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五服与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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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准五服以制罪”

论“准五服以制罪”

论“准五服以制罪”一、“准五服以制罪”“五服”说最早见《尚书·禹贡》: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銍,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

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

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

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

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从畿服重地到藩属下国逐层管理,兼举文教武卫,声教讫于蛮荒,这体现了华夏王朝历来的治国思想渊源。

这段话的大意是:王四周各五百里的区域,叫做甸服:其中最靠近王城的一百里地区缴纳带藁秸的谷物,其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禾穗,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去掉藁芒的禾穗,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带壳的谷子,最远的一百里缴纳无壳的米。

甸服以外各五百里的区域叫侯服:其中最靠近甸服的一百里是封王朝卿大夫的地方,其次的百里是封男爵的领域。

其余三百里是封大国诸侯的领域。

侯服以外各五百里的区域是绥服:其中靠近侯服的三百里,斟酌人民的情形来施行文教。

其余二百里则振兴武力以显示保卫力量。

绥服以外各五百里是要服:其中靠近绥服的三百里是夷人们住的地方,其余二百里是流放罪人的地方。

要服以外各五百里是荒服:其中靠近要服的三百里是蛮荒地带,其余二百里也是流放罪人的地方。

(一)“准五服以制罪”的概念1、五服图2、准五服以制罪:九族以内的亲属之间的相互侵害行为,依据五服所表示的远近亲疏关系定罪量刑。

服制愈近,以尊犯卑,处罚愈轻;以卑犯尊,处罚愈重。

(二)“准五服以制罪”产生的原因引礼入律、融礼于法的产物,是罪刑适用原则进一步儒家化的表现。

(三) “准五服以制罪”的演变过程1.“准五服以制罪”在古代的演变①西晋。

《泰始律》的制定,提出“竣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

“准五服以制罪”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被正式确立,服制正式入律并世代相传,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

②唐代。

唐律一准乎礼,在贯彻礼法结合的原则上极为成功。

唐律体系是由北朝法律体系沿革而来,对于“准五服制罪”原则的继承,特别是其在亲属相犯领域的适用,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五服制度

五服制度

五服制度“出五服”什么意思五服制度详解甲、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一、斩衰丧服名。

衷通“缞”。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

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

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衷。

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

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

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

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

《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

”《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

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二、齐衰丧服名。

齐,下衣的边。

衰通“缞”。

是次于“斩衰”的丧服。

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因称“齐衰”。

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

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

周代,父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卒服齐衰三年。

唐代,为母,父在父卒皆齐衰三年;子妇为姑(婆)亦齐衷三年。

至清代,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与否,各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

《礼记.檀弓下》:“哀公为之齐衰。

”《清史稿.礼十八》:“曰齐衰杖期,嫡旁及下际缉,麻冠、致、草屦、桐杖......曰齐衰杖期,嫡子、众子为庶母;子之妻同;子为嫁母、出母;夫为妻;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

九族五服

九族五服

九族“九族”泛指亲属。

但“九族”所指,诸说不同。

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说法一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

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说法二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

