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合集下载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综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考核应基于客观事实,避免主观偏见和人情因素的影响。

2、量化考核原则:尽量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以提高考核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注重实效原则:重点考核综治人员的工作成果和实际效果。

4、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通过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综治人员进行奖励,对不称职的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考核对象所有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人员。

四、考核内容1、工作纪律(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遵守工作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聊天等。

(3)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团队成员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扯皮。

2、业务能力(1)熟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准确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

(2)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群众、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3)具备较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质量符合要求。

(2)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对辖区内治安重点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确保治安状况良好。

(4)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如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4、群众满意度(1)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热情接待群众的来访和咨询,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定期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应达到一定的标准。

五、考核方法1、日常考核由上级领导对综治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观察和记录,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治安员考核细则

治安员考核细则

治安员考核细则一、招聘条件1. 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2. 年龄在20至35岁之间,身体健康;3. 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4. 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文化知识考核1. 掌握宪法、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制度等基本知识;2. 熟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道德法律规范;3. 对当地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有基本了解。

三、业务技能考核1. 熟悉常见案例,能够正确判断、分析和处理;2. 具备基本的调查取证能力;3. 掌握基本的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处理能力;4. 具备基本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

四、队伍管理考核1. 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领导和管理队伍;2. 善于倾听员工意见,并及时给予回应和解决;3. 能够制定科学有效的工作计划和考核评价机制;4.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处事能力考核1. 具备决策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2. 善于处理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各种风险和危机;3. 具备良好的应对压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4. 具备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能够妥善处理各类投诉。

六、工作纪律考核1. 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2. 能够遵守工作时间和任务要求,不迟到、不早退,不推诿责任;3. 能够维护公正廉洁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作安全和保密;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七、综合评价1. 根据以上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2. 以考核结果为依据,结合员工长处和不足,确定个人发展方向;3. 合格者给予奖励,不合格者给予警示和改进机会。

总结:“治安员考核细则”旨在对招聘条件、文化知识、业务技能、队伍管理、处事能力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以全面衡量治安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只有经过严格的考核和评估,才能选拔出符合要求、具备能力的治安员,保障社会治安的稳定与有序。

治安防范实施细则(3篇)

治安防范实施细则(3篇)

治安防范实施细则治安防范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方面。

为了促进治安防范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和实施治安防范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关于治安防范实施细则的草案,内容涵盖了治安防范工作的目标、原则、措施等方面,总字数超过了____字。

请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治安防范工作,提高社会治安水平,保护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并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治安防范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的积极作用。

第四条政府对治安防范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提供充足的经费和人力资源,保障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行政手段的有效性。

第二章治安防范目标第五条全市的治安防范目标是:减少犯罪发生率,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建设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第六条具体的治安防范目标包括:(一)减少盗窃、抢劫等财产犯罪的发生;(二)减少斗殴、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的发生;(三)减少卖淫嫖娼、毒品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的存在;(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五)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减少网络犯罪的发生。

第三章治安防范原则第七条治安防范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安全防范意识;(二)综合治理,组织各方合力,形成联防联控的格局;(三)犯罪打击,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打击效果;(四)科学管理,在治安防范工作中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第八条治安防范工作应当注重预防控制和打击两方面的有机结合,既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犯罪行为,又要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治安局势稳定。

第九条治安防范工作应当注重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的积极作用,形成多元化治安防范合力。

