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管理办法-万围科技
城管共享单车整治方案

城管共享单车整治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详细、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安排。
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
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城管共享单车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城管共享单车整治方案为了加强城市共享自行车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住宅城乡建设部等10个部门《关于激励和规范网络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看法》(交通发〔2021〕109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便利市民出行,通过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共享单车规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行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部门监管到位、市民共享受益、企业竞争有序的工作目标,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和形象。
二、整备措施。
(1)严格限制车辆总量。
依据城市城市空间承载实力、停车设施资源、公共旅游需求等实际状况,合理确定共享自行车的总投入量。
原则上,中心城市共享自行车总量不超过6万辆。
第一年试运行期间,投放总量为4万辆,其中共享自行车2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2万辆。
本方案实施一年后,依据实际效果评价中心城市共享自行车投入总量的增减数。
(二)建立市级统一监管平台。
依据政府引导、企业参加、共建共享的原则,在现有公共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共享自行车监督平台。
投资总额由各共享自行车企业共同托付评价机构确定,平台建设维护费由各共享自行车企业按投入数逐年安排。
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平台建设方、各共享单车企业通过书面合同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各共享单车企业必需将运营服务平台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相关数据信息共享,听从统一管理调度。
(3)实行车辆统一登记管理。
共享自行车企业应遵循一车一牌原则,在政府监督平台上完成投入车辆的电子登记,在共享自行车上安装统一号码的专用标签。
共享电单车管理考核办法

共享电单车管理考核办法共享电单车管理考核办法为了规范共享电单车管理并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考核办法,以便对共享电单车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一、考核指标1. 用户使用满意度:考核用户对共享电单车的整体使用体验、服务质量和客户支持的满意度。
2. 故障率:考核共享电单车故障率,包括电池、车身、车锁等方面。
3. 投放覆盖率:考核共享电单车投放覆盖的区域范围和密度。
4. 车辆投放率:考核共享电单车的投放数量和供应充足程度。
5. 车辆调度效率:考核共享电单车调度的灵活性和效率,包括调配车辆数量和调度时间。
二、考核办法1. 用户满意度调查:每月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用户进行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问卷评估用户的体验和满意度。
2. 故障率统计:每日统计故障报修情况,包括故障数量、种类和处理时间,计算每月故障率。
3. 投放覆盖率评估:每月评估共享电单车的投放覆盖范围和密度,统计投放区域和推算投放车辆数量。
4. 车辆投放率统计:每日统计投放的共享电单车数量,计算每月的平均投放率。
5. 车辆调度效率评估:每日根据共享电单车的使用情况和需求,进行调度操作,并对操作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三、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 根据以上考核指标的统计结果,将共享电单车进行排名,评选出表现优秀的运营商,并公布排名结果。
2. 对排名靠前的运营商给予奖励,包括提供更多投放车辆的机会和区域扩大的权限等。
3. 对排名靠后的运营商进行警告和限制,包括减少投放车辆的数量和限制投放区域等。
4. 对于严重违规或恶意操作的运营商,可以取消其共享电单车经营资格。
四、管理监督1. 相关政府部门应建立监管机制,定期检查和审核运营商的共享电单车管理情况。
2. 运营商应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监管,并及时整改和改进管理措施。
3. 用户可以通过投诉方式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并对运营商进行相应的处罚或奖励。
通过以上考核办法,可以有效监督共享电单车的管理和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和共享电单车的运营效率。
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区共享单车的运营管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城市交通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区范围内的共享单车运营管理。
第三条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应遵循便捷、绿色、安全、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应依法合规,充分考虑市民需求和办法的可行性。
第五条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和智能化发展,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运营主体第六条城区共享单车的运营主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城区共享单车运营主体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营规范,确保服务质量和用户权益。
第八条城区共享单车运营主体应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
第九条城区共享单车运营主体应建立举报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市民反映的问题。
第三章用户行为第十条市民在使用城区共享单车时,应遵守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信号规定。