五服“五服”是中国古代宗法制社会中的常见亲属关系,九族亲属中,如果有人死去,和他有着亲属关系的人要行不同时间不同服装的丧礼。

“五服”共分为五类,这五类分别是:第一类:称斩衰,是最重的丧礼,一般适用于子女为父母(包括继母),着粗麻布衣服,不缝边,手拿哭丧棒,脚穿草鞋,丧期三年。

第二类:称齐衰,分为四等:1.齐衰杖期。

粗麻衣缝边,执削杖,丧期一年。

适用于夫为妻;2.齐衰不杖期。

手不执杖,其余同上。

适用于孙为祖父母、侄为伯叔父母、出嫁女为父母、男子为兄弟;3.齐衰五月。

适用于曾孙为曾祖父母;4.齐衰三月。

使用于玄孙为高祖父母。

第三类:称大功。

衣用熟麻布,白色,丧期九月。

适用于已婚姑、已婚姐妹、堂兄弟,已婚女为伯叔父父母及兄弟。

第四类:称小功。

衣用较粗熟布,丧期五月。

适用于伯祖、叔祖、堂伯叔父、从堂兄弟。

第五类:称缌麻。

衣用精细熟麻布,丧期三月。

适用于外祖父母、岳父母、表兄弟。

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周朝〈仪礼。

丧服〉,把一个人去世,参加葬礼的亲属因关系的远近而穿不同的服装。

其中斩衰是关系最近的人穿的,用很粗的麻布做成,不缝边,象斩斧一样,故名斩衰。

大功小功是指缝制丧服用功大小,大功比小功粗糙,缌麻是用熟麻布做成的丧服。

所以经常听说披麻戴孝,麻加工的丧服越简单关系越近。

由此就给亲属下了“五服”的定义,五服以外就从亲属中淡出了。

亲属中五服的确定是以自己为点,上推四代,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推四代,儿子、孙子、曾孙、玄孙。

同时还有上述亲属的旁亲,都属于有服亲,也叫内亲,母亲一系叫外亲,服制也只有一世,仅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则是无服亲。

古代丧服制度

古代丧服制度

古代丧服制度九族五服图九族中,纵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

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

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

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图。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

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每个家族成员根据自己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和当时社会所公认的形式来穿孝、戴孝,称为'遵礼成服'。

高祖一代一服四世缌亲四世而缌,服之穷也,xx二代二服三世小功亲xx三代三服二世大功亲父四代四服一世衰亲己五代五服己子六代孙七代xx八代xx九代古代丧服制度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斩衰斩衰,丧服名。

衰通“缞”。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

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

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

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

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

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

《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

九族五服表 九族五服图

九族五服表 九族五服图

出五服 从祖姑
六服 兄弟
五服 族兄弟
四服 从兄弟
三服 堂兄弟
二服 兄弟
一服 自身
二服 姐妹
三服 堂姐妹
四服 从姐妹
五服 族姐妹
六服 姐妹
出五服 族侄
四服 从侄
三服 堂侄
二服 亲侄
一服 儿女
二服 侄女
三服 堂侄女
四服 从侄女
出五服 族侄女
出五服 从孙子
四服 从孙子
三服
二服
三服
叔伯孙子 孙子孙女 叔伯孙女
九族五服图
出五服 六世祖
出五服 叔伯高祖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四服 高祖
出五服 高祖姑
出五服 堂曾祖
四服 叔伯曾祖
三服 曾祖
四服 曾祖姑
出五服 堂曾祖姑
出五服 从爷
四服 堂爷
三服 叔伯爷
二服 祖爷
三服 祖姑
四服 堂祖姑
出五服 从祖姑
出五服 族伯叔
四服 从伯叔
三服 堂伯叔
二服 亲伯叔
一服 父亲
二服 姑姑
三服 堂姑
四服 从姑
四服 堂孙女
出五服 从孙女
出五服 堂曾孙
四服
三服
四服
出五服
叔伯曾孙 曾孙曾孙女 叔伯曾孙女 堂曾孙女
出五服
四服
出五服
叔伯玄孙 玄孙玄孙女 叔伯玄孙女
出五服 六世孙

本宗九族五服略图

本宗九族五服略图

己身 长子期年 众子期年 嫡孙期年 众孙大功 曾孙 缌麻 玄曾祖姑 在室缌麻 族祖姑 在室 缌麻 族姑 在室小功 族姊妹 在室缌麻 再从姊妹 在室小功 出嫁缌麻 再从侄女 在室缌麻 堂姑 在室小功 堂姊妹 在室大功 出嫁小功 堂侄女 在室小功 出嫁缌麻 堂侄孙女 在室缌麻 祖姑 在室小功 出嫁缌麻 姑 在室期年 出嫁大功 姊妹 在室期年 出嫁大功 侄女 在室期年 出嫁大功 侄孙女 在室小功 出嫁缌麻 曾侄孙女 在室缌麻 曾祖父母 齐衰五月 祖父母 齐衰 不杖期 父母 斩衰三年 曾叔伯 祖父母 缌麻 叔伯 祖父母 小功 叔伯 父母 期年 兄弟 期年 侄 期年 侄孙 小功 曾侄孙 缌麻 族叔伯 祖父母 缌麻 堂叔伯 父母 小功 堂兄弟 大功 堂侄 小功 堂侄孙 缌麻 族叔伯 父母 缌麻 再从 兄弟 小功 再从侄 缌麻 族 兄弟 缌麻

认亲丨什么是九族五服图?五服图的现实意义又是什么?