第四章治安防范措施第十条治安防范工作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包括:(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安全保卫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安全保卫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集团公司专业部门年 未达标扣1分 抽验合格率100% 集团公司年检查合格 未达标的扣2分 率90%
第 6 页,共 16 页
3.4.6 场站管理
公交电子巡查系统准点率。 重大政治活动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有工作方案 3.4.7 重点时期
年平均准点率98% 相关工作方案
未达标扣2分 未制定的扣2分
2
2.3.1 达标工作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即各客运单位完成一级考 因本单位原因年内未完成考 安排、考评工作报告 评;有考评标准的单位完成三级以上考评。 评或经考评未通过的扣2分 或考评公告、证书等
2.4 安全文化 建设
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 启动并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完成《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手册 案、手册、安全文化 无方案或未按完成年度相关 2,4,1 年度任务 》的编纂工作,初步建成本单位的安全文化建设体系。 建设活动相关影像资 任务的扣2分 料
应急管理相关制度、 基础台账不齐全,无名册或 预案等基础台账;应 管理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急队伍名册资料
因应急值守不到位,或重点 应急值守到位,通讯畅通;重点时期应急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应急值守检查情况或 时期应急工作落实不到位被 3.1.2 应急值守 。 检查通报 集团公司或相关政府部门通 报、批评的扣2分 3.1 应急管理 3.1.3 物资设备 设备设施和应急物资储备充足、保管有效,相关记录齐全。 应急物资台账和管理 无设备设施、应急物资或保 情况 管不善的扣2分
纸质版或电子版制度 未达标扣2分 汇编 登记备案率100% 登记备案率95% 登记备案率100% 相关培训记录 未达标扣1分 未达标扣1分 未达标扣1分 每少一次扣0.5分,培训率未 达标扣1分 未落实检查规定的,少一次 扣0.5分 未达标扣1分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治安防范工作是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的重要任务,对于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的经验总结和效果评估,制定本细则,以便对治安防范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分析。

二、工作目标1. 提高社会治安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 高效应对各类治安突发事件,稳定社会秩序;3. 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考核指标1. 治安防范措施- 完善公共区域监控系统,确保监控设备运行正常;- 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建设社区巡逻队伍;- 推行安全巡查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治安防范知识宣传,提高市民安全意识。

2. 突发事件应对-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实现突发事件快速处置;- 健全联动机制,实现警察、消防、医疗等部门协同作战;- 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提供准确及时的警示信息。

3. 执法力量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警察执法水平;- 完善装备配备,确保执法装备的现代化;- 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智能化、信息化应用。

四、考核方法1. 定期开展治安防范工作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分别从目标达成情况、工作执行情况、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2. 各地区、部门根据本细则评估指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细则,符合本细则要求的评估指标可参照制定。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五、考核结果运用1. 优秀和良好等级的单位,可获得荣誉称号、奖金等奖励措施,并根据工作贡献给予晋升或提拔。

2. 及格等级的单位,根据不同等级给予适当培训和辅导措施,帮助其提升和改进工作。

3. 不及格等级的单位,要进行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进行专项整改,必要时进行追责问责。

六、改进工作1. 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跟进整改,改进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专项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治安防范水平。

2. 针对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考核指标和方法,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5
(3)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健全。
5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整改。
4
4
安全责任标准(20分)
(1)有与各科室部门签订治安承包责任书。
5
(2)把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学期、年终奖惩。
5
(3)安全检查、考核台帐健全,记录详细。
5
(4)安全责任制度健全。
5
5
防范措施标准(10分)
(1)经常分析本单位安全形势,全年书面向保卫处提供政保治安信息不少于10条。
(1)无火灾等重大事故。
10
(2)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学习、训练。
3
(3)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完好,责任到人。
3
(4)教职工下班后切断电源。
2
(5)义务消防组织健全。
2
3
治安责任标准(20分)
(1)把治安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
6
(2)一学期法制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不少于2次(四防: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灾害性事故)。
2
(4)有四工人员管理办法,制度健全
2
合计
说明:考评总分100分,达85分的单位可参加学院先进集体评选。
单位负责人签名:
3
(2)贵重定存放。
2
(4)办公室、宿舍、教室设立安全员。
2
(5)办公室不存放现金。
1
6
四工人员标准(10分)
(1)身份证件齐全,录用后报保卫处备案。
3
(2)办理出入证,住校办理暂住证。
3
(3)用人单位对四工人员进行法制、校纪校规和四防安全教育。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单位:考核日期年月日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1. 工作态度与责任心:评估员工对工作的态度和责任心,考察其是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是否遵守工作纪律、规范和规章制度;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2. 勤勉尽责:评估员工在工作中的勤奋程度和工作效率,考察其是否能够及时处理报警、巡逻、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是否能够有效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 安全检查与监督:评估员工对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排查能力,考察其是否能够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是否能够及时上报发现的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 突发事件处置:考察员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评估其是否能够迅速、冷静地判断形势,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安全;是否能够与相关部门或人员有效配合,进行联合处置。

