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业务规则一般规定
2015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业务规则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2015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业务规则第十条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以专业的技能,谨慎、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对期货投资咨询服务能力进行虚假、误导性的宣传,不得欺诈或者误导客户。
第十一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信息公示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公司网站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上公示公司的业务资格、人员的从业资格、服务内容、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
【多选题】根据《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洵业务试行办法》,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信息公示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公司网站和中闰期货业协会网站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包括()。
A.投诉方式B.服务内容C.人员的从业资格D.公司的业务资格【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信息公示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公司网站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上公示公司的业务资格、人员的从业资格、服务内容、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期货公司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应当遵循具体的业务操作规范,并应与自身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和人员配置相适应,有效执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合规检查,防范业务风险。
【多选题】期货公司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应当()。
A.有效执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B.与自身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和人员配置相适应C.加强合规检查,防范业务风险D.遵循具体的业务操作规范【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应当遵循具体的业务操作规范,并应与自身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和人员配置相适应,有效执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合规检查,防范业务风险。
完整版)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
完整版)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期货管理条例一、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受XXX和XXX的监督管理。
期货交易所负责人不以盈利为目的,由国务院期督任命。
期货交易所会员为企业法人和经济组织。
任何人不得担任期货负责人,否则将被解除职务5年,律师等资格也将被撤销5年。
期货交易所的职责包括设施建设、设计安排合约上市、组织监督交易结算、履约担保、会员监督、制定实施交易规则、发布市场信息、监督仓库、保证金银行和查处违规等。
交易所不得从事信托、股票和非自用不动产投资。
交易所制定的制度包括保证金、当日无负债、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风险准备金和(分级结算)结算担保金。
如果期货市场出现异常情况,交易所可以采取提高担保金、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制最大持仓和暂停交易等措施。
需要国期督批准的事项包括制定修改章程、交易规则和上市终止取消。
二、期货公司期货公司的申请条件包括注本3000万、高管任职资格、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章程、股东3人、合格场所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
国期督需要6个月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批准。
国期督可以提高注本,注本应是实缴资本,货币出资大于85%。
期货公司不得从事融资、对外担保和期货自营。
国期督需要批准的事项包括合并、变更业务、变更注本股权(20天)和5%股权变动等。
其他事项需要2个月的时间来批准。
如果公司需要注销,需要满足执照被注销、3个月没开业、无当停业3个月或主动申请等条件。
注销前需要返还客户资产。
三、交易规则交易所负责进行结算统一。
分级结算的顺序为交易所、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和客户。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获得XXX 的资格才能从事期货融资和担保。
国有企业期货需要遵循套期保值原则。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期货工作人员和不能提供开户资料的人员不得从事期货。
期货交易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四、期协XXX是一个自律性组织。
XXX的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需要向国期督报备。
期协的职责包括纪律处分、从业资格认定管理撤销、向国期督反应会员要求和交流研究等。
最新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最新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最新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分别是“期货基础知识”与“期货法律法规”上述两科考试通过后,可报考“期货投资分析”科目。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搜索整理的最新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1.申请成立期货公司:注册资金不低3000W 三年无违规违纪货币资金比例不低于85% 6个月批准不批准。
=从业人员不低于15个,高级管理人员不低于3个,持续经营2年。
一年盈利或实收资金和资本均不低于2亿元,净资产不低实收资本50% 或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
=持有100%股份的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元。
2. 期货董事办理,监督管理2个月批准:合并停业破产,变更公司,业务形式,注册资金(20日内)5%股份,设立收购参股终止境外机构。
派出机构20日批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设立终止境内机构(两个月内) 三个月或者连续未开始营业,注销。
3. 客户期货交易可用:标准仓单国债比例国家定。
有价证券基准即时价值的80%。
不高于货币的4倍。
期货交易的亏损费用贷款和税收不可用有价证券。
4. 国企遵循:套期保值原则。
5. 内幕交易经监督负责人批准:限制交易不过15个交易日复杂30日。
6. 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方法: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7. 期货公司出现风险措施:限制业务机构、分红,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转让财产,自由资金调拨,股权转让,股东权利,换管理人员。
验收完3日内解除。
对管理人员措施:限制出境,限制财产处理。
重大事件5日向监督机构报告。
8. 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违规收会员,手续费,分配收益。
不发行情,发预测,不向国家报告,报送材料,不建结算担保金制度乱用风险保证金限会员交割量,用不具资格人员针对组织:保证金不足交易,参与期货交易从事无关业务违规收保证金挪用,伪造,涂改不按规定保存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未建立未执行当日无负债结算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拒绝或者妨碍国家检查1-5倍罚款,10万的10-50万,严重停业整顿:处罚:对主管人员处1万到10万的罚款10.期货公司:接收不合规定的委托,保证金不足下交易,用不具资格人员,提供融资担保,不按规定履行义务文件资料。
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整理汇总
1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
2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能源期货的概念
3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期货交易管理
4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首席风险官
5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行政法规总则
6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季度/任期
23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管
7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提交报告
8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日期对照
9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年限的比较
10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法律法规处罚
11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客户资产保护
12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纠纷
13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条例
14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错误点
15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公司治理
16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经纪业务规则
17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撮合成交价的确定
18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股票交易
19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期货交易的高收益与高风险
