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者采取的一种特定形式的行政强制措施。
其处罚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接到行政处罚案件当行政机关发现有违法行为时,或者接到上级行政机关的指示,要求对某一特定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便会接到行政处罚案件。
2. 确认违法事实行政机关在接到行政处罚案件后,需要进行调查与核实,以确认涉嫌的违法事实。
调查的内容包括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等。
3. 提出行政处罚意见在确认违法事实之后,行政机关决定是否对违法行为者进行处罚,并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行政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者可能采取的处罚种类和措施进行认定、选择。
4.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向违法行为者告知相关事实、理由、证据和处罚的种类、依据、期限等内容,听取违法行为者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5. 行政处罚听证在特定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对申请行政处罚听证的案件进行听证。
听证会可以提供违法行为者申辩的机会,也可以收集更多的证据和意见,以更加客观公正地处理处罚案件。
6.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决定的内容包括处罚的种类、金额、期限等。
7. 违法行为者的申诉权利违法行为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相关法院提起申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违法行为者对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仍然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复议机关提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寻求公正裁判。
以上是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主要步骤,具体的程序和规定可能会因地区、领域、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当事人在面对行政处罚时,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行事,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五大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五大步骤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惩戒的行政行为。
其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以下五个步骤:一、立案行政机关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等。
经过初步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存在,并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当立即立案。
立案是行政处罚程序的开始,也是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基础。
二、调查取证在立案后,行政机关应当进行详细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调查过程中,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到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等。
调查取证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处罚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三、告知当事人在完成调查取证后,行政机关应当将相关情况和证据告知当事人,并通知其有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告知当事人是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让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四、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当事人收到告知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意见和理由,同时也要对其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
这是对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处罚程序公正的重要环节。
五、决定处罚和送达行政机关在完成以上四个步骤后,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决定应当包括处罚种类、罚款数额、执行方式等内容,并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
送达方式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
送达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行政管理秩序的重要环节。
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中,每个步骤都有其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例如,立案时需要了解基本情况并确定是否属于管辖范围;调查取证时需要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通知当事人到场;听证过程中需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
这些流程和注意事项都是为了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正文:一、立案阶段:1.收到行政机关立案申请。
2.核实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查。
3.如核实材料满足立案条件,则决定立案;如核实材料不满足立案条件,则拒绝立案并向申请人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二、案件调查阶段:1.指定调查人员,组织进行调查。
2.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书面证据、口头证言、物证等。
3.需要对案件相关方进行询问及听证,记录相关证据。
4.调查结束后,整理调查材料,准备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起草。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起草:1.根据调查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起草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违法事实和证据材料。
2.清楚罗列相关法律法规,说明所涉违法行为所依据的法律依据。
3.完整记录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和回复,确保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
4.决定处罚措施和罚款数额,包括罚款数额的计算依据和理由。
四、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核:1.行政处罚决定书起草完成后,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2.审核主要包括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律依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
3.确保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和要求与事实相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1.行政处罚决定书审核通过后,依法进行公示。
2.公示包括在行政机关的公示板上公示、在官方网站上公示等形式。
3.公示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违法行为的事实及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数额、处罚决定的执行期限等。