认亲丨什么是九族五服图?五服图的现实意义又是什么?

认亲丨什么是九族五服图?五服图的现实意义又是什么?古代称谓:
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绥服(一曰宾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

又称侯﹑甸﹑男﹑采﹑卫为五服。

现代演变:
五服,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中国封建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后来,人们把五服比喻五代人。

今天所说的“五服”,指的是九族: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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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图所示:
五服图的现实意义又是什么呢?他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精神启发呢?小编认为有以下几点!
1、辨世系,明血缘。

通过五服图,可以清楚地看出你和上下几
代人的关系,血缘的远近。

2、别亲疏,识称谓。

通过五服图,可以非常明确的看出你和家族亲戚是否已经“出五服”了。

如若你和亲友不在五服图中,那就说明关系较远了。

3、传亲情,促团结。

每个家族不断地瓜瓞绵延,五服图的维系就能很大程度促进家族团结,社会和谐。

通过五服图,能够将根植于心的亲情显现出来,让大家族更加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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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五服”?

何谓“五服”?

何谓“五服”?古代如何依“五服”定罪的?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从自己开始,上到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到子、孙、曾孙、玄孙)。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1、斩衰(音同崔,指丧服)、三年,用极粗生麻布为丧服,不缝衣旁及下边,像斧斩一样,故名斩衰。

穿这种丧服服丧三年,用于臣、子、妻、妾为君、父、夫服丧。

2、齐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缝衣旁及下边。

按服丧期限长短,齐衰又分齐衰三年、齐衰杖期(一年)、齐衰不杖期(不执杖,一年)、齐衰五月和齐衰三月五等。

3、大功九月,用粗熟布为丧服。

4、小功五月,用稍粗熟布为丧服。

5、缌麻三月,用稍细熟布为丧服。

缌麻是最轻的服,表示边缘亲属。

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

宋人车垓说此仪久废,当时人的袒免亲丧服是白阑缟巾;明、清时,素服,以尺布缠头。

同六世祖的亲属便是无服亲了。

故《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

”《仪礼·丧服》章所载亲属间各种服制被后世奉为权威性的准则,历代遵行,但也有所变通。

五服制罪原文是“准五服以制罪”,就是按照五服所表示的亲属关系远近及尊卑,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具体原则是:服制越近,即血缘关系越亲,卑犯尊的处罚越重,尊犯卑的处罚越轻。

如果服制越远,则表明血缘关系越疏远,这种情况下,卑犯尊的处罚越轻,尊犯卑处罚越重。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父子相互之间的犯罪,如父亲打骂儿子,儿子没有控告的权利,即父亲免罪,如果儿子打骂父亲,则要处死,所以五服制罪的本质是维护家族的等级制。

九族五服

九族五服

五服与九族---谈五服与九族图五服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斩榱(cui)、齐榱、大功、小功、缌(si)麻。

一、斩衰丧服名。

衷通“缞”。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

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

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衷。

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

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

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

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

《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

”《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

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二、齐衰丧服名。

齐,下衣的边。

衰通“缞”。

是次于“斩衰”的丧服。

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因称“齐衰”。

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

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

周代,父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卒服齐衰三年。

唐代,为母,父在父卒皆齐衰三年;子妇为姑(婆)亦齐衷三年。

至清代,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与否,各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

《礼记.檀弓下》:“哀公为之齐衰。

”《清史稿.礼十八》:“曰齐衰杖期,嫡旁及下际缉,麻冠、致、草屦、桐杖......曰齐衰杖期,嫡子、众子为庶母;子之妻同;子为嫁母、出母;夫为妻;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

祖宗十八代九族、五服、六亲(一张图)

祖宗十八代九族、五服、六亲(一张图)

