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条文说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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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下载】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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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幕墙工程技术标准

幕墙工程技术标准

项目幕墙工程技术标准一、工程概况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及依据投标人必须遵守及执行产品出产地以及工程所在地的设计、供应及安装规范、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之各项要求,当其出现差异时,应执行标准较高部分之规范标准标准;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50009-200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50429-2007《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建筑幕墙》GB/T21086-2007《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CECS127-2001《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玻璃幕墙分册>DBJ08-56-1996《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1994《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8091-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200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GB/T18250-2000《天然饰面板材试验方法》GB/T9966-2001《浮法玻璃》GB11614-1999《钢化玻璃》GB/T9963-1998《普通平板玻璃》GB4871-1995《中空玻璃》GB11944-2002《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GB15763.1-2001《夹层玻璃》GB9962-1999《镀膜玻璃第一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18915.1-2002《镀膜玻璃第二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2002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布对基坑有关的技术法规.如遇遗漏所需施工的工程规范,投标人应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补充规范以满足合同要求.施工所用的规范及标准应采用最新版本,除非所使用规范合同中另有规定.三、工程界面划分及承包范围(一)幕墙施工单位与总包单位界面划分(二)承包范围四、对承包商管理体系及项目架构配备的要求(一)对承包方的配置及要求:1.施工责任:按照承包合同具体规定完成承包方的职责,同时积极配合发包方要求的合同外的指派工作.2.工作流程:承包方应建立一套清晰明确的工作流程,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指令的传达与落实,特别是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如技术交底、材料检验、工序交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自检,竣工验收自检等.3.制度服从:承包方应清楚发包方制定的各种关于工程控制方面的制度并严格服从与执行,特别是施工交底、重要工序申请、材料管理、联合检查以及样板制度等.4.日常管理要求:1)承包方进场日7天前提交项目管理架构表、管理人员工作简历、专业技术职称、现场岗位、上岗证书复印件、职务及联系等资料予监理单位和发包方.承包方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现场施工管理架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材料员、档案员,专职的质检员和安全员,负责工程施工中的进度、质量控制和内业档案资料管理.特别要求承包方配置质检员,对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同时,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日常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控制.2)承包方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进场,进场时向监理及发包方提交项目总进度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材料及施工机械进场计划等资料,进场时向监理及发包方提交《施工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周、月施工计划.《施工平面布置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必须由监理及发包方正式审批后方可实施.3)承包方档案员进场后,即到发包方项目部行政助理及监理部档案员处拷取相关资料、文件表单、表格电子版等文档资料,发包方项目部行政助理与监理档案员对其进行收发文、报送要求、时间、资料收集、编制等方面的交底.4)总承包方的档案员须整理好所有与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的会议纪要、检查记录、技术交底、培训考核、往来文件等不同类别的资料,分类存档统一管理,监理单位及发包方每月定期组织检查内业资料,要求资料完整,内容全面,真实可靠.如检查中发现内业资料造假、内容缺失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总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5)承包方进场时向监理及发包方提交特殊工种名单、上岗证复印件和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施工人员登记名单<内容包括:**号、暂住证号、家庭地址、工种>;6)承包方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在工作时间须统一着装<包括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并佩戴统一制作的胸卡.7)总承包方法人代表必须书面委托下属项目经理全权支配项目工程施工中的人、财、物、机;书面委托技术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范围内的技术问题;书面委托材料员全权管理甲供物资的接收、存放工作,书面委托资料员全权管理来往资料的接收、发放工作.在进场后3天内将委托书原件提交发包方项目部.总承包方书面委托的管理架构人员必须为全职,不得兼任其它项目职务.8)承包方项目经理因故暂离工地,需经发包方项目经理同意.暂离超过48小时,应指定代替本人职责的代表且书面通知发包方项目部,发包方项目经理批准后交接好工作后离开.否则按无故离岗,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500元/12小时,并将通知抄送总承包方上级部门和合约部门.