六、行政处罚的送达和执行:1.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过公示后,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给当事人。
2.送达方式包括邮寄、专人传递等。
3.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按照决定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处罚决定,如缴纳罚款、整改违法行为等。
附件:1.公示样本2.行政处罚决定书样本4.其他相关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处罚: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
2.立案: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或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接受、登记、审查、决定各类案件进入程序性规定的步骤。
3.调查:指掌握具体违法行为的事实,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核实的过程。
行政处罚程序步骤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调查取证。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除本法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该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二)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听取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若该案符合听证条件,并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该组织听证。
(四)作出处罚决定。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该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依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依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该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应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有关法定事项并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五)送达处罚决定书。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该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该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食药监行政处罚程序(一)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的长住地址.(二)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事实.(三)处罚依据,指对当事人处罚所要使用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四)处罚内容,指对违反道路安全的当事人所要进行的何种类处罚的内容.(五)时间,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后处罚时的时间.(六)地点,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时的开据地.(七)处罚机关名称,指对违反道路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八)签名或者盖章,指对当事人实施处罚的执行公安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三、行政处罚的原则(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
行政处罚三个程序是什么
⾏政处罚三个程序是什么
⾏政处罚三个程序是:
1、简易程序
《⾏政处罚法》第三⼗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元以下、对法⼈或者其他组织处以⼀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政处罚决定。
当事⼈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六条、第四⼗七条、第四⼗⼋条的规定履⾏⾏政处罚决定。
2、⼀般程序
《⾏政处罚法》第三⼗六条规定,除本法第三⼗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政处罚外,⾏政机关发现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政处罚的⾏为的,必须全⾯、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检查。
3、听证程序
《⾏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数额罚款等⾏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有要求举⾏听证的权利;当事⼈要求听证的,⾏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不承担⾏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当事⼈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政机关告知后三⽇内提出;
(⼆)⾏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前,通知当事⼈举⾏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隐私外,听证公开举⾏;
(四)听证由⾏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员主持;当事⼈认为主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可以亲⾃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代理;
(六)举⾏听证时,调查⼈员提出当事⼈违法的事实、证据和⾏政处罚建议;当事⼈进⾏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审核⽆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对限制⼈⾝⾃由的⾏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1. 立案阶段1.1 收到举报/投诉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或投诉,或自行发现违法行为。
1.2 审查受理行政机关审查举报或投诉,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如果不予受理,要及时通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如果予以受理,则进入下一步。
1.3 立案行政机关立案,并向涉案当事人送达立案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和申辩意见。
2. 调查取证阶段2.1 查明事实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并据以初步认定违法事实。
2.2 取证材料行政机关收集或留存证据、材料,制作《调查笔录》、《实地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
2.3 聆听申辩行政机关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复核审核。
3. 处理决定阶段3.1 初步决定行政机关根据调查取证和当事人申辩情况,初步认定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并作出初步处罚决定。
3.2 表达意见行政机关向当事人告知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辩权和申请听证权。
3.3 申辩/听证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辩,也可以申请听证。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听证,并将听证笔录归档。
3.4 决定发出行政机关在申辩或听证期限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次审查案件,作出最终决定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4. 履行阶段4.1 履行要求涉案当事人必须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