祖宗⼗⼋代九族、五服、六亲(⼀张图)传统⽂化中,儒家⽂化是其核⼼。

儒家强调祖宗崇拜,讲究长幼有序。

辈份和年龄,是尊重和权威来源的⼀部分。

这也是“礼”和社会伦理的重要部分。

中华⽂化中,对数字特别讲究,什么三、五、九、七、⼗⼆、⼗⼋、三⼗六、七⼗⼆、⼀零⼋等,成语有六亲不认、三姑六婆、诛连九族等等,骂⼈都可以骂到“祖宗⼗⼋代”。

祖宗⼗⼋代,到底是哪⼗⼋代呢?中华传统⽂化中认为,上祖下孙各九辈,合称⼗⼋辈。

所谓祖宗⼗⼋代是指⾃⼰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员(不包含⾃⼰)。

所谓祖宗⼗⼋代是指⾃⼰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员。

上按次序称谓:1. ⽣⼰者为⽗母;2. ⽗之⽗为祖;3. 祖⽗之⽗为曾祖;4. 曾祖之⽗为⾼祖;5. ⾼祖之⽗为天祖;6. 天祖之⽗为烈祖;7. 烈祖之⽗为太祖;8. 太祖之⽗为远祖;9. 远祖之⽗为⿐祖。

即:⽗、祖、曾、⾼、天、烈、太、远、⿐。

书中说:因⼈怀胎,⿐先受形,故⿐祖为始祖。

下按次序称谓:1. ⽗之⼦为⼦;2. ⼦之⼦为孙;3. 孙之⼦为曾孙;4. 曾孙之⼦为⽞孙;5. ⽞孙之⼦为来孙;6. 来孙之⼦为晜(读kūn)孙;7. 晜孙之⼦为仍孙;8. 仍孙之⼦为云孙;9. 云孙之⼦为⽿孙;即:⼦、孙、曾、⽞、来、晜、仍、云、⽿。

书中说:⽿孙者,谓祖甚远,仅⽿⽬闻之也。

家族称呼⼤全家族是以⾎统关系为基础⽽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统的⼏辈⼈。

⾎统关系称谓俗称当⾯称呼⾃称直系1. ⽣⽗:⽗亲、爸爸、爹、爹爹、阿爹⼉;2. ⽣母:母亲、妈妈、娘、妈妈、姆嬷⼉;3. 后⽗:继⽗、晚爹、阿伯、阿爹⼉;4. 后母:继母、晚娘、嗯娘、姆妈⼉;5. ⽗之⽗、⽗之母:祖⽗、祖母、公公、婆婆、爷爷、阿爷、娘娘;6. ⽗之祖⽗母:曾祖⽗、曾祖母、太公、太婆、太爷爷、太公、太太娘娘;7. 兄弟姐妹:兄、弟、姐、妹;8. 夫丈:夫⽼、倌某⼈、(⼥⼉名)爹、唉、⽼太公,也有直称其名者;9. 妻⼦:夫⼈、某⼈、(⼥⼉名)娘、唉、⽼太婆、也有直称其名者。

九族五服表(九族五服图)

九族五服表(九族五服图)

四服 堂孙女
出五服 从孙女
出五服 堂曾孙
四服
三服
四服
出五服
叔伯曾孙 曾孙曾孙女 叔伯曾孙女 堂曾孙女
出五服
四服
出五服
叔伯玄孙 玄孙玄孙女 叔伯玄孙女
出五服 六世孙
出五服 从祖姑
六服 兄弟
五服 族兄弟
四服 从兄弟
三服 堂兄弟
二服 兄弟
一服 自身
二服 姐妹
三服 堂姐妹
姐妹
出五服 族侄
四服 从侄
三服 堂侄
二服 亲侄
一服 儿女
二服 侄女
三服 堂侄女
四服 从侄女
出五服 族侄女
出五服 从孙子
四服 从孙子
三服
二服
三服
叔伯孙子 孙子孙女 叔伯孙女
九族五服图
出五服 六世祖
出五服 叔伯高祖
四服 高祖
出五服 高祖姑
出五服 堂曾祖
四服 叔伯曾祖
三服 曾祖
四服 曾祖姑
出五服 堂曾祖姑
出五服 从爷
四服 堂爷
三服 叔伯爷
二服 祖爷
三服 祖姑
四服 堂祖姑
出五服 从祖姑
出五服 族伯叔
四服 从伯叔
三服 堂伯叔
二服 亲伯叔
一服 父亲
二服 姑姑
三服 堂姑
四服 从姑

