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章程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来源: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网转载日期: -03-28核心提示:新闻资讯频道所转载文章、数据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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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我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在3个月内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新生应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登记表》,领取研究生证和校徽。
研究生要积极投保各种人身保险,保险费用自理。
第三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审核,可予保留入学资格:(一)因故不能按期到校学习,出具有关单位证明,经审核,确系情况特殊者;(二)自愿到工矿企业、学校等基层部门工作锻炼,有接收单位者;(三)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经医院诊断在1年内可治愈的。
第四条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1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第五条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必须在保留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提出入学申请,同时附上新生所在地(单位)对其在保留入学期间的鉴定;因病休学者应同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健康状况诊断证明。
中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中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大力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发展,不断推动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校学生社团活动是实施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新形势下有效凝聚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织动员方式,是以班级年级为主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补充。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校内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组织。
凡本校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第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开展理论学习、学术科技、社会公益、文化娱乐、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以及体育竞技等活动。
第四条校团委是学校社团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校团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校团委设立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学社联按照《中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协助团委指导和管理社团工作。
第五条挂靠校团委的学生社团由校团委直接管理,校团委分管学生社团工作的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挂靠机关部处的学生社团由该部门管理,分管学生社团工作的部处长为第一责任人;挂靠二级学院党委的学生社团接受该二级学院党委管理,该学院党委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所有学生社团成立时须报校团委审批和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学生社团在二级学院设立的二级分会同时接受该二级学院党委的管理,分会开展各类活动须经该学院党委审批。
第七条有校外上级机构的学生社团由校团委直接管理。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组建、注销和日常管理第八条学生社团分校级和院级两个层次。
申请组建校级学生社团必须如实向学社联、校团委提交社团组建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活动内容、范围及形式、社团主要负责人简历、业务挂靠单位意见以及筹备人员名单和活动计划等材料,由校学社联进行资格审查,校团委审核,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查批准后方可成立。
中南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中南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继续在湖南省进行试点,具体办法如下:一、招生计划计划性质为国家任务计划,以追加计划的方式单独公布,不包含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中。
招生计划为490名,其中文史A类40名、文史B类30名、理工A类230名、理工B类90名、理工C类60名、理工D类40名。
招生计划见下表:类别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文史A类汉语言文学410法学410社会学45劳动与社会保障45英语410文史B类护理学420思想政治教育410理工A类工商管理44数学与应用数学44信息与计算科学44统计学44应用物理学410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4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45应用化学48化学工程与工艺45制药工程45车辆工程44微电子科学与工程44能源与动力工程48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45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5材料化学44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48冶金工程418环境工程45工程力学45消防工程48工程管理45地理信息科学45生物医学工程45安全工程410城市地下空间工程45生物技术45信息安全410测控技术与仪器4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10软件工程425药学45生物信息学45医学检验技术44预防医学54理工B类地质工程45资源勘查工程410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415测绘工程415采矿工程410矿物加工工程410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410精神医学510法医学55理工C类护理学460理工D类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420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420注: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关事项见附件:《中南大学2015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2.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其他各专业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政府部门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且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以下同)达到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的理科考生或文科考生,均可报考。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一、简介: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于年,于年月设立医学伦理办公室,所有人员和资料正式完全与药物临床实验机构分开。
现任主任委员为雷光华教授。
二、原则:本医学伦理委员会根据“药物临床实验质量管理规范(年)”、“赫尔辛基宣言”、“药物临床实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年)”、“医疗器械临床实验质量管理规范(年)”、“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年)”、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年)”制定本原则,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尊严和权益受到保护;以维护人们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提高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遵循“有利、无害、自主、公正”的伦理原则和“合法、独立、称职、及时、有效”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
本医学伦理委员会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前提下独立开展伦理审查工作和活动,不受任何参与实验的申办者、研究者的影响,并接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医学伦理委员会和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的主要措施。
三、宗旨:湘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生物医学研究达到科学和伦理的高标准,增强公众对临床研究的信任和支持。