第十一条市民不得将共享单车停放在禁停区域或妨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位置。
第十二条市民应当妥善保管共享单车,防止丢失和损坏,并按时归还。
第十三条市民不得故意损坏、破坏或非法拆卸共享单车设备和部件。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四条城区共享单车的投放数量应合理控制,避免过度竞争和资源浪费。
第十五条城区共享单车应在规定区域范围内投放,并避免占用行人通道和车辆道路。
第十六条城区共享单车运营主体应及时清理维护车辆,确保车辆的整洁和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城区共享单车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停车桩或停车位,方便市民停放和取车。
第十八条城区共享单车运营主体应建立起检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车辆故障及异常。
第十九条城区共享单车运营主体应建立健全运营数据统计和分析体系,优化车辆投放和路线规划。
第五章监管与处罚第二十条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的监管和事中事后检查。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城区共享单车运营主体,将依法采取警告、罚款、暂停运营等措施。
temu罚款规则

temu罚款规则temu是一家新兴的共享单车公司,为了维护良好的秩序和提供更好的服务,temu制定了一套罚款规则。
以下是temu罚款规则的详细内容。
1. 违规停放:如果用户将temu单车停放在非指定停车区域,如人行道、楼梯口等,将会被罚款。
第一次违规停放将被警告,第二次将罚款10元,第三次将罚款20元,并且可能会被限制使用temu单车的权限。
2. 超时使用:temu鼓励用户合理使用单车,如果用户超过规定的使用时间,将会被罚款。
使用时间超过30分钟但不超过1小时的,将罚款5元;超过1小时但不超过2小时的,将罚款10元;超过2小时的,将罚款20元。
3. 损坏单车:用户在使用temu单车时,应当爱护车辆,不得故意损坏。
如果用户损坏了单车,将会被罚款。
根据损坏程度的不同,罚款金额也不同,最低罚款金额为50元,最高罚款金额为200元。
4. 未按规定归还:用户在使用temu单车后,应当按照规定将单车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并将车辆锁好。
如果用户未按规定归还单车,将会被罚款。
第一次未按规定归还将被警告,第二次将罚款10元,第三次将罚款20元,并且可能会被限制使用temu单车的权限。
5. 多人共乘:temu鼓励用户独自使用单车,不允许多人共乘。
如果用户被发现多人共乘,将会被罚款。
第一次多人共乘将被警告,第二次将罚款10元,第三次将罚款20元,并且可能会被限制使用temu单车的权限。
6. 未遵守交通规则:用户在使用temu单车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如停车时应当停在指定区域,不得闯红灯等。
如果用户未遵守交通规则,将会被罚款。
根据违规程度的不同,罚款金额也不同,最低罚款金额为10元,最高罚款金额为100元。
以上是temu罚款规则的详细内容。
temu希望通过这些规定,能够引导用户文明使用单车,共同维护良好的出行环境。
同时,temu也会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提高用户的满意度。
希望用户们能够遵守这些规定,共同营造一个更加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共享电单车的管理制度

共享电单车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共享电单车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方便,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范围内的共享电单车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共享电单车的管理应遵循公平、便利、安全、可持续的原则。
第四条共享电单车管理应依法合规,合理合理的建设和运营。
第五条共享电单车的管理内容包括车辆投放、维护保养、运营安全、数据管理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条城市政府应根据市区规划和交通需求,合理控制和管理共享电单车的数量。
第七条共享电单车企业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用户权益,加强安全风险管理。
第八条城市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与共享电单车企业合作,共同推进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环境。
第二章车辆投放管理第九条共享电单车企业应在投放车辆前,向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申报车辆的品牌、数量、区域分布等信息,经审批后方能进行投放。
第十条共享电单车企业在投放车辆时,应遵守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不得越权投放车辆。
第十一条共享电单车企业应在投放车辆后,即时更新车辆信息,并及时上报车辆位置等数据信息。
第十二条共享电单车企业应根据城市交通需求,合理配置车辆数量,避免车辆过多或者过少导致的管理问题。
第三章维护和保养管理第十三条共享电单车企业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共享电单车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体系,确保车辆故障得到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共享电单车企业应及时更新和更换车辆,减少损坏车辆对用户出行的影响。
第四章运营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共享电单车企业应加强对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在使用中的安全性。
第十七条共享电单车企业应对用户使用行为实施监管,减少用户乱停乱放、驾驶危险等行为。
第十八条共享电单车企业应建立用户信用管理体系,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用户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共享电单车企业应完善车辆保险制度,保障用户和第三方的利益。
第五章数据管理第二十条共享电单车企业应建立车辆位置、使用数据等信息的管理系统,依法依规保护用户隐私。
晋中市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办法

