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标价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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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标价签管理规定

1.目的

1.1规范商场商户销售行为,杜绝价格\材质欺诈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商场经营秩序。

1.2明确商品标价签的内容及相关的管理要求,确保商品标价签管理的规范性以及商品的正常销售。

1.3维护顾客和商户双方的权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更好地控制和杜绝商户违规销售行为,以及更准确了解商户的经营状况,维护商场经营秩序、公司声誉和利益。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全国各商场。

3.定义

红星美凯龙标价签(以下简称“标价签”):商场经当地物价局批准,市或区物价检查所监制,符合明码标价规定,实行统一规范标价形式,体现商品真实信息及价格的商品标识。

4.职责

4.1家具/建材部

4.1.1负责营业员及商户关于标价签填写及管理要求的培训。

4.1.2负责商户标价签信息的审核工作。

4.1.3负责标价签日常管理工作。

4.2顾客服务部

4.2.1负责家具/建材部关于标价签标准的培训。

4.2.2负责标价签打印申请的复核工作及打印工作。

4.2.3负责标价签日常管理抽检工作。

5.管理内容

5.1总体原则

5.1.1依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各省、市级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管理规定制定。

5.1.2各地商场在执行过程中需与当地县(区)级以上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充分沟通,了解各地主管部门在执行细节上的具体要求,需在实施前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其书面的认可。

5.1.3标价签的填写要符合一物一签,货签相符的原则。

5.1.4标价签内容由商场统一打印,严禁使用手写标价签。

5.1.5标价签不得随意涂改,且必须保证其整洁、完好无损。

5.1.6标价签的摆放规范、整齐。

5.2标价签版本分类及适用范围

5.2.1标价签按价格属性分三种:议价标价签(建议用蓝色标注)、明码实价标价签(建议用红色标注)、降价标价签(建议使用黄色标注)。商品降价签:适用于需要进行促销或者推广的降价产品。(具体详见附件四《标价签模板分类表》)5.2.2标价签按品类属性分四种:A类标价签、B类标价签、C类标价签、红木价签。

5.2.2.1家具品类标价签(A类标价签):适用于各类家具商品,包括软床、床垫、客厅沙发、儿童家具、板式家具、实木家具、欧式家具、红木家具、藤制家具等家具产品;适用于建材产品中橱柜、移门衣柜(衣柜)。

5.2.2.2建材品类标价签参考模板(B类标价签):适用于各类建材产品,包括卫浴、洁具、淋浴、瓷砖、橱柜台面、石材、地板、墙纸、玻璃品、木门、移门、楼梯、音响、吊顶等。

5.2.2.3饰品、灯具等小件商品标价签模板(C类标价签):适用于五金、布艺、饰品、纱窗、灯具等小件商品。

5.2.2.4红木商品标价签:适用于所有红木家具产品,不包括红木饰品及工艺品。

5.3标价签内容

5.3.1品名

5.3.1.1 A\B\C标价签:是指商品的“品牌+名称”。“品牌”是商品生产厂家提供的品牌系列名,有两级品牌的,品牌和系列名称需填写清楚,如慕思凯奇、慕思歌蒂娅等;“名称”根据商品实际类别填写,如床、床头柜、餐桌、餐椅,单人沙发等,须填写齐全,不可省略。

5.3.1.2 红木标价签中品名进行了分解,分为品牌/厂标、产品名称。

A、品牌或厂标:是指(品牌名称+系列名称)或者厂名;

B、产品名称分为两种。

1)材树种中文名+用材树种拉丁名+产品件数+产品品种;

2)木材名称+木材拉丁属名+产品件数+产品品种。

5.3.2型号:指工厂对商品的特定编号,是产品唯一识别编号,具体参照厂家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填写。

5.3.3产地:指商品最终的制作及生产工厂的所在地址。北京、上海、重庆、天津等直辖市可直接写“**市”,其他城市或县(区)要在前面加上省份名称,如“广东东莞”。

5.3.4规格:指商品的销售规格,如长宽高、面积、质量(重量)、容量、功率、能量等,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含单位符号)填写。如米、厘米、毫米、平方米、千克(公斤)、克、升、毫升、瓦等;如计价单位为“套”,则需在“规格”栏中标明具体包含的产品名称及数量。

5.3.5等级:指商品质量档次等级。一般根据商品出厂检验的等级证书标示等级填写;没有出厂等级证书的商品,可以填写为“合格”(需提供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

5.3.6计价单位:指产品的结算计量单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常规结算单位,如件、把、张等,一种是法定计量单位,如米、厘米、千克(公斤)、克等。要求根据商品的性能特点,准确运用常规计量单位或法定计量单位。计价单位一律用汉字打印,要求与实际物品的性能特点匹配;单件出售的需具体到每一件的单位,成套出售商品计价单位为“套”,但须标注几件套。

5.3.7价格:指商品的销售价格。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标价签打印时要求保留价格小数点后两位。

5.3.8主要用料:是指商品的构成材料。

5.3.9物价员:商场商检物价员或品牌经营商户的法人代表。

5.4标价签的申请、审核及打印

5.4.1标价签的申请与审核

5.4.1.1商场自属品牌,由营业员在系统完成商品信息的录入、提交,经楼层管理员与商价物价逐层审核通过后进入商品资料库。

5.4.1.2集团统筹品牌,由营业员完成标价签信息的调用与核对,经楼层管理员、商检物价审核后进入商品资料库。若工厂指导价存在差异或为空的,营业员需完成修改再行提交。

5.4.1.3申请审核需遵循以下原则:

A 、资料齐全;

B 、商品信息真实有效。

5.4.2标价签打印

5.4.2.1由营业员在系统中选定所需打印的价签信息,提交,由物价员审核后完成价签打印。

5.4.2.2同时,物价员在系统中发起费用单,完成价签打印费用的填写与缴费单的打印。

5.4.2.3营业员执缴费单到商场财务部完成交费,凭收据到商检物价处领取价签并签字确认。

5.5其他

5.5.1商品标价签若出现缺失、破损、污损及内容不合规等情况时,需重新打印价签;

5.5.2商户提交标价签申请表,须真实、准确填写价签信息,楼层、商检每周定期检查,并根据巡场管理规定进行记录。因标价有误或管理不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者及其管理者的责任。

5.5.2.1展厅内出现价签破损、污损、品名、产地、型号、规格等除材质外的其他基本信息错误,一经检查发现,给予商户10元\张的处罚。

5.5.2.2展厅标价签材质与实物不符,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商户预警通知,家具

\市场部及商检物价员后续跟进整改;出现第二次,根据入场合同规定,给予商户500-2000元的处罚,并没收违规价签,整改后产品方可销售。

5.6 标价签承载物使用要求(参照下表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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