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关于文化产业扶持资金及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政务申请如何申请政府文化产业扶持资金

政务申请如何申请政府文化产业扶持资金政务申请:如何申请政府文化产业扶持资金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政府对于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也逐渐加大。
政府文化产业扶持资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支持手段,为广大文化从业者提供了融资和发展的机会。
对于想要申请政府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的个人或企业而言,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显得尤为重要。
一、确定申请资金类别在申请政府文化产业扶持资金之前,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属的资金类别。
根据不同的文化产业领域,政府往往设立了不同的资金类别,例如电影、音乐、出版等,每个类别都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和资金来源。
因此,在准备申请资金之前,需仔细阅读政府相关文件,明确所适用的资金类别。
二、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政府文化产业扶持资金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以便政府机构能够对申请人或企业进行评估和审批。
一般来说,以下材料是必要的:1. 申请书:简要说明企业或个人的基本情况、资金需求和项目计划等。
2. 技术或商业计划书:详细说明项目的技术方案、商业模式、市场前景等内容,以证明项目的可行性和发展潜力。
3. 资质证明:如企业注册资料、相关执照、个人身份证明等,以证明申请人的合法身份和资格。
4. 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以便政府机构对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5. 相关证明文件:如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合作协议等,以证明项目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性。
三、选择适合的申请渠道政府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的申请渠道多种多样,包括国家级、地方级和行业协会等。
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申请渠道。
通常情况下,国家级的资金申请规模较大,但对于申请条件和审核要求也更为苛刻;而地方级的资金申请可能规模较小,但对于本地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更大。
行业协会作为行业组织,往往具有较为丰富的资源和经验,也是一个不错的资金申请渠道。
四、完善申请材料在准备申请材料的过程中,要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尽量提供真实、可证明的数据和信息,避免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以免影响申请结果。
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料

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工作,促进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牵头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核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参与项目申报评审,办理专项资金拨付,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总体绩效评价.第四条省委宣传部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申报,编制专项资金年度资金安排总体计划,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评审和公示工作,编制和提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计划,负责信息公开和绩效自评.第五条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项目申报审核,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及合规性负责,组织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第六条市县宣传部门负责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做好本地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和资金划拨、管理监督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负责本地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总、报送工作,检查、监督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第七条市县财政部门负责配合当地宣传部门组织项目审核及申报工作,及时将省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下达至下一级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配合开展专项资金的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八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即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相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项目申报计划、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支持范围与方式第九条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艺术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艺术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文化厅•【公布日期】2015.12.11•【字号】粤文艺〔2015〕104号•【施行日期】2015.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文化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艺术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粤文艺〔2015〕104号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顺德区文体局,厅属相关单位(含星海演艺集团下属各单位):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将面向全社会受理“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美术创作”以及“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申报。
二、与2015年度相比,2016年新增设“美术创作”资助项目,同时取消“舞台艺术创作”项目中“重大加工修改提高项目”,且对同一单位所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设限制。
(一)舞台艺术创作项目1、对于申报新创作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项目,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完整的剧本、导演阐述、灯光舞美等效果草图;2、申报项目时,要注意选题。
对于主题好、立意好、具有扎实的前期准备、可行性强的优质项目,会提高申报的通过率;3、201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重点资助戏曲和重大现实题材创作;4、对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时,取消了“芭蕾舞、交响乐、民族管弦乐不少于10场”的演出场次要求。
(二)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在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中新增依托互联网和新媒体传播交流推广的项目。
重大加工修改再创项目可纳入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项目周期增加为两年。
(三)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高度关注青年创作人才的培养发展。
2016年度加大对戏曲编剧创作人才的资助力度。
(四)美术创作项目2016年度重点资助重大现实题材美术作品创作。
资助范围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和水彩(粉)画(漆画暂未包含在申报项目之内)的新作品创作。
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项目概况:(此处简单概括描述,可在后面表格中详细描述)
项目创新点:
二、项目主要内容。(禁止无实质性建设内容的项目申报;禁止项目内容杂乱或项目内容无法考量的项目申报。)
三、项目总投资情况。(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用于完成该项目的费用,项目总投资的构成必须有根有据)
四、项目扶持情况
(一)项目是否已获得过政府资金扶持。(已获得过的请列明)
单位地பைடு நூலகம்: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表单位:万元
申报单位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注册地址
申报项目起止
时间
至
申报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构成
法定代表人
(1)自有资金
法人手机
(2)政府扶持资金
(3)银行贷款资金
(4)其他资金
注册资本