晋中市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晋中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晋中市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办法(2021年12月31日晋中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晋中市共享单车行业管理,规范共享单车企业运营管理和服务行为,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良好的市容环境,根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共享单车的运营、服务、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共享单车运营是指依托互联网技术构建的平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行车(含人力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通过商业租赁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的自行车租赁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共享单车的运营管理坚持总量控制、企业主责、规范有序、多方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区、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共享单车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共享单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市、县(区、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合理确定共享单车投放总量和动态调控标准。
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共享单车监管平台,将运营车辆信息和考核评价信息接入数字城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设置停放区域,维护停放秩序。
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共享单车的登记,核发共享电动自行车专用号牌,规范共享单车的通行。
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共享单车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是共享单车的投放主体和经营管理主体,依法承担主体责任,遵守城市公共秩序。
共享单车集中管理制度范本

共享单车集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共享单车的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推动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共享单车的投放、运营、维护、回收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共享单车管理应当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用户自律的原则,实现共享单车的有序发展。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共享单车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共享单车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投放与运营第五条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投放共享单车。
第六条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规划共享单车投放区域,避免资源浪费和拥堵现象。
第七条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整洁、完好。
第八条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户信用评价体系,对用户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和惩戒。
第九条运营企业应当在车辆上明显位置标注使用规则和注意事项,引导用户文明使用共享单车。
第十条运营企业应当实时监控共享单车的运行情况,确保车辆的合理分布和高效运营。
第三章维护与回收第十一条运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共享单车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回收机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共享单车进行及时回收和处理。
第十三条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废弃共享单车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资源浪费。
第四章使用与停放第十四条用户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和共享单车使用规则,文明使用共享单车。
第十五条用户应当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停放共享单车,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第十六条用户应当爱护共享单车,不得故意损坏或者私自改装车辆。
第十七条用户应当在使用结束后及时结束订单,并将车辆停放妥当。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共享单车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运营企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共享单车管理的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
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办法

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共享单车市场,天津展期间,上海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天津自行车和电动车协会召开了共享单车标准工作会议,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以下是搜集并整理的共享单车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办法第一条【主旨】为了实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规范有序发展,维护良好城市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以及相关行政管理,应遵守本暂行办法。