5. 安全宣传与教育:评估员工在安全宣传和教育方面的工作能力,考察其是否能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是否能够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6. 统计与分析能力:考察员工对治安防范工作数据的统计与分析能力,评估其是否能够准确地统计相关数据,分析问题原因
并提出改进措施;是否能够撰写详细的工作报告,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

7. 管理能力:考察员工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管理能力,评估其是否能够合理规划和组织工作,合理分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是否能够有效地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以上是一些可以考虑的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六篇)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六篇)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一)服从分工,听从指挥,执行安全保卫,做好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遇有外来寻衅干扰单位正常上班的人员,及时制止,劝阻无效,及时拔打110报警。

(二)认真做好来人来访的询问、登记。

(三)熟悉单位环境,确保单位财产安全,对单位的进出物资材料有疑意的及时盘问,决不允许单位财物外流遗失。

(四)值班时坚守岗位,勤巡、勤看、勤听、勤查,密切注意环境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供水必须安全,安全促进供水”和为国家、为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观念和责任感,做到人人重视安全,时时注意安全,事事抓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各岗位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细则,保障安全生产。

(三)生产所必需的易燃、有毒、高腐蚀物质,由专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管理、运输。

危险品使用、管理要充分注意气温、环境、场所条件,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严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得乱串岗、打闹、打瞌睡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检查落实各岗位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现金、票据、印鉴等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制度。

(一)单位的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由单位财务人员统一管理。

千元以上资金往来应使用支票或转账。

发工资需提取大笔现金时要专人专车,并在当天发放完毕。

财务人员严禁在单位存放大笔现金或有价证券。

(二)单位库存物资入、出库单,分别由仓管员和行政领导负责,领购、登记、填制、保管。

仓管员依据入、出库单的“保管联”登记库存物资明细账,并妥善保管存根联,以便备查。

(三)各类印鉴使用部门要有专人管理,严格使用批准手续。

严禁滥盖空白函件或滥用印章。

(四)单位贵重办公设备,要指定专人使用管理,并建账登记,人员变动要搞好交接。

(五)所有办公室、接待室、化验室、库房等,都要做到人离关窗锁门。

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

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

《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参照执行。

第三条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贯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政府监管、单位负责,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方针。

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安全防范建设标准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第二章人防建设第四条学校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安全保卫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保安员,并确定1名专(兼)职校领导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的安全保卫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专职保安员的聘用及管理使用情况应分别报县级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学校保安员应按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择优聘用。

学校保安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接受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的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

保安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每学期不少于1次。

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在校师生员工人数、门岗数、学生寄宿情况、周边治安等情况,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专职保安员:非寄宿制学校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寄宿制学校、走读寄宿混合制学校均按照师生员工总人数为100人以下的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每增加300名师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标准执行。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综合治安综合治理是指依法开展对综合治安问题的综合整治和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以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全为目标的行动。

第二条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当坚持法治原则,科学谋划,统筹规划,协同配合,确保综合治安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条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应当注重技术手段的应用,提升执法水平,依法依规开展综合治安工作。

第四条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应当健全,明确责任,加强协调,确保综合治安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领导体制第五条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应当建立,明确主管部门、执法机关、社会组织等职责,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合力。

第六条主管部门承担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研究制定综合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二)制定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和工作要点;(三)组织协调执法机关、社会组织等开展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四)督导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五)收集、汇总、通报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信息;(六)组织开展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执法机关是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力量,承担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稳的重要职责。