在请假期间,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并在服务区内;9)承包方的项目经理,如不能积极、主动完成本工程有关合约条款和发包方指令,造成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能令发包方满意者,发包方项目部有权责令其上级主管部门将其调离出本工地并在5个工作日内替换发包方项目部考核过的项目经理,且出现一次总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同时对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责任;10)承包方的项目管理人员须服从监理及发包方的管理和协调,不得漠视监理及发包方的指令,如拒不执行监理及发包方指令,发包方将有权责令总承包方将其调离本工地现场,且每出现一次总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支付不低于违约金2000元,同时对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11)发包方有权根据现场进度情况适当调整合同工期及进度安排,承包方须根据发包方的进度要求安排施工,随时服从发包方对现场进度进行的调整;同时对一些关键进度节点、工序或发包方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某个时间节点完成的工作<合同工期内的关键节点或根据现场情况发文阐述的工作等>,承包方也须在人员、材料、机械方面全力予以配合,确保在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承包方不得据此要求业主增加诸如抢工费、配合费等方面的费用,该笔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12)承包方须严格服从发包方计划安排,不得以任何现场条件不成熟或困难等为由拒不增加劳动力、材料、设备等投入或要求增加费用.13)承包方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发包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当监理及发包方发现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发包方的施工进度要求时,有权要求承包方随时增加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承包单位需在3日内按发包方要求将人员补充到位,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发包方方增加费用.如在3天时间内,现场还未增加人员到位,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直到人员按要求到位为止.14)承包方每周定期参加协调会,承包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请假或由他人代替,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15)承包方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参加由项目部、监理部组织的工地巡视<检>,并做好巡视<检>记录.16)未经发包方项目部同意,承包方不得在项目范围内作任何宣传本企业的广告,确有必要张贴广告,必须书面上报发包方项目部,待发包方项目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二)对承包商项目组织架构和人员的要求(三)临时设施要求1.开工前招标人提供水源、电源接驳点至项目地块边,场内管线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水电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有关本工程之施工用地,投标人可参阅有关图纸,并自行到工地现场巡查,查证现场施工条件及现场限制;招标人不会另外或额外提供投标人有关施工用地之所需,而投标人须自行安排有关之场地包括在红线内或租用邻近地区,一切有关之费用,已被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一切因此而产生之金钱上或时间上之索赔,一概不被接纳;3.任何因忽视工地现场情况而引致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要求将不获批准.4.因云湖府邸项目无生活区,甲委分包生活区自行安排,生活区必须满足招标单位要求.五、目标要求(一)工期要求1.工期及计划种类本标段自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完成所有幕墙施工,施工单位进场后编制详细且切实可行的施工计划,施工计划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体栋号进度计划,场外加工材料加工及运输计划,材料进场计划,施工机械进、出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实验检测计划.2.计划的审批1)《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完成后报招标人项目部,由招标人项目审核是否满足《项目整体开发计划》要求及销售需求,审核并确定其他专业计划是否与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匹配.2)《施工总进度计划》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经承包商项目经理签发,报招标人项目部、监理公司等,以作为项目施工阶段各项工作开展依据.3.编写施工进度计划说明书.该说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本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总工期;2)该总工期与合同工期和指令工期的比较,得出工期提前率;3)各单位工程的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与合同约定的比较及分析;4)资源:人<劳动力>、机、料<各项材料设备,甲供>;5)本施工总进度计划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6)执行本计划的重点和措施;7)有关责任的分配.4.《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调整《施工总进度计划》需要根据招标人《项目整体开发计划》或销售计划的变化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不对《施工总进度计划》调整.5.工程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纠偏1)招标人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进度、资源投入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的施工组织方法、工作面管理,或者施工投入不足、效率低下,影响计划时,承包单位应积极配合调整.2)纠偏措施审批a)周进度偏差:针对承包单位周进度偏差,分析偏差原因,承包单位应根据发展商和监理意见提出纠偏措施,由监理、招标人项目部主管工程师确认并督促执行;b)累积偏差:当实际进度与整体施工计划累计偏差超过5天时,监理单位应向招标人项目部提交专项报告,并责令总承包商提交进度纠偏方案,三方共同就总承包商进度纠偏方案确认,承包单位必须按纠偏方案执行.6.工期控制报告承包单位在进度计划实施、检查后,每月向监理及招标人项目部提供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施工进度报告由项目工期控制工程师负责编写,相关责任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审核,每月5日前上报.月度施工进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有:(1)工期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2)实际施工进度图;(3)作业队、班组进度计划完成情况;(4)劳动力、施工机械、物资供应等是否满足工程需要;(5)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情况;(6)工期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分析;(7)工期滞后采取的赶工措施;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工期滞后5天的情况,承包单位应在当日编制完成切实可行的赶工措施,并在二日内执行赶工措施;若施工单位不采取赶工措施或已采取赶工措施但仍无法满足进度要求;承包方应承担不低于50000元的违约金,发包方有权将剩余工程的部分工程委托其他同级<或更高级>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再加15%的管理费由承包单位承担,相关款项在其工程款中扣除,承包方对此无异议.(二)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规范要求.若工程的设计说明、施工说明、做法说明等与国家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现行规定之间有差异,投标人须按较高标准执行.(三)安全要求1.伤亡事故、重伤事故、火灾事故发生率为0.2.安全隐患整改率100%.3.工人进场作业岗位安全教育面达到100%.4.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合格率达100%.六、技术要求(一)本工程所提供给承包单位使用的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效果图、幕墙施工招标图作为指导性质的图纸,承包单位应根据现行国家相关设计、施工的规范、规程、标准执行.如本技术要求低于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则以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规范、规程、标准为准.(二)若承包单位使用的标准在本技术标书规定以外,则承包单位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并负责提供.