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审计准则验资事项说明(一次性出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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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的公司资金一次到位验资报告

新设立的公司资金一次到位验资报告

新设立的公司资金一次到位验资报告第一篇:新设立的公司资金一次到位验资报告上海台信会计师事务所SHANGHAI TAIXIN CERTIFIED ACCOUNTANTS FIRM验资报告台信内验字(213)第0006号上海今浩服饰有限公司(筹):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13年1月7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13年1月7日之前一次缴足。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3年1月7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股东以货币出资。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本报告的正文和附件中的验资事项说明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未经本事务所的书面同意,不可将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文字单独使用。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验资事项说明2.验资证明表3.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4.银行询证函复印件5.银行进账单复印件6.银行对账单复印件7.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台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上海报告日期:二0一三年一月十六日第二篇:验资业务约定书(新设立公司设立验资)(新设立公司设立验资)验资业务约定书甲方:电话:乙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电话: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截至20年月日止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2012年新内资审计报告版本0

2012年新内资审计报告版本0

业会审内[2012]号审 计 报 告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ABC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1、无保留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ABC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⑵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电话:(020)84632686 84632351 84633015 传真:(020)84613097转分机 或 84632351 网址: 电子邮箱:gzyeqin@ 广州业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石岗东村段52号 邮编:511450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ABC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ABC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由于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发表保留意见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AB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验资事项说明

验资事项说明

附件3验资事项说明一、基本情况XX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XX和XX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取得XX[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XX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元。

根据贵公司XX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XX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元。

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仍然是XX(以下简称甲方)和XX(以下简称乙方)。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根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元,由原股东于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

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XX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为货币XX元,实物(房屋)XX元,知识产权(专利权)XX元;乙方认缴人民币XX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截至XX年XX月XX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XX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XX%。

(一)甲方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XX元。

其中:货币出资XX元,于XX年XX月XX日缴存XX公司在XX银行开立的人民币XX账户XX账号内;于XX年XX月XX日投入房屋XX[名称、数量等],评估价值为XX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XX元;于XX年XX月XX日投入专利权XX[具体名称、有效状况等],评估价值为XX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XX元。

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甲方出资的房屋、专利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文号]资产评估报告。

甲方已与XX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就出资的房屋办妥所有权过户手续,并于XX年XX月XX日就出资的专利权办妥转让登记手续。

(二)乙方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XX元。

其中:货币出资XX元,于XX年XX月XX日缴存XX公司在XX银行开立的人民币XX账户XX账号内。

(三)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XX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XX%,其中:甲方出资为人民币XX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XX%;乙方出资为人民币XX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XX%。

验资报告(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一次全部出资)

验资报告(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一次全部出资)

验资报告(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一次全部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年月日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

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合同、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币种]╳╳元,由全体股东于年月日之前一次缴足。

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币种]╳╳(大写)元,贵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币种]╳╳(大写)元。

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币种]╳╳元,实物出资[币种]╳╳元、知识产权出资[币种]╳╳元、土地使用权出资[币种]╳╳元。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登记以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及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2、验资事项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年月日(报告日期)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截至年月日止货币单位:元被审验单位名称:╳╳有限责任公司附件2验资事项说明一、基本情况╳╳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经╳╳(审批部门)以╳╳字╳╳号文件批准设立,由[发证部门]于╳╳年╳╳月╳╳日颁发╳╳[批准证书号、名称],系由中方(以下简称甲方),外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验资事项说明

验资事项说明

验资事项说明第一篇:验资事项说明验资事项说明一、基本情况子公司名称(以下称贵公司)系有总公司名称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4日取得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泰东)登记私名预核字【2013】第0135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13年6月7日之前一次缴足。

总公司名称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三、审验结果载至2013年6月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总公司名称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总公司名称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均以货币出资。

于2013年6月7日缴存贵公司(筹)在银行全称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6366账户内。

