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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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

一、全书思路

对欧洲各主要政治势力的兴衰成败进叙述、分析、归纳,指出了提高一国竞争力所必备的两点:1,统一、稳定、团结、自由的主权国家。2,先进的工业生产力。随即从理论层面对这两点加以论述,提出国家经济学概念和生产力理论,并驳斥了斯密的自由贸易主张和世界经济学的论点,同时指出了实施关税保护政策以全力发展本国工业的必要性。最后对历史上相关学派和各主要国家曾经实施的经济政策予以评述,以巩固自己的观点。

二、主要论点

国家经济学:指出国家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差别,各国均有各自无从抹煞的经济发展水平、历史特点和不同利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各国经济发展必经的五个阶段,,各国只有共同达到他们可能达到的阶段,并在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联盟范围内,国际间的自由贸易菜对所有国家有利。

生产力理论:生产力包括物质资本和精神资本,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更加重要,生产力的发展主要来自本国工业的强大,所以要已采取关税政策保护和发展本国生产为优先。

三、全书脉络

第一编历史(1-10)

第一章意大利人:以威尼斯盛衰之例指出:1,国别竞争要国家的统一。2自由贸易政策需随时局转换而变更。

第二章汉撒商人:以汉撒商人重商轻本的云最方式最终衰落违例,指出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

第三章荷兰人:指出一国强大民族性的重要性,单靠工商业是无法是国家摆脱逆境的。

第四章英国人:分析英国人称霸原因:1,适时的政治政策。2,工业化的传承。

第五章西班牙人与葡萄牙人:以两国的衰败违例,反证宗教、政治自由是工商业深根发芽的土壤。

第六章法国人:工业的发展对一国农业的促进。

第七章德国人:指出德国工业的发展呼唤国家的统一、国内市场的自由顺畅和统一的对外关税。

第八章俄国人:指出了国民的团结和稳定的政治环境的积极作用。

第九章美国人:指出工业立国是更本,农业国是无法于工业国竞争的。

第十章历史教训:对上文史实的再归纳总结。

第二编理论(11-27)

第一部分(11-16)论述国家经济学的有关理论。

第二部分(17-25)论述工业生产力的重要作用。

第三部分(26-27)指出实施关税保护的可行性。

第三编学派(28-32)

第四编政策(33-36)

四、阅读体会

一直以来便就科学、经济学以及经济政策这些概念有一些自己的理解与体会,于是就想到从李斯特的这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引申开去,谈谈自己对

这方面问题的看法。

以我个人而言,尽管在其字里行间也的确体现着一些诸如“生产力理论”、“国家经济学”之类的学理性的概念与阐释,但李斯特的这部书与其作为一部

对某一经济学流派理论体系进行阐述的书籍,倒不如说是一部特定国家与特定

时期所应采取的特定经济政策的原因的解释和内容的概括。

也许有人会问经济学政策不是源自经济学理论吗?不可否认,这句话有它的合理性,但是,我们不能由此而淡化这两个概念在本质上的不同。这种不同明

显的体现于两点:一、后者更具有论证的普泛性。二、后者更具有逻辑推衍的

严密性。遗憾的是这两点在李斯特的著作中体现的相当苍白,这是我认为的其

更像一类颇具时效性和针对性的经济政策而非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学原理的主要

原因。而反观斯密的“自由贸易学说”,不管其究竟是对是错、是全面是片面、是主观是客观,抑或是不是具有某些人通常所谓的阶级局限,但其所起到的对

近代经济学体系的奠基作用是任何人所无法否认的。由此斯密理论的属于科学

范畴这一点也就无从怀疑了,所以我认为,用一种更偏向于经济政策范畴的学

说去怀疑、驳斥甚至取代一个纯经济学领域的学说,这样的努力,不止是徒劳的,甚至是有一些荒谬的。进行比较的两者从本质上并不处在同一层面,李斯

特的驳论,从一开始就有些误入歧途。

再进一步看,更有些意味的是,李斯特对斯密的最着力的攻击点,在我看来,恰恰又是斯密学说的科学性体现的较为充分的地方,要理解这一点,我们首先

来看看什么是科学。用达尔文的定义:“科学是整理事实,从中发现规律,并

提炼总结。”我认为,但凡科学,其首先必需具有两个普泛性:1、前提假设的

普泛性。由于科学是对纷繁复杂现实的科学性的提炼,故其往往需要用其前提假设来排除其他外生变量的作用,以便更单纯的体现事物的内在规律与本质属性,这一点在经济科学中体现的尤为明显。但是注意了,不是所有的排他性语言均可以作为前提假设的。往往只有那些较抽象的较本初的尽可能排除了随机的特定的外生变量作用的那些假设,才可以充当这一重要的角色。诸如物理学里惯性定理中的“无外力”假定,经济学中的“完全竞争市场”假定等等。此即前提假设的普泛性。2、施予对象的普泛性。既然已经有了前提假设,并已成了规律,则应该至少做到在假设的限定范围内能够“放之四海皆准”。斯密的自由贸易学说固然是个理想状态,但在那个理想状态之下,我们找不出一种可能的反面情况。而李斯特的学说,说是赞成关税保护,却又说是在工业起步较晚的工业国家适用,不包括殖民地也不包括当时的更为发达的英国。好的,不包括就不包括吧,但他又说即使在符合假设的国家内,农业和工业之间也要区分对待,农业可以自由贸易,而工业需要更多的关税保护。好不容易说明白了这些,他又指出,即使不同的工业品,关税政策也是不同的,关税要征,但又不能征的过高。说白了一句话,只有当时的德国,以及过去的和将来的一切有着当时德国特性的国家——才有理由遵循这样的学说。而施用对象普泛性这一点早以不见了踪影。既不具有前提假设的普泛性又不具有施用对象的普泛性,李斯特学说的科学性至少在普泛性这点上,已经全然坍塌。

回过来看,亚当?斯密又是如何做到这点的呢?比如,惯性定理告诉我们任何物体在不受外力或外力平衡的状态下便会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而自由贸易学说则忽略国家利益的冲突,认为自由贸易的条件一旦存在,便会怎样怎样。对于惯性定理,无外力的条件假设是永远无法实现的。但是第一,没有这样大胆的假设,能够产生这样拨云见日的光辉理论吗?第二,理论与现实的指引,是否会因理论前提的不能实现而失去意义呢?如果连这两点我们都心存怀疑的话,那么人类千万年来的数不清的各学科各领域的科学成就,当然也包括

经济学领域的诸多命题、假定、模型、悖论,也都将沦为学院书生们自娱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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