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等级的标准,如承包单位所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不予接受.承包单位必须列表并详细说明存在的差异点.(三)对承包单位提供设计资料的要求1.设计责任1)承包单位应根据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幕墙施工招标图、效果图的要求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及详细说明、计算资料.2)承包单位应负责材料的选择:其性能、类型、尺寸、厚度、固定件及密封胶等均应与本说明具体规定的标准和材料清单相符,并保证它的安全适用性.同时中标后应能出具材料供应商的厂名、资质、质量保证、技术参数等书面证明.进口的材料应按合同条件有关规定执行,并出具有关商检报告.3)玻璃幕墙、铝单板幕墙、石材幕墙、铝合金门窗、铝合金百页及格栅、地弹门等幕墙施工招标图所包含的工程和屋面工程的深化设计应参照招标时提供的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效果图、幕墙施工招标图优化完成.2.设计保证幕墙施工深化设计须报送建筑设计单位核准确认,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查,承包单位应对以后的幕墙工程的深化设计、结构安全及材料选择负责,并应保证该工程具有不少于50年的使用寿命.3.维护1)承包单位在承包范围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套维护手册,使招标人在保修期后进行维护工作.2)维护手册应包括以下详细资料:a玻璃所有部件的清洗程序b石材及屋面更换拆装程序<清洗方法、清洗周期和清洗效果>4.节点1)结构的适配性a承包单位在安装前应对结构的竖向轴线、水平基线及安装基点进行详细勘测,使已制作好的幕墙与结构相适配.b承包单位应按设计荷载及容许偏差,设计所有的预埋装置.2)节点图纸幕墙施工图深化设计应显示所有节点细节5.中标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1)中标后需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a平面、立面划格与排列图及各类收口处理b玻璃、石材、屋面等主要支撑构件的详图安装及锚固方法c防雷措施设计d防渗及排水措施、以及考虑到热胀冷缩、结构移动及风荷载等要求相应的设计措施e观察样板及试验样板图纸f玻璃类别、厚度、镀膜及装配详图g铝合金及钢材的级别、厚度及铝型材涂层的厚度h伸缩缝构造详图,以及考虑到热胀冷缩、结构移动及防火性能等要求相应的措施i密封胶与封闭的材料,生产标准及密封层设计2)结构计算a承包单位需于中标后提供结构计算以证实承包单位的设计能符合本标书内的要求,并能同时适应结构所可能产生容许的结构位移和震动.b提供石材、玻璃、铝框、钢构架、锚固件及其在各种设计荷载共同作用下的强度和挠度计算书及节能、隔声计算书供招标人审核.3)结构分析及详细计算4)详细制作图幕墙施工深化设计包括以下内容:a完整及按比例的平面及剖面图纸b提供建筑师了解承包单位设计的所有详图c锚固及构件的定位及伸缩缝,阴角、阳角、天沟、雨水孔等节点详图d防火措施详图e防雷措施详图f图上应分别注明现场安装及车间预先安装的密封胶g屋面抗渗及排水措施的详图h玻璃、石材配装详图i所有材料的规格、尺寸及生产标准j所有材料零件、组件的安装程序5)承包单位在实施本工程前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供招标人和总承包单位审核批准.内容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材料、构件、配套件的供应、运输、工厂装嵌、搬运、堆放、吊装、保管、产品保护以及清洁工作计划与措施;测量、安装等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法;劳动力计划以及安装工具、吊运机具的操作方法;安装施工中的质量自检、互检安排;安装施工中的安全、消防以及劳动保护措施.6.免费提供技术资料和样板1)材料样本承包单位需按照招标人批准的材料及制作图,在订购物料前提供物料供招标人审核批准.a各种型号的铝合金型材、不锈钢连接件、固定件、玻璃片b密封胶c密封垫d石材e直立锁边铝镁锰板及彩色镀铝锌穿孔压型高强钢底板以上物料的产品规格、型号及产品标准等应与中标样本一起提交,供招标人审批.上述各物料样本应安装于同一组件内,以便观察各构件之间相互关系.如招标人和建筑师认为不能满足标书要求,承包单位应重新提供样本,直至满足标书要求.批准后等样本将进行封样,作为验收依据之一.2)观察样板及试验样在幕墙深化施工图批准后的30天内,需完成以下样板供建筑师批准,并负责所有相关费用.3)提供参考资料a检查配件计划b运输计划c现场安装程序d安装过程中检查计划e结构及现场情况的检查计划f施工前后的物料保护方法g玻璃制造商的技术文件和检验报告i密封胶制造商提交的技术文件及测试报告(四)幕墙施工图深化设计要求招标单位提供的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效果图、幕墙施工招标图作为承包单位的指导性文件,显示外观上和构造上的基本要求,承包单位应充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充分考虑设计时所有的技术问题,对幕墙施工招标图进行深化,以确保幕墙工程按标书要求顺利实施.若承包单位有既利于控制投资、美观大方,又能确保质量的设计方案,也可对招标技术设计图做出适当调整.1.玻璃幕墙技术要求1)结构a幕墙的各部件间均须采用柔性连接方式.幕墙的各部份连接均采用螺栓方式.幕墙板块副框及翻窗扇框必须采用机械45度组角.幕墙翻窗应采用挂式结构,开启附件采用多点锁.b铝龙骨应保证结构安全可靠.2)玻璃a所选玻璃采用招标人指定国内知名品牌:**南玻、**耀华皮尔金、圣戈班玻璃、信义玻璃<承包单位必须在标书中标明选用品牌>b玻璃部分应执行《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c玻璃的型号、颜色及分格尺寸须经由招标人及建筑师选择及批准d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给建筑师:镀膜玻璃可见光透过率、太阳能透过率、可见光反射率、遮阳系数、弹性模量、抗拉强度、材料热阻、挠曲公差e承包单位必须提供拟选玻璃及铝板样片给建筑师批准,然后在工地现场指定地方树立观察样板,此样板面积S<2㎡,此工作成本包括在报价中.f玻璃片应有制造商附加标记,以证实玻璃的真实来源.g承包单位必须索取并提供由玻璃制造商所发的为期十年的质量保证书,保证期限从通过验收日期开始生效.保质期间,因玻璃本身出现缺陷引致损坏或爆裂的,承包单位应负责更换,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h钢化玻璃不应有任何有害划痕、气孔、锯边或不平整3) 4.1.3铝合金型材a铝型材选用招标人指定国内知名品牌:亚铝、坚美、凤铝、兴发、华加日或招标人指定品牌<承包单位在标书中标明选用品牌>b所有外露的铝合金必须为同一厂家生产的材料,并保证表面处理<颜色及镀膜厚度>均匀一致.d主要的铝型材截面尺寸须经过计算确定,提供详细的结构计算书,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e所有外露的铝型材料均为无冷桥铝材.f铝型材为氟碳喷涂,同时进行封样处理,并须提供检测标准及相应的指标.4)五金配件a本工程所用的五金件要求选用萨维奥、斯吉莉雅、盖泽或招标人指定品牌<承包单位在标书中标明选用品牌>b合页、执手、撑挡、传动锁闭器的使用寿命为3万次,防腐达到96小时8级. c设计时需列明五金件的规格型号,与五金件配套的复位块应随之安装.d外开窗开启附件选用执手、多点锁紧、合页形式,扇高大于1200mm采用三点锁;平开门采用双面执手多点锁系统,锁点不少于4个,配置锁芯<内侧无需用钥匙开门、锁门>,扇高大于2200mm采用3个合页;平开内倒开启附件应含防误操作器,扇高大于1200mm设置中间锁;平开窗加限位风撑;五金件的颜色投标单位需提供样品,经设计师确认.e地弹簧门需在门厂厂家制作加工再到现场进行安装,五金配件选用盖泽、多玛、斯吉利亚.5)预埋件及其它金属件a金属结构的设计应符合有关国家规范、行业规范b预埋件及铁件必须进行热镀锌处理,螺栓采用不锈钢材料,螺栓应配备弹簧垫圈,或配备经过建筑师批准的其它适当的固定装置.c根据幕墙设计施工规范及有关标准规定由必须使用的附件应采用国家认证的优质产品并附有相关指标6)建筑密封胶a耐候密封硅胶采用国产白云、之江、道康宁或招标人指定品牌<承包单位在标书中标明选用品牌>,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具的粘结性、相容性、试验合格报告和质量保证年限证书.b密封胶的填充材料应是聚乙烯泡沫海绵、氯丁橡胶或硅挤压制品填塞料.c设计图上应列明所有密封层的位置的使用产品名称.d胶体材料的相容性试验必须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7)防火要求a幕墙的层间防火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有关规定b结构楼板横梁与幕墙板面之间的空隙应以防火材料连续密封,形成一条耐火极限可达2小时的防火层,所有承托幕墙的锚接点均须以2小时耐火极限的材料进行保护.c防火材料的选择须符合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及认可,并附上认可的试验单位的耐火实验报告.。