4.2 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出具检查意见或复查决定。
4.3 处罚执行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恶意拖延履行的当事人,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强制停产停业、罚款、查封扣押等。
5. 结束阶段5.1 结案行政机关依法结案,告知涉案当事人行政处罚已经履行完毕。
5.2 评估总结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工作实施评估总结,总结工作经验,总结处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1. 案件立案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第一步是案件的立案。
当行政机关接到涉嫌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或发现违法行为时,需要进行初步调查,确定是否需要立案并决定是否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2. 调查取证在立案后,行政机关需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
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查、询问涉案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据材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讯问、扣押物品等。
3. 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机关在初步调查取证后,应向涉案单位或个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该告知书应明确指出涉嫌违法行为、依据的法律法规、可能被处罚的权利义务,并告知涉案单位或个人享有进行陈述、申辩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4.听证和陈述申辩在行政处罚程序中,涉案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听证和陈述申辩。
听证是一种公开的证据调查程序,通过听取各方的陈述与申辩,有利于公正审理和裁决案件。
陈述申辩是指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向行政机关提出陈述、辩护、申辩等请求,说明自己的观点、理由和证据。
5.行政处罚决定在听证和陈述申辩程序完毕后,行政机关会根据调查取证材料和听证、陈述申辩的意见建议,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该决定应明确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法规、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等内容,并告知涉案单位或个人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6.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涉案单位或个人需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指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履行。
履行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包括支付罚款、停产停业整顿、整改违法行为等。
7.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果涉案单位或个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进行诉讼救济。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要求上级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直接对其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程序。
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将其诉诸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和裁决。
8.结案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结束后,根据最终裁决结果进行结案。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第一章:立案阶段1、提交立案申请- 根据相关法规,当发现有违法行为时,相应的执法机构应立即接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举报、投诉或发现违法行为。
- 根据执法权限、地域等因素,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并立案。
- 在立案申请中应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确保立案申请的合法性和事实真实性。
2、立案审查- 执法机构对立案申请进行初审,核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如需要补充材料或调查其它相关事实,通知申请人或相关单位补充提供。
3、立案决定- 执法机构根据初审结果,决定是否立案。
- 如决定立案,则发出立案通知书并指派执法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并通知当事人。
第二章:调查阶段1、通知当事人- 执行机构通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违法事实,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2、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根据立案决定,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 执法人员可以进行现场勘查、询问等调查方式,并记录相关证据。
3、调查报告- 执法人员根据调查结果,撰写调查报告。
- 调查报告应包括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当事人的陈述等内容。
第三章:听证阶段1、听证通知- 执法机构根据调查结果,通知当事人进行听证。
- 听证通知应明确听证的时间、地点、程序和相关要求。
2、听证会- 听证会由执法机构主持,当事人有权陈述,提供相关证据和辩解意见。
- 执法机构可以邀请专家、证人参加听证会,并进行笔录、录音、录像等记录。
3、听证决定- 根据听证会的结果,执法机构作出听证决定。
- 听证决定可以是继续追加处罚、减轻处罚或撤销处罚等。
第四章:处罚阶段1、处罚决定- 执法机构根据调查和听证的结果,作出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应明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履行期限等。
2、处罚告知- 执法机构将处罚决定书及时送达当事人,并说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处罚执行- 执法机构监督和跟进处罚的执行情况。
- 如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为了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合法,我国规定了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这一程序包含了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多个环节。
首先是立案环节。
当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等,需要对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进行审查。
如果初步判断有违法事实,且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立案。
立案时,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立案之后,便是调查取证阶段。
这是行政处罚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在调查过程中,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收集证据,比如询问当事人、证人,进行现场检查、勘验,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等等。