员工总数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1.《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2022年)》;
2.申报单位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3.诚信承诺书;
4.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及具体通知文件中列明需提交的其他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章):
(二)项目是否正在申报其他政府资金扶持。(正在申报的请列明)
五、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等。
(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基本情况。
(三)申报单位人员、办公等情况。
(四)申报单位财务有关情况。
六、申请扶持理由及扶持经费用途。
(一)申请扶持理由。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指南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单位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2年以上(含2年,以2016年1月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
申报主体务必是建设与运营申报项目的独立核算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二、扶持方向按照“扶优扶强、统筹兼顾、支持改革创新、向重点项目倾斜”的原则,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与省、市文化产业进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明确可行,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对本行业进展有引导推动作用,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一)资助重点1.列入国家级文化产业进展有关规划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2.列入《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省级文化产业规划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3.对全省文化产业进展具有引导带动性与领先示范性,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4.全省文化改革重组重点项目;5.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进展项目;6.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与有关产业融合进展项目;7.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贸易等融合进展项目,文化新型业态重点项目;8.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重点项目;9.文化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优质产业项目;10.粤东西北地区重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
(二)资助范围1.文化资源整合与文化传播网络建设;2.数字出版、动画漫画、游戏游艺、电子阅读器、流媒体、数字报刊、网络出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多媒体广播影视、高清互动电视、数字娱乐等文化新业态的生产、营销、服务;3.列入省级以上行业进展规划,具有较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出版;4.列为省级以上精品创作重点项目,市场前景较好的电影、电视剧、广播剧与舞台艺术创作生产、节目制作与产业经营项目;5.工艺美术、文化产品等创意设计与制作;6.有利于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引导、带动文化产业进展的创新项目;7.经地级以上市进展改革部门立项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8.省级以上重点文化会展与交易项目;9.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项目;10.文化产品与服务交易平台建设;11.文化科技核心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12.区域特色文化产业项目。
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一、申报主体和资格条件申报主体: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 为非营利性文化机构,依法取得登记备案的社会团体。
资格条件:1. 具备从事相关文化产业活动的能力和经验;2. 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团队;3. 具备稳定的运营能力和财务状况。
二、申报材料1. 申报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 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主题、内容、目标、预期效益等;3. 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实施过程、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等;4. 资金预算:包括项目所需资金的详细预算表;5. 资金用途说明:包括资金用途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说明;6. 项目评估及风险评估报告: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市场分析等相关报告;7.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相关合作协议、知识产权证书等。
三、申报流程1. 填写申报表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准备好所需的申报材料;2. 资格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申报单位是否符合资格条件;3. 项目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单位,进入项目评审环节,由专业评审团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期效益;4. 审批发布:评审通过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发布,拟定资金支持计划;5. 资金拨付:根据资金支持计划,发放资金给申报单位;6. 项目实施:申报单位按照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进行项目实施;7. 绩效评估: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估,评估项目的实际效果和影响;8. 验收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绩效评估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确认项目达到预期目标;9. 结算报告: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需提交结算报告,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绩效情况等。
四、注意事项1. 申报单位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 申报单位需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确保其表达清晰、逻辑严谨;3. 申报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无法申报;4. 申报单位需关注申报结果通知,并按要求完成后续的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等工作;5. 申报单位需根据要求及时提交结算报告,确保项目的正常结算和验收。
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工作,促进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牵头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核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参与项目申报评审,办理专项资金拨付,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总体绩效评价。
第四条省委宣传部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申报,编制专项资金年度资金安排总体计划,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评审和公示工作,编制和提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计划,负责信息公开和绩效自评。