本暂行办法所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发展原则】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与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市场主导、属地管理、融合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材料报送】在本市提供互联网自行车租赁服务的企业,应当在开始提供租赁服务前20日内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基本信息、与银行签订的交易资金使用及偿付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内部管理制度文本、与用户的电子协议、运营模式、车辆投放数量等材料书面报送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已在本市提供互联网自行车租赁服务的企业,应于本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20日内报送相关材料。
第五条【车辆登记】凡在本市投入市场运营的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性能安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市公安机关非机动车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已在本市提供互联网自行车租赁服务的企业,应于本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20日内为投入市场运营的车辆办理登记。
第六条【企业规范运营】在本市提供互联网自行车租赁服务的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在本市设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与其管理需要相适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固定办公场所、运维技术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每1万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配备不低于50名服务人员;(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三)对使用者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车辆提供者与使用者相互承担的法律责任;(四)公布符合有关规定的计费标准和方式,实行明码标价;收取押金的,要按照与使用者的约定及时退回押金;(五)车辆应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加装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六)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保,定期检修,保障车辆的安全性;(七)根据车辆投放的数量组建专业服务管理队伍,负责对集中停放点位车辆停放实施管理,同时配置相应的车辆固定设备,确保车辆停放有序规范;(八)制定企业对事故赔偿机制、流程、标准等,鼓励为使用者购买一定赔偿额度的事故保险;(九)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资金结算,为使用者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十)收取押金的,须在银行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与银行签订交易资金使用及偿付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并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监管;使用者押金不得挪用;(十一)对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租还的,应当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注册用户;(十二)建立使用者投诉机制,设置服务监督机构、建立投诉受理平台、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十三)针对使用者制定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及个人信用评价体系,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对使用者的监督管理,并协助管理部门对使用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十四)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
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试行)

**区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管理,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范围内的共享(电)单车停放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共享(电)单车是指通过网络信息租赁经营的单车或电动单车。
第四条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
各社区中队负责对辖区内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实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
各社区中中队将辖区内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等场所的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应与辖区内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对运营企业线下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五条运营企业是共享(电)单车的投放主体和经营管理主体,对本企业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各级政府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遵守城市公共秩序。
第六条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考核办法(一)考核方式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每次考核抽取一条主干道、两条次干道,并结合信访投诉情况综合打分排名。
检查考核工作由区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负责,考核结果于每月28日前通报至各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
(二)共享(电)单车路面停放秩序考核标准:1、单个投放点20米内单车投放不得超过20辆。
2、投放点停放车辆车头必须一致朝快车道。
3、道路上有堆放、丢弃损坏的车辆。
(三)共享(电)单车禁止停放点:1.禁止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地下通道停放。
