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五年一贯制专升本的文件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4.18•【字号】鄂教高[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2〕5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做好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为: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应征入伍,于2011年退役并经湖北省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以自愿报考。
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在此基础上,专升本举办高校可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二、普通专升本举办院校、招生计划及形式2012年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为23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简称举办高校)。
全省面向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招生的普通专升本计划数为4650人(举办高校名单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鉴于我省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均是由举办高校负责组织,为方便退役士兵考生集中参考,同时为保证专科与本科专业的对应,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专业分布,指定5所左右本科院校接收退役士兵考生就读并组织考试。
云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收 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学统一招生考试试行办法
附件:云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收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学统一招生考试试行办法为做好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本科招收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的招生工作,选拔应届专科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招生学校、计划和专业招收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当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
(招生学校、专业、学费及计划详见附件1)二、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报考:(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专科学习期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三)录取的考生(体育类、艺术类应届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入学前必须:1.通过云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考试(每年6月、12月组织考试);2.通过云南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B类一级考试(每年6月、12月组织考试)。
(四)体育成绩合格;(五)身体健康;(六)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一)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2月24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012年2月20日前,考生填写《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签字、盖章(表上粘贴照片,附身份证复印件),交到院校招办。
(二)各考生毕业院校招办作为报名确认地点。
(三)报名办法:网上报名。
网报IP地址:【外网考生报名端】http://222.221.5.162:8080/ynzsb/ 【管理端】http://222.221.5.162:8080/ynzsb/admin.html 1.符合报名条件且已填写《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专升本”入学考试资格审核表》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登录报名工作网站网上报名(登录后,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考生须知),请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如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错误的后果自负。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4.27•【字号】皖教办[2012]20号•【施行日期】201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2〕20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为做好2012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2012年中考和中招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要求,系统谋划,稳步推进,发挥其在推进教育公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中的正确导向作用。
2012年中考和中招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考试、阅卷和招生的原则进行。
2012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目标:高中阶段总体招生75.5万人(不含技工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重达8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以上,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目标。
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办法(一)报名2012年中考报名工作由各市、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到各市、县(区)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录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在外省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我省学生,自愿回我省报考升学的,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中考报名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制定。
为掌握全省初中毕业生报考信息,各市一律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采集信息,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
各市报名工作必须在5月5日前结束,并将考生报名有关信息(试卷用量、听力磁带数量、考点安排)按考务细则的要求,于5月15日前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湖南工业大学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文件湖工大教字[2011]21号关于做好2012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1]461号《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经我校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从高等学校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我校修满两年(五年制本科修满三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
为组织好我校2012年的“专升本”学生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及比例选拔范围为全省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2012年有三年制普通专科毕业生的成人高校)三年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比例为各校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学生数的20%,选拔录取比例控制在参加选拔考试学生总数的50%以内(按升入的本科专业分别计算)。
二、推荐条件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
1、德智体全面发展;2、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2012届学生的前20%;3、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在校期间(2012年3月底以前)必须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4、应征入伍的在校专科生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退役后办理了复学手续并完成了专科阶段学习、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此类学生报名时需提交所在部队颁发的相关嘉奖令或通令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它相关材料。
三、选拔方式1、有关学校与我校商定“专升本”合作事宜,并正式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推荐学校的每个专业限对口我校一个相应的本科专业。
各学校与我校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时,必须将相应专科专业的教学计划(或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提交我校审核,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对口“专升本”。
江苏省年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江苏省2012年“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2〕1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以及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五年级在籍学生的“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另文下达。
一、选拔计划省教育厅在我省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中安排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计划,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
选拔计划公布形式:一是分年级按(专业)代号顺序公布;二是分年级按报考类别,再按接收院校(专业)代码顺序公布。
选拔计划的主要内容有:报考类别、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学费、对报考者所在年级、所学专业及专业课程要求等。
因“专转本”接收院校的招生专业要求未能对应专科学校开设的专业,而不能报考普通高校“专转本”的专科学生可以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或高等自学考试的“专接本”相关专业。
专业名称相同的专业可以在不同的报考类别中招生。
二、报名和填报志愿(一)选拔对象及选拔方法1.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