20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21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风险监管指标
22
期货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IB业务(中间介绍业务)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重点:部门规章与规范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重点:部门规章与规范第一章总则1.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期货公司严重违法违规或者风险控制不力导致保证金出现缺口。
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期货市场安全时补偿投资者保证金损失的专项基金。
2.保障基金按照取自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原则募集,由中国证监会集中管理使用。
公开、合理、有效的原则第二章保障基金的筹集1.保障基金的启动资金由期货交易所从其积累的风险准备金中按照截止2006年12月31日风险准备金账号总额的15%缴纳形成后续资金的来源:期货交易所按其向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交易手续费的3%缴纳期货公司从其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总按照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到十的比例缴纳保障基金管理机构追偿或者接受其他合法的财产2.对于财务情况恶化风控差的期货公司,按照较高比例来收取保障基金,由证监会来确定3.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按照季度缴纳后续资金,期货交易所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缴纳前一季度的保障基金。
4,下面的情况可以暂停缴纳:保障资金总额达到8亿元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出现重大突变的市场反恐或者不抗力5.鼓励保障基金的来源多元化可以接受社会的捐献和其他合法的财产。
第三章保障基金的管理个监督1.对基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稳健的原则可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中央银行债券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现的金融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作方式2.保障基金实行独立核算分别管理和其他的资金有效的隔离。
筹集和管理使用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报送证监会和财政部。
第四章保障基金的使用1.对期货投资者的保证金损失,保障基金按照下列的原则予以补偿;对个人投资者损失在10万以下全部补偿,超过的10万部分按照90%补偿对于机构投资者在10万以下全部补偿,超过10万的部分按照80%补。
2.对于使用保证金之前先用自有的资金和变现资金弥补保证金缺口。
不足的或者情况危急的方决定使用保障基金。
期货从业考试《法律法规》汇总
(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1.总则1.1 从事期货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2 期货交易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
1.3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2.交易所2.1 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设立;2.2 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
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2.3 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2.4 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未逾5年;2.5 期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①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②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③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④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⑤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交易所不得参与期货交易。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期货交易所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责无关的业务;2.6 风险管理制度:①保证金制度;②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③涨跌停板制度;④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⑤风险准备金制度;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制度。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
2.7采取紧急措施,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①提高保证金;②调整涨跌停板幅度;③限制会员或者客户的最大持仓量;④暂时停止交易;⑤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2.8 期货交易所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①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②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复交易品种;③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3.公司3.1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期货从业资格证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
期货从业资格证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20XX年期货从业资格证考试期货法律法规重点整理打印版PS:红色表示是重点记忆内容,蓝色表示次重点总结内容,黑色下划线表示次重点记忆内容或较难理解内容。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XX年/12/1施行):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
经纪业务,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
3个月未开始营业,停业连续3个月以上;注销手续操纵期货交易价格、内幕交易: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个交易日;未达到持续性经营规则要求: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内解除;有权撤销其部分或者全部期货业务许可、关闭其分支机构。
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股权被冻结或者用于担保:5日内报告期货交易所的行为:下列事项交易所先决定,后报告证监会:(先决定)提高保证金、调整涨跌幅、限制最大持仓量、暂停交易、其他紧急措施期货交易所的行为:下列事项先报证监会批准后执行:(先批)章程变动、交易品种变动、合同变动、住所或场所变动、合并分立解散申请设立期货公司:(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二)货币出资比例不得低于85%。
(三)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设立、收购、参股或者终止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变更业务范围;2个月;(三)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20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批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变更住所或者营业场所;20日(三)设立或者终止境内分支机构;2个月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交割仓库/国企不规范行为:责令改正,给与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5倍罚款;不满10万,10-50万,1-10万负责人(国企为降级直至开除)期货公司不规范行为:责令改正,给与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1-3倍罚款;不满10万,10-30万,1-5万负责人期货公司欺诈客户:同上:1-5倍罚款;不满10万,10-50万,1-10万负责人内幕信息:1-5倍罚款;不满10万,10-50万,3-30万负责人操纵价格/违法境外期货交易/非法期货交易活动:1-5倍罚款;不满20万,20-100万,1-10万负责人软件供应商不配合调查违规操作:3-10万;负责人警告:1-5万会计事务所:1-5倍;负责人警告3-10万。
赛优教育—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赛优教育—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知识点: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1.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应当是期货交易所会员。
2.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3.期货交易所不得发布价格预测信息。
4.期货交易应当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
5.期货公司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开立专门账户、设置交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
6.期货公司经营期货经纪业务又同时经营其他期货业务的,应当严格执行业务分离和资金分离制度,不得混合操作。
7.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所应当在当日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
8.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会员未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将该会员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会员承担。
9.会员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期货交易所先以该会员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会员的相应追偿权。