第五条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项目申报审核,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及合规性负责,组织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第六条市县宣传部门负责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做好本地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和资金划拨、管理监督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负责本地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总、报送工作,检查、监督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第七条市县财政部门负责配合当地宣传部门组织项目审核及申报工作,及时将省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下达至下一级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配合开展专项资金的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八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即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相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项目申报计划、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支持范围与方式第九条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0•【字号】粤府办[2011]42号•【施行日期】2011.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1〕42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省文化厅《关于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文化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关于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省文化厅为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决定》(粤发〔2009〕10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粤发〔201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珠三角地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提升珠三角地区文化软实力、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高度,发挥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和企业主体的作用,优先培育和发展具有一定基础与发展潜力的文化创意主体和产业门类,扶持和壮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促进文化的繁荣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发展目标与布局。
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工作,促进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牵头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核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参与项目申报评审,办理专项资金拨付,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总体绩效评价。
第四条省委宣传部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申报,编制专项资金年度资金安排总体计划,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评审和公示工作,编制和提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计划,负责信息公开和绩效自评。
第五条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项目申报审核,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及合规性负责,组织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第六条市县宣传部门负责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做好本地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和资金划拨、管理监督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负责本地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总、报送工作,检查、监督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第七条市县财政部门负责配合当地宣传部门组织项目审核及申报工作,及时将省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下达至下一级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配合开展专项资金的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八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即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相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项目申报计划、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支持范围与方式第九条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前言文化产业发展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支持和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不少地方都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和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
如何正确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成为众多文化从业者关注的焦点。
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概述1. 申报对象:凡是符合相关资格,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 申报条件:申报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化产业从业背景和相关经验,同时所申报的项目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
3. 申报流程:一般来说,申报流程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和资金发放等环节。
三、具体申报指南1. 项目立项在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前,首先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并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立项内容应当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意义、内容、预期效果、实施方案等。
还需要明确项目的预算、周期、实施主体等相关信息。
2.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是整个申报流程的核心环节,申报者需要根据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般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项目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证明文件等。
申报者需要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合规。
3. 评审提交申报材料后,相关部门会进行评审,评审将主要从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评审结果将决定项目的最终获得资金的情况。
4. 公示与资金发放评审通过后,会进行公示环节,公示期一般较短。
公示通过后,资金发放环节即将进行,资金发放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四、对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于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至关重要。
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正是为了支持和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而设立的。
对于文化产业从业者来说,积极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将有助于项目的实施和成果的取得。
政府也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可持续性,以实现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专项补助项目申请表

专项补助项目申请表Create self, pursue no self. This is a classic motto, so remember it well.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补助项目申请表年度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单位地址: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申请日期:年_____ 月_____ 日填表须知1、本申请表用于申请“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补助项目.填报单位在填写本申请表之前,必须认真阅读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并保证严格遵守其中各项条款.2、本申请表填写须符合以下要求:1填报材料应规范,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完整装订并按顺序编写页码.2本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3填报资料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2张.4本申请表及提交的电子文档概不退还,如需保存请自留.3、填报单位须同意以下事项:1填报单位必须保证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和完整.评审机构对其拥有依法核实的权利,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本次申请自动作废,同时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因虚假填报或不完整填报产生纠纷或导致损失,相应责任由填报单位依法承担.2本申请表填报的所有信息将向参与评审的专家公开.评审机构可因评审申报项目而使用申请表的全部信息,无需另行征求填报单位意见.评审机构在履行了必要的保密义务后,若仍有部分或全部信息在评审过程中泄露,评审机构对由此导致的后果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3本申请表的申报项目,不可通过任何方式重复申请,若有发生,本次申请自动作废.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单位:万元二、申报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单位:万元三、项目基本信息四、项目资金信息单位:万元五、申请专项补助信息本申请表附件材料清单。
