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商品标价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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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规范商品标价签管理,确保商品正常销售,更好的为顾客提供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门店各部门商品的标价签管理。

三.职责/权限:

商品部门负责商品标价签的跟进管理,检查商品标价签是否按规定摆放、价格是否正确。

四.商品标价签管理通则

1.商品标价签定义

本公司商品标价签是经永州市物价局批准,市物价检查所监制,印有本公司标志的商品价格标识。

2.商品标价签内容及要求

(1)零售价(会员价和非会员价):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以元为单位。

(2)商品名称:使用规范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不得使用易于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名称。

(3)产地:与外包装所注产地相符,以县市级以上(含县级)产地为主要标志,进口商品标注原产地(国家或地区)。

(4)规格:即商品的销售规格。

(5)单位:按商品销售包装形式、质量、长度、容积等准确使用量词和计量单位。

(6)等级:与外包装所注相符。

(7)商品编码:本公司指定的商品编码。

(8)商品条码:与外包装所注相符。

(9)物价员:公司指定的专、兼职物价员或其他人员。

3.商品标价签管理基本要求

(1)商品标价签标价准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商品价格变动时及时更换。

(2)销售商品中不同品名或相同品名的商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货一签:

A、产地不同;

B、规格不同;

C、等级不同;

D、材质不同;

E、花色不同;

F、包装不同;

G、商标不同;

(3)商品标价签所示价格不得高于生产厂家外包装所注的商品价格。宣传海报等价格标识,必须与商品标价签保持一致。

(4)商品标价签由分店按各类物价单据、“商品验收单”、“打印标价签申请表”等有效凭据打印。

(5)保管和爱护公司的商品标价签是每一位公司员工应尽的职责,分店营运部负责商品标价签的现场管理,对商品标价签的登记、摆放、保管应明确责任人。

(6)标价签的摆放应依据标价签的大小、颜色及经营场所地实际情况,做到美观整洁。(7)部门应将暂时不用的商品标价签集中存放在专门的地方。收货部录入员按部门要求的数量打印标价签,打印错误码的标价签应及时销毁。

(8)对各种标价签打印纸,相关部门应认真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浪费。

(9)因标价有误或管理不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管理者责任。

五.商品标价签管理细则

1.促销商品标价签管理

(1)超市办文员接到采购部物价通知后,打印“促销调价通知单”及商品标价签,传相应区域领班级以上人员签收。传递时,标价签应按“促销调价通知单”分好类。

(2)区域主管接到“促销调价通知单”及商品标价签后要认真核对促销调价通知单、标价签,若二者内容不符,超市办文员要以商品实物资料为准,重新打印正确的标价签。并及时向采购部反映。

(3)领班接到“促销调价通知单”及商品标价后,当日执行调售价低的,商品标价签更换要在执行时点后进行;当日执行售价高的,商品标价签更换要在执行时点前进行;次日执行的,商品标价签更换要在营业结束后进行。

(4)更换商品标价签时,要认真核对“促销调价通知单”、商品标价签是否与对应商品内容相符,所有促销商品是否都有标价签,发现促销标价签内容有误或大小规格不符合商场陈列要求时,须由领班携带“促销调价通知单”及标价签到收货部打印标价签处打印正确的标价签,同时将错误的标价签交收货部销毁。

(5)换下的促销商品原标价签要与“促销调价通知单”捆扎在一起,单据和标价签一一对应,注明促销期限,交领班保存,每天营业前由邻班指定柜组员工查看是否有到期的促销商品,以便及时更换标价签。

(6)促销期结束后,柜组人员将促销标价签取下,换上原标价签。换下的标价签与“促销调价通知单”捆扎在一起,单据和标价签一一对应,交主管,主管每周交收货部销毁。

2.调价商品标价签管理

(1)超市办文员凭采购部下发的“商品调售价通知单”打印商品标价签,标价签打印完毕后与“商品调售价通知单”一一对应,传给相应的区域领班。区域领班接到“商品调售价通知单”

及商品标价签后,要认真核对标价签与“商品调售价通知单”内容是否相符,数量是否正确,并按单将标价签分类,无误后予以签收。

(2)领班接到“商品调售价通知单”及商品标价签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具体操作同促销商品标价管理第3条)内将商品原标价签换下,更换商品标价签时,要认真核对“商品调售价通知单”、标价签是否与对应商品内容相符,发现标价签内容有误或大小规格不符合商场陈列要求时,须由柜组人员携带“商品调售价通知单”及标价签到收货部打印标价签处打印正确的标价签,同时将错误的标价签交收货部销毁;商品标价签数量不够的要进行补打。

(3)换下的商品原标价签由柜组人员整理好后上交主管,集中存放在指定的地方,并于一周内由区域主管交收货部销毁。

3.商品标价签销毁

清柜商品标价签、促销期结束后的商品促销标价签、残损、卷角等废弃标价签由柜组整理汇总,主管统一存放,于每周一上午交收货部统一销毁。

4.商品标价签管理处罚:

(1)未按标价签陈列标准陈列商品标价签的,每签处2元罚款。

(2)商品陈列位置与标价签不对应的,每签处2元罚款。

(3)标价签所示价格与收银机价格不一致的,每签处5元罚款。

(4)未及时补打更换残损、丢失标价签的,每签处2元罚款。

(5)无商品标价签的,每签处2元罚款。

(6)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处理。

5.对由超市办打印标价签文员、采购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不到位造成有关标价签内容错误、打

印不及时或重复工作,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1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报公司另行处理。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从2012年8月28日起开始执行,由营运区负责修改与解释。

审核:审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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