四、其他事项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等的保证。

因使用不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2、验资事项说明泰安中正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报告日期:2013年6月7日中国注册会计师:第二篇:验资事项声明书验资事项声明书北京广宜亨通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委托贵所,按约定内容查验本公司****年**月**日新设立资本金投入(验资证明),为对验资事项负责,我公司对委托验证资本业务提供的验资资料,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我们特此声明如下:1、我们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核名后准予成立的公司,对本公司的成立所投入的资金,保证其资金投入的真实性。

2、对于我们提供的文件资料、资金证明等有关票据,完全由我们负责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3、保证对贵所查验的资本金,按其验资报告之数额全部入帐,不抽逃、不转移资金。

《审计准则第1602_号——验资》指南

《审计准则第1602_号——验资》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指南目录第一章总则.............................................................................................................................................................一、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 .............................................................................................................................二、验资的含义.............................................................................................................................................................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 .............................................................................................................四、被审验单位的含义 .................................................................................................................................................五、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六、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七、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的职业道德要求 ..................................................................................................... 第二章业务约定书.....................................................................................................................................................一、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与初步评估验资风险 .................................................................................................二、与委托人的沟通.....................................................................................................................................................三、签订业务约定书..................................................................................................................................................... 第三章计划、程序与记录 .........................................................................................................................................一、验资计划.................................................................................................................................................................二、获取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三、审验范围.................................................................................................................................................................四、审验程序.................................................................................................................................................................五、验资工作底稿......................................................................................................................................................... 第四章验资报告.........................................................................................................................................................一、形成审验意见和出具验资报告的基础 .................................................................................................................二、验资报告要素.........................................................................................................................................................三、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情形 ............................................................................................................. 第五章附则............................................................................................................................................................. 附录1602-1:设立验资的取证与审验程序 ................................................................................................................一、设立验资的取证.....................................................................................................................................................二、设立验资的审验程序 ............................................................................................................................................. 附录1602-2:变更验资的取证与审验程序 ................................................................................................................一、变更验资的取证.....................................................................................................................................................二、变更验资的审验程序 ............................................................................................................................................. 附录1602-3:工作底稿参考格式 ................................................................................................................................ 参考格式1602-3-1 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表(适用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验资) ............. 参考格式 1602-3-2 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表(适用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验资)............ 参考格式1602-3-3 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表(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验资).................................................参考格式1602-3-4:验资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适用于拟设立公司设立验资)................................................. 参考格式1602-3-5:验资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适用于变更验资)..................................................................... 参考格式1602-3-6 总体验资计划 ............................................................................................................................ 参考格式1602-3-7 ××审验程序表 ........................................................................................................................ 参考格式1602-3-8 银行询证函(适用于拟设立公司) ........................................................................................ 参考格式1602-3-9 银行询证函(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参考格式1602-3-10 银行询证函(适用于已设立公司) ...................................................................................... 参考格式1602-3-11 验资事项声明书(适用于设立验资――以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例)............................... 参考格式1602-3-12 验资事项声明书(适用于变更验资――以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例)......................................................................................................................................................................... 附录 1602-4 验资报告参考格式 ............................................................................................................................... 1.适用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全部出资 ................................................................................................... 2.适用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首次验资 ...........................................................................................3.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一次全部出资 .................................................................................................................4.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非首次验资 .....................................................................................................5.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 6.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7.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减资 .......................................................................................................................................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验资的含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被审验单位的含义、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doc 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doc 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doc 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明确工作要求,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

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

本准则所称被审验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设立或已设立的,依法应当接受验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第五条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不能减轻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第二章业务约定书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考虑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估验资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主要事项与委托人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一)委托目的;(二)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三)审验范围;(四)时间要求;(五)验资收费;(六)报告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第九条如果接受委托,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双方达成一致的事项签订业务约定书。

第三章计划、程序与记录第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编制验资计划,对验资工作作出合理安排。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验资》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验资》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指南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验资的含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被审验单位的含义、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一、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不应孤立地使用本准则,而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例如,注册会计师除了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守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计划审计工作、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函证、期后事项、管理层声明、利用专家的工作等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其他相关审计准则的一般原则和要求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二、验资的含义(一)验资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此定义主要明确了下列几个问题:1.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