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2.选拔方法普通高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籍学生先在网上预报名,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名方可生效,并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二、三年级分开计划、分开考试、分开划线、分开录取。
退役士兵须回原毕业学校报名,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专转本”考试,使用专科三年级统考试卷,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
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技能操作考试招生政策出台2011-5-23 11:5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开展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的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在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等3个专业开展全省统一技能操作考试。
考生先参加技能操作考试,合格后再参加文化综合考试。
具有我省常住户口,经我省注册、具有正式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简称中职),就读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的2012届或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考生只能在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三个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类别进行技能操作考试,不能兼报。
机械类、电子类专业技能操作报名、考试地点设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1日至6月20日,考试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计算机专业技能操作报名、考试地点设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1日至6月20日,考试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
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文化综合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考生到学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开展试点的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等专业单独安排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合格上线考生按照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参加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与普通高考填报志愿、录取时间同步。
录取时,按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有关报名、考试、招生政策规定,请在湖北教育信息网()、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
2012河南教育厅专升本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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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信息采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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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
2.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3.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信息采集系统
4.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表
l.学籍与教学管理。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应的学籍异动手续,学籍及档案材料于9月1日前由推荐学校转入本科学校,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的三年级,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学籍管理规定管理。接收“专升本”学生超过30人的专业须单独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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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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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2012届专科毕业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身体健康,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且未受过纪律处分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学校推荐,具备选拔资格。二、招生学校和专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5.22•【字号】皖教发[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发〔2012〕16号)各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有关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根据我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有关高职高专院校、普通中专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上报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建议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五年制高职人才的需求、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等各方面因素,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编制了2012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2年全省共下达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29710人,其中:普通中专学校与高等学校合作举办17520人,高职高专学校举办12190人。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教职成〔2002〕2号)精神,五年制高职教育以独立设置的高职学校为主要办学主体,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与高职学校合作办学,承担前三年的教育教学任务。
高职学校举办的五年制高职实行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普通中专学校与高等学校合作举办的五年制高职,按照五年制高职统一的教学方案,实行3、2分段培养模式,后两年高等教育阶段原则上应在联办的高等学校培养。
整体教学方案、教学质量控制、学籍管理和证书发放等由高职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
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在外设教学点,不得在低层次学校举办高层次教育。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
为简化计划下达程序,本五年制高职计划包括学生进入后两年高等教育阶段招生计划,本批学生后两年高等教育阶段招生计划不再另行下达。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发文字号】教职成厅[2012]3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2.06.26【实施日期】2012.06.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为进一步规范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以下简称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宣传及管理工作,营造网络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2012年的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招生工作定位。
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是主要面向在职从业人员的非全日制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学制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各两年半或三年。
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
试点高校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要求,确定学习年限范围,学习年限不得低于学制年限。
2012年北京大学等68所试点高校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名单见附件),但不得以网络教育名义开展或变相开展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兼读或套读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二、加强招生计划和专业管理。
试点高校要统筹网络教育和校内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正确处理网络教育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关系,发挥学校特色和优势,认真实践探索,不断改革、创新网络教学及管理模式,高质量、高水平办学,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各试点高校要根据学校及校外学习中心的实际教学、支持服务和管理能力,合理安排招生规模,全面落实教学计划,切实保障教学过程,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试点高校要加强对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管理,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专业的设置及调整按照我部关于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审批和管理办法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0.28•【字号】陕教基一〔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切实发挥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巩固和扩大课程改革成果的重要作用,现就我省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坚持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遵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不断强化新课程理念的落实与巩固,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依据各科课程标准命题,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的办法进行。
