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及重点PPT学习教案
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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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检查时对于不好取得实物作为物证的可以拍摄照片和 用其他方式固定原貌。(下面再详细介绍)对于现场检查 同时拍照和摄像的、对于现场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抽 样取证、查封扣押措施的都应当在现场检查笔录中有所表 述。
4、现场检查笔录中的“当事人”是一个办案人员特别是新 手经常弄错的概念。这里的“当事人”是指检查行为相对 的单位和个人,即直接接受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不一定就 是立案时案件的当事人,比如有时是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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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送核审与行政处罚建议审批 (一)、法制机构核审,填写案件核审表; (二)机关负责人审批行政处罚建议书。 根据案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或强制措施 (1)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或者查封、扣押的物 品(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报机关负责人审批); (2)填写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3)当事人在清单注明取回有关物品并签名。
八、案件处罚决定审批并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不申 请陈述、申辩或听证的三个工作日后或者当事人陈述 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 (一)填写处罚决定审批表;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签发决定书 1、给予一般行政处罚的,机关负责人审批处罚决定; 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2、有规定拟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 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的或者给予较重处罚或给予属于 听证范围的处罚,提交局有关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 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机关负责人审批、 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送达回证)。
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一般程序:1.立案。
2.调查取证。
3.核审。
4.告知。
5.听证。
6.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作出的每一个处罚都是按照以上程序的,如果大家发现有工作人员没有按照程序走就可以对处罚结果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审查。
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行政违法行为所作出的处罚,在很多时候,有的人分不清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关键区别,首先二者所处的领域是不同的,刑法是法律规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到最后是不能够轻易认定一个人有罪的,当然构成行政违法的行为也应当根据行政处罚法认定,让小编来告诉大家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则及程序(一)行政案件管辖及办事规则1.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分局、(市)县局及派出所按照规定的权限管辖,各区(市)县局原则上只能在本地区范围内查处治安案件、不得跨区办案。
两个以上行政执法单位都有管辖权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最先受理的单位管辖。
发生争议的,应报请共同的上级单位指定管辖。
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全市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具有管辖权,有权对各区(市)县治安案件直接查处。
2.各执法单位对当事人的报案应当认真接待、受理、不得推诿。
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执法单位,并告知当事人。
治安案件的立案,由派出所所长、治安队长批准。
需要查处的治安案件,由发生地派出所或治安队负责。
情况比较复杂,影响大的案件,报分、(市)县局组织查处。
(二)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成都市公安局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
1.简易程序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口头告知当事人作出该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实施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实施步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实施步骤一、引言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对违法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为了确保其实施的公正、合法和符合程序,特制定本,详细介绍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实施步骤。
二、立案阶段1. 接收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并进行初步核实;2. 如初步核实符合立案条件,制作立案报告;3. 上级主管机关审批立案报告;4. 发出立案通知书并建立案卷。
三、调查阶段1. 开展调查活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2. 面对面询问当事人或相关证人,记录询问情况;3. 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4. 对违法行为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5. 取证材料进行封存,并制作封存笔录。
四、听证阶段1. 根据案件性质,决定是否进行听证;2. 发出听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听证地点和时间;3. 听证组成员到场,主持听证会议;4.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口头陈述和答辩;5. 相关证人提供证言;6. 撰写听证笔录。
五、审理阶段1. 根据调查和听证结果,进行案件审理;2. 形成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初步意见;3. 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初步意见;4.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和期限。
六、执行阶段1. 当事人按照决定书要求执行;2. 对于不能履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3. 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4. 对执行结果进行备案。
七、文件整理与归档1. 完成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2. 归档有关案卷和资料;3. 完成结案报告。
附件:1. 立案通知书模板2. 听证通知书模板3. 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指国家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行为。
2. 立案条件: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立案的条件和程序。
3. 证据材料:指能够证明或推定案件事实的材料。
4. 现场检查:指行政机关根据需要对相关场所或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和调查活动。
5. 封存笔录:指证据材料封存时记录的过程和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五大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五大步骤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惩戒的行政行为。
其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以下五个步骤:一、立案行政机关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等。
经过初步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存在,并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当立即立案。
立案是行政处罚程序的开始,也是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基础。