其他法律法规也有对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作出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2.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

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

3.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的需要。

4.验资的内容包括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验资指南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验资指南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验资的含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被审验单位的含义、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一、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不应孤立地使用本准则,而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例如,注册会计师除了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守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计划审计工作、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函证、期后事项、管理层声明、利用专家的工作等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其他相关审计准则的一般原则和要求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二、验资的含义(一)验资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此定义主要明确了下列几个问题:1.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

其他法律法规也有对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作出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2.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

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

3.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的需要。

4.验资的内容包括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明确工作要求,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

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

本准则所称被审验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设立或已设立的,依法应当接受验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第五条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不能减轻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第二章业务约定书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考虑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估验资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主要事项与委托人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一)委托目的;(二)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三)审验范围;(四)时间要求;(五)验资收费;(六)报告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第九条如果接受委托,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双方达成一致的事项签订业务约定书。

第三章计划、程序与记录第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编制验资计划,对验资工作作出合理安排。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向被审验单位获取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 号——验资》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 号——验资》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指南(2007年11月29日修订)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验资的含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被审验单位的含义、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一、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不应孤立地使用本准则,而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例如,注册会计师除了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守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计划审计工作、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函证、期后事项、管理层声明、利用专家的工作等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其他相关审计准则的一般原则和要求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二、验资的含义(一)验资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此定义主要明确了下列几个问题:1.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

其他法律法规也有对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作出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2.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

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

3.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的需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_号——验资》指南-推荐下载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_号——验资》指南-推荐下载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 号——验资》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 号——验资》指南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验资的含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被审验单位的含义、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一、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不应孤立地使用本准则,而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例如,注册会计师除了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守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计划审计工作、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函证、期后事项、管理层声明、利用专家的工作等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其他相关审计准则的一般原则和要求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二、验资的含义(一)验资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此定义主要明确了下列几个问题:1.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

其他法律法规也有对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作出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2.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

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

3.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的需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号——验资》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号——验资》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指南(2007年11月29日修订)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验资的含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被审验单位的含义、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一、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不应孤立地使用本准则,而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例如,注册会计师除了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守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计划审计工作、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函证、期后事项、管理层声明、利用专家的工作等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其他相关审计准则的一般原则和要求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二、验资的含义(一)验资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此定义主要明确了下列几个问题:1.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

其他法律法规也有对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作出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2.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

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

3.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的需要。

验资事项说明

验资事项说明

附件3验资事项说明一.基本情况秦皇岛北戴河黄金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戴河黄金宾馆”)于1991年经河北省建委以冀建规(1991)227号文正式批准在北戴河成立,1993年10月21日冶金部黄金管理局同意北戴河黄金职工培训中心隶属于冶金部黄金管理局办公室管理,1999年黄金管理局与中国黄金总公司合并,经国家经贸委请示中央编委,中编办字[1999]60号及批复,2005年3月本中心划归河北黄金公司(于2009年12月名称变更为“河北中金黄金有限公司”)管理。

根据北戴河黄金宾馆《关于请求批准〈中国黄金北戴河职工培训中心改制方案〉的请示》、河北中金黄金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黄金北戴河职工培训中心改制方案的批复》(中金冀办〔2011〕3号),北戴河黄金宾馆以201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由河北中金黄金有限公司下属的非公司制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并以经评估确定并经河北中金黄金公司备案的净资产值按1:1的比例折为改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北戴河黄金宾馆改制资产已经河北嘉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冀嘉德评报字[2011]第138号评估报告书,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1,082万元。

2010年12月31日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与原实收资本的差额288万元申请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288万元,由河北中金黄金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前缴足,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1,082万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北戴河黄金宾馆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忠良;所处行业:旅游服务业;经营范围:住宿、培训、餐饮。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根据北戴河黄金宾馆《关于请求批准〈中国黄金北戴河职工培训中心改制方案〉的请示》、河北中金黄金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黄金北戴河职工培训中心改制方案的批复》(中金冀办〔2011〕3号),北戴河黄金宾馆以201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确定并经河北中金黄金有限公司备案的净资产值按1:1的比例折为改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审计评估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的区别