高中招生工作要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按照学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录取,进一步推进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
二、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1.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笔试。
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苏教学[2012]3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03.09【实施日期】2012.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2〕3号)各有关高校:2012年,我省继续开展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一)选拔对象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注册学生,经所在学校按要求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二)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专业的要求;3.学习成绩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专业技能成绩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综合素质测评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无不及格课程;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二、“专转本”计划和选拔方法(一)201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总数为2250人(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1)。
(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经所在学校审核合格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三、接收院校和专业(一)根据各校申报情况,201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接收院校为江苏教育学院、金陵科技学院、金陵科技学院龙蟠学院、南京晓庄学院、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三江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等高校。
(二)安排江苏教育学院五年制师范“专转本”选拔计划1300人,接收专业为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思想政治教育(人文教育)、应用心理学等10个师范类专业。
(三)安排金陵科技学院龙蟠学院、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三江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等5所高校“专转本”五年制高职选拔计划850人,接收专业为财务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英语、旅游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护理学、药学、会计学、工程管理、经济学(国际贸易)、经济学(运输经济与物流)、英语(商贸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工商管理(物流管理)等15个专业。
山东省教育厅2012专升本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1‟16号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省普通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01‟1号,以下简称《方案》)文件精神,现将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不断深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促进全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严格选拔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优秀人才。
二、选拔类别和范围(一)选拔类别:普通专升本。
(二)选拔范围:1.我省普通本科院校和专科学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
2.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自2013年开始,我省专升本选拔范围不再包括往届毕业生和在外省学习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控制招生规模。
根据就业状况、生源情况以及本科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确定2012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以及招生计划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选拔要求(一)基本原则1.德、智、体全面考核;2.公开、公正、公平、择优;3.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考核)相结合。
(二)报考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南京晓庄学院201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
南京晓庄学院2012 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 ——“软件工程”专业招生章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 年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23 号)的文件精神和2012 年江苏省现代教育职业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校“软件工程”专业承担南京市五年制高职与本科衔接、分段培养试点工作。
为了做好我校2012 年“软件工程”专业选拔五年一贯制高职优秀学生转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的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全称为南京晓庄学院。
学校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 号(江宁大学城内),邮政编码为211171。
二。
选拔对象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注册学生,经所在学校按要求推荐,均可参加我校的“专转本”选拔。
我校对报考考生没有性别限制,但考生必须身体健康,符合高考体检标准。
三。
招生专业和计划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学费软件工程40 4600四。
报考条件及报名1.报考我校“专转本”的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及我校“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填报我校的软件工程专业志愿。
招生专业对专科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参见附表。
2.报考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专业的要求;(3)学习成绩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专业技能成绩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综合素质测评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无不及格课程;(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报名时间:3 月16 日至 3 月28 日在考生所在学校报名并推荐。
4.报名和填报志愿: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 年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可在江苏省教育厅网站下载)的精神。
五。
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本次考试科目有3 门:分别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理论、计算机网络基础。
关于做好2012年直升本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优秀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自治区《高等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的精神和《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的要求。
我校为了做好2012年专升本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希望各院系很好的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圆满的完成2012年专升本各项工作。
一、选拔原则1、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防止弄虚作假,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
2、推荐上的学生必须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学院或学校公示一周。
二、选拔对象1、招生对象限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五年一贯制的优秀毕业生。
3、招生对象应符合的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选拔的学生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
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前10%的个别学生书面声名放弃报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3)本次五年一贯制大专毕业班级也可以参加直升本报名,推荐、报考程序与专科相同。
(4)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达到CCT一级以上,非汉语专业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达到HSK6级或MHK三级乙等及以上,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应达到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
三、报名推荐1、报名采取自愿和学校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学生根据各当年招生院校发布的专升本招生简章,自愿选择拟报考的学校和专业,并提出申请;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每名学生可以选报两所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2、推荐人数不超过推荐专业当年专科毕业生数的10%。
3、在选拔范围内的学生须写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的须写出书面保证。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现将《2012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2012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我省高等教育的和谐发展,满足高职高专学生继续求学的愿望,为我省经济建设提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
一、选拔对象、比例、方式选拔对象:具有应届毕业资格的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学生。
选拔比例:全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总数的5%。
