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不收汇的情况说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情况说明

XX省外汇管理局:

我司XXXXXX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经营范围为: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地址:XX市XX区XX号我司以代理货物进出口业务为主,属于外贸服务类企业,于2017年开始在汉口北开展代理业务。主要为不具备出口资质的中小型企业或个体商户提供对外贸易的相关服务。一些境外的采购商不具备外贸经营主体的资格,无法按照现行的一般贸易进行进出口和结汇,必须有我司代理出口,在外商完成采购环节后,会交由我司将其采购货物装箱出运,我司在供货方仓库对其产品进行一般检查后,随即安排出货事宜。报关申报均采用我司抬头,以一般贸易出口申报,所以我司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由于国外客户在委托我司代理出口前已把货款与供货商结清,我司未参与委托方的结汇与退税事宜,我司不收汇。不具备退税资格,故不存在退税等情况。

鉴于我公司属于服务型公司,现阶段产生的利润难以维持公司运作,且近年来外贸形势每况愈下,为了企业正常健康开展新型业务平台及多元化发展,对于我司开展的新型服务业务,望相关单位给予支持。

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