四、组织构架:我伦理委员会全称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隶属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现分为药物、医疗器械临床实验医学伦理委员会、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和临床科研及医疗新技术医学伦理委员会三个委员会。
下设医学伦理办公室。
医学伦理办公室归属至医院评价办管理。
五、权力:本伦理委员会有批准不批准一项临床研究的权力,对已批准临床研究进行跟踪审查,终止或暂停已批准的临床研究。
六、运行:、本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方式有会议审查、紧急会议审查、快速审查。
、每次会审到会委员人数应超过半数成员;到会委员应包括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律师、独立于研究实施机构之外的委员,并有性别不同的委员。
湖南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章程 - 中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章程(经第一届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生效,并经第三届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修改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湖南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是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面向全省高校全日制法学本科学生开展的学科竞赛活动。
湖南省教育厅将本项竞赛作为推动湖南省本科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实践模式。
第二条湖南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旨在强化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突出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推动省内法学院系之间的交流,展示湖湘法科学子的风采和湖湘法学教育的成果。
第三条湖南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每两年举办一届,由湘潭大学和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永久承办。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每届竞赛均成立湖南省模拟法庭竞赛组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湖南省教育厅、具有法学专业本科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的领导和专家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
组委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五条组委会是竞赛的决策机构,组委会会议以协商一致方式决定相关事务,具体行使以下职权:(一)审议和修改竞赛章程和竞赛规则;(二)决定专家委员会的组成;(三)决定秘书处的组成;(四)确定承办单位;(五)审定竞赛获奖名单;(六)确定应由组委会决议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秘书处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行使以下职权:(一)确定竞赛流程和日程安排;(二)负责组委会与各赛队的联络工作;(三)处理竞赛的财务工作;(四)组织参赛报名程序和负责参赛队伍成员的资格审核;(五)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命题工作小组的组成和负责人及其基本职责;(二)决定专家工作小组的组成和负责人及其基本职责;(三)解释竞赛规则;(四)负责竞赛成绩评定,拟定获奖名单及其获奖等级;(五)根据竞赛规则和评审规则向组委会建议对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下设评审工作小组和命题工作小组。
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应明确两个小组的负责人和小组基本职责。
中南大学校纪校规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第一部分:宪法及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国宪法】中南大学2016级校规校纪与安全知识考试题库一、填空题(46选25)第一部分:宪法及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国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人民国高等教育法】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
【中华人民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纪律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部分:中南大学章程33、中南大学英文名称为Central South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CSU,学校注第三部分:教学管理制度【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42、《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向所在学院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学生超过两周未注册又无正当57、《中南大学本科学生确认与转换专业实施办法》规定:品行良好、第一学年文化课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按所在大类或专业排名(一年级为大类的按大类排名,一年级是专业的按专业排名)前25%的学生可以申请转换专业。
【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66、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择条件之一: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专业排名前20%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
67、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择条件之一:非外语专业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50分或六级成绩520分及以上者、外语类专业国家外语专业四级成绩优秀者,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25%。
【中南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69、学校对修读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实行学分制管理。
中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简章一、招生领导小组:组长:XXX组员:XXX二、学科专业及招生导师学科专业: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代码:XX招生导师:XXXXX(每位导师招收的硕博连读博士生,占导师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三、申请条件1.本校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专业基础扎实、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成绩排名前20%,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考生报考专业必须与所攻读的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4.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5.下列情况不允许申请:①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②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③确定为骨干计划、辅导员、支教团、国防生以及保留学籍的在学硕士生。
四、招生程序及要求1.考生网上报名及报考费缴纳拟报考我校并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考生(事先应取得报考导师认可同意)于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XXXXXXXsbm,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照片(近期素颜登记照、大小不超过30k)和身份证扫描件。
缴纳报考费:标准为350元/人。
支付要求:2022年1月15日17:00前按报名网站要求完成网上支付报考费。
同一人可申请多个报名号(须确认1个有效),但报考费只需支付一次,报考费支付后一律不退!2.考生提交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考生于2022年1月4日--15日将如下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并于2022年2月25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231办公室卞老师处(证书原件核验后返回,留存复印件):①《中南大学2020/2021级在学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表》;②《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下载)。
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无需签署!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⑤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⑥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专家推荐书2份;⑧自荐材料。
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南大学2014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500名左右,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预计2300人左右,推荐免试生人数1200人左右。