二、调查取证在立案后,行政机关应当进行详细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调查过程中,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到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等。
调查取证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处罚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三、告知当事人在完成调查取证后,行政机关应当将相关情况和证据告知当事人,并通知其有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告知当事人是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让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四、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当事人收到告知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意见和理由,同时也要对其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
这是对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处罚程序公正的重要环节。
五、决定处罚和送达行政机关在完成以上四个步骤后,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决定应当包括处罚种类、罚款数额、执行方式等内容,并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
送达方式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
送达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行政管理秩序的重要环节。
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中,每个步骤都有其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例如,立案时需要了解基本情况并确定是否属于管辖范围;调查取证时需要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通知当事人到场;听证过程中需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
这些流程和注意事项都是为了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一、发案与立案.1、发案案源一般有:①上级部门交办;②有关部门移交;③群众举报;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2、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核实案源线索后,认为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办案机构应当及时立案.立案是合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首要环节和法律依据.立案应当填制规范格式的《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交由县级以上住建局主管副局长批准,同时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立案标准,有且仅有两项:一是发现有涉嫌违法违章行为的存在,二是认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这两项立案标准中,前一项是客观存在标准,后一项是主观认识标准.而在立案时,并不要求必须查明涉嫌违法的确切当事人是谁、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具体财物状况以及情节、手段、结果如何等问题.凡经过初查,办案机构如果认为符合上述立案标准的,就应当及时填制《立(销)案审批表》,进入立案调查程序.二、调查取证.1、案件经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2、办案人员调查案件、收集证据,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接受其他工商机关委托协助调查、取证的,还必须出具书面委托证明.3、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的证据类型主要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证人证言;④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⑤当事人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上述证据必须经多方查证核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4、案件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领导指定的期间内调查完毕;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调查的,应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案件调查完毕,承办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好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送本局案件核审机构核审并报主管副局长审批.三、案件核审. 根据现行体制,案件核审工作由县级以上住建局内设的法制机构负责.该法制机构应当对办案机构送审的所有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案件,指定本机构具体承办人员依法进行书面核审.四、行政处罚依法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意见或者举行听证.案件经核审机构书面核审、同意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办案机构应当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事项,依法告知当事人.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办案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按照要求,制作规范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加盖办案机关的公章.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日期,以办案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六、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1、《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后,办案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及时送达当事人.2、办案机构代表县级以上办案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罚缴的财物等及时上缴国家金库或者依法作出处理.七、案件备案和归档.。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流程图说明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流程图说明
注明:1、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燃气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对公民处50元-8000元、对法人处1000元-4.5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本流程办理;
2、流程中立案审批部分由各业务大队负责实施,立案期限不超过3日,超过立案审批期限的由相关人员注明原因后案件可以展开调查,但在案件处理审批前要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3、案件的登记录入由各业务大队负责实施,也可经行政机关批准由办案大队集中登记录入;
4、案件处理审批阶段由办案大队负责实施,但与案件相关业务大队可以就案件的审批情况提出建议。
行政处罚流程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一、发案与立案。
1、发案案源一般有:①上级部门交办;②有关部门移交;③群众举报;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
2、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核实案源线索后,认为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办案机构应当及时立案。
立案是合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首要环节和法律依据。
立案应当填制规范格式的《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交由县级以上工商局局长或者主管副局长批准,同时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立案标准,有且仅有两项:一是发现有涉嫌违法违章行为的存在,二是认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这两项立案标准中,前一项是客观存在标准,后一项是主观认识标准。
而在立案时,并不要求必须查明涉嫌违法的确切当事人是谁、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具体财物状况以及情节、手段、结果如何等问题。
凡经过初查,办案机构如果认为符合上述立案标准的,就应当及时填制《立(销)案审批表》,进入立案调查程序。
二、调查取证。