2.禁止占用城市公共绿化用地停放。
3.禁止在宽度低于3.5m的人行道上停放。
4.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盲道停放。
5.禁止在消防栓半径5米内的路侧带停放。
6.禁止在城市道路交叉口转弯部位及其两侧20m范围内停放。
7.禁止在地铁站出入口20米范围内停放。
8.禁止在BRT公交站台范围内停放。
共享电单车管理考核办法-V1

共享电单车管理考核办法-V1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共享单车作为代表性产物已经改变了人们的交通方式和生活方式。
然而,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也带来了一定的管理问题。
如何进行共享单车管理考核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如何进行考核以及考核的具体内容两个方面来分析共享单车管理考核的办法。
一、考核的方式1.在线监测在线监测是指通过网络系统,实时监测共享单车运营及使用情况。
采用在线监测的考核方式,可以获取实时数据,及时发现故障车辆、追踪单车的使用情况,以及预测未来的使用情况背景下,有针对性地安排维修和分布。
2.现场考核现场考核是指通过实地检查管理人员对共享单车现场的管理情况。
管理人员需要了解共享单车的分布、可用性、安全性,检查故障车辆的处理情况,以及收集用户反馈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处理和反馈相关信息。
二、考核细则1.车辆维护情况这是考核的一个重点。
车辆在运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故障,如漏气、坏车锁、车把损坏等问题。
因此,共享单车的管理人员需要及时维护车辆,以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
2.车辆分布情况管理人员应根据车流量、路段情况、用户需求等因素合理安排车辆分布,以便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和用户的使用体验。
3.用户反馈情况用户反馈是判断共享单车运营质量的一个重要参考。
因此,管理人员需要及时回应用户反馈,了解自身的不足,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
4.公共秩序管理人员需要对车辆周围的环境保持监管,维护公共秩序。
如对乱停车辆、损坏车辆等现象及时进行处理和维护。
综上所述,共享单车管理考核的办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选择。
同时,在考核的细则方面,应围绕车辆维护、车辆分布、用户反馈、公共秩序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考量。
只有做好以上各个方面的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共享单车的有序、高效、稳定的运营。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巴彦淖尔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更好保障市民安全便利出行,促进城市管理规范、交通安全有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加会议纪要)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经营、服务、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本办法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管理和运营服务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本办法中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包含互联网租赁电动车、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三种。
第二章各职能部门权利义务第四条区政府负责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区共享单车企业市场进入和退出备案工作,负责制定加快落实审批流程、准入许可等相关措施。
区发改委负责统筹、调整共享单车企业投放量和区域投放总量及车辆计价方式。
区住建局负责规划并指导建设城市自行车交通网络、共享单车通车设施。
区公安局负责查处盗窃、损毁共享单车等违法行为,并加强共享单车服务的网络安全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并对互联网经营者服务所在地为区的不正当竞争、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停放、调度、转运、回收等经营者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及其他硬化区域的停放管理。
负责牵头组织审定共享单车停放点位,牵头组织监督考核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日常运营管理,对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投放车辆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罚。
区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共享单车在城市道路上的停放管理,合理设置停车点,并对城区共享单车停车秩序开展专项治理,负责做好文明出行宣传工作,引导市民规范停车,营造良好市容市貌。
共享自行车车辆管理制度

共享自行车车辆管理制度一、在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中,须遵循以下法规和标准:1.在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中,应当遵循《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等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2.在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中,应当做好车辆、设施、范围和服务等管理。
3.规范城市公共自行车停放秩序。
大骑士共享单车公司未充分提供相应的管理措施,致使停放秩序混乱广州市交通委称将在合法范围内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监管及永久淘汰无证无车辆占用共享单利用交通空间。
4.对于违规停放的共享自行车,各地政府和共享自行车企业应当协调合作,采取有效的措施。
例如,设立共享自行车专用停车点、清理违规停放的共享自行车等。
二、共享单车停车位管理制度:1、停车位设置原则:合理布局设置,便利快捷停放;2、停车位设置单位:在各单位大楼和闲置场地尽量设置停车位;3、建议各级政府强制性或激励性规定单位必须也设置停车位。
三、共享单车规划管理制度:1、行政规划部门规划共享单车停车位,合理选择位置,便民安全;2、规划中应安排共享单车停车位;3、对于现有违规单车停放位做整改调整;4、有条件地方可考虑设立“绿色地锁”实现规范统一停车位管理;5、停车位保护制度——征收规划中门面或经营业户,1个停车位置进行单车停放位的规划。