执法机关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依法开展检查和巡逻工作;(二)及时处理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三)开展稽查和调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四)收集证据,依法办理犯罪案件;(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治安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第八条社会组织在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社会组织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协助执法机关开展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提供相关信息和线索,协助破案;(三)开展社区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综合治安意识;(四)开展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工作机制第九条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当加强工作机制的建设,确保综合治安工作的有序协调进行。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7.12.15•【字号】湘公发[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公发[2017]34号各市州公安局,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421号令)要求,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对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因此,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历来是各级公安机关保卫工作的重点,也是构建完善全省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的关键点。

2014年,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湘综治办[2014]56号,下称《意见》)后,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提升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单位安全稳定的能力,全省公安机关对各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进行重新摸排、判定、申报、更新。

截止目前,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共确立治安保卫重点单位14480家,其中省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109家,市级治安保卫单位1040家,县区级治安保卫单位13331家。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从而有效推进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和《意见》内容要求,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行业部门意见,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出台《湖南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考评办法》(试行,下称《办法》,附后)。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范本(3篇)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范本(3篇)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范本一、工作责任1. 负责制定和完善治安防范工作制度和措施,确保组织的安全和秩序。

2. 组织召开治安防范工作会议,传达有关政策和要求,提出具体工作任务。

3. 负责组织并指导治安巡逻工作,加强对治安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4. 组织开展治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工作计划1. 每月制定治安防范工作计划,具体安排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2. 制定巡逻计划,并按时组织实施,做到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

3. 定期组织开展治安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防范能力。

三、工作量化1. 统计治安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 记录治安巡逻工作的频次和巡逻路线,形成巡逻工作报告。

3. 统计治安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参与人数,形成活动总结报告。

四、绩效评估1. 对治安防范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 根据工作成绩和工作态度,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督促员工履行治安防范工作责任。

3. 对工作不力或失职失责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安全事故处置1. 出现安全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2. 对安全事故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3. 负责处理安全事故的赔偿和善后工作,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为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范文,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范本(2)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治安防范工作,保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治安防范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治安防范工作制度是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

2. 治安防范设施是否完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是否存在破损和失效情况。

3. 治安防范人员的情况,包括数量、素质和能力等。

4. 刑事犯罪、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发案率、破案率和案件处理效果。

治安防范规章制度

治安防范规章制度

治安防范规章制度篇一:治安防范工作制度治安防范工作制度第一条: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工种、科室、部位的第一责任人,治安、消防责任人对所管辖的部门和班组的治安、消防工作承担义务和责任,签订好责任制度和协议书。

第二条:以宣传教育为抓手点,推动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与实施以月为单位的领导班子会议和活动学习检查工作。

专职宣传教育的同志抓好每月一期的黑板报、橱窗的宣传,定期召开学习培训综治骨干和政治、治安形势教育,有关责任人要对单位班组、科室定期进行考评,推进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见义勇为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加强对本部的流动人员的管理,综组办、治保会、安全科抓好自己的“四证”(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上岗证)管理,严格做好登记造册、政审工作,把好人员的进出检查工作,门卫值日、安全科、治保会要加强辖区的巡逻检查工作,严防材料物资的流失与被盗。

第四条:加强对重点部位,仓库、木工间、门卫、食堂和油库的管理,落实日常管理的责任人,并签订责任人的责任书,按时做好各种检查、考评记录等台帐。

项目部领导小组按时对各重点部位和责任人进行考评,并与经济挂钩进行奖罚。

第五条: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职责,治保、调解、义务消防队、巡逻队与当地有关部门建立社区共建活动,积极争创文明工地,治安安全合格工地,各部门定期召开各项会议,积极参与社区活动,通报治安消防、文明建设的各项各项内容和当前形势。

第六条:项目部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治安、消防情况,对防范中的漏洞、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加强督促整改。

发现典型经验和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大力宣扬并作出鼓励和奖励。

对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不善,导致所造成的因果,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第七条:项目部按内部各种管理制度和治安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各类奖罚制度,按有关部门、科室,成立纪律督查小组来执行,会同有关治保会进行考评奖惩。