一、培养目标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分为: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依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并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制定)(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13年11月14日(即现场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具体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1、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的要求。
08英语俱乐部章程
One for all, all for one!中南大学英语俱乐部章程(1995年4月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制订,2008年8月第十四届常务委员会修订)总纲中南大学英语俱乐部成立于1995年4月,直属于共青团中南大学委员会,是以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为学术依托,加上成员的自身的学术蕴涵行成的学术型人文社团之一。
英语俱乐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学校的育人思想,以“活跃校园英语学术氛围、提高大学生英语应用水平、感受中西方文化精髓、促进大学生”为指导思想,以高校大学生英语学习为中心,提出了“Enjoy English, Enjoy Your Life”的口号,“When things get tough, the tough gets going!”的社团精神和“One for all, all for one!”的经营理念,服务广大会员及学生,弘扬校园文化,尽心打造一流社团的品牌。
第一章会员第一条中南大学英语俱乐部的会员经注册产生。
凡具有中南大学学籍,有兴趣加入本社团的同学在自愿的基础上履行注册手续后即成为中南大学英语俱乐部会员。
会员招募及注册工作在每学年初进行。
会员注册时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会费(贫困生凭证明减免)并填写会员登记表后方可领取会员证,享有会员待遇。
本科生会员注册有效期为四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注册有效期与其在中南大学学习时间相一致。
英语俱乐部会员身份一经注册在中南大学范围内均得到承认。
第二条加盖社团公章,具有统一编号的会员证是中南大学英语俱乐部会员身份的唯一认证。
会员证遗失必须在一周之内向社团办公室提出挂失及补办。
会员证不得私自涂改、转让,违者将无条件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三条会员的权利及义务中南大学英语俱乐部的会员享有如下权利:增强创新理念,创和谐社团When things get tough, the tough gets going!选举及被选举权:社团会员可以参加社团干部的选拔并享有录用的优先权。
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第一章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对高级科学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研究生教育在我国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培养更多的高级科学人才,中南大学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得以制定和完善。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第二章培养目标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创新能力的科学研究人才。
具体培养目标包括:1. 培养学生系统、深入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并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2. 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3. 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和跨学科交叉研究能力,能够解决复杂科学问题。
第三章课程设置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涵盖了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研究生必修课三个方面。
具体课程设置如下:1. 学科基础课:通过学科基础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知识,为深入研究和创新提供坚实的基础;2. 专业核心课:通过学习专业核心课程,加强学生在专业领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3. 研究生必修课:研究生必修课程主要包括学术道德与科研方法、科技前沿讲座等内容,旨在培养学生的科研素养和科学研究方法。
第四章科研训练为了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和科研训练,其中包括:1. 科研项目: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的科学研究项目,亲身体验科研工作流程,提升科研能力;2. 科研训练:学生在培养期间,参与科研训练活动,包括学术交流会议、科研方法培训等,提高学生的学术交流和科研方法技能。
第五章学位申请和答辩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了学位申请和答辩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包括:1. 学位申请:学生在完成培养计划要求后,可以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可以参加学位答辩;2. 学位答辩:学生完成学位申请后,需参加学位答辩,学位答辩由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授予学位。
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一、学科概况中南大学机械工程学科创建于1955年,1960年招收研究生,1982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设立“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0年获得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覆盖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和车辆工程等4个二级学科和数字装备与计算制造、信息器件制造技术与装备等2个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其中“机械设计及理论”与“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与“机械电子工程”学科为湖南省重点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于2007年被批准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设有“高性能复杂制造”国家重点实验室,“现代复杂装备设计与极端制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铝合金强流变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岩土设备设计与控制”工程研究中心,以及“金属塑性加工摩擦与润滑”、“设备测试与故障诊断中心”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以及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与国外ASM公司共建的“微电子封装技术实验室”等。
本学科致力于机械基础理论与技术集成、先进制造理论与技术等的研究,并围绕国民经济中起支柱作用以及国防和空天运载等关键技术与装备进行研究和设计开发,在高性能材料制备与装备、信息器件制造、齿轮数字化制造、深海资源开发、车辆与工程装备、特种机器人等研究方向具有特色和优势。
二、培养目标学位获得者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研作风、科学道德和合作精神,品行优秀,身心健康;掌握机械工程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定的生产实践及试验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了解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和方向,有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独力工作能力。
成为既能从事机械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与设计工作,又可承担相关领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高素质的科技人才。
中南大学定向越野协会章程
定向越野协会章程中南“定协”社员代表大会(二零一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机构 (1)第三章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职权 (3)第四章社员 (4)第五章选举与任命程序 (5)第六章定向活动的范围与方式 (6)第七章财务制度 (6)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7)第九章社团终止程序及社团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7)第十章附则 (7)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南大学委员会颁布的《中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
此章程,旨在为我社团制定相关条例时提供依据,规范我社团行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 中南大学定向越野协会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 本社团是以提倡自我教育,开展健康的文艺活动和体育运动为目的的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 续楚材之言做武装书生。
(我们要延续“惟楚有材於斯為盛”的佳话,争做体育与学术并进的当代大学生。
)第四条本社团的精神:运动、笃定、热血、青春。
第五条本社团的任务:务实运动、壮实体魄、紧张学习、多样发展。
第六条本社团的原则:独立自主,知行合一。