6、制定《城市公共自行车停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加强对共享单车停车设施、场地等使用之规定进行明确。
7、提倡科技依赖型、车辆管理化。
四、市政管理制度:1、加快完善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停放空间和相关交通设施的兴建落实;2、便民研究合理区域内设置停车位停车场;3、完善管理制度,通过科技手段对于单车停放位制度的违规停车进行监管处理。
五、用户自律管理制度:1、教育用户合理使用单车停车位;2、制定共享单车使用使用手册,明确规定用户未按单车停车位停放造成交通拥堵的;3、在现有停车位制度规范中禁止违规停放的单车进行停放;4、提出对于违规停车的单车进行封号停电惩罚。
小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通知

小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通知尊敬的小区居民:大家好!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为我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在小区内,共享单车的使用和停放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给小区的环境和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规范小区内共享单车的管理,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整洁的居住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望各位居民共同遵守。
一、共享单车进入小区的规定1、小区居民应文明使用共享单车,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小区内超速骑行、逆行或进行其他危险行为。
2、共享单车原则上应停放于小区指定的停车区域,不得随意停放在楼道、消防通道、绿化区域等影响通行和安全的地方。
3、禁止未成年人在没有成年人监护的情况下使用共享单车进入小区。
二、共享单车停放区域的设置1、小区将在合适的位置划定专门的共享单车停放区域,这些区域将有明显的标识和指示牌。
2、停放区域的选择将充分考虑居民的出行需求和小区的整体布局,尽量方便居民取用和停放。
三、违规停放的处理措施1、对于未按规定停放的共享单车,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将其移至指定停放区域。
2、多次违规停放的居民,将进行警告和公示,情节严重者将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四、文明使用的倡导1、希望居民在使用共享单车时,爱护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和完好。
2、如发现共享单车存在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维修。
五、监督与管理1、物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小区内共享单车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物业管理部门举报。
六、安全注意事项1、居民在使用共享单车时,应佩戴好安全头盔,保障自身安全。
2、骑行过程中,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避免碰撞行人或其他车辆。
七、特殊情况的处理1、在遇到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时,物业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共享单车的停放和使用进行临时调整,并及时通知居民。
2、如因共享单车管理问题引发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或依法依规解决。
小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良好的环境和秩序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关于规范小区内停放共享单车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小区内停放共享单车的管理办法随着共享单车的广泛普及,越来越多的居民选择共享单车作为出行的绿色环保选择。
然而,在小区内无序停放的共享单车也给居民的出行和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为此,我们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让共享单车在小区内有序停放,为居民创造一个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
划定专用停放区域小区管理处应该在适当位置划定共享单车的专用停放区域。
这个区域要便于居民取放车辆,同时也要考虑到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可以在一些较为空旷的区域划定,例如小区内的道路两侧、空地等。
同时还要在显眼的位置设置标识牌,提醒居民将共享单车停放在指定区域。
鼓励有序停放除了划定专用停放区域外,小区管理处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鼓励居民有序停放共享单车。
比如可以在停放区域附近设置奖励设施,如座椅、遮阳棚等,让居民在停放完单车后可以在此小憩休息。
还可以定期组织居民参与共享单车管理的志愿活动,增强大家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加强违停的监管力度虽然上述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但难免还会有个别居民存在违规停放的情况。
对此,小区管理处应当加强对违停行为的监管力度。
一方面可以在专用停放区域设置监控摄像头,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停放;另一方面还可以委派专人定期巡查,对违规停放的单车进行移动或扣押,并对违规者进行相应处罚。
营造良好的停车氛围除了硬性措施,小区管理处还应该着力于营造一种良好的共享单车停放氛围。
可以通过一些文化宣传活动,让居民认识到规范停车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比如可以在小区内张贴宣传海报,或者组织一些倡导环保出行的主题活动。
还可以对积极参与管理的居民进行适当奖励,以激发大家的主动性。
规范小区内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需要小区管理处、居民等多方共同努力。
通过划定专用停放区域、鼓励有序停放、加强违停监管,并营造良好的停车氛围等一系列措施,相信必将有助于改善小区内的整体环境,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整洁有序。
小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

小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随着共享单车在城市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如何有效管理和规范使用已成为各小区管理者关注的重点。
