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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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设备管理制度
5.2.1 施工设备选型配套与管理
1. 项目部应根据主要工程数量、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情况提出设备选型与配套计划;设备配置计划制定后再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进行验证,并撰写项目设备配套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关键设备具体要求,报上一级部门审核。
2.上一级设备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现有施工设备资源首先进行调剂使用,其次再按照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逐级呈报最终确定项目设备购置计划。3.经局研究审批确定的项目设备配套方案,未经局研究许可不得随意改变机械设备型号及数量。
5.2.2 项目施工设备使用管理
1.项目部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设备管理工作。建立施工设备管理台账和技术档案(如: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合格证、交接验收文件等)。2.对凡进入项目的施工设备均应组织进场验收,造册登记,并录入《项目设备使用管理台账》;挂好设备标识牌,自有施工设备要建立完善各种设备履历书、维修保养记录、运转交接班记录,所有协作单位进入现场的设备都必须纳入项目部设备管理之中。
3.必须建立项目施工设备操作人员“三定”台账,机械管理员要强化施工设备日常检查和例行保养,认真做好施工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作业班组应严格按照施工设备作业指导书规定,认真做好技术交底。
4. 特殊作业工况,即:作业内容超出、部分超出设备安全性设计标准或接近设备所适用的临界作业状态,除遵守作业指导书各项规定外,还必须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必要时需组织专家论证,报经公司(或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
5. 按照施工设备使用管理目录统一编制使用管理号并在施工设备显著位置喷涂使用管理号和“中国中铁七局”标识(中铁七党〔2007〕24号,视觉系统管理手册),施工设备进场前,要进行标识检查验收,不合格及时进行整改。
6. 施工设备日常检查、维修与保养
⑴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日常保养与定期检修相结合;建立健全项目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及操作规程。
⑵项目设备管理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设备的检查、指导,每周不得少于二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巡检记录,有维修要求的要有反馈记录,采取措施并负责实施,设备维修要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要加强对外协队伍自备施工设备装备能力的评定、进出场验收和安全监督,不合格者应及时整改或清理。
⑶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正确使用设备,禁止超负荷、拚设备、精机粗用。
⑷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在开机前,停机后应做好加油、清洁、调整、紧固等日常维护工作,并注意对设备走行、制动等关键部位及易磨易损件的检查。重视燃料、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正确管理与合理使用。
5.2.3 特种设备安装、拆除与进场验收
1.特种设备安装、拆除作业前技术准备
⑴项目部应依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拟安装或拆除的特种设备进行进场初步审查,阅读设备技术资料,确认选型正确、配套完整、技术性能满足施工需要。
⑵大型专业成套施工设备使用管理,应组建专业施工作业队,设置:队长、副队长、总工等主要管理岗位,负责编写大型成套施工设备作业指导书,并做好作业指导书的技术交底。
⑶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应选择有国家颁发相应资质的单位,并与其签订安装拆除协议及安全责任书;并检查验证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逐一登记建账。
⑷按规制定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方案,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方案应明确安装(拆除)工作程序、作业人员安排、机具配备、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⑸项目部应提前一周,将安装、拆除方案报上一级设备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施工。
⑹方案批准后项目部应按批准的安装、拆除实施方案组织做好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培训,并按规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质检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2.特种设备安装、拆除、验收工作程序
⑴拟装设备进场审验—阅读设备资料—选定施工作业单位—签订安装拆除协议—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公司审查备案(方案报批)—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开工告知—场地规划整修—施工单位组织施工(项目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监督)—过程检查(项目)—过程工序自检(施工单位)—整机联合检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必要时,请公司或局安全、设备部门参与监督)—形式试验(必要时)—设备报检取证—最终交验—操作人员培训考核
—正式投入使用。
⑵单台套价值在500万元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首次整机试运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5日通知局设备、安全部门。
⑶单台套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首次整机试运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日通知公司设备、安全部门,由公司设备、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与设备调试运行与验收。
⑷安装调试完毕后,应按规定向监理和项目所在地质检技术监督部门履行报检手续,取得特种设备运营许可证书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⑸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设备制造单位及国家技术监督部门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3.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与保养
⑴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日常检查项目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附件应按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检验,并取得相应合格证。
⑶在日常使用与维修过程中,未经设计制造单位书面许可,不得对设备关键部件进行改造。
⑷为防止设备老化带来的功能失效,非标特种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其中:门式起重使用3年,架桥机使用5年),应按照新机出厂检验标准(如:动载1.1倍,静载1.25倍)进行一次模拟荷载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对设备结构性能进行有针对性的维护、保养和改造。
⑸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项目设备主管汇报。
⑹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及时填写检查、交接班记录。
⑺保持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积极开展“完好设备评比”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5.2.4 外租施工设备管理
1.项目在长期(十五天以上)租用外部设备前应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外租设备均应纳入项目自有设备统一归口管理,具体由项目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依据租赁合同条款要求督导设备出租方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统一指挥。
3.外租施工设备进场使用前,应组织进场验收。项目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外租施工设备的运营许可证、年检保修情况、设备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并做好进场检查验收记录,确保租用的施工设备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
4.项目部每旬要对现场外租施工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督促设备出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