db33t12402021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

db33t12402021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

db33t12402021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3T1240-2021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一、引言建筑幕墙工程是指安装在建筑物外墙表面的非承重构件系统,既可以保护建筑结构免受恶劣天气环境的影响,又能提升建筑的整体美观度。

为了规范建筑幕墙工程的执行和质量控制,提高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制定了《DB33T1240-2021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

二、技术要求1. 材料选择与验收(1) 幕墙面板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检测机构的鉴定验收。

(2) 铝合金型材应选择耐候性好、耐腐蚀性强的材料,并进行抗拉强度和抗疲劳性能的检测。

(3) 硅酮结构密封胶应选择耐老化、耐候性好的材料,并经过相应的试验合格。

2. 设计和施工(1) 幕墙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抗风压性能和抗震性能等。

(2) 幕墙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图纸要求进行安装,确保固定牢固、结构稳定。

(3) 幕墙工程的开裂缝应采用防水处理,确保墙面的密封性。

(4) 幕墙采光窗的安装应按照要求进行,保证采光与隔热效果。

3. 质量控制(1) 幕墙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2) 幕墙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全面的验收,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等。

(3) 工程验收合格后,应进行相关记录和档案归档,确保质量追溯。

4. 安全要求(1) 幕墙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2) 幕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考虑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确保使用安全。

三、测试方法1. 幕墙面板材料的检测方法包括外观检查、机械性能测试、耐候性测试等。

2. 幕墙型材的检测方法包括抗拉强度测试、抗疲劳性能测试等。

3. 幕墙密封胶的检测方法包括硬度测试、剪切强度测试等。

4. 幕墙工程的抗风压和抗震性能测试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四、技术验收标准1. 幕墙面板材料的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产品规范。

2. 幕墙型材的验收标准应包括抗拉强度、抗疲劳性能等指标。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施工现场质量验收规范一、玻璃幕墙(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3.1.4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璃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3.2.3(用穿条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PA66GF2(5聚酰胺66+25玻璃纤维)材料。

3.4.3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9mm;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

隐框和半隐框及点支承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明框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也可采用硅酮密封胶;二道密封应采用专用打胶机进行混合、打胶。

3.4.4点支承幕墙玻璃的孔、板边缘均应进行磨边和倒棱,磨边宜细磨,倒棱宽度不宜小于1mm。

3.4.6玻璃幕墙采用夹层玻璃时,应采用干法加工合成,其夹片宜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夹岑玻璃合片时,应严格控制温、湿度。

3.5.4玻璃幕墙的耐候密封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点支承幕墙和全玻璃幕墙使用非镀膜玻璃时,其耐候密封可采用酸性硅酮建筑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882的规定。

夹层玻璃板缝间的密封,宜采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3.1.5 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玻璃与框架)和剥离粘结性(铝塑复合板)试验。

3.2.4 幕墙玻璃之间的拼接胶缝宽度应能满足玻璃和胶的变形要求,并不宜小于10mm。

3.4.5 明框幕墙玻璃下边缘与下边框槽底之间应采用硬橡胶垫块衬托,垫块数量应为 2 个,厚度不应小于 5 mm,每块长度不应小于100 mm。

3.4.7 玻璃幕墙与各层楼板、隔墙外沿间的缝隙,当采用岩棉或矿棉封堵时,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并应填充密实;楼层间水平防烟带的岩棉或矿棉宜采用厚度不小于 1.5mm的镀锌钢板承托;承托板与主体结构、幕墙结构及承托板之间的缝隙宜填充防火密封材料。

建筑幕墙安全系统技术要求浙建2号文件全资料

建筑幕墙安全系统技术要求浙建2号文件全资料

附件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整理)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整理)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附件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2016年7月前言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审查质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本技术指南。

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政策性审查;4.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5.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6.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7.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8.设计变更审查。

本指南的具体解释工作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编制组(地址:杭州市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E-mail:*******************)。

本指南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指南参编单位:宁波市设联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温州建苑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浙大精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五星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城建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本指南主要起草人:杨学林周家伟曹季国虞慧忠陈传水张小玲祝东红毛冰周平槐本指南主要审查人:益德清赵宇宏景政治许国平庄新南赖庆林杨彤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2.1 一般规定 (2)2.2 审查内容 (2)2.3 审查依据 (3)2.4 审查流程及工作时限 (3)2.5 审查成果及图纸盖章 (4)3 政策性审查 (6)4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 (7)4.1 一般规定 (7)4.2 送审资料 (7)4.3 审查内容 (7)4.4 审查成果 (8)5 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4)5.1 一般规定 (14)5.2 送审资料 (14)5.3 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14)5.4 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17)5.5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0)5.6 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0)5.7 暖通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2)5.8 审查成果 (23)6 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36)6.1 一般规定 (36)6.2 幕墙等外立面装饰专项工程 (36)6.3 室内装饰专项工程 (37)6.4 智能化专项工程 (38)6.5 附属钢结构工程(不含主体钢结构) (39)6.6 其他专项工程 (40)6.7 审查成果 (41)7 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48)7.1 一般规定 (48)7.2 送审资料 (48)7.3 审查内容 (49)7.4 审查成果 (49)8 设计变更审查 (53)8.1 一般规定 (53)8.2 送审资料 (53)8.3 审查内容 (54)8.4 审查成果 (55)本指南用词说明 (63)规范性文件引用名录 (64)条文说明 (65)1 总则1.0.1为指导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审查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技术指南。

浙江省修建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浙江省修建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附件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幕墙工程技术标准