2023年广东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

2023年广东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2023年广东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是广东省政府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而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旨在促进广东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创业、加强文化产业链的建设,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广东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以及对广东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影响。
一、政策背景近年来,广东省提出了“创新驱动、文化引领、绿色发展、开放合作”的发展战略,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
为了进一步促进广东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广东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在广东的蓬勃发展。
二、政策内容1.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广东省将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提供土地优惠政策和政府担保服务,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在园区内集中发展,推动集聚效应的形成。
同时,将加大对园区建设的引导和扶持力度,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帮助园区提高创新创业的能力。
2.加强创新创业支持广东省将加大对文化创意领域的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建立专项创业基金和科技创新基金,提供创业资金、创新项目评估和孵化服务等支持措施。
此外,还将设立政府采购政策,优先购买本土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商机。
3.改善政策环境广东省将进一步改善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环境,推动政策落地和推动力度。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文化创意企业的商标和专利申请支持,为企业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同时,还将加强对文化创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4.深化文化产业链建设广东省将加大对文化产业链的建设和投资力度,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
鼓励文化创意企业与制造业、旅游业、互联网等行业进行合作,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发展。
同时,还将加强对文化创意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三、政策目标2023年广东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广东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创业,加强文化产业链的建设,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2.03.22•【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文化发展改革“十四五”规划》、《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规范园区申报、认定和监督管理,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经报省司法厅审查同意,我厅对原《广东省文化厅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3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三章管理和考核第四章支持与服务第五章附则广东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文化发展改革“十四五”规划》《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我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规范园区申报、认定和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园区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遵循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内容优先、自主创新的原则,有效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园区,是指进行文化产业资源开发,以文化创意为主要内容,主导产业明确,基础设施完备,孵化功能突出,文化新业态和文化企业集聚及相关产业链汇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对区域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特定区域。
第四条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园区的创建工作指导、认定、管理和考核工作。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二批)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二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6.17•【字号】粤财科教〔2020〕115号•【施行日期】2020.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115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和应对疫情重点企业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粤文旅财〔2020〕78号),现由省财政下达文化繁荣发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二批)25,709万元,包括应对疫情促进文旅消费资金17,279万元(其中贷款贴息资金6,730万元、重点文旅企业奖补资金10,549万元)、公共文化旅游服务资金7,59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资金840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信息详见附件1、2,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
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对因疫情影响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要及时缴回财政。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安排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要求将绩效目标表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1.2020年文化繁荣发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二批)项目明细表2.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3.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0年)广东省财政厅2020年6月17日。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厅人才扶持专项工作手册》的通知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厅人才扶持专项
工作手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文化厅
•【公布日期】2015.06.16
•【字号】粤文人〔2015〕76号
•【施行日期】2015.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
正文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厅人才扶持专项工作手
册》的通知
粤文人〔2015〕76号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含星海演艺集团下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厅系统文化人才培养,扎实推进人才扶持专项工作,根据厅党组的部署要求及《广东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厅系统人才培养和扶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人才培养工程、人才引进办法、人才扶持项目申报及人才工作有关政策等资料整理成册,印发《广东省文化厅人才扶持专项工作手册》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掌握,并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有关工作,力争取得扎实成效。