第八条:此制度与本公司有关综治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按公司制度为准,在执行的具体应用的问题上由项目部综治领导小组负责检查与解释,望本项目部全体员工严格执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一、指标解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指各社区、行政村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红旗岭建设,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

二、赋分办法1、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分)。

组织体系健全、队伍配齐、定期开展纠纷排查。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控制发生群体性事件。

不发生集体进省、进京上访事件,每发生一起扣3分。

2、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30分)。

推进行政村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加强专、兼职治安人员及“十户联防”、“治安中心户”和社区治安志愿者等人防、群防组织的管理使用。

深化“严打”斗争,对辖区内治安混乱点开展重点整治。

发生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每发生一起扣2分;群防组织建设涣散,巡防工作没有按时组织扣3分。

3、基层平安建设(30分)。

开展平安平安村屯(社区)、平安单位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群众安全感测评没有达到全市平均值扣5分。

4、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20分)。

综治组织建设和工作人员按要求配备、工作台帐齐全。

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完成省、吉林市和我市信息联网。

信息平台建设没有达到省和吉林市要求的依次扣3分、2分、1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一)因领导不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造成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处置不力,导致发生非法游行、规模较大的非正常上访、聚众闹事、停工停产停课事件或在公共场所发生爆炸、投毒、放火等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三)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严重刑事案件,特大交通、火灾或治安灾害事故,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们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四)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改进而无有效措施和明显效果的。

四、考评依据1、《磐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磐发〔2010〕2号)。

饭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

饭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

饭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在当今社会,饭店作为公众聚集的重要场所,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饭店的安全与稳定,为顾客提供一个安心、舒适的消费环境,特制定以下饭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

一、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1、饭店应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饭店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饭店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饭店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各部门应明确各自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安全防范措施1、饭店应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包括人员出入管理制度、财物保管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并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饭店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如监控摄像头、防盗门窗、消防器材等,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加强对饭店重点部位的防范,如财务室、仓库、配电室等,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

4、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治安管理1、饭店应加强对入住客人的登记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查验客人的身份证件,如实登记客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信息,并及时上传至公安机关。

2、加强对饭店内部人员的管理,建立员工档案,掌握员工的基本情况和动态。

对新入职员工应进行背景审查,防止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入饭店工作。

3、及时发现和处理饭店内的治安问题,如打架斗殴、盗窃、诈骗等,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4、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治安清查行动,积极提供线索和协助调查,共同维护饭店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四、消防安全1、饭店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范文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范文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范文1. 简介治安保卫是保障社会安宁和公共秩序的重要一环,为了提高治安保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细则作为考核依据,以确保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 考核内容2.1 治安巡逻2.1.1 熟悉巡逻路线和区域,确保巡逻覆盖全面。

2.1.2 注重巡逻效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2.1.3 加强与居民、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合作,形成良好的治安防范合力。

2.2 突发事件应对2.2.1 灵活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置。

2.2.2 协调相关部门和力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控制和处理。

2.2.3 组织善后工作,保障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和安全。

2.3 网络安全维护2.3.1 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控和防范,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漏洞。

2.3.2 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

2.3.3 协助有关部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网络安全秩序。

2.4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2.4.1 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认识和应对能力。

2.4.2 评估演练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应急预案。

2.5 记录和报告2.5.1 记录巡逻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5.2 及时上报重大、紧急事件,并按规定下发通报。

3. 考核标准3.1 巡逻工作3.1.1 按规定巡逻时间和路线,巡逻覆盖率达到100%。

3.1.2 巡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或妥善处理。

3.1.3 与居民、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合作顺畅,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3.2 突发事件应对3.2.1 突发事件的反应时间不超过5分钟。

3.2.2 协调相关部门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保证事件得到控制。

3.2.3 善后工作到位,保障受影响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安全。

3.3 网络安全维护3.3.1 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排查,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