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应当制作抽样取证通知书和抽样物品清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应当制作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和物品清单。
所有的证据都应当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在完成调查取证后,行政机关需要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
案件审查通常由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
审查的内容包括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处罚是否适当等等。
经过审查,如果认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行政机关需要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送达的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
直接送达是最常见的方式,即行政机关将处罚决定书直接交付当事人签收。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政处罚⼀般程序的具体步骤有哪些如果⾏政机关要进⾏⾏政处罚的,是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的,并且是需要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进⾏⾏政处罚。
⾏政处罚分为⼀般程序和简易程序,那么,⾏政处罚⼀般程序的具体步骤有哪些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政处罚⼀般程序的具体步骤有哪些⾏政处罚的⼀般程序是实施⾏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其适⽤的范围是最⼴泛的,除依法适⽤简易程序实施的⾏政处罚以外,都应遵循⼀般程序。
⼀般程序包括⽴案调查程序和审查决定程序。
(1)⽴案调查⽴案是⼀般程序的开始阶段,先⽴案后查处,应当是⾏政处罚程序的最初要求。
调查则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段,⽬的在于获得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
调查和取证是⾏政机关对于⽴案处理的案件,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依法定程序进⾏的专门活动,是⾏政处罚的核⼼程序。
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全⾯、客观、公正的原则。
根据⾏政处罚法的规定,⾏政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进⾏抽样取证和先⾏登记保存;调查时执法⼈员不得少于两⼈;执法⼈员应当向当事⼈或者有关⼈员出⽰证件;询问当事⼈、证⼈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在必要的时候,⾏政机关可以对当事⼈本⼈或者与案件有关的场所进⾏检查,进⾏检查应当制作检查笔录;为取得证据⽽进⾏现场勘查勘验的,也应当制作现场勘验笔录;与当事⼈有利害关系的执法⼈员应当回避,当事⼈也有权申请回避。
(2)审查决定案件调查结束后,⾏政机关应就所取得的事实和证据进⾏分析判断,作出⾏政处罚的决定。
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政机关应当将拟作出的⾏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并应告知当事⼈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对当事⼈的陈述和申辩,⾏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对当事⼈陈述和申辩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的,⾏政机关应当予以采纳。
⾏政机关在查清事实,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政处罚决定。
⼀般的⾏政处罚案件都由⾏政机关负责⼈决定,但是对于会给当事⼈造成极为重⼤损失的处罚案件,⾏政机关的负责⼈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引言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一种行政权力,行政处罚程序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本文将介绍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步骤一:立案立案是行政处罚程序的第一步,也是行政机关进行处罚的前提。
行政机关将接受到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或发现,然后进行相关调查核实工作。
如果调查核实结果显示存在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将会立案并进入下一步。
步骤二:通知当事人在立案之后,行政机关需要及时将立案通知书送达给涉案当事人。
通知书应当明确罪行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并告知涉案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陈述申辩等相关权益。
步骤三:听证与陈述申辩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需要组织听证程序,并在听证结束后出具听证的相关文件。
当事人还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行政机关需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步骤四: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应当明确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依据、处罚种类、处罚依据等,并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或接受相应的处理。
步骤五:处罚决定的送达行政机关应当将处罚决定书书面送达给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步骤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请求对原处罚决定进行复查、变更或撤销。
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提交给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结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主要包括立案、通知当事人、听证与陈述申辩、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的送达以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只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行政处罚才能够依法有效地进行。
一般行政处罚程序有哪些
一般行政处罚程序有哪些一般行政处罚的程序是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告知,听证,行政处罚决定等这六个步骤。
当然了,也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都一定有主持听证会的这一程序的,但是,行政违法行为特别明显的,比如说交通违章,行政处罚单也都是会在当时就由工作人员直接下达的。
一般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一般程序的重要制度和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1、立案。
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
规定立案程序,旨在督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对涉及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及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等及时作出正确处理,规范立案工作,提高行政效率。
2、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建立在充足的事实基础上,而事实基础完全是靠证据来支撑的。
因此,调查取证程序从来都是行政处罚程序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之一。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实践对此作出了详细规定,以适应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复杂情况。