论“准五服以制罪”

论“准五服以制罪”

论“准五服以制罪”一、“准五服以制罪”(一)“准五服以制罪”的概念所谓“准五服以制罪”,是指九族以内的亲属之间的相互侵害行为,依据五服所表示的远近亲疏关系定罪量刑。

服制愈近,以尊犯卑,处罚愈轻;以卑犯尊,处罚愈重。

(二)“准五服以制罪”产生的原因引礼入律和礼法合流。

自西汉中期以来,随着儒家经典的法律化和法律制度的儒家化,《春秋》决狱蔚然成风,引经注律及律令章句之学蓬勃兴起。

这虽然推动了律学的形成和发展,却也加剧了儒家道德的法律化和法律解释的经学化。

魏晋以后,继续贯彻儒家所倡导的礼义原则、等级秩序和伦理道德精神,立法活动掀起了引礼入律的新高潮“准五服以制罪”的产生,是引礼入律、礼法合流的重要体现。

“准五服以制罪”的产生,遵循的是儒家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标准,体现的是“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父权与夫权思想,旨在维护上下、尊卑、贵贱、亲疏的社会等级秩序。

它实际是将儒家的礼义原则引入刑事立法原则中,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

因此,这是引礼入律、融礼于法的产物,是罪行适用原则进一步儒家化的表现。

(三) “准五服以制罪”的演变过程1.“准五服以制罪”在古代的演变①西晋。

《泰始律》的制定,提出“竣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

“准五服以制罪”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被正式确立,服制正式入律并世代相传,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

②唐代。

唐律一准乎礼,在贯彻礼法结合的原则上极为成功。

唐律体系是由北朝法律体系沿革而来,对于“准五服制罪”原则的继承,特别是其在亲属相犯领域的适用,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唐律全文502 条律文,涉及五服制度的有154 条,明确指称亲等、服制的条文81 条,占全文百分之十六。

可见五服制度和“准五服制罪”原则的在唐代法律中的重要作用和核心地位。

③宋代。

宋朝曾将皇帝关于断决亲属相犯的诏敕编为《五服敕》,使其成为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专门法。

此外,还有法律汇编性质的《五服相犯法纂》,将亲属相犯的法律进行系统化整理。

古代丧服制度

古代丧服制度

古代丧服制度九族五服图九族中,纵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

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

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

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图。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

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每个家族成员根据自己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和当时社会所公认的形式来穿孝、戴孝,称为'遵礼成服'。

高祖一代一服四世缌亲四世而缌,服之穷也,曾祖二代二服三世小功亲祖三代三服二世大功亲父四代四服一世衰亲己五代五服己子六代孙七代曾孙八代玄孙九代古代丧服制度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斩衰斩衰,丧服名。