3.3.2 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人员中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3.3.3 协助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参照执行。

第三条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贯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政府监管、单位负责,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方针。

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安全防范建设标准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第二章人防建设第四条学校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安全保卫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保安员,并确定1名专(兼)职校领导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的安全保卫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专职保安员的聘用及管理使用情况应分别报县级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学校保安员应按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择优聘用。

学校保安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接受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的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

保安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每学期不少于1次。

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在校师生员工人数、门岗数、学生寄宿情况、周边治安等情况,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专职保安员:非寄宿制学校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寄宿制学校、走读寄宿混合制学校均按照师生员工总人数为100人以下的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每增加300名师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标准执行。

2023年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2023年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2023年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一、考核目标根据2023年治安防范工作的总体目标,制定考核细则,以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和公共安全。

考核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犯罪率和刑事案件处理情况:包括刑事案件的破案率、办案质量、逃犯追捕等方面的考核。

2. 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对发生的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应急处置能力、事件的追踪和解决等方面。

3. 社会面治安:对社区、学校、商场、公共交通等地的治安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治安巡逻、打击违法行为等方面。

4. 网络安全:对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考核,包括网络犯罪的查处情况、建立网络安全体系等方面。

5. 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安全:对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进行考核,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爆炸物品的监管等方面。

6. 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对涉及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的问题进行考核,包括示威游行、群体性事件的维稳工作、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

二、考核指标1. 犯罪率和刑事案件处理情况的考核指标包括:(1) 破案率:破案数量/立案数量*100%。

(2) 办案质量:指标包括证据充分性、侦查手段和方法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案件的办结时间等。

(3) 逃犯追捕:对有逃犯的案件进行追逃工作的考核。

2. 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考核指标包括:(1) 应急处置能力: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及时应对和处置能力进行考核。

(2) 事件的追踪和解决:对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取证、破案等方面进行考核。

3. 社会面治安的考核指标包括:(1) 治安巡逻:对社区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巡逻情况进行考核。

(2) 打击违法行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效果进行考核。

4. 网络安全的考核指标包括:(1) 网络犯罪查处:对网络犯罪的打击情况进行考核。

(2) 网络安全体系的建立:对网络安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情况进行考核。

5. 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安全的考核指标包括:(1)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范文(三篇)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范文(三篇)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范文一、工作目标及职责1.明确工作目标,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

2.负责完善和执行社区的治安防范措施和预案。

3.加强与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的合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二、工作计划与执行1.制定年度治安防范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

2.按计划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重点区域和单位巡查等工作。

3.做好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4.及时掌握和化解社区内的矛盾纠纷,防止刑事案件的发生。

三、安全管理与指导1.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执行和落实。

2.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安全咨询和指导,并及时解答安全方面的问题。

4.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治安防范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及时响应警情、报警和群众求助,迅速到达现场。

2.快速判断形势、组织力量,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3.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配合,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4.做好事后总结和复盘,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工作考评与整改1.按照规定时限,上报工作相关材料和报告。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评估工作进展和成效。

3.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迅速落实。

4.对考核结果进行及时反馈和总结,完善工作机制。

六、资料整理与管理1.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管理系统,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2.按要求备案、归档工作相关材料,方便后续查阅和核查。

3.妥善保管监控录像和警务记录等重要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七、协调与合作1.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共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配合开展社会治安评估和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社区治安工作的发展。

八、表彰与奖励1.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表彰优秀个人和团体,鼓励先进典型。

2.为表彰活动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3.组织开展表彰活动表彰,充分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摘要】

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

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
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三级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十一、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违纪者,依
照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设立举报电话;8722850。

十二、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抓获重大违法犯罪人员、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查清重大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员,由党群办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报综治委给予适当奖励。

十三、在维护采油厂治安秩序中,符合见义勇为条件者,依照管理局《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实施办法》予以奖励;成绩突出者,为其向上级机关推荐请功。

十四、在保护国家财产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由厂工会报请立功。

十五、对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年终授予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