审计评估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的区别

一、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是指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

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的文件。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验资报告,以此来证明该社会团体是否具有规定的活动资金数额。

验资报告应当以文字报告的形式切当地表述验证的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字或者盖章、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后生效。

验资报告应当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

验资机构对自己出具的验资报告负有法律责任,必须确保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伪造验资报告。

不具备验资资格的任何单位出具的“验资报告”,均视为无效。

验资报告的作用:(1) 验资报告只能合理地保证已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者变更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而不能绝对地保证。

这是因为验资固有的局限性及注册会计师的职权限制。

如果出资者与被审验单位恶意做弊或者与有关机构通同做弊,提供注册会计师不能识别的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即使注册会计师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验资业务,也可能得出不适当的审验结论,导致所发表的审验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2)验资报告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不能作为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保证。

这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是说明验资截止日这一时点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验资以后,由于被审验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持续进行及经营者、出资者的各种经营管理行为(包括抽逃出资)都将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本保全情况,从而影响其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

关于验资报告的时效性及有效期问题,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 44 号)第六条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应当在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之日起 90 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如果超过 90 日,公司登记机关将要求企期为 90 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首次验资的验资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首次验资的验资报告

(适用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首次验资)验资报告××有限责任公司(筹):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年×月×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首次实收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首次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

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全体股东分××期于××年×月×日之前缴足。

本次出资为首次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应由××和××于××年×月×日之前缴纳。

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和××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元,实物出资××元。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2. 验资事项说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盖章)(签名并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中国**市年月日附件1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截至年月日止被审验单位名称:货币单位33附件2验资事项说明一、基本情况××公司(筹)(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审计准则验资报告

审计准则验资报告

审计准则验资报告1. 概述审计准则验资报告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工具,用于评估企业的财务健康状况和经营能力。

本文将介绍审计准则验资报告的定义、目的以及编制步骤。

2. 审计准则验资报告的定义审计准则验资报告是一种编制和发表的文件,旨在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和评估。

该报告由专业审计师编制,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和公平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审计准则验资报告的目的审计准则验资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为利益相关方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的可靠信息。

这些利益相关方包括企业的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客户和政府机构等。

通过审计准则验资报告,利益相关方可以更好地评估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能力,从而作出更明智的决策。

4. 审计准则验资报告的编制步骤步骤一:规划审计过程在编制审计准则验资报告之前,审计师需要与企业管理层进行沟通和协商,明确审计的范围和目标。

审计师还需要评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有效性,以确定审计的重点和方向。

步骤二:收集证据审计师需要收集并分析与企业财务状况相关的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发票、合同和相关的会计记录等。

审计师需要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审查和验证,确认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步骤三:进行审计程序审计师根据审计计划和程序,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详细的审核和分析。

这包括对财务报表的计算、分类、披露和相关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审计师还需要对企业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并进行相应的测试和抽样。

步骤四:编制审计报告在完成审计程序后,审计师需要对审核结果进行总结和归纳,并编制审计准则验资报告。

该报告通常包括对企业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合理和准确的意见,以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步骤五:发表审计报告最后一步是审计报告的发表。

审计师需要将编制好的审计报告提交给企业管理层,并与其进行讨论和确认。

一旦管理层批准后,审计师将向相关的利益相关方发放审计报告,以供其参考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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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公司(筹)(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和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于20 年月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登记私名预核字[20 ]第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全体股东于20 年月日之前一次缴足。

其中: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元;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 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XXX、XXX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1、xxx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元。

其中:货币出资元,于20xx年xx月xx日缴存xxxxxxx公司(筹)在xxxx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xxxxxxxxxxxxx账号内。

2、Xxx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元。

其中货币出资xxx元,于20xx年xx月xx日缴存xxxxxx公司(筹)在xxxxxx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xxxxxxx账号内。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合计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四、其他事项
贵公司(筹)承诺,在本公司正式成立后依法建立会计帐薄,并对股东出资事项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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