10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向结算会员收取结算担保金。
期货法规考试知识点总结
期货法规考试知识点总结一、期货市场基础知识1.期货市场的概念和功能期货市场是指交易期货合同的地点,主要功能包括风险管理、价格发现、资产配置、投机交易等。
2.期货合同的基本特征期货合同包括标的物、合约规格、交割日期、交割方式等基本特征。
3.期货市场参与者包括投资者、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商、保证金结算机构等。
4.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是我国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管的主要机构,负责监管期货市场的交易、结算、风险管理等方面。
5.期货市场的交易制度期货市场的交易制度包括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幅限制、交易时间等。
6.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包括交易风险、市场风险、结算风险、信用风险等。
二、期货市场法律法规1.期货交易法期货交易法是我国期货市场的法定依据,主要规定了期货市场的组织、监管、交易、结算等方面的规定。
2.期货市场监管办法期货市场监管办法主要是对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进行规定。
3.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主要是对期货公司的资本、风险管理、交易行为等方面进行规定。
4.期货经纪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期货经纪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主要是对期货经纪机构的业务经营、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规定。
5.期货交易所监督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监督管理办法主要是对期货交易所的组织管理、业务规则、交易监管等方面进行规定。
6.期货交易违法行为和处罚规定期货交易违法行为和处罚规定主要是对期货市场中的违法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进行规定。
三、期货合同的基本要素和类型1.期货合同的基本要素期货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标的物、交割月份、交割地点、交割方式等。
2.期货合同的类型期货合同的类型包括商品期货合同、金融期货合同、股指期货合同等。
3.期货合同的交易规则期货合同的交易规则包括涨跌停板规则、交易时间、合约规格等。
4.期货合同的保证金制度期货合同的保证金制度是投资者在交易期货合同时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承担交易所对其交易的信用风险。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4)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4)期货交易基本规则第二十四条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应当是期货交易所会员。
第二十五条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应当事先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经客户签字确认后,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
期货公司不得未经客户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
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作获利保证;不得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第二十六条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三)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四)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七条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互联网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
客户的交易指令应当明确、全面。
期货公司不得隐瞒重要事项或者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诱骗客户发出交易指令。
【例1.17·单选题】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时,错误的做法是()。
[2015年3月真题】A.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B.要求客户在风险说明书上签字确认C.首先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D.要求客户全权委托期货公司工作人员代为下达交易指令【答案】D【解析】D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互联网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
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
【例1.18·多选题】客户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的方式包括()。
f2015年3月真题;2014年11月、7月真题1A.互联网方式B.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C.电话方式D.书面方式【答案】ABCD【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互联网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要点执业行为准则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要点执业行为准则
1.期货法和期货公司监管条例:期货法是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期货市场的机构、交易方式、交易规则、交易所等进行了规范和监管,其中还包括期货公司监管条例。
2.期货交易所规则:各个期货交易所都有自己的交易规则,这些规则
是期货交易所自主制定的,用于规范期货市场的交易行为。
从业人员必须
遵守这些规则,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3.中国证监会规章: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的监管也包括一系列规章
的制定和发布,这些规章包括《期货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期货市场内
幕交易查处办法》等,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需要熟悉并遵守这些规章。
4.期货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期货从业人员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
道德,遵守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违法违规
的交易行为,不得涉嫌操纵市场、传播虚假信息、利用内幕信息等。
5.执业行为准则: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尊重市场规则、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客户利益,忠实履行客户委托;
遵循风险管理原则,不得承担不合理的风险;维护行业声誉,不从事违法
违规行为等。
6.处罚和监管:对于违反执业行为准则的期货从业人员,相关监管机
构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和纪律处分,包括停止从业、罚款、撤销从业资格等。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2017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为期货提供中介业务【考点一】总则证券公司从事介绍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介绍业务资格,审慎经营,并对通过其营业部开展的介绍业务实行统一管理。
【考点二】资格条件与业务范围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二)已按规定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三)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且该期货公司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四)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公司总部至少有5名、拟开展介绍业务的营业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五)已按规定建立健全与介绍业务相关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及合规检查等制度;(六)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技术系统;(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介绍业务资格申请书;(二)董事会关于从事介绍业务的决议,公司章程规定该决议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做出的,应提供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净资本等指标的计算表及相关说明;(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制度实施情况说明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文本;(五)分管介绍业务的有关负责人简历,相关业务人员简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明;(六)关于介绍业务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和合规检查等制度文本;(七)关于技术系统准备情况的'说明;(八)全资拥有或者控股期货公司,或者与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情况说明,该期货公司在申请日前2个月月末的风险监管报表;(九)与期货公司拟签订的介绍业务委托协议文本。
【考点三】业务规则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
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
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期货是指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其中一特定商品的合约,是金融市场中的重要工具。
为了规范期货市场的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各国都出台了一系列的期货法律法规。
以下是期货法律法规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1.《金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该法规由国家发展委员会制定,是我国期货市场的基本法规。