附件:广东省文化厅人才扶持专项工作手册
广东省文化厅
2015年6月16日。
广州市文化旅游新业态项目扶持经费申报指南【模板】

**市文化旅游新业态项目扶持经费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0〕2号)、《**市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穗文广旅〔2020〕5号)有关要求,促进疫后文化旅游产业复苏发展,依据财政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市文化旅游新业态项目扶持经费申报工作。
一、扶持奖励范围和标准(一)数字文化产业项目。
1、突破核心技术,发展超高清影视、电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产业项目。
2、发展数字音乐、影视、演艺、直播等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数字文化项目。
3、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新型文化消费的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平台、智能化舞台演艺设备、高端音视频产品项目。
4、应用大数据、5G、VR/AR、AI、4K/8K、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在文化旅游产业领域融合创新、取得较大技术突破和文化创新的项目。
5、开展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取得较大成果的项目。
6、开发的数字文化旅游社交平台、电商平台、展贸平台等项目。
(二)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运用传统文化和现代时尚文化进行创新创造,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组织文化创意节展、赛事,产业较大经济效益和影响的项目。
(三)文化旅游云服务项目。
开发公共文化服务云、智慧旅游云平台项目;提供云演艺、云度假、云展览、云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等综合性服务活动,取得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知名度的服务项目。
(四)新型旅游业态项目。
创新文旅融合产品和业态,打造文旅新IP,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形成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项目。
(五)文旅消费新业态项目。
文化旅游企业经营夜间消费集聚区,形成较强聚集能力,产生较强经济效益的项目;组织云直播带货、文旅网红等线上文化旅游消费,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项目。
二、扶持方式本次申报,经所在区推荐、重点考察、专家评审等程序,按照项目投资、创新程度、总体效益等综合评价,分四档进行扶持,总扶持项目不超过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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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关于文化产业扶持资金及重点项目申报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文化厅•【公布日期】2015.09.22•【字号】•【施行日期】2015.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文化厅关于文化产业扶持资金及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一、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申报时间:当年度3月,期限要求基本在2周左右完成申报。
通知形式:由省财政厅向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商务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及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开展年度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
申报类型: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债券贴息、保险费补助。
受理程序:省文化厅受理、审核厅属文化企业及纳入文化部文化金融合作项目库、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库、动漫重点项目库的相关企业的项目申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省商务厅各自负责受理、审核相关领域企业的项目申报;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受理、审核所辖地区企业的项目申报,然后集中由省财政厅报送财政部。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与网络申报并行。
网上申报路径:财政部网站司局频道()“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其中,申报出口奖励的单位登陆商务部网站进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
终审部门:财政部。
作用:通过国家财政资金扶持优秀文化产业项目运作。
二、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申报时间:依据省委宣传部通知开展相关工作,每年时间不定(一般都在下半年),期限要求基本在2周左右完成申报。
通知形式:由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向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单位印发通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及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申报类型:专项补助、贴息、奖励。
受理程序:省文化厅等省直单位分别负责受理、审核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和省内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负责受理、审核在本地注册的文化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申报,然后按名额要求集中报送省委宣传部。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和网络申报并行。
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在通过受理部门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路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题网页。
申报指南、申报表格等详细内容可在此专题网页下载。
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要求。
终审部门: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作用:通过财政资金扶持优秀文化产业项目运作。
三、年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申报申报时间:全年均可申报。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征集项目的通知一般为每年3月初下发,每年4月之前申报的项目可列为当年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手册备选项目。
通知形式:由省文化厅转发文化产业司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本辖区文化企业申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
受理程序:省文化厅负责审核各地级以上市推荐(除深圳市以外)企业网上申报项目;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审核本辖区企业网上申报项目,然后分别报送文化部。
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名额限制:无。
终审部门:文化部。
网络申报路径: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作用:文化部将从入库项目中择优编印年度中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手册,并在当年度深圳文博会上发XXX推介,促进文化产业项目的交流与合作。
同时文化部该平台与诸多金融机构连接,可为入库企业融资贷款提供更多机会,对项目的宣传推广也将起到一定作用。
四、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申报申报时间:一般为当年3月初至4月初。
通知形式:由省文化厅转发文化产业司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本辖区文化企业申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
受理程序: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部门对申报项目加具受理意见后报省文化厅,由省文化厅审核后按名额要求择优报送文化部。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与网络申报并行。
网络申报路径:文化部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申报入口()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要求。
终审部门:文化部。
作用:进入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将纳入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统一管理,文化产业司将在项目对接推荐、投资融资、人才培养、技术支持、专家咨询等方面,对入库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同时鼓励列为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企业同时申报当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在资金申报时给予重点考虑。
