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安全保卫管理考核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用社(银行)安全保卫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联社全年无安全事故,明确责任,强化对联社辖内营业部、各基层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的考核,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日常工作考核: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1)按规定成立“三防一保”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与每位职工签定“三防一保”目标管理责任书。
(2)“三防一保”领导小组、消防安全小组成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并做好记录。
(3)单位负责人亲自抓安全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检查、有落实,并做好记录。
(4)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消防)、保密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上级安全教育文件和案件通报。
(5)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本单位员工在营业、守库、接送库期间执行制度等有关情况,并做好记录。
(6)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进行整改,严格执行要害岗位人员的考核。
2、制度落实、设施到位:
(1)营业场所、库房制定防暴、防抢应急预案,员工熟知防暴
预案和报警电话。
(2)建立健全保卫工作台帐,按规定及时登记,各种报表(报告)及时上报。
(3)金库、营业场所要严格遵守安全保卫检查制度。
(4)遵守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钥匙、重要证件和印鉴、密押的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内控制约机制。
(5)严格遵守计算机、终端的使用管理规定,以及社会化武装押运暂行规定和数字监控系统管理暂行规定。
(6)营业场所、金库必须配足自卫武器或防卫器材,并安装“110”联网的报警装置、防弹玻璃、电视监控系统和卫生设施,年内四项设施按装率达100%。
(7)新建、改造、搬迁营业场所必须事先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联社保卫科批准,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取得安全、消防合格证后才能启用。
(8)营业间、金库、办公区域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管理,消防安全小组成员、义务消防人员职责明确,并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重点防范、杜绝案件:
(1)坚持“三人”当班、二人临柜制度,互动门正常使用,通勤门随时关锁。
(2)实行双人管库、坚持同进同出,库房钥匙垂直交接,并有记录。营业期间库房门要关锁。
(3)严格守库制度,营业期间、中午休息时钱箱必须入库保管,并由二人以上值守,不得脱岗。
(4)“110”报警系统每天按规定设防、撤防;电视监控设备按规定开机、关机、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保养和保管工作及登记工作。
(5)发生“四类”案件要迅速上报联社保卫科,不得迟报、漏部或误报,更不能瞒案不报。
二、奖励:
1、排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得到本联社和区(包括区)以上有关部门认可的。
2、单位内部员工有揭发、举报不良行为、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见义勇为被上级认可或表彰的。
3、单位内部员工有协助有关部门侦破重大案件,具有特殊贡献的。
4、在“三防一保”工作中单位或个人成绩显著,被省级、市级有关部门、联社表彰的。
三、其它处罚:
1、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三防一保”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当;措施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三防一保”有关规定,被联社实施处罚的;被上级有关部门实施行政、经济处罚,或被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新闻单位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3、员工应违反上级管理规定,引发案件,在系统内外造成不良
影响或参与黄赌毒,受到行政、经济、司法处理的。
四、说明:
1、考核工作以平时联社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为基本依据;
2、安全保卫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因主观原因考发生“四类案件”,对责任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处罚的同时,且该单位和单位领导当年不得参加评先。
五、本办法由联社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分布起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