衰通“缞”。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

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

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

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

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

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

古代文化常识之_五_三族_九族_五服

古代文化常识之_五_三族_九族_五服

在古文中,经常有“诛灭三族”“诛连九族”“亲在五服”等说法。

那么,三族、九族、五服所指为何呢?三族,是三种亲属的合称。

这三种亲属究竟涉及怎样一些人,历来说法不一。

有的说是父、子、孙(参见《周礼・春官・小宗伯》),有的说是父族、母族、妻族(参见《史记・秦本纪》),有的说是父母、兄弟、妻子儿女(同上)。

根据“族”的意义看,“族”是众义,单义的父、子、孙不宜称“族”。

根据与“三族”相应的“九族”来看,亲属系统中,不会在宗族、母党、妻党之外再有与之并列的六族出现,那么,三族与宗族、母党、妻党此种广泛的亲属意义也不相干。

因此,正确的理解应该是第三种说法,即宗族之内的父母、兄弟及妻子儿女。

九族,是九种亲属的合称。

具体地说,它涉及的是宗族之内的九代亲属,即以自己为本,上自高祖父,下及玄孙,向旁则扩及的有兄弟、堂兄弟、再从兄弟、族兄弟。

五服,在表示亲属关系时,本源于古代丧服习俗惯制。

旧时丧服分为五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统称即为五服。

不同的丧服,用于亲疏有别的亲属。

斩衰,用粗麻布做成的丧服,左右和下边不缝。

儿子(包括未出嫁的女儿)为父、妻子为丈夫、儿媳为公婆等,丧服为斩衰。

丧期通常达三年。

齐衰,也用粗麻布做成,但衣边缝齐。

衣服的形制上比斩衰整齐受看,但寄寓的哀伤情怀便次于斩衰。

所以适用的亲属,关系就较斩衰涉及的子为父、妻为夫等要疏一些。

同时,服齐衰又据亲疏而在时间上有所区分。

子为母、为继母服齐衰三年,孙为祖父、祖母,丈夫为妻子服齐衰一年,曾孙为曾祖父、曾祖母服齐衰五月,玄孙为高祖父、高祖母服齐衰三月。

大功,丧服为熟麻布做成。

不仅逢边,布质也较齐衰稍细。

服大功的时间期限较固定,据史载为九个月。

它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宽。

为堂兄弟(包括未婚的堂姊妹)、为孙子、为儿媳和侄媳、为已出嫁的姑姑、姐妹和侄女服丧用大功。

小功,用熟麻布做成,布质又较大功的丧服稍细一些,而且服丧服期限也较短,时为五个月。

适用的范围是祖父的兄弟、父亲的堂兄弟、自己的再从兄弟,简单地说,就是祖父的兄弟及其子孙。

“五服”、“六亲”、“九族”与“祖宗十八代”

“五服”、“六亲”、“九族”与“祖宗十八代”

中国是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熟人好办事,“熟人多吃四两盐”。

熟人组成不外亲朋、乡党、同学、同事、战友之类。

其中的“亲”,是有血缘关系的特殊团体,也是联系最为密切的一类。

而“亲”也是有远近疏密的,大致可分宗亲、姻亲与朋亲三类。

农村有句俗语,叫“亲戚三代、宗族万年”,同宗同祖的宗亲,时隔再久、相距再远,都是不可背的弃的,所谓“一笔难写两X(姓氏)字”、“天下X(姓氏)姓是一家”是也。

即使是“宗亲”也是有亲疏远近之别的,比如“五服”、“六亲”、“九族”与“祖宗十八代”,都是代指特定亲属的。

一、什么是“五服”?在中国,同姓同宗之人,按血脉传承的顺序,也是有亲疏之别的。

人们常说,某某和某某是没出“五服”的兄弟,通俗的说法,两人是“近门儿的”。

现今人们常说的五服,指的是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及自身的五代人。

其本义是,晚辈为已逝长辈所着丧服的样式,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共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是为“五服”。

许多地方都有“五服之内为亲”的说法,就是由自己往上推五代,从高祖开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即同出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戚,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

一般情况下,家里有婚丧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内的人参加。

出五服的意思是: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二、“六亲不认”指的哪“六亲”?人们常把不通人情,连亲属都不照顾的人称为“六亲不认”。

那么,这里的“六亲”指的是哪“六”亲呢?六亲历来说法不清,其实,历史上“六亲”有特定的内容,其代表性的说法有三种:一据《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说,父子、兄弟、姑姐(父亲的姐妹)、甥舅、婚媾(妻的家属)及姻亚(夫的家属)。

二据《老子》说,以父子、兄弟、夫妇为六亲。

三据《汉书》说,以父、母、兄、弟、妻、子为六亲。

现代人则把血缘和婚姻关系中是最亲近的归为六亲:父亲为一亲(涵括父亲方的亲戚如祖父母、叔伯、姑娘);母亲为二亲(涵括母亲方的亲戚如外祖父母、舅、姨);兄弟为三亲(涵括嫂子、弟媳);姐妹为四亲(涵括姐夫、妹夫);夫妻为五亲(涵括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为六亲(涵括媳妇、女婿)。