第二章机构第七条社长:为社团第一负责人,接受社员监督,负责社团各项事务。
第八条本社团常设机构为秘书处、外联部、技术部,独立机构为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
第九条社员代表大会:为本社团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社员代表大会的职能如下:(一)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
(二)选举产生和罢免解除社团下属机构。
(三)选举产生和罢免解除社长、副社长,以及各部门负责人。
(四)审议社团各部门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或终止事宜。
第十一条社员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两次。
一次为每学年9月份(或10月份)的纳新欢迎大会,另一次为每学年5月份的换届选举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召开时必须完整履行其职能。
第十二条社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社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与会社员负责。
第十三条在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社员代表大会职能,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理事会:为本社团常务决策机构。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工程管理[1256]。
全日制招生专业: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能相互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学制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全日制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提前半年申请毕业。
四、拟招生人数《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一览表》中的全日制招生人数为2022年各二级单位招收统考全日制考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非全日制人数为2023年预计招生人数。
我校2023年将进一步扩大接收推免生的规模,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及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等进行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由二级单位确定,以二级单位复试方案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准。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新能源与储能工程[9901]和人工智能[9902]专业仅招收推免生,不接收统考生报考。
五、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及国外(境外)学生取得本科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 我校仅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和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专业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2023年中南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2023年中南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正式启动。
我校在全国同类高校中率先取消笔试,改为笔试网上报名、统一初试(复试)随机出题考试,极大方便了考生和家长,为考生减轻考前压力。
招生对象和具体要求:
(一)申请招收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各类学科招生人数见招生计划。
(二)普通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要求:申请者应具备本科及以上文凭;在学术思想、业务水平及品德修养、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创新能力及普通话达到国家标准;具备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级专业技能,在自身专业领域发表有科学研究论文或完成显著性研究成果者优先录取;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工作能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科研奖励:
我校拟实施以下政策,以激励考生创新精神和研究成果:
1、对经英评审的杰出毕业论文或获国家级、省级科技进步奖项的毕业学生,所在高校可免费放宽报名年龄限制;
2、对有显著的科研成果的考生,凡于报名网站提交相关科研文摘(不超过10000字),并由我校专家组评审通过后,具备推免资格且跨学科免试录取(有些学科例外)。
准备报考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通过招生网站(招生服务网、招生网、学校官网)进行报名,请务必遵守报名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完整的申请文件。
本科生请于报名期限三个月前完成报名手续,在校研究生须以校内本科毕业生的报名流程、报名期限报名。
特此说明!。
中南大学emba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emba招生简章人数:研究生100位,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未满30名的,本校MBA 联合培养学员30人中国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2020年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共4个专业,共招生153人,招生专业及人数见表1。
表1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专业名称招生人数信息与通信工程3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9软件工程32电子工程45二、招生对象1、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合格的报考者;2、具有复合型人才背景,有较强的学术科研和实际能力,具备创新研究能力并具有较强责任心,有良好的诚实守信素养,能适应研究生期间的职责;3、报考学科为本人在工作中涉及的学科专业;4、报考者必须在招生计划规定的报名期内报名参加招生考试。
三、报名方式1、报考人员须填写《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在职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并准备申请材料;2、报考人员须上传《报名表》及相关报考材料至高校招生信息网3、报名表一经上传视为有效,不得重复报名;4、申请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凡申请、培训期间通过虚假或被发现有作假等行为,就自身所提供的材料及自己的作假行为承担一切后果。
四、考试报名注意事项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4月30日;2、考试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6月20日;3、报考材料:报考者填报《报名表》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须如实填写本人真实的联系方式、学历、学位、岗位背景、科研成果等信息,不得冒充他人、弄虚作假失去资格。
4、报名费用:报名费为150元,需在报名后线上支付,报考职位人数有限,报名成功当日自动取消报名费用。
五、考试方式1、考试项目:考试主要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学科前沿知识,科研实践能力测试;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小时;3、考试成绩发布:2019年7月15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六、录取结果报名人员成绩优异者,可以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复查及面试,经面试的考生可见公布的录取名单。
中南大学博士招生简章2023
中南大学博士招生简章2023
中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正式发布,此次招生将临床医学硕士(MD)博士(PhD)和医学本科硕士(MS)招生一体化组织实施,欢迎各位有志于学术拓展、服务医药卫生事业的同学报名参加。
1. 招生对象
招收具有学士学位(含国家承认的同等学力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博士(PhD)和硕士(MS)研究生,学历要求参见《中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2019版)和《中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例》(2019版)。
2. 学科设置
本次招募对象博士(PhD)研究生、医学本科硕士(MS)研究生和临床医学硕士(MD)研究生,具体的研究领域有免疫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药物化学、药学、临床医学等。
3. 报名办法
申请人可在中南大学招生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以官方的公布为准,无论是证明材料的上传,还是报名费的缴纳,都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执行。
4. 报考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7日。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程序,并将申报书(双语版)及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至指定部门邮寄。
5. 评审
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考试将采取网上面试和综合评定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考生的专业背景和考试成绩等进行全面审核,评出最终录取名单。
6. 其它
本次招生主持机构或将保留招录体系的最终解释权。