选拔方式: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选拔考试,按成绩和比例择优选拔。
二、学制模式实施“3.2”和“2.3”两种“专升本”教育模式。
“3.2”模式是:三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在完成专科学习的基础上,再加2年完成本科教育(临床医学专业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再加3年)。
“2.3”模式是:二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在完成专科学习的基础上,再加3年完成本科教育。
三、“专升本”学校、专业学校(14所):白城师范学院,北华大学,东北电力大学,长春工程学院,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师范学院,长春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吉林工商学院,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化工学院,吉林警察学院。
“专升本”专业的设置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紧缺专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本科专业为主,共开设25个“专升本”专业。
苏教考成〔2012〕2号专转本工
苏教考成…2012‟2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院校,各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2‟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特制定《江苏省2012年“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接收院校、推荐学校和招考机构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充分认识“专转本”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招生宣传,完善资格审核,细化操作办法,落实机构人员,加强协调沟通,认真细致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确保2012年“专转本”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二、2012年“专转本”工作首次实行专科二、三年级分开计划、分开考试、分开划线、分开录取,同时强化招生专业对专科所学专业的要求。
各接收院校和推荐学校要着力宣传招生政策,尽快公布招生章程和推荐条件,及时做好招生政策、本专科专业对应要求等宣传解释工作。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审核报考资格。
三、2012年“专转本”工作首次实行报名、填报志愿、考务和评卷的网络化管理,各接收院校、推荐学校和招考机构要根据系统运行要求,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和专用工作设备,认真参加培训和实践,梳理工作环节和流程,指导考生顺利使用系统进行报名、填报志愿。
四、严格规范招生收费行为,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专转本”工作的良好形象,确保今年“专转本”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江苏省2012年“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二○一二年三月二日主题词:专转本实施方案通知抄送: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12年3月5日印发附件:江苏省2012年“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2‟1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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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五年一贯制专升本的文件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五年一贯制
高职“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苏教学〔2012〕3号
各有关高校:
2012年,我省继续开展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拔对象
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注册学生,经所在学校按要求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专业的要求;
3.学习成绩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专业技能成绩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综合素质测评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无不及格课程;
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二、“专转本”计划和选拔方法
(一)201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总数为2250人(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1)。
(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经所在学校审核合格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三、接收院校和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在本人所
在院校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该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推荐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加附一张照片。
报名时间为3月16日-3月28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
(三)审核
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同时汇总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推荐学校于3月31日前将学生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汇总表(须盖学校公章)以及汇总信息库(Excel电子表格)报送各接收院校(接收院校联系电话、邮箱、通信地址见附件一)。
(四)江苏教育学院、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所属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专转本”报名工作由江苏教育学院、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分别负责。
江苏教育学院所属分院五年制非师范专业“专转本”报名材料由各分院汇总后报江苏教育学院分院管理办公室。
五、考试
(一)考试由各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考试录取章程进行选拔并承担相应责任。
接收院校于3月16日前通过学校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的考试录取章程,相关要求在考试录取章程中明确告知。
(二)考试科目
江苏教育学院师范类“专转本”专业文化考试科目安排: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人文教育〕、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等文件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等理科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
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
两个专业文理兼收。
报考其它院校“专转本”专业的,考试科目为3门(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英语为统考科目。
考试内容由接收院校在考试录取章程中公布。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统一为4月14日—15日,考生于4月13日下午13:30—18:00到接收院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
(四)考试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考试费145元。
(五)报考江苏教育学院师范类“专转本”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江苏教育学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加试,有关具体事项由江苏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六、录取
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
省教育厅统一划定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各高校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江苏教育学院录取名单同时抄报教育厅师资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七、免试及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优先录取。
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可免试录取。
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
八、转入和培养
(一)“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二)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三)“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四)接收院校根据五年一贯制生源情况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做到单独组建班级,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单独组织教学、单独进行教学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九、学籍管理与就业
(一)“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三)“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普通高校二级学院招收“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XX学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独立学院招收“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四)“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好“专转本”各个环节的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
(二)制定周密方案。
各有关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手续完备。
对于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周密的预案,确保今年五年一贯
制高职“专转本”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工程”。
要坚持标准,严格选拔,坚决打击考试、录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附件:1.201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表
2.201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推荐报名表
3.201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推荐报名汇总表
二○一二年
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