1、案件经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
2、办案人员调查案件、收集证据,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接受其他工商机关委托协助调查、取证的,还必须出具书面委托证明。
3、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的证据类型主要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证人证言;④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⑤当事人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上述证据必须经多方查证核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案件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领导指定的期间内调查完毕;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调查的,应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案件调查完毕,承办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好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送本局案件核审机构核审并报局长或主管副局长审批。
三、案件核审。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一般程序是怎样的?1、调查取证《行政处罚法》36、37条规定: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2、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4、处罚决定。
虽然知道自己违法了,但很多人却总觉得自己是稀里糊涂的就被行政处罚了,即使有点心虚还是会觉得对处罚结果很不服气。
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大家对行政处罚还不够了解,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一般程序是怎样的?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一般程序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一般程序的重要制度和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1.立案。
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
规定立案程序,旨在督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对涉及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及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等及时作出正确处理,规范立案工作,提高行政效率。
2.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建立在充足的事实基础上,而事实基础完全是靠证据来支撑的。
因此,调查取证程序从来都是行政处罚程序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之一。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实践对此作出了详细规定,以适应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复杂情况。
具体包括:(1) 调查取证权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告知;(2) 表明调查人身份制度;(3) 委托调查制度;(4) 证据制度;(5) 抽样取证;(6) 有关证据材料的鉴定;(7) 有关证据的先行登记保存;(8) 行政强制措施;(9) 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时采取的措施;(10) 回避制度;(1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核审。
案件核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监督把关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由法制机构承担的一项执法监督职能。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流程图一:案件受理阶段1. 收到行政处罚的申请或举报1.1 验证申请或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1.2 判断是否属于行政处罚处理的范畴1.3 记录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编号、当事人信息等1.4 发送受理通知给申请人或举报人并告知申请材料的补充要求2. 补充申请材料的要求2.1 发送补充要求通知给申请人或举报人2.2 确定补充材料的期限2.3 归档补充材料3. 完整的申请材料评估3.1 评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证据性3.2 确定案件处理方式3.3 决定是否立案二:立案阶段1. 案件立案准备1.1 公告案件立案通知1.2 指定办案人员1.3 通知案外人及相关证人1.4 准备案件调查需要的工具和材料2. 案件调查2.1 调查证人及相关当事人2.2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2.3 做笔录和记录相关证人的陈述2.4 制定调查报告3. 案件审查3.1 审查案件材料和调查报告3.2 补充调查,并勘验案发地点3.3 制定初步意见4. 案件立案4.1 制定立案决定书4.2 送达立案决定书给申请人和被处罚方4.3 注册立案决定书三:处罚决定阶段1. 处罚决定准备1.1 通知当事人进行申辩1.2 考虑申辩意见,修改处罚决定书1.3 审核处罚决定书2. 处罚决定审核2.1 制定处罚决定书2.2 审核处罚决定书内容2.3 审查证据和调查材料的合法性和充分性3. 处罚决定执行3.1 发送处罚决定书给相关当事人3.2 当事人的接收和反馈确认3.3 履行处罚决定四: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2. 补充材料的复印件3. 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4. 调查报告的原件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或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或法规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的不利的惩罚性行政行为。
2. 当事人:行政处罚案件中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3. 受理通知: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或举报后,向申请人或举报人确认受理事项的通知。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及重点
❖ 二、调查取证阶段
❖ 这是一种最主要旳阶段,这阶段是基于备案时所掌握情况所作旳 进一步了解,应充分搜集整顿足以证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旳有关 证据材料,下列一步给整个案件定性提供事实根据。逻辑性、关 联性、真实性、正当性是证据旳基本要求,即1.证据必须是真实 旳,经得起推敲和检验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2.证据旳取得必须 正当,在法律上能够作为证据来认定,这主要针对证据旳种类和 取得旳措施而言;3.证据应该和违法行为有关联性,即所取得旳 证据应从不同旳角度证明当事人进行了违法行为;4.证据旳逻辑 性即证据之间应该形成相互证明和补充旳逻辑关系,不能相互矛 盾产生逻辑推理上旳错误。 证据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 听资料、当事人陈说、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七类,这 七类证据都必须经有关人员确认和有关方式查证属实才干作为认 定事实旳根据。
❖ 五、送核审与行政处分提议审批 (一)、法制机构核审,填写案件核审表; (二)机关责任人审批行政处分提议书。 根据案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或强制措施 (1)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或者查封、扣押旳物 品(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报机关责任人审批); (2)填写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 (3)当事人在清单注明取回有关物品并署名。
❖ 1.当事人情况 尽量写清楚,尤其是电话和住所一栏。
❖ 2.案发地 是指违法行为发生地(涉及行为开始地、经过地、实 施地和危害后果发生地)《行政处分法》要求违法行为由违法行 为发生地旳行政机关管辖,所以此点应明确看出办案机构是否有 管辖权。
❖ 3.案件起源(见第一段)
❖ 4.案件及备案旳理由。简要写明发觉(掌握)旳当事人有关行为 以及涉嫌违反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看出其行为可能违反 了有关要求并可能应受到行政处分)。此段不要求详细,但基本 要写清备案旳侧要点。承接人员应填写两个以上。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1. 立案阶段1.1 收到举报/投诉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或投诉,或自行发现违法行为。
1.2 审查受理行政机关审查举报或投诉,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如果不予受理,要及时通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如果予以受理,则进入下一步。