有关招生政策或
咨询,请及时联系本校招生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后,大学将及时作出答复。
中南大学少年班2021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少年班2021招生简章一、报名条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且满足下列条件: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高中三年前五个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
二、选拔程序报名。
2021年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我校志愿,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以下材料:⑴居民身份证(双面)。
⑵个人陈述(系统中个人陈述对话框处填写)。
⑶申请表中成绩信息所列各学期期末具有年级排名的成绩单的照片或扫描件,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⑷如有获奖或学科特长材料须在个人陈述中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申请表上传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下载打印考生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之后将报名申请表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考生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完成,提交确认后即完成报名。
我校不接受考生纸质报名材料。
上传的照片和扫描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和真实,否则申请无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个人的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初审后,我校组织专家于2021年5月底前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
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三、招生计划2021年我校高校招生专项计划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招生规模。
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数按照相应比例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录取办法志愿填报获得我校2021年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单独填报志愿。
中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二、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艺术设计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招生计划总数为160名,文理兼招。
根据各省统考成绩招生,按照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学生进校后参与大类内专业分流,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在艺术设计类内转换专业。
中南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合计湖南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湖北重庆层次学制科类合计218 40 25 25 12 16 12 8艺术设计类160 24 12 12 12 12 8 8 本科四年文理兼招招生专业四川福建陕西安徽广东浙江江西江苏层次学制科类合计16 12 12 8 8 8 8 8艺术设计类12 12 8 8 8 8 8 8 本科四年文理兼招注: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招生专业要求1.热爱艺术事业,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颁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实行统考的省份,必须省级统考合格。
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艺术设计类无色盲、色弱者。
五、录取原则1.艺术设计类录取原则省级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级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有优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
六、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的规定,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七、新生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身高、专业方向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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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章程序言中南大学由原隶属卫生部的湖南医科大学、隶属铁道部的长沙铁道学院与直属教育部的中南工业大学于2000年4月29日合并组建而成,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英文名称为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CSU)。
学校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
第三条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的实施高等教育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
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以及终止,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条学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自主管理内部事务。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的校训为“知行合一、经世致用”。
第六条学校的校风为“向善、求真、唯美、有容”。
第二章学校功能和教育形式第七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为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贡献。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建设世界知名的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第八条学校的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同时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服务。
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教育。
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依法调整办学层次、规模与形式。
第九条学校设置自然科学、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等方面的学科门类。
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第十条学校依法颁发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学校依法可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学者或者杰出社会活动家授予名誉博士学位或者其他荣誉称号。
第三章学校管理体制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中国共产党中南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置和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学校党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其常务委员会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学校各项行政工作。
校长的职权和职责是:(一)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二)拟订发展规划,制订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四)拟订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组织机构负责人;(五)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六)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校长通过校务会议或者校长办公会议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重大问题,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党委领导下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一)审议学校章程及其修正案;(二)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校长工作报告、学校财务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发展的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审议通过与学校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等;(四)审议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五)监督和民主评议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六)其他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学校设置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学校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