幕墙工程技术标准

项目幕墙工程技术标准一、工程概况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及依据投标人必须遵守及执行产品出产地以及工程所在地的设计、供应及安装规范、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之各项要求,当其出现差异时,应执行标准较高部分之规范标准标准;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50009-200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50429-2007《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建筑幕墙》GB/T21086-2007《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CECS127-2001《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玻璃幕墙分册)DBJ08-56-1996《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1994《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8091-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200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GB/T18250-2000《天然饰面板材试验方法》GB/T9966-2001《浮法玻璃》GB11614-1999《钢化玻璃》GB/T9963-1998《普通平板玻璃》GB4871-1995《中空玻璃》GB11944-2002《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GB15763.1-2001《夹层玻璃》GB9962-1999《镀膜玻璃第一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18915.1-2002《镀膜玻璃第二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2002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布对基坑有关的技术法规。

2020年《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概要

2020年《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概要

XX有限公司MS-CARE-01社会责任及EHS手册(1.0版)制订:审批:2020-1-1发布 2020-1-1实施《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概要xx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 (以下简称新地标),该规范由xx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幕墙工程技术中心会同有关企业、设计、科研、高校、管理等单位历时三年修订完成。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地标在玻璃幕墙的基础上扩充为包括金属、石材、人造板材和复合板材等各种面板的幕墙应用技术;新地标在构件式、全玻璃幕墙的基础上增补了单元式幕墙、点支承幕墙、双层幕墙、幕墙开启窗及采光顶等内容,更为系统、完整;新地标将幕墙光反射、幕墙热工设计、幕墙防火、幕墙防雷单列成章;新地标对双层幕墙、建筑光伏一体化等新技术予以导向性条文规定等,本文概要性地介绍新地标的主要修编技术内容和特点。

一、总则1、适用高度1.0.3本规范适用于高度不大于280m的玻璃幕墙、金属幕墙,高度不大于120m的花岗岩石材幕墙,高度不大于80m的其他面板材料的幕墙工程。

2、设计使用年限1.0.5建筑幕墙设计便用年限不小于25年,其支承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宜不小于50年。

根据支承结构和面板分开规定幕墙设计使用年限更为科学合理,支承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与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一致或接近的规定较科学,面板根据材料性能退化或可更换性规定为25年较为合理。

二、材料1.3.5.7增加玻璃安全膜的技术要求。

2.3.8增加了瓷板、陶板、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板等的性能指标。

3.3.9增加了超薄型石材蜂窝板等的技术指标。

三、幕墙建筑设计1、面板的面积限制4.1.6幕墙玻璃面板应符合以下要求:1)除建筑物的底层大堂和地面高度10m以下的橱窗玻璃外,玻璃面板宜不大于4.5m2。

2)除夹层玻璃外,钢化玻璃应不大于4.5m2、半钢化玻璃应不大于2.5m2,钢化玻璃应有防自爆坠落措施、半钢化玻璃应有防坠落构造措施。

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条文说明:该条是对使用范围作了规定。

禁止使用的建筑其使用对象概括为:幼的、小的、老的、弱的。

这类人群的民事能力低,应属于保护对象,此外该类建筑外立面也无须夸张耀眼。

为何禁止?本要求的核心思路就是注重安全。

对住宅和医院类建筑不提倡使用,对有些高档及高层的楼盘,如果要使用就必须按此技术要求执行,目的是减少破裂,即使破裂也不要坠落伤人物。

这里要注意两点:1、只规定了石材和玻璃幕墙不得使用。

对玻璃幕墙的定义大家都清楚。

对石材幕墙的定义是:面板材料为天然建筑石材的建筑幕墙。

也就是说石材幕墙涵盖了花岗岩、大理石、砂岩、洞石等天然的板材。

金属板幕墙如铝板、铝塑板、彩钢板及各类人造板的幕墙是可用的。

但有的幕墙是由多种面板组合的,如果有石材面板也应归入此范围内。

2、对住宅、医院类建筑不提倡使用玻璃和石材幕墙。

考虑到部分住宅\医院建筑为高层及超高层,外立面围护结构采用幕墙是首选的。

从发生的事故看,均为幕墙的面层材料(玻璃、花岗岩)发生破裂坠落,整个幕墙倒塌是不会发生的。

就连汶川大地震也未发生整个幕墙倒塌。

本要求着重于技术层面的要求。

只有通过制订措施、加强管理,提高幕墙的技术含量,从设计、选材、施工、检测验收各环节把关,完全可以做到幕墙的面层材料不破裂坠落。

对此类建筑如果使用了玻璃和石材幕墙,就得按2。

1条规定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

尤其是很多住宅使用大量的线条造型、大量的倒挂石材板,不按照该要求隐患很大。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建筑幕墙施工现场质量验收规范本文介绍了建筑幕墙施工现场质量验收规范,主要是针对玻璃幕墙的施工进行规范。

首先,针对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以及全玻璃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的情况,规定了粘结材料的要求,其中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而全玻璃幕墙和点支承幕墙则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其次,对于使用穿条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规定了隔热材料应使用PA66GF25材料。

对于中空玻璃,规定了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9mm,应采用双道密封,其中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或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并应采用专用打胶机进行混合、打胶。

针对点支承幕墙玻璃的孔、板边缘,规定了应进行磨边和倒棱,磨边宜细磨,倒棱宽度不宜小于1mm。

对于采用夹层玻璃的玻璃幕墙,规定了应采用干法加工合成,其夹片宜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夹岑玻璃合片时,应严格控制温、湿度。

对于玻璃幕墙的耐候密封,规定了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但点支承幕墙和全玻璃幕墙使用非镀膜玻璃时,其耐候密封可采用酸性硅酮建筑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882的规定。

夹层玻璃板缝间的密封,宜采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在使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玻璃与框架)和剥离粘结性(铝塑复合板)试验。

最后,规定了幕墙玻璃之间的拼接胶缝宽度应能满足玻璃和胶的变形要求,并不宜小于10mm。

明框幕墙玻璃下边缘与下边框槽底之间应采用硬橡胶垫块衬托,垫块数量应为2个,厚度不应小于5 mm,每块长度不应小于100 mm。

此外,对于玻璃幕墙与各层楼板、隔墙外沿间的缝隙,规定了填充防火密封材料等要求。

当建筑要求防火分区间设置通透隔断时,可采用防火玻璃,其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要求。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宽度宜不大于厚度,但不宜大于厚度的2倍。

