补充。
3. 现场勘察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现场进行勘察,确认施工质量和消防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如发现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承建单位限期整改。
4. 技术审查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审查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合理性和功能性。
5. 验收检查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检查,确认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和设备设施的合格性。
如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应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
6. 发放验收证明经过现场勘察、技术审查和验收检查符合标准要求的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将发放消防验收证明。
三、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对已验收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四、处理不合格情况1. 对于已验收的建筑工程,如发现消防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或者不达标的情况,主管部门可以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
2. 对于未经验收或未整改合格的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工、罚款,并要求承建单位限期整改。
五、业务流程优化1.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申请和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2. 实行受理、审查、办结等环节的分工负责制,明确责任,加快办理速度。
3. 多方合作,加强协同办理,确保程序流程的顺畅进行。
六、验收证明的有效期限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三年,过期后需重新办理验收手续。
消防-消防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消防-消防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引言概述:消防工程验收是指在消防工程建设完成后,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确认其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具备正常运行和使用条件的过程。
消防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是申请单位向相关部门提交的一份文件,用于申请消防工程验收。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工程验收申请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一、消防工程基本信息1.1 消防工程名称:报告中应明确列出消防工程的名称,确保准确无误。
1.2 消防工程地址:报告中应包含消防工程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以便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1.3 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报告中应注明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以确保施工质量和责任清晰。
二、消防设施情况2.1 系统概况:报告中应对消防设施的种类和功能进行简要介绍,包括灭火器、消防水系统等。
2.2 设备清单:报告中应列出消防设施的具体设备清单,确保所有设备齐全。
2.3 设备检测报告:报告中应包含消防设施的设备检测报告,证明设备符合标准并正常运行。
三、消防通道和疏散照明3.1 通道设置:报告中应描述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3.2 疏散指示标志:报告中应说明疏散通道的指示标志设置情况,确保疏散通道清晰明了。
3.3 疏散照明:报告中应包含疏散通道和出口的照明情况,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照明。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1 消防演练情况:报告中应描述单位的消防演练情况,确保员工能够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4.2 消防知识培训:报告中应包含单位员工接受消防知识培训的情况,确保员工具备基本的消防知识。
4.3 消防设施维护:报告中应说明单位对消防设施的定期维护情况,确保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五、其他相关材料5.1 施工图纸:报告中应包含消防工程的施工图纸,以便相关部门核查。
5.2 施工合同:报告中应包含消防工程的施工合同,确保施工过程合法合规。
5.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告中应包含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消防设施购买发票等,以证明消防工程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结语:消防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是消防工程验收的重要文件,申请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报告,确保消防工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服务指南
事项编码:其他-02591-0000 标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服务指南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的其它建设工程;适用对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法人和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四、受理机构各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大队。
五、决定机构各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大队。
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八、禁止性要求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九、申请材料目录(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八)申请人身份证(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事项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鄂尔多斯市消防审核验收备案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消防业务指南指南理消防审审核/验收/备案业务温馨提示:鄂尔多斯市消防支队已于8月底搬迁至康巴什新区,位于鄂尔多斯大街和呼和塔拉路交叉处西南角(军分区对面),消防业务受理室设在二楼大厅西侧。
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一、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步聚1、对于需要审核的工程(所需审核工程见附录3),建设单位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见附录1),将图纸装订成A3图册。
2、将以上材料报至消防业务受理室,支队出具《受理回执单》。
3、建审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期限见附录4)将图纸审核完毕,并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出具“不同意”的审核意见书后,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应在修改消防设计后,重新申报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4、对于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特殊工程,需先经内蒙古消防总队会同内蒙古建设厅组织专家论证,在收到消防总队下发同意该设计方案的专家评审意见后,我支队方可出具审核意见书,详情见附录7。
5、建设单位在领取《审核意见书》时,或接到建审人员通知时,应及时到建审办公室领取图纸,否则图纸丢失甲方自负。
(注)业务受理室联系电话: 8599623 。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步聚(按规定需要审核的建筑工程,在工程按照原消防设计完全施工完毕,且消防设施调试正常后,方可进行申报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包括 消防设施检测、电气安全检测、总体消防验收三部分。
)1、对于需要检测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见附录6),应首先申报消防设施检测,检测合格方可申请消防验收。
该检测由内蒙古消防设施检测站实施。
建设单位需先填写《消防设施检测申报表》(见附录2表4),并整理消防工程竣工资料(见附录6第二项),报至消防支队后,由支队报至检测站。
之后建设单位及时联系检测站进行检测。
2、所有建筑工程应申报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即在竣工后,联系具备资质的电气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申报消防验收。
3、申报消防总体验收,需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等文书表格(见附录2)。
消防验收申请书
消防验收申请书引言概述:消防验收申请书是指建造物或者场所完成消防设施安装后,向消防部门申请验收的文件。
消防验收是保障建造物和场所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惟独通过消防验收并获得消防部门的合格证书,建造物或者场所才干正式投入使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验收申请书的内容和要求。
一、申请人信息1.1 申请人名称:填写申请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上的名称保持一致。
1.2 联系方式:填写申请单位或者个人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以便消防部门联系。
1.3 申请人资质:对于单位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对于个人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二、建造物或者场所信息2.1 建造物名称:填写建造物或者场所的名称,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
2.2 建造物地址:填写建造物或者场所的详细地址,包括门牌号码和邮政编码。
2.3 建造物类型:填写建造物或者场所的类型,如住宅、商业、工业等。
三、消防设施信息3.1 消防设施安装情况:列出建造物或者场所内已安装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等。
3.2 消防设施维护情况:说明消防设施的维护情况,是否定期维护、检查和测试。
3.3 消防设施合规性:确保消防设施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如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
四、申请验收理由4.1 安全保障:说明通过消防验收可以确保建造物或者场所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
4.2 合法合规:强调通过消防验收可以证明建造物或者场所的消防设施安装符合法规要求,合法合规。
4.3 公共利益:指出消防验收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申请验收流程5.1 提交申请书:将填写完整的消防验收申请书提交给当地消防部门。
5.2 现场验收:消防部门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验收,检查消防设施的安装情况和合规性。
5.3 颁发合格证书:如通过验收,消防部门将颁发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建造物或者场所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结论:消防验收申请书是建造物或者场所进行消防验收的重要文件,申请人需填写完整准确的信息,并确保消防设施的安装和维护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温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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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_不予备案凭证》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文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年月日申请建设工程(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使用性质:)消防验收备案,备案申请表编号为,提交的下列备案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专项);□ 3.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
□该工程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方式,该工程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
备案情况可通过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查询。
□该工程被确定为抽查对象,我单位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请做好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方式,该工程被确定为抽查对象,本行政机关将于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完成工程检查。
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建设工程及其检查结果将通过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依法向社会公示。
检查不合格的,将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建设工程,组织整改后向我局申请复查。
□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备案:□1.依法不应办理消防验收备案;□2.提交的上列第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
请在个工作日内补正并备案;逾期不备案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并确定该工程为检查对象;如已使用,该工程应当停止使用。
(印章)年月日建设单位签收:年月日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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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文件,特殊消防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意见,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和消防设计变更情况。
(八)由申请人自行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对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代理人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复印件须由出具单位盖公章或相关人员签字按手印。
办理期限
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收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准
不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
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请指南
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四)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提供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