作为小区居民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共同参与到管理和维护工作中来,让这种绿色出行方式发挥应有的作用。
合理布局,方便取还在小区内合理规划共享单车停放点,既要满足居民的使用需求,又要注重美观和秩序。
可以在小区出入口、楼栋间、重点区域等设置指定停放点,并醒目标识,方便居民快捷取还。
同时要确保停放点不影响小区道路通行和其他设施使用。
优先使用,合理管控作为小区居民,我们应该优先选择使用小区内的共享单车,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骑车。
如果短时间内无法就近找到可用车辆,再考虑使用其他地区的共享单车。
在使用过程中,要文明骑行,爱护车辆,做到停车有序,不随意丢弃。
对于一些不文明行为,可以通过小区公众号或微信群及时反馈,让管理方采取相应措施。
强化维护,延长使用寿命小区管理处应加强对共享单车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损坏车辆,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对于长期未使用、积灰或破损严重的车辆,要及时移除,为居民提供优质的骑行体验。
也要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到维护工作中来,比如及时报告问题车辆,共同维护好小区的公共资源。
完善规章,营造氛围小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共享单车管理办法,明确停放规则、使用要求、维护责任等,让居民知晓并自觉遵守。
通过组织骑行活动、发放引导手册等方式,营造文明有序的使用氛围,让共享单车真正成为小区居民的便捷出行工具。
作为小区管理者和居民,我们应该以开放、包容的态度看待共享单车,用心维护好这份来之不易的绿色出行成果。
只有大家共同参与、通力合作,才能真正实现小区内共享单车的有序管理,让它成为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试行)

**区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管理,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范围内的共享(电)单车停放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共享(电)单车是指通过网络信息租赁经营的单车或电动单车。
第四条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
各社区中队负责对辖区内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实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
各社区中中队将辖区内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等场所的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应与辖区内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对运营企业线下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五条运营企业是共享(电)单车的投放主体和经营管理主体,对本企业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各级政府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遵守城市公共秩序。
第六条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考核办法(一)考核方式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每次考核抽取一条主干道、两条次干道,并结合信访投诉情况综合打分排名。
检查考核工作由区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负责,考核结果于每月28日前通报至各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
(二)共享(电)单车路面停放秩序考核标准:1、单个投放点20米内单车投放不得超过20辆。
2、投放点停放车辆车头必须一致朝快车道。
、3、道路上有堆放、丢弃损坏的车辆。
(三)共享(电)单车禁止停放点:1.禁止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地下通道停放。
2.禁止占用城市公共绿化用地停放。
3.禁止在宽度低于的人行道上停放。
4.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盲道停放。
5.禁止在消防栓半径5米内的路侧带停放。
6.禁止在城市道路交叉口转弯部位及其两侧20m范围内停放。
《7.禁止在地铁站出入口20米范围内停放。
8.禁止在BRT公交站台范围内停放。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共享单车成为了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
然而,共享单车的管理问题也日益凸显。
特别是在小区内停放的共享单车数量庞大,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和出行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制定一些管理办法,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
二、管理措施1. 规定停放区域为了减少小区内共享单车随意乱停乱放,应设立共享单车停放区域。
这些停放区域应选择合适的位置,通常可以选在小区的入口处、楼道口等便于居民取用的地方。
在停放区域内应当设置标志牌或引导线,提醒用户正确停放。
2. 制定停放规则明确共享单车停放的规则,规定用户应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停车位上,并且确保不会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同时要求用户停放时,将车辆停放整齐,并保持车辆稳定,防止倒倾或者破损。
3. 加强监督和巡逻设立专门的巡逻队或者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共享单车的停放情况,并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理和整改。
同时也对共享单车停放区域进行巡视,确保停放区域的畅通和整洁。
4. 建立投诉反馈机制为了及时发现共享单车停放问题,应建立投诉反馈机制,鼓励居民和用户积极反映问题。
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投诉,并对反复违规停放的用户进行警告、扣分等处罚措施。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小区公告栏、群等途径,向小区居民普及共享单车管理的重要性和规定,提醒居民应文明用车,共同维护小区的环境和秩序。
三、管理效果评估1. 定期统计每个月对小区内停放的共享单车数量进行统计,以了解管理措施的实施效果,掌握共享单车的变化趋势。