8.1.1:为了保证幕墙的稳定性,玻璃面板支承孔边与板边的距离不宜小于70mm。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建[2013]2号)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建[2013]2号)

关于印发《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建〔2013〕2号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我厅组织编制了《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本要求自2013年4月1日施行。

附件:《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月31日附件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江省最新).doc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江省最新).doc

浙建〔2013〕2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使用范围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

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

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条文说明

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条文说明

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2020条文说明目次1总则 (83)3基本规定 (84)4构件式玻璃幕墙工程 (88)5单元式幕墙工程 (90)6全玻璃幕墙工程 (91)7点支承幕墙工程 (92)8石材幕墙工程 (94)9金属板幕墙工程 (96)10人造板材幕墙工程 (97)11光伏幕墙工程 (98)1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 (99)13玻璃和金属雨篷 (100)14幕墙的防火与防雷 (102)1总则1.0.1本条阐明了制定本规程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建筑幕墙工程的日益增多,幕墙工程的质量问题越来越引起重视,为保证建筑幕墙工程在材料进场、安装施工、检测、验收、监督管理等各环节都有统一的、切实可行的验收依据,制定了本规程。

1.0.3安徽省范围内建筑幕墙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本条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第4.0.6条进行规定。

3.1.2本条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第4.0.6条及当前幕墙实际发展现状进行规定。

3.1.3本条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是指经建设部门备案的建筑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合格的幕墙设计文件;本条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是指经监理审批的幕墙施工方案。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幕墙工程,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合格并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3.1.4本条是依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18住建部令第37号)文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而制定的。

3.1.5本条是参照住建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规定而制定的。

3.1.6由于主体结构施工偏差会妨碍幕墙施工安装,所以幕墙工程安装前应对主体结构进行交接验收。

若出现问题应会同业主和土建承建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3.1.7为保障幕墙工程整体质量,应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施工单位完成每道工序后,除了自检、专职质量员检查外,还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

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3、GB/T18091-2000 现正在修订,其 4.7 条规定:在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 侧的建筑物 20m 以下,其余路段 10m 以下不宜设置玻璃幕墙,如设置玻璃幕墙,应 采用反射比不大于 0.16 的低反射玻璃,若反射比高于此值应控制玻璃幕墙面积或采 用其它材料对建筑立面加以分割,同时应进行光环境评估,不应对环境产生有害影 响。这也要求建筑设计案就应考虑该规定。
《建筑幕墙》(GB/T21086-2007)中规定由透光面板与支撑体系(支撑装置与支 撑结构)组成的,与水平方向夹角小于 750 的建筑维护结构,叫做采光顶。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中规定安装在建筑物屋顶,并且与水 平面夹角小于 750 的玻璃,叫屋面玻璃。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规定与水平面夹角大于 750 且小于 900 的玻璃幕墙叫斜玻璃幕墙。
6
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条文说明
周的纵深包覆、小尺寸吊顶和独立混凝土梁包覆后的宽度。关于安全措施,一般在石 材背面复合防脱网,必要时应采取更有效的防坠落措施,如石材背面黏结防坠落筋等。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本条纹不禁止采用薄石材铝蜂窝复合板]。
3.3 玻璃幕墙采用隐框形式时,横向隐框玻璃板块应当设置托板,托板应当与框 架可靠连接,并具有可靠的承载力。铝合金靠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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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条文说明
撑和锁具等,强化铆接点的设计;另一方面增设当铰链和锁具失效时防止开启扇坠落 的其它附加措施。
3.4 玻璃幕墙采用隐框形式时,中空玻璃合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位置和中空玻 璃与副框粘接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位置应当重合。因特殊结构需要,确需采用玻璃飞 边或者中空玻璃采用大小片构造时,应当至少确保在一对边位置的硅酮结构密封胶重 合。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条文说明(浙江)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条文说明(浙江)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3/T XXXX-202X条文说明目次1 总则 (254)2 术语、符号 (255)2.1 术语 (255)3 材料 (257)3.1 一般规定 (257)3.2 铝合金材料 (258)3.3 钢材 (258)3.5 石材 (259)3.6 金属板材 (259)3.7 人造板材 (259)3.8 连接件与紧固件 (259)3.9 结构胶和密封材料 (260)3.10 其它材料 (260)4 建筑设计 (262)4.1 一般规定 (262)4.2 性能设计 (263)4.3 构造设计 (265)4.4 开启窗设计 (266)4.5 热工设计 (267)4.6 防火设计 (267)4.7 防雷设计 (270)5 结构设计 (272)5.1 一般规定 (272)5.2 荷载与地震作用 (273)5.3 作用效应组合与计算 (274)5.4 连接设计 (276)5.5 硅酮结构密封胶设计 (277)6 面板设计 (281)6.1 一般规定 (281)6.2 玻璃面板 (281)6.4 石材面板 (288)6.5 人造面板 (289)7 构件式幕墙 (293)7.1 一般规定 (293)7.2 构造设计 (293)7.3 横梁结构设计 (294)7.4 立柱结构设计 (295)7.5 连接设计 (298)8 单元式幕墙 (301)8.2构造设计 (301)8.3 结构设计 (302)8.4 连接设计 (302)9 双层幕墙 (304)9.1 一般规定 (304)9.2构造设计 (304)9.3 结构设计 (305)10 全玻璃幕墙 (309)10.3 结构设计 (309)10.4 连接设计 (315)11 点支承玻璃幕墙 (316)11.1 一般规定 (316)11.2 构造设计 (316)11.3 结构设计 (316)11.4 连接设计 (321)12 采光顶、雨篷与金属屋面 (322)12.2 构造设计 (322)15 加工制作 (323)15.1 一般规定 (323)15.3 钢构件 (323)15.4 玻璃 (323)15.5 石材面板 (323)15.6 金属面板 (324)16 安装施工 (326)16.1 一般规定 (326)16.2 构件式幕墙 (326)16.3 单元式幕墙 (329)16.4 全玻璃幕墙 (329)16.5 点支承玻璃幕墙 (329)16.6 光伏幕墙 (330)16.7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 (330)16.8 安全规定 (330)17 检验与检测 (331)17.1 一般规定 (331)17.2 材料检验 (331)17.3 性能检测 (331)17.4 现场检测与试验 (333)18 工程验收 (334)18.1 一般规定 (334)19 维护保养 (335)19.1 一般规定 (335)19.2 检查与维护 (335)附录A 平板式预埋件设计与构造 (337)附录B 槽式预埋件设计与构造 (345)附录E 双层幕墙热工计算 (346)附录G 隔热型材 (348)1总则1.0.1 近年来,浙江省建筑幕墙行业得到了飞速发展,建筑幕墙建造量已位居国内前列,但尚未制订适合本省特点的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执行现有国家及行业规范。