五、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申报申报时间:逢双年度上半年,具体依照文化部通知。
通知形式:由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组织申报工作。
申报要求: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须满足《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申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须满足《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受理程序:各地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和推荐对本辖申报单位申请及材料报省文化厅,省文化厅审核后按名额要求择优上报文化部。
申报方式:纸质申报。
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
终审部门:文化部。
作用:为优秀企业和园区提升影响力和知名度,享受文化部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在人才培训、文化会展、品牌建设和市场推介等方面的支持。
六、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之动漫奖申报申报时间:三年评选一次(一般在上半年),具体依照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委联合通知。
通知形式:由省文化厅等部门联合转发相关部委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分别组织动员本辖区企业或个人按对口部门进行申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要求。
受理程序: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商务厅各自受理省内(除深圳市外)对应类型的申报项目,然后分别按名额要求汇总省文化厅上报文化部。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按对应类型的申报项目商相关部门审核本辖区申报项目择优上报文化部,同时抄报省文化厅。
申报方式:纸质申报。
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要求。
终审部门:文化部及相关部委。
作用:获奖动漫企业和个人在获得奖金的同时可以进一步提升获奖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可就该奖项申报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奖励项目。
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申报申报时间:不定期,具体依照文化部通知。
通知形式:省文化厅在收到文化部文件后即转发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要求。
受理程序:省文化厅负责审核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深圳市除外)文化行政部门组织报送的申报项目;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审核受理本市的申报项目;审核后分别按名额要求择优上报文化部,深圳市同时抄报省文化厅。
申报方式:纸质申报与网络申报并行。
网络申报路径: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要求。
终审部门:文化部。
作用:进入扶持计划动漫项目在获得奖金的同时可以进一步提升获奖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文化产业司将在传媒和渠道推介、新媒体合作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八、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不定期,依照文化部通知。
通知形式:由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的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所辖地区企业申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
申报类型:动漫创意、动漫品牌。
受理程序:省文化厅负责审核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深圳除外)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申报项目;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审核本市企业的申报项目,然后分别报送文化部。
申报方式:纸质申报。
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要求。
终审部门:文化部。
作用:获选动漫创意和品牌项目可以获得一定资金支持,文化部将在产业化推广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九、动漫企业认定申报申报时间:每年一次,依照文化部通知。
通知形式:由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通知至各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省动漫协会,并抄送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申报要求:依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当年度文化部通知要求。
受理程序:广东省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由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组成,省文化厅负责接收申报材料)负责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然后统一报送文化部。
申报方式:纸质申报。
名额限制:无。
终审部门: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作用: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十、具有融资需求的文化产业项目征集征集时间:每年11-12月。
通知形式:省文化厅发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
受理程序:由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文化企业需求,征集汇总报送省文化厅,由省文化厅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接。
申报方式: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部门正式件报送及邮件发送并行。
名额限制:无。
作用:落实我省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征集汇总具有融资需求的文化产业项目通过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向省内金融机构进行推介对接。
十一、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时间详见当年度通知,期限要求基本在2个月内完成申报。
通知形式:由省文化厅转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本辖区相关单位及个人申报。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也会通过官方网站将正式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向社会公布。
申报要求: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于每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下一年度项目资助申报指南,详见当年度申报通知。
申报类型: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匹配资助。
受理程序:申请人直接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纸质件及相关附件材料和U盘一并邮寄至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在网上对本省内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并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提交审核意见。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与网络申报并行。
网上申报路径:申请人依照国家艺术基金官方网站()的“网上申报”中“项目申报”子项的指引下载安装客户端,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名额限制:无。
终审部门: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作用:通过国家艺术基金对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资助和扶持。
十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以及文化服务出口奖励资金申报申报时间:每两年一评,通常在第一年的3月,期限要求基本在3月底前完成申报。
通知形式:由省商务厅向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市)、顺德区商务主管部门、省属各有关单位转发商务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
申报类型: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
受理程序:省属相关申报单位分别向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递交申报表格,由上述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盖章后,申报单位将申报表格和原始复印件等材料递交省商务厅,再由省商务厅向商务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