什么是五服、六亲、九族与祖宗十八代

什么是五服、六亲、九族与祖宗十八代

什么是五服、六亲、九族与祖宗十八代华民族是一个非常讲究血缘关系的民族,“宗族文化”根深蒂固,尤其在古代,一个大家族会聚族而居,每年都会在祠堂里祭奠他们共同的祖先。

遇有丧事,宗亲们会按辈分排序,为死者服丧。

什么是五服?五服就是亲人死后,要为之穿丧服的五类亲人。

一服主要是至亲,发丧的时候要穿最破烂的丧服。

一服一定是与死者有直接生养关系的,譬如死者的父母、儿女等。

二服主要是兄弟姐妹、孙子孙女、亲侄子、亲伯亲叔、亲姑姑等,发丧的时候要穿较破的衣服。

二服的话,死者的亲爷爷是大家的共同祖先。

三服是本家的堂兄弟、堂姐妹、堂姑等人。

所谓三服,就是死者的曾祖,也就是其爷爷的父亲,是大家共同的祖先。

四服是更远的,通常大家不是很近,却又都是死者的爷爷的爷爷(高祖)的直接后代。

五服是宗亲关系中最远的,可以简单理解为是四服的亲戚生养的孩子。

再往外就是出五服了,出了五服不意味着大家没有共同血缘,而是大家的关系没有那么近而已,同辈的只能说是族兄、族弟、族姐姐、族妹妹。

什么是六亲?所谓六亲,是指六种最亲近的关系: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夫妻。

六亲是最亲的亲人,有一个成语叫“六亲不认”,意为不重天伦,不通人情,不认亲朋好友,对亲属都不顾。

泛指对谁都不讲情面。

什么是九族?所谓九族,就是五服的亲戚。

往上推有四辈,往下推也有四辈,加起来共九辈。

《三字经》对九族的说法是“高曾祖,父而身。

身而子,子而孙。

自子孙,至玄曾。

乃九族,人之伦。

”即“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己身、子、孙、曾孙、玄孙”。

所谓的“诛九族”,说的就是把高祖以下和玄孙以上的所有亲戚全杀死。

什么是祖宗十八代?所谓祖宗十八代,就是指直接(父系)祖先和后代。

即:耳、云、仍、晜、来、玄、曾、孙、子、父、祖、曾、高、天、烈、太、远、鼻。

鼻祖是十八代的开山祖师,然后鼻祖生远祖,远祖生太祖,太祖生烈祖,烈祖生天祖,天祖生高祖,高祖生曾祖,曾祖生祖父,祖父生父亲,父亲生己身,己身生儿子,儿子生孙子,孙子生曾孙,曾孙生玄孙,玄孙生来孙,来孙生晜孙,晜孙生仍孙,仍孙生云孙,云孙生耳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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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五服与九族
古时候,只要是一个家族的成员,不仅活着的时候大家对他的称呼各不相同,当一个人去世之后,他的亲戚,要根据与他的亲疏关系的远近,穿五种不同等级的服装来出席他的丧礼。

这就是“五服”制度。

“五服”制度是中国礼制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

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之间,在丧礼过程中的服饰不一样,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这样一来,局外人不用打听,只要根据服饰就可以判断他与死者的关系。

“五服”之外就叫出了“五服”,出了“五服”就不是一家人了。

即使参加丧礼,什么服装,服饰都不讲究了,只是礼节性地捧捧场而已。

后来,人们把五服比喻五代人。

在黄淮地区有“五服之内为亲人”的说法。

过去,为优生起见,五服之内是不能通婚的,现在的婚姻法放宽了要求,出了三代就可以通婚。

五服之内的五代人是指从自己开始,往上推五代,就是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

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出自同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属关系。