浙江关于禁止利用T型挂件的规定

浙江关于禁止利用T型挂件的规定

附件建筑幕墙平安技术要求为增强建筑幕墙建设和保护治理,提高平安性能,保障公共平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探设计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1利用范围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青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纳玻璃或石材幕墙。

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纳玻璃或石材幕墙。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纳玻璃幕墙。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

其中,以下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双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双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双侧相邻建筑;(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以下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平安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2)住宅和医院利用玻璃、石材幕墙的;(3)平安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平安性论证意见。

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平安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平安性论证报告。

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不是知足结构平安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利用。

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从头审查。

3幕墙设计对采纳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依照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和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避免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损害事故。

建筑出入口上方设有建筑幕墙的,应当设置有效的防护方法。

建筑玻璃采光顶和玻璃雨蓬应当设置防坠落构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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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3/T XXXX-202X条文说明目次1 总则 (254)2 术语、符号 (255)2.1 术语 (255)3 材料 (257)3.1 一般规定 (257)3.2 铝合金材料 (258)3.3 钢材 (258)3.5 石材 (259)3.6 金属板材 (259)3.7 人造板材 (259)3.8 连接件与紧固件 (259)3.9 结构胶和密封材料 (260)3.10 其它材料 (260)4 建筑设计 (262)4.1 一般规定 (262)4.2 性能设计 (263)4.3 构造设计 (265)4.4 开启窗设计 (266)4.5 热工设计 (267)4.6 防火设计 (267)4.7 防雷设计 (270)5 结构设计 (272)5.1 一般规定 (272)5.2 荷载与地震作用 (273)5.3 作用效应组合与计算 (274)5.4 连接设计 (276)5.5 硅酮结构密封胶设计 (277)6 面板设计 (281)6.1 一般规定 (281)6.2 玻璃面板 (281)6.4 石材面板 (288)6.5 人造面板 (289)7 构件式幕墙 (293)7.1 一般规定 (293)7.2 构造设计 (293)7.3 横梁结构设计 (294)7.4 立柱结构设计 (295)7.5 连接设计 (298)8 单元式幕墙 (301)8.2构造设计 (301)8.3 结构设计 (302)8.4 连接设计 (302)9 双层幕墙 (304)9.1 一般规定 (304)9.2构造设计 (304)9.3 结构设计 (305)10 全玻璃幕墙 (309)10.3 结构设计 (309)10.4 连接设计 (315)11 点支承玻璃幕墙 (316)11.1 一般规定 (316)11.2 构造设计 (316)11.3 结构设计 (316)11.4 连接设计 (321)12 采光顶、雨篷与金属屋面 (322)12.2 构造设计 (322)15 加工制作 (323)15.1 一般规定 (323)15.3 钢构件 (323)15.4 玻璃 (323)15.5 石材面板 (323)15.6 金属面板 (324)16 安装施工 (326)16.1 一般规定 (326)16.2 构件式幕墙 (326)16.3 单元式幕墙 (329)16.4 全玻璃幕墙 (329)16.5 点支承玻璃幕墙 (329)16.6 光伏幕墙 (330)16.7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 (330)16.8 安全规定 (330)17 检验与检测 (331)17.1 一般规定 (331)17.2 材料检验 (331)17.3 性能检测 (331)17.4 现场检测与试验 (333)18 工程验收 (334)18.1 一般规定 (334)19 维护保养 (335)19.1 一般规定 (335)19.2 检查与维护 (335)附录A 平板式预埋件设计与构造 (337)附录B 槽式预埋件设计与构造 (345)附录E 双层幕墙热工计算 (346)附录G 隔热型材 (348)1总则1.0.1 近年来,浙江省建筑幕墙行业得到了飞速发展,建筑幕墙建造量已位居国内前列,但尚未制订适合本省特点的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执行现有国家及行业规范。

但现有的行业规范已近二十年未修编,部分条款严重滞后,同时随着各种新材料的研制与生产,如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石材蜂窝板、纤维水泥板等人造板材,由于其轻质和独特的装饰效果,也得到了广泛应用,颁布实施了部分产品标准,但缺乏相应的工程技术规范。

在现行有关建筑幕墙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浙江省幕墙行业科研成果和工程经验,进行了一定的试验和理论分析,参考了国际上现有先进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在我省是首次编写。

1.0.2 本条规定了本标准所适用的建筑幕墙的使用高度。

超出规定高度使用时,应进行专项论证。

本标准不适用于有防腐蚀、防高温、防辐射、防爆炸等特殊要求的建筑所使用的幕墙。

既有建筑幕墙改造可按本标准相应的条款执行。

1.0.3 建筑幕墙属于建筑外围护结构,幕墙构造系统是可以拆卸替换的,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的规定,属于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但在幕墙结构计算时应按设计基准期为50年的规定取值。

1.0.5 单元式幕墙具备工厂化生产程度高、生产速度快、产品质量可控等优点,可极大减少工地现场的劳动力,值得推广应用。

高度超过200m的建筑采用幕墙时,构件式幕墙已无法满足工程进度、施工工序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只有采用在工厂内生产加工成单元板块到现场吊装才满足超高层建筑的幕墙施工要求。