1.3 立案行政机关立案,并向涉案当事人送达立案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和申辩意见。
2. 调查取证阶段2.1 查明事实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并据以初步认定违法事实。
2.2 取证材料行政机关收集或留存证据、材料,制作《调查笔录》、《实地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
2.3 聆听申辩行政机关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复核审核。
3. 处理决定阶段3.1 初步决定行政机关根据调查取证和当事人申辩情况,初步认定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并作出初步处罚决定。
3.2 表达意见行政机关向当事人告知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辩权和申请听证权。
3.3 申辩/听证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辩,也可以申请听证。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听证,并将听证笔录归档。
3.4 决定发出行政机关在申辩或听证期限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次审查案件,作出最终决定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4. 履行阶段4.1 履行要求涉案当事人必须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
4.2 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出具检查意见或复查决定。
4.3 处罚执行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恶意拖延履行的当事人,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强制停产停业、罚款、查封扣押等。
5. 结束阶段5.1 结案行政机关依法结案,告知涉案当事人行政处罚已经履行完毕。
5.2 评估总结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工作实施评估总结,总结工作经验,总结处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及重点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及重点首先是立案环节。
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举报、检举、投诉、巡查、检查等途径获得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的程序。
在立案环节,行政机关需要对举报、检举、投诉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行政处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接下来是调查取证环节。
行政机关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时,可以采取询问、勘验、查阅、检查等方式,获取相关证据材料,查明违法事实。
在调查取证环节,行政机关需要依法收集、保管、分析、鉴定涉案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三个环节是听证环节。
行政处罚案件一般需要进行听证,即行政机关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听证程序。
听证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前听取当事人陈述意见,了解事实情况,并听取辩护意见。
在听证环节,行政机关还需要确保听证的公正、公开、公平,对当事人的陈述、辩解进行适当记录和采纳。
然后是审理环节。
审理环节是行政机关对听证结果、调查取证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作出相关审理决定的阶段。
在审理环节,行政机关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陈述、证据以及法律规定,进行事实认定和法律解释。
紧接着是裁决环节。
裁决环节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审理的结果,对涉案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阶段。
在裁决环节,行政机关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最后是执行环节。
执行环节是指行政机关依据裁决结果,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实施的阶段。
在执行环节,行政机关需要对处罚决定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在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点。
首先,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严格履行立案程序,对于合法、有效的举报、检举、投诉等应及时立案。
其次,调查取证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再次,听证程序要公开、公正、公平,让当事人有充分的陈述和辩护机会。
最后,行政处罚决定要依法作出,并及时执行,确保处罚决定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1. 案件立案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第一步是案件的立案。
当行政机关接到涉嫌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或发现违法行为时,需要进行初步调查,确定是否需要立案并决定是否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2. 调查取证在立案后,行政机关需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
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查、询问涉案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据材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讯问、扣押物品等。
3. 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机关在初步调查取证后,应向涉案单位或个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该告知书应明确指出涉嫌违法行为、依据的法律法规、可能被处罚的权利义务,并告知涉案单位或个人享有进行陈述、申辩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4.听证和陈述申辩在行政处罚程序中,涉案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听证和陈述申辩。
听证是一种公开的证据调查程序,通过听取各方的陈述与申辩,有利于公正审理和裁决案件。
陈述申辩是指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向行政机关提出陈述、辩护、申辩等请求,说明自己的观点、理由和证据。
5.行政处罚决定在听证和陈述申辩程序完毕后,行政机关会根据调查取证材料和听证、陈述申辩的意见建议,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该决定应明确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法规、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等内容,并告知涉案单位或个人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6.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涉案单位或个人需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指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履行。
履行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包括支付罚款、停产停业整顿、整改违法行为等。
7.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果涉案单位或个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进行诉讼救济。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要求上级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直接对其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程序。
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将其诉诸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和裁决。
8.结案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结束后,根据最终裁决结果进行结案。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第一章:立案阶段1、提交立案申请- 根据相关法规,当发现有违法行为时,相应的执法机构应立即接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举报、投诉或发现违法行为。
- 根据执法权限、地域等因素,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并立案。