具体包括:(1) 调查取证权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告知;(2) 表明调查人身份制度;(3) 委托调查制度;(4) 证据制度;(5) 抽样取证;(6) 有关证据材料的鉴定;(7) 有关证据的先行登记保存;(8) 行政强制措施;(9) 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时采取的措施;(10) 回避制度;(1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核审。
案件核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监督把关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由法制机构承担的一项执法监督职能。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针对多年来案件核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了这项制度并作了必要的变革,以适应各地行政处罚和依法行政的需要。
4、告知。
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设立告知程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处罚时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步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步骤一、立案阶段1. 当事人举报或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 当事人或他人向监管部门举报实施违法行为- 监管部门自主发现违法行为2. 受理投诉/举报- 监管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并确认其属实- 监管部门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3. 立案- 监管部门调查核实投诉/举报事实- 监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立案决定- 监管部门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立案通知书二、调查阶段1. 通知书送达- 监管部门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辩和听证的机会2. 调查取证- 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包括询问、勘验、查阅、抽样等- 监管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3. 复核核实- 监管部门复核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监管部门核实调查取证的结果4. 涉案财产保全- 当事人涉嫌违法所得和用于违法行为的财物可以进行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5. 调查报告- 监管部门根据调查取证和复核核实的结果编写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行政处罚的事实、证据、依据和处罚建议三、申辩和听证阶段1. 申辩材料提交- 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管部门递交申辩材料- 申辩材料应当详细说明抗辩理由、提供相关证据2. 申辩答复- 监管部门收到申辩材料后,应当进行申辩答复 - 监管部门应当进行公正、客观、认真地审理3. 听证会组织-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监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会 - 听证会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4. 登记听证笔录- 监管部门应当记录听证会的全部过程四、处罚决定阶段1. 决定机关审核- 监管部门将调查报告等材料交由决定机关审核 - 决定机关对监管部门的调查报告进行审核和审议2. 处罚决定- 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监管部门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 处罚决定送达- 监管部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五、执行阶段1. 处罚执行- 当事人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履行处罚2. 监督检查- 监管部门进行处罚执行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包括现场检查、查账等方式3. 效果评估- 监管部门对处罚执行的效果进行评估罗列出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行政处罚立案通知书2.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 行政处罚调查报告4. 行政处罚决定书罗列出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监管部门:行政机关或执法部门,负责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的机构。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一、发案与立案。
1、发案案源一般有:①上级部门交办;②有关部门移交;③群众举报;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
2、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核实案源线索后,认为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办案机构应当及时立案。
立案是合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首要环节和法律依据。
立案应当填制规范格式的《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交由县级以上工商局局长或者主管副局长批准,同时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立案标准,有且仅有两项:一是发现有涉嫌违法违章行为的存在,二是认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这两项立案标准中,前一项是客观存在标准,后一项是主观认识标准。
而在立案时,并不要求必须查明涉嫌违法的确切当事人是谁、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具体财物状况以及情节、手段、结果如何等问题。
凡经过初查,办案机构如果认为符合上述立案标准的,就应当及时填制《立(销)案审批表》,进入立案调查程序。
二、调查取证。
1、案件经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
2、办案人员调查案件、收集证据,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接受其他工商机关委托协助调查、取证的,还必须出具书面委托证明。
3、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的证据类型主要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证人证言;④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⑤当事人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上述证据必须经多方查证核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案件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领导指定的期间内调查完毕;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调查的,应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案件调查完毕,承办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好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送本局案件核审机构核审并报局长或主管副局长审批。
三、案件核审。
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程序一、立案阶段1.1 收集证据①搜集相关资料:包括与案件相关的文件、证据、相关法律法规等。
②采取调查措施:如询问、访问、勘验现场等,以获取必要的证据。