2. 居民调查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居民对共享单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以了解居民的满意度和提升的空间。
3. 投诉处理情况统计投诉的数量和处理情况,评估共享单车管理的效果和改进的方向。
4. 规范执行情况检查巡逻人员的执行情况,并收集巡逻记录,以确定巡逻措施的有效性。
四、总结共享单车的管理对于小区的居民生活和居住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
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1500字为规范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有序和便捷,制定本办法。
一、概述1.1.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共享单车的运营管理。
1.2. 共享单车的运营管理应遵循安全、便捷、环保、公平的原则。
1.3. 本办法的实施机构为市交通主管部门。
二、管理措施2.1. 共享单车企业应进行注册登记。
2.2. 共享单车企业应定期开展维护保养,保证车辆状态良好。
2.3. 共享单车企业应建立用户信息管理系统,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用户隐私。
2.4. 共享单车企业应定期开展车辆投放和调度计划,避免过度密集和拥堵。
2.5. 共享单车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集中维护和检修。
2.6. 共享单车企业应配备车辆追踪和调度系统,实时掌握车辆的位置和状态。
2.7. 共享单车企业应定期开展用户协调教育工作,提高用户的共享单车使用意识和规范。
2.8. 共享单车企业应建立租车费计费规则,公示并及时更新。
2.9. 共享单车企业应与用户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管理要求3.1. 共享单车应在公共停车场、公园等区域内规划投放,不得乱停乱放。
3.2. 共享单车应在开放的区域内进行投放和使用,不得影响城市公共交通和行车安全。
3.3. 共享单车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得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等区域行驶。
3.4. 共享单车用户应遵守相关规定,文明使用,不得随意破坏、丢弃车辆。
3.5. 共享单车不得损毁、借给他人使用。
3.6. 共享单车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处罚措施4.1. 共享单车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规行为处罚责任。
4.2. 共享单车企业应当负责处理投放区域内的违规停放共享单车。
4.3. 共享单车企业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违规和乱停乱放车辆的整治工作。
4.4. 共享单车企业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处理用户违规行为。
4.5. 共享单车企业应当对失控单车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义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共享单车管理办法
万围科技致力为“智慧城市”服务。
当前,共享单车作为绿色出行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
的交通服务方式,但由于共享单车的数量不断增加,缺乏有效的管理方法,导致共享单车乱
停乱放,严重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安全与城市市容市貌。
万围是一家专注于构建智慧交通、服务公众出行的企业,专业提供城市共享单车管理解
决方案。
现已为东莞市、武汉市等多个城市提供共享单车管理方案与技术指导。
2018年八月,万围科技已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实施共享单车智能管理方案,利用智能
电子围栏技术配合人工管理,实现共享单车有序停放。
万围科技是广东省东莞市科技企业,为协助政府管控共享单车,现提出共享单车智能管
理方案:以下简称(共享单车管理办法)
1.准入控制,
2.2.停放控制,
3.实时监控,
4.4.量化考核,
一、建设共享单车电子围栏
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试点示范
等方式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包括电子围栏停放系统、智能停放设施、智能数据平台等,为市民出行和城市管理提供智能技术支持。
建设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划分公共停车位置,引
导用户把车辆停到指定的划线停车区域位置。
` 共享单车电子围栏作为新型智能停车管理系统,智能识别不同品牌共享单车,统一支持
市面上所有共享单车停放使用,引导和鼓励用户文明规范停车。
且提供共享单车大数据分析
功能,实时监测车辆运行状态,查看单车数量、锁停位置、潮汐热点区域、故障和僵尸车辆
分布等详细信息。
二、建立共享单车管理机制
(一)实行总量控制,
(二)建立考核制度,
(三)划分区域管理,
(四)维护人员配备管理,
配备人员要求
管理范围: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车区内须整齐摆放单车。
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车区外禁
止停放单车。
三、万围科技共享单车管理解决方案,以下五种情况视为摆放不合格
1.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车区内,单车倒地视为不合格。
2.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车区内,单车叠放堆积视为不合格。
3.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车区内,单车停放超出停车区范围停放视为不合格。
4.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车区内,不可停放故障车辆。
5.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车区内,停放过于密集,导致用户不可正常取车,视为不合格。
6.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车区20米之外,50米范围之内禁止停放单车。
总结:万围作为城市慢行系统的创新者和推动者,一直坚持贯彻广东制造、广东研发精神,独立研发生产“共享单车管理系统”、“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单车智能锁”,致力于为公众出
行提供全方位的交通信息服务和便利、高效、快捷、经济、安全、人性、智能的技术服务,为城市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提供及时、准确、全面和充分的信息支持和信息化决策支持,为城市交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