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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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部管理办法

公司于2016年开始运作天猫商城旗舰店,于5月3日已开始正式运营,为了规范公司电商渠道的销售,明确电商渠道运作流程,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客户管理

1.针对天猫经销商、微店客户及微信经销商等需建立客户资料档

案,注明详细信息(包含客户姓名、开始经营我公司产品的时

间、经营渠道、联系方式、支付渠道、打款帐号及享受的进货

价格包邮等级等),订单只接受档案登记的帐号打款,否则电

商发货一律按零售价结算。

2.针对线下客户同时在做线上销售的需和营销中心内勤匹配资

料,同时建立客户资料档案,注明详细信息(包含客户姓名、开始经营我公司产品的时间、线上经营渠道、联系方式、打款

渠道及享受的进货价格等)。

3.新开客户需先建立客户档案后才能发货。

4.所有客户档案需给到营销中心内勤及财务部建档。

二、进货管理

1.电商部作为独立的经销商形式管理,同其他经销商一样在工厂

建立客户资料及下单发货。

2.电商每次要货计划根据库存及销售情况下单到营销中心内勤

处,再由工厂挂账后发货到营销中心电商部仓库。

3.电商部每月5日前与财务核销上月进货。(按公司要求执行)

三、资金管理

电商部不直接收取任何形式的货款;

1.天猫商城收单的费用直接到我公司天猫商城绑定的支付宝账户,

由财务每月提现到公司对公账户。

2.由财务单独给到一个支付宝账户和微信账户绑定财务的银行卡

帐号,作为微店、微商等经销商的打款账户,由财务确认收款后通知电商部发货。财务核对“电商台账表”与收款金额并提现到公司账户。

3.原则上不允许有通过天猫旗舰店以外的零散顾客购买,如果有电

商部通过微信、转介绍等渠道获得零散订单的都必须通知顾客通过天猫旗舰店下单购买。

四、出货管理

1.电商部每天根据收单情况(包括天猫旗舰店),出货、打包、发

货,打款后24小时内完成发货,

2.所有经销商所下订单,如需成都发货,须在收单并与财务部确

认打款后由电商直接发货给客户,每一单发货须有电商主管与市场部推广主管、销管部运营主管三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最少须有2人以上签字确认方可发货)。-

3.快递单保存完整,每月交营销中心内勤袁红梅主管保管,内勤

处负责相关费用的核查工作。

4.快递费用月结单需有详细清单,以便内勤核对“电商台帐表”

及天猫旗舰店发货明细,确保每一单发货与产生费用的准确性、真实性。

5.电商部推出的线上促销活动须按公司流程上报签呈,经销管部、市场部确认后方可执行。

6.电商部所有进货产品均按照公司统一零售价格予以结算,如旗舰店做促销推广使用的产品部分须以台账方式每月与财务部进行对账核销(例:买2斤送1斤,赠送数量按活动赠品核销)

五、库存管理

1.电商部须每日填写“电商台帐表”并邮件给到营销中心内勤与推广主管处。

2.每月30日由营销中心安排人员协助电商部盘点电商仓库(注:盘点必须至少2人参与),并提交盘点表。

3.如果出现盘点库存与电商台帐及财务核销出现差异,需再次盘点,若确认差亏将由电商部按市场零售价予以补亏。

以上内容即日开始执行!

以上请各部门签字

市场部201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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