1.2 确定立案依据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对被处罚方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②初步分析案件事实和行为的性质与后果,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及相应的法定处罚幅度。
1.3 确定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①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关联方,确定负责调查处理的行政执法机关。
②指派相应的执法人员,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1 进一步收集证据①将重要的证据予以确权,确保证据的可靠性和合法性。
②针对证据的不足,采取进一步的调查措施,如调取相关的文件资料、约谈相关人员等。
2.2 对当事人的听证①通知当事人,告知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
②在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申辩。
③相关人员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加以保存。
三、裁决阶段3.1 综合各方面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
3.2 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裁决。
3.3 制定相关的处罚决定书,明确处罚事项、处罚种类和幅度,并说明相关的法律依据。
3.4 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确保当事人知悉其权利和义务。
3.5 若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1 当事人是否接受处罚决定①当事人接受处罚决定,按照决定进行履行。
②当事人不接受处罚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止或变更执行。
4.2 监督和跟踪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①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相关的执行监督机制,确保处罚决定的全面执行。
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定期报告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
附件:1.相关法律法规2.相关证据材料3.处罚决定书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处罚: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行为采取的具有单方面强制性的制裁措施。
2.立案: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决定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3.当事人:指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或其他有关人员。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
(一)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立案。
(二)调查取证。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三)调查报告。
(四)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五)事先告知。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七)执行。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二、行政处罚会留案底吗
不会。
但是会留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三、行政处罚会影响政审吗
行政处罚基本不会影响政审。
行政处罚一般适用于比较轻微的事情,违反的更多的只是一些规章制度和规定,不会到劳教、刑事处罚等层面,在一般的事业单位政审中是没有问题的。
大部分受过的行政处罚对事业单位政审是没有影响的,除非一些比较恶劣的和大量的。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主体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依法设立处罚决定机关
行政处罚由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负责,行政机关根据职权划分、行政区划和行政职能来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步:立案调查
行政机关接到违法行为的举报或者发现违法行为后,将立案调查。
立案调查的内容包括调查取证、调查事实和调查法律适用等。
第三步:听证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听证是一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程序,当事人既可以参加听证会,也可以书面申辩。
第四步: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根据事实和法律适用,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包括违法事实、适用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处罚期限以及附加处罚等。
第五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满意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复核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在人民法院起诉行政机关的程序。
第六步: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执行,如果当事人不服从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罚款、扣押财物等。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可以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需要了解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属于行政机关的权力运用。
行政处罚一般由多个步骤组成,下面将介绍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第一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的第一步是立案调查。
行政机关在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会进行初步调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处理。
在立案调查阶段,行政机关将调查证据、听取证人证言,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初步评估。
第二步:通知听证通常情况下,行政机关会通知相关当事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是行政机关为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而进行的一种程序。
在听证会上,当事人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申辩意见,行政机关会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材料。
第三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听证会后,行政机关会根据听证会的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通常包括对违法事实的确认、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等内容。
第四步:告知当事人和公示行政机关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给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还会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告行政处罚的决定内容和信息。
第五步: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上级机关进行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异议或请求变更、撤销的一种诉讼程序。
行政复议通常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和理由。