- 在立案申请中应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确保立案申请的合法性和事实真实性。
2、立案审查- 执法机构对立案申请进行初审,核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如需要补充材料或调查其它相关事实,通知申请人或相关单位补充提供。
3、立案决定- 执法机构根据初审结果,决定是否立案。
- 如决定立案,则发出立案通知书并指派执法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并通知当事人。
第二章:调查阶段1、通知当事人- 执行机构通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违法事实,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2、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根据立案决定,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 执法人员可以进行现场勘查、询问等调查方式,并记录相关证据。
3、调查报告- 执法人员根据调查结果,撰写调查报告。
- 调查报告应包括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当事人的陈述等内容。
第三章:听证阶段1、听证通知- 执法机构根据调查结果,通知当事人进行听证。
- 听证通知应明确听证的时间、地点、程序和相关要求。
2、听证会- 听证会由执法机构主持,当事人有权陈述,提供相关证据和辩解意见。
- 执法机构可以邀请专家、证人参加听证会,并进行笔录、录音、录像等记录。
3、听证决定- 根据听证会的结果,执法机构作出听证决定。
- 听证决定可以是继续追加处罚、减轻处罚或撤销处罚等。
第四章:处罚阶段1、处罚决定- 执法机构根据调查和听证的结果,作出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应明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履行期限等。
2、处罚告知- 执法机构将处罚决定书及时送达当事人,并说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处罚执行- 执法机构监督和跟进处罚的执行情况。
- 如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一、立案阶段:1.接到案件:行政执法机关接到行政处罚案件后,需对案件进行登记立案。
2.立案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如符合,行政执法机关会发出立案通知书,宣告该案件已立案。
二、调查阶段:1.查明事实:行政执法机关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并完善案件材料。
2.案卷备案:行政执法机关将调查取证所得证据和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形成完备的案卷。
三、听证阶段:1.通知听证:行政执法机关会向当事人发出听证通知,告知听证时间、地点和程序等相关事项。
2.听证程序:听证会由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并指定主持人,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等活动,同时也可以提供证人证言和书面证据等。
四、裁决阶段:1.审批裁决: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情况,经过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最终作出裁决决定。
2.发出处罚决定书:行政执法机关将裁决结果写入处罚决定书,并发给当事人。
处罚决定书中会载明裁决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种类和期限等,同时也会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
五、行政复议阶段:1.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则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根据申请进行复议调查。
2.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进行审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复议决定。
复议决定可以维持原处罚、撤销原处罚或者改变原处罚决定。
以上就是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流程。
不同的地区和案件类型可能会有细小的差别,但总的来说,这个流程基本适用于大部分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办理流程(参考)
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办理流程(参考)1.接到交办事项、接到举报后或者巡查时发现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标准,申请立案。
填写《立案审批表》注意事项:是否立案,考虑三方面:一是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二是有无违法事实;三是是否需要给予行政处罚。
“案由”填写方法:单位(个人)+涉嫌+具体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审批前,所有文书都要在违法行为前加“涉嫌”两字。
承办人意见要注明“建议立案调查(结案、处罚等)”;承办机构和负责人意见,要注明“同意立案调查(结案、处罚等)”,要手写,不用按手印,签名不建议盖手戳。
“案由”一栏,要注明“***涉嫌***”。
接到投诉举报的,经审查发现不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情况,也要做好书面记录。
例外:如开展现场检查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填写《检查(勘验)笔录》,此时《检查(勘验)笔录》记录的时间在《立案审批表》前。
检查中制作《检查勘验笔录》再补办立案的,必须在48小时内补齐立案手续。
2.对当事人开展调查询问(也可在现场检查后立即进行)。
当场进行调查询问的,填写《询问笔录》,当场不便进行调查询问的,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通知当事人某月某日某地进行调查询问。
注意事项:立案时间在前,调查取证在后,否则案卷0分;就事实进行询问,不能有引导的表述,把违法的事实记录清楚,何时何地发生何事,是哪单位管辖范围,是谁造成3.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4.固定证据,拍照或摄像。
填写《现场照片证据》注意事项:现场检查时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要签字按手印,要有两名执法人员的姓名和执法证件号5.提取法人、公民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执照等复印件注意事项:由当事人备注上“与本人信息相符”或者“与原件信息相符”,签字按手印和时间,执法人员签字此时,需要抽样取证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的走相关程序,填写相关表格6.违法事项查清后。
办案人员填写《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可以后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注意事项:《审批表》要写明当事人情况、违法事实、调查经过、相关证据、定性分析、处罚依据及裁量权适用情况和处罚建议等,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意见和审批意见,可后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一、发案与立案。
1、发案案源一般有:①上级部门交办;②有关部门移交;③群众举报;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
2、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核实案源线索后,认为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办案机构应当及时立案。
立案是合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首要环节和法律依据。
立案应当填制规范格式的《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交由县级以上工商局局长或者主管副局长批准,同时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立案标准,有且仅有两项:一是发现有涉嫌违法违章行为的存在,二是认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这两项立案标准中,前一项是客观存在标准,后一项是主观认识标准。
而在立案时,并不要求必须查明涉嫌违法的确切当事人是谁、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具体财物状况以及情节、手段、结果如何等问题。
凡经过初查,办案机构如果认为符合上述立案标准的,就应当及时填制《立(销)案审批表》,进入立案调查程序。
二、调查取证。
1、案件经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
2、办案人员调查案件、收集证据,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接受其他工商机关委托协助调查、取证的,还必须出具书面委托证明。