学术委员会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且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学术委员会人数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
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四年为一届,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学术委员会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2/3。
第十六条学校设置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主持开展工作。
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学位授予标准;(二)审核学科、专业的设置和调整;(三)通过学士、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四)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通过拟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名单;(五)作出撤销已授予学位的决定;(六)研究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董事会,由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各界人士或单位组成,旨在促进学校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联系与合作,对学校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事业发展争取办学资源。
第四章监督机构第十八条中国共产党中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十九条中南大学监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行政监督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章内设机构第二十条学校遵循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学校发展情况合理设置党政职能部门、学院、直附属单位、后勤系统、附属医院等二级机构。
各级科研平台(基地)机构设置需由学校审核确定。
经学校批准独立建制的实体科研机构,按学校规定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自主设置党政职能部门。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学院是学校以事业发展为目标,根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需要自行设置的教学科研机构。
学校本着事权相宜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在人、财、物等方面赋予学院相应的管理权力,指导和监督学院相对独立自主运行。
第二十三条院长是学院的行政负责人,受校长委托全面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院党委发挥保证监督作用,负责学院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决定与规章制度,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院长行使职权并对学院工作履行监督职能。
第二十五条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最高决策机构,对学院的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安排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或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学院设置教授委员会。
学院教授委员会由全体教学科研人员(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
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学校授权和学院教授委员会议事规程行使职权。
教授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每届教授委员会成员中在职院领导数不超过1/3,上届委员会成员数不超过2/3,院长、书记不参加教授委员会。
学院教授委员会代行学院学术委员会职责。
第二十七条直附属单位是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图书文献、档案、网络信息等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的机构。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与学校办学目标相适应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
第二十九条学校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三位一体的非营利性组织,按程序审批后享有独立法人资格,院长为法定代表人。
学校设置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在学校领导下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附属医院及其他医学教育机构的教学、科研、医疗等工作。
附属医院接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业务行政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六章教职工第三十条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组成。
第三十一条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聘用教职工。
教师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第三十二条学校依法制定教职工选拔聘用、培养培训、考核评价、职务晋升、薪酬分配、考勤休假及奖惩等规章制度。
学院可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制定相应工作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学校按照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一)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二)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获得相应薪酬和福利待遇;(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四)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六)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七)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对学校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教职工应履行下列义务:(一)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二)尊重和爱护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四)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完成所在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五)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依法维护和保障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术自由。
第三十七条学校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为国家及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八条学校建立教职工发展制度,构建完整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教职工结合学校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第三十九条名誉教授、讲座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在站博士后、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等其他教育工作者,在学校从事教学、科学研究、进修活动期间,依据法律、政策、学校规定和合同约定,享受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七章学生第四十条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具有学籍、接受学校培养的受教育者。
第四十一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和使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二)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选择专业,跨学科、学院选修课程;(三)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学术文化体育等活动;(四)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公平获得奖励和荣誉;(五)在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达到学校规定学业标准时获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六)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关涉切身利益的事项;(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八)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进行陈述、申辩,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