第六步: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不通过或当事人不满意行政复议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和判决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
行政诉讼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和理由。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包括立案调查、通知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告知当事人和公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不同的案件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程序要求,但以上步骤是行政处罚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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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毛卫忠
➢一般程序的内容
(一)立案 (二)调查取证 (三)审查证据 (四)事先告知 (五)决定处罚 (六)送达 (七)执行 (八)结案
(一)立 案
概念
审查案件的第一道步骤,是一般程序的开始。
适用条件
违法人明确、应予追究、管辖范围。
立案程序
除依法可以当场决定行政处罚的外,执法人员经初步 调查,发现涉嫌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 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监督所负责人审批。(审批权限: 立案、不立案、更换办案人员)
介绍身份,出示证件
实际上这一部分的语言表述应在"填空"前完 成。一般地讲,被询问人在不明办案人员 身份和来意前,不会轻易如实告诉情况。 但在笔录的制作上,必须放在"填空"后紧接 着记录下来。《行政处罚法》第37条:"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 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开门见山,直入主题
要尽快使对方了解办案人员的来意,不要转弯抹 角,让人家多半天不知我们想干什么。根据案源 的不同,询问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先有准备 的,如根据群众举报等获得案源的;二是事先没 有准备的,如市场巡查中发现或者我们在调查某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涉嫌违法事实又突然发现新的违法线索等。对 第二种情况,办案人员应有深厚的工商法规功底, 亦即发现后,能够及时判定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哪 部法律法规,尔后才能有的放矢的去调查。无论 何种情况,都必须告诉被询问人:调查什么,被 询问人应当怎么做。同时,让被子询问人明白, 不如实介绍情况的法律后果。
有条不紊,顺藤摸瓜
进入涉嫌违法事实调查时,最主要的是办案人员的取证技 巧。首先是办案人员之间要密切配合。从哪问,怎么问, 怎样记录才客观、公正等要有默契。比如说,有些经验丰 富的办案人员为防止出现僵局,在询问过程中时有短暂的 "玩笑"、" 聊天"、"拉家常"等,这些就没有必要载入笔录。 但在重要的、关键的时候,每个字,每个标点都不能有错, 方言土语处应尽可能地记得原汁原味。办案人员说的每句 话,都要做到慎之又慎,不能授人以柄。在被询问人"话 匣子"打开时,要温而不火,乘胜追击。当被询问人不予 配合,甚至个别耍泼时,要以静制动,切不可先乱了自家 方寸,火上浇油。气氛十分重要,而且气氛最终要为笔录 的字里行间所体现。
证人证言; (四)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 (五)当 事人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现场笔录、勘验 笔录。
上述证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证据的规 定,并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如何制作询问笔录
制作一份完整的具有证明效力的询问笔录, 应注意7个要点:认真"填空",仔细核对。 这个"空"就是笔录格式文书上已经设定的" 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 人……",这一部分除"至__时__分"留待 询问结束时填写外,其他部分都必须及时、 准确填写。应特别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 名和年龄。
(二)现场笔录制作的一般要求
检查时间、地点应精确填写,当事人是个人的,当事人栏 内应填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当事人是 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全称。检查人、检查内容栏均应如实 填写。
检查情况栏应当记录现场的环境,所见物品的摆放方位、 形状、数量以及在场人员的作业情况等等。从检查人员进 入现场所见,到现场查看、清点的情况,到商品数量、品 种、规格、包装、标识、质量状况逐步记载。现场收集书 证,物证,摄影、录像的活动以及采取强制措施、抽样取 证、现场鉴定的情况均应在笔录中作交代。一般可以以 “检查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对……进行检查”为开头。
(二)调 查 取 证
调查前的准备
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二名或二名以上。 准备好取证设备(相机、摄像机、录音设备等)。
取证材料准备(包括询问笔录纸、现场检查(勘验)、 录纸、),有条件的使用手提电脑及便携式打印机。
取证
提取和索取物证、书证,勘验和鉴定 证据包括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
善始善终,履行程序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1款第 (四)项对书证的具体要求是:"被告提供的被诉 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 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 人签名或者盖章。"询问应当制作笔录,询问笔录 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询 问人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办案人没亦应 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 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根据以上要求和规定做好了, 有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也让被询问人摁手印认可, 再将首页格式文书中"至__时__分"空填实, 才算履行了询问笔录制作的全部法定程序。
宣传法规,晓之利害
为使证据扎实,在涉嫌的违法事实基本搞清后, 被询问人是本案当事人的还要做两件事:一是要 求其提供不违法的证据。《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59条规定:"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 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 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 院一般不予采纳。"当事人能够提供不违法的证据 那当然更好,因为我们主观上并不希望当事人违 法。而我们要求了,当事人提供不出或不提供, 那后果就由其自负了,这里要紧的是进入行政诉 讼程序后,我们要有证据来证明我们是"要求"了。 那么最直接、最简便的方式就是将上方宝剑个所 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现场检查笔录制作要点
(一)现场笔录制作的策略方法 ➢ 客观实录,不加评论。追求客观真实,是制作笔录的真谛,
应该用纪实、叙述的写作手法来记录检查的情况,切忌在 笔录中作评论、推断。现场笔录应该是执法人员在现场所 看、所听的实录,而不应是询问笔录。 ➢ 贴近案情,详略得当。可以采取“由大到小”、“由粗到 细”的方法,首先简要描述大环境、方位地点,再收缩到 具体需要重点检查的位置;从物品总体摆放、堆码再聚焦 到具体商品数量,包装标签及现场痕迹等等。同时,对现 场操作人员在从事何种活动,也要作好记录。对与具体案 情关联不大的内容,可以简写,而对于与案情关联紧密的 商品、标识、人员作业情况、工具、原料、广告、检查过 程,甚至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地面污水痕迹、废弃损毁物品 的状况都应详记,并尽可能地加以固定、提取。 ➢ 抓住重点,讲究技艺。现场检查中,往往可以意外地发现 一些对定案十分关键的证据,要注意策略,可以采取以虚 掩实、迂回反抄的方法将这些证据予以固定、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