3、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的证据类型主要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证人证言;④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⑤当事人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上述证据必须经多方查证核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案件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领导指定的期间内调查完毕;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调查的,应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案件调查完毕,承办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好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送本局案件核审机构核审并报局长或主管副局长审批。
三、案件核审。
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有哪些?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主要流程有: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包括对人身自由、财产、经营权等进行限制和剥夺的多种方式,如行政拘留、暂扣营业执照、罚款等,当然这些处罚决定并非在发现问题的时候就会立刻下达,而是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之后才会下发并执行处罚决定。
具体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有哪些?请看下文详解。
一、发案与立案。
1、发案案源一般有:①上级部门交办;②有关部门移交;③群众举报;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
2、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核实案源线索后,认为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办案机构应当及时立案。
立案是合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首要环节和法律依据。
立案应当填制规范格式的《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交由县级以上工商局局长或者主管副局长批准,同时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立案标准,有且仅有两项:一是发现有涉嫌违法违章行为的存在,二是认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这两项立案标准中,前一项是客观存在标准,后一项是主观认识标准。
而在立案时,并不要求必须查明涉嫌违法的确切当事人是谁、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具体财物状况以及情节、手段、结果如何等问题。
凡经过初查,办案机构如果认为符合上述立案标准的,就应当及时填制《立(销)案审批表》,进入立案调查程序。
二、调查取证。
1、案件经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
2、办案人员调查案件、收集证据,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接受其他工商机关委托协助调查、取证的,还必须出具书面委托证明。
3、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的证据类型主要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证人证言;④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⑤当事人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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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
办案流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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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源登记
1、依监督检职权查处的初步调查。
或者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进行核查。
制作现场笔录等等,在此期间经报批准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二、立案
1、根据初步掌握违法行为的证据,填写立案审批表;
2、报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批建议立案并指定两人以上承办;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立案。
三、调查取证
(一)调查取证
1、调查、收集有关违法行为证据;
2、依法检查违法行为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证据提取单;
3、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到场和拒绝签名应在笔录注明)。
(二)先行登记保存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措施)
1、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经机关负责人同意或口头批准24小时后补办;
2、填写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3、制作清单,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盖章。
(三)询问当事人及证明人
1、询问被询问人,制作询问笔录(被询问人应核实并签名盖章);
2、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四、案件调查终结
1、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书(尾部承办人签名署时间,办案机构负责人也要签名);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即:填写(行政处罚建议)的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或者填写统一格式的《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由核审机构核审。
2、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当予以销案的;或者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者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当移交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或者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说明拟作处理的理由,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五、送核审与行政处罚建议审批
(一)、法制机构核审,填写案件核审表;
(二)机关负责人审批行政处罚建议书。
根据案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或强制措施
(1)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或者查封、扣押的物品(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报机关负责人审批);
(2)填写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3)当事人在清单注明取回有关物品并签名。
六、告知当事人(处罚告知或听证告知)
(1)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或者(1)、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2、制作陈述、申辩或听证笔录。
3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发听证通知书;
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举行听证会,制作听证报告(当事人不申请听证的该程序自动省略)
八、案件处罚决定审批并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不申请陈述、申辩或听证的三个工作日后或者当事人陈述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
(一)填写处罚决定审批表;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签发决定书
1、给予一般行政处罚的,机关负责人审批处罚决定;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2、有规定拟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的或者给予较重处罚或给予属于听证范围的处罚,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
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送达回证)。
九、处罚决定执行
1、当事人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
十、没收物品处理
1、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报机关负责人批准;
2、制作物品处理情况记录。
十一、立卷
按正副卷立卷归档。
正卷(①立案审批表;②行政处罚决定书;③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④送达回证;⑤听证笔录⑥证据材料⑦财物处理单据⑧其他有关材料)
副卷(①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②调查总结报告及批件;③核审意见;④听证报告;⑤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