它规定了期货交易标的物、期货交易的条件和方式、中央交易所的设立和职责等方面的内容,对期货市场的组织、监管和运作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2.《期货法》:我国于1990年颁布实施的这部法律,是我国期货市场的基本法律。
它规定了期货交易的范围、期货交易标的物、期货交易的条件和方式、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3.《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该办法是国务院颁布的,用于规范期货交易所的设立和运营管理。
它包括了对期货交易所组织机构、交易制度、交易规则、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期货交易所的正常运营和市场秩序的维护。
4.《期货公司管理规定》:该规定由中国证监会颁布,主要用于管理和监督期货公司的运营行为。
它包括了对期货公司的准入条件、经营规范、资本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规定,对规范期货公司的经营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5.《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该办法是中国期货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具体规范。
它规定了期货公司应当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合理配置、投资者分类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护普通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此外,各国还会制定其他相关的期货法律法规,如《期权法》、《商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以完善期货市场的法律体系。
投资者和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员需要熟悉这些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地参与期货市场交易,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风险。
2015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基本业务规则
2015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基本业务规则为帮助参加2015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中华会计网校整理了2015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第六十九条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只能用于担保期货合约的履行,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
期货交易所应当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专用结算账户,专户存储保证金,不得挪用。
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是指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只向结算会员收取保证金。
第七十条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向会员收取保证金的标准和形式;(二)专用结算账户中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三)当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最低余额时的处置方法。
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由会员以自有资金向期货交易所缴纳。
第七十一条期货交易所可以接受以下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一)经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仓单;(二)可流通的国债;(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有价证券。
以前款规定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充抵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有价证券的有效期限。
第七十二条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的,期货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该标准仓单对应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为基准计算价值。
国债充抵保证金的,期货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该国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较低的收盘价为基准计算价值。
期货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的基准计算价值进行调整。
第七十三条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金额不得高于以下标准中的较低值:(一)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80%;(二)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
第七十四条期货交易的相关亏损、费用、货款和税金等款项,应当以货币资金支付,不得以有价证券充抵的金额支付。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执业行为准则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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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执业行为准则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期货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促使其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期货市场秩序,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是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品德、执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定,是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从业人员进行纪律惩戒的主要依据。
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第二条规定,本准则是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品德、执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定,是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中国期货业协会对从业人员进行纪律惩戒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机构是指《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机构;从业人员是指《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人员。
注:机构:1期货公司;2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3期货投资咨询机构;4、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
人员:1、期货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2、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中从事期货结算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3、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4、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中从事期货经营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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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业务规则一般规定第四十六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期货保证金存管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有效隔离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和交易安全。
第四十七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建立执业规范和内部问责机制,了解客户的经济实力、专业知识、投资经历和风险偏好等情况,审慎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与评估结果相适应的产品或者服务。
期货公司应当向客户全面客观介绍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征,充分揭示风险,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如实向客户提供与交易相关的资料、信息,不得欺诈或者误导客户。
期货公司应充分了解和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加强对客户的管理。
第四十八条
期货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业务流程。
期货公司应当提供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资料供客户查阅,并在本公司网站和营业场所提示客户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
第四十九条
期货公司应当具有符合行业标准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的信息系统,制定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设置信息技术部门或岗位,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第五十条
期货公司应当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公开投诉处理流程,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及与客户的纠纷。
第五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对交易、结算、财务等数据进行备份管理。
期货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除依法接受调查和检查外,应当为客户保密。
客户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