随着建筑工业化的推进,装配式建筑日益增多,预制外挂墙板系统构造及性能与单元式幕墙相类似,是与装配式建筑配套的最佳切入点。

2术语、符号2.1 术语2.1.1~2.1.3 根据幕墙自身平面和水平面的夹角大小可分为垂直玻璃幕墙、斜玻璃幕墙和玻璃采光顶等。

这种划分并无严格标准,根据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协调意见,本标准的应用范围主要是垂直玻璃幕墙以及与水平面夹角大于等于75°且小于90°之间的斜玻璃幕墙,与水平面夹角在0°和75°之间的各种玻璃幕墙(包括一般意义上的采光顶)属于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管理范围。

2.1.11 双层幕墙的构造形式有多种,外层必须采用幕墙系统,内层可采用幕墙或采用门窗系统。

具体分类可按GB/T 34327《建筑幕墙术语》的规定。

2.1.15 玻璃幕墙是最为常用的建筑幕墙,通常分为明框、隐框、半隐框三种形式。

有些建筑为了立面效果采用玻璃幕墙,而根据文件规定,部分建筑不得采用玻璃幕墙,为取得玻璃幕墙的类似效果,就选用带形窗(横向或竖向通长的窗),尤其是横向带形窗与层间幕墙相似。

在GB/T 34327《建筑幕墙术语》规定了层间幕墙、窗式幕墙的定义。

为便于设计选用,规定层间玻璃幕墙与带形窗的区别在于:层间玻璃幕墙是自身构造具有横向连续性的框支承玻璃幕墙,立柱采用悬挂或自承重方式与主体连接。

带形窗是自身构造不具有横向连续性的单体窗,通过拼樘构件连接而成的横向或竖向组合窗,窗框与洞口有密集约束,拼樘构件与主体固定,通常玻璃是嵌在槽口里,用压线固定玻璃。

隐框、半隐框幕墙的玻璃面板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与附框或框架连接而成,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按本标准第5.5节的规定进行计算。

如采用对边简支的形式,也可不加附框直接在板缝处密封。

在隐框幕墙玻璃面板外侧附加的构件不足以承受荷载时,仅作为装饰构件,系统构造还是属于隐框体系。

2.1.27~2.1.30 毛截面是指不考虑截面中局部孔洞的削弱影响,不扣除孔洞的截面面积,也叫总体截面。

构件的变形和稳定系数与构件的总体截面、长度和边界条件有关,局部截面削弱对其影响不大,为了简化计算,在构件的变形和稳定系数计算时使用。

净截面是指总体截面(毛截面)扣除截面中局部孔洞的截面,表示构件的实际最小受力截面,构件受拉时全截面受力,没有局部屈曲问题,所以在受拉承载力计算时使用。

宽厚比或高厚比较大的薄壁构件受压时会发生局部屈曲,不能全截面有效受力,认为其中的一部分截面(有效截面)可像普通构件那样来完全受力,而其他的部分不承受荷载。

有效截面是构件屈曲后承受荷载,但不扣除局部孔洞的截面,在构件稳定性计算时使用。

有效净截面指有效截面扣除有效截面范围内的局部孔洞的截面,在构件受压承载力计算时使用。

3材料3.1 一般规定3.1.1 幕墙所用材料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为了保证幕墙安全和性能,幕墙材料出厂时,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

选用的材料尺寸,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公称尺寸,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还应符合设计规定。

采用国外同类产品标准或生产厂商的企业标准作为产品质量控制依据时,不应低于相应现行国家标准并符合设计规定。

尚无相应标准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检测报告等,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完善相关产品标准和施工技术规程。

3.1.2 幕墙材料应选用耐气候性材料。

除不锈钢外,钢材的外露表面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无机富锌涂料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铝合金材料应进行表面阳极氧化、电泳涂漆、喷粉或喷漆处理。

人造板材的物理和化学性能应符合幕墙所在地的气候、环境以及幕墙设计使用年限等要求。

3.1.3 幕墙工程的加工制作、安装施工中存在火灾隐患,在使用过程中,幕墙应具有防止或阻止火灾扩大的能力,因此,幕墙系统的主要材料如面板、支承结构、连接件和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幕墙设计选材时,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的规定。

尽管如此,幕墙系统中有少量辅助材料还是不防火的,如双面胶带、填充棒等,因此,安装施工时应引起注意,并采取防火措施。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第6.7.12的规定: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

3.1.4 由于硅酮结构密封胶是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主要受力材料,如使用过期产品,会因结构胶性能下降导致粘结强度降低,产生很大的安全隐患。

硅酮建筑密封胶是幕墙系统密封性能的有效保证,过期产品的耐候性能和伸缩性能下降,表面易产生裂纹,影响密封性能。

因此,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结构密封胶和建筑(耐候)密封胶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生产的两种产品,结构密封胶偏重于力学性能要求,建筑(耐候)密封胶偏重于耐候性能和变位承载能力要求,用途和性能差异较大,因此,结构密封胶和建筑(耐候)密封胶不能互相替换。

3.2 铝合金材料3.2.4 为提高幕墙的热工性能,采用隔热条与铝合金型材组合而成的隔热组合型材,在幕墙工程中,尤其是明框幕墙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后置式隔热条可采用聚酰胺、氯丁橡胶、硅橡胶、三元乙丙橡胶等制品,不得采用PVC制品。

如果后置式隔热条所用材料的线膨胀系数与铝合金差异太大,在产生温度变化时,因隔热条的伸缩量与铝合金不一致,固定在内侧铝合金型材上的螺钉会承受来自隔热条的反复侧向抗扭力,时间一长螺钉将会松动或折断,隔热条的有效截面厚度太小对型材的热工改善有限,规定不小于8mm。

内外型材之间应采用螺栓或螺钉连接,不得采用自攻螺钉。

明框玻璃幕墙后置式隔热条和外侧用压板应当连续设置,不得采用分段固定方式。

考虑到单块玻璃的更换,压板应按单块玻璃的尺寸连续通长固定。

3.3 钢材3.3.3 建筑幕墙用不锈钢材料通常采用奥氏体不锈钢,目前双相不锈钢在国内外工程中已有大量应用,抗腐蚀能力要比奥氏体不锈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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