从高祖到自己属于五服。

五服之外则没有了亲缘关系。

一般情况下,家里有红白喜忧之事,都要通知五服之内的亲属参加。

过去的人结婚早,十七八岁结婚,40不到能抱孙,80多岁有可能五代同堂成为高祖了。

所以,对于大家庭来说,如果不出意外,正常繁育,五代同堂是不难实现的事。

不像当今社会,提倡晚婚晚育,年轻人只顾自己快乐,老年人90岁的时候也不一定能看见玄孙出世。

五代同堂机会很少,五服不存已成定数。

如果说五服之外还存在什么亲属关系,还有什么瓜葛,那就是九族。

从秦始皇开始,古代的刑法中有一种酷刑叫“灭九族”。

就是一人犯法株连九族。

灭九族的目的是斩草除根,不留后患,让你完全失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

历史上,被灭了九族的有:秦朝的李斯;西汉的韩信,李陵,卫青,霍光,王莽;东汉的窦宪,邓鹭;唐朝的徐敬业;明朝的方孝孺,胡惟庸等等。

单说明初文人方孝孺,一介书生,知识水平甚高,深得明洪武帝的赏识,让他做世子师,并成为辅佐建文帝的重臣。

后来,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

惠帝下达的讨逆诏檄大都出于方孝孺之手。

朱棣的军队攻下南京后,活捉了方孝孺,看他是一个人才,并不想杀他。

明成祖仍命他起草即位诏书,昭告天下,也算是给他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明史这么写:帝顾左右授笔札,曰:“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

”哪知孝孺投笔于地,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

”竟写下“燕贼篡位”四个大字。

朱棣气啊:“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

”这一下皇帝火大了:随你愿吧,九族之外,再加「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
有人统计,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他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

直到明万历13年才给予平反昭雪,被谪戍者后裔才得以返回原籍。

方孝孺临死之前,还不忘作绝命词曰:
“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

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鸣呼哀哉兮,庶不我尤!”时年四十有六。

方孝孺作为知识分子的代表,在专制君主的屠刀面前,表现出视死如归,士可杀不可辱的气魄,真可谓感天地泣鬼神!受到后人的无限敬仰和赞颂。

这才叫骨气。

关于九族所涉及的范围,历来有几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认为,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从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

十族是指在九族之上外加门下学生。

九族实际上是指九代的直系亲属,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

《尚书尧典》有:“克明俊德,以亲九族”。

《幼学琼林祖孙父子类》云:“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


第二种说法是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二(代)为九族。

父族四:指自己一族。

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皇帝所灭的九族应该不是指第一种。

因为,九族不可能同时在世。

一个人的高祖和他的玄孙不可能同时活着。

对于一个幼儿来说,他的高祖可能已是耄耋之年;等到自己有了玄孙,高祖至少有160岁,不用灭,早已作古了。

可见,这是不现实的。

第三种说法是,九族既包括纵向的九族,如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也包括横向的九族,如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对应的家族结构图。

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

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侄孙妇、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侄孙妇、曾侄孙女等。

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图。

年轻人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若问九族之外的直系血亲还有没有称呼?答案是肯定的。

九族之外再加九族,就是祖宗十八代。

在祖宗十八代以内,每一代都有称呼或者称谓。

过去,坊间常有某些恶人,泼妇,与人发生矛盾时张口就是:“我操你祖宗十八代”。

人家十八代祖宗都被他骂了。

所谓祖宗十八代是指本人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员。

由自己开始往上数,上一辈为父亲,父之父为祖,祖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

即:父、祖、曾、高、天、烈、
太、远、鼻。

书中曰:因人怀胎,鼻先受形,故鼻祖为始祖。

《公羊传·庄公四年》:“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

”从自己往上数九世到鼻祖。

从自己开始往下数,下一辈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孙,晜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耳孙。

即:子、孙、曾、玄、来、晜、仍、云、耳。

书中道:耳孙者,谓祖甚遥,仅线人闻之也。

现在,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只有70岁,对多数人而言,有生之年,只见孙,曾,不见玄。

但是,从哺乳动物的生命规律的研究发现:其寿命一般为性成熟期的8-10倍,据此推算,人类正常寿命应为100-175岁。

中国历史上的尧、舜、周公、邵公、老子、商高宗、周穆王的年寿皆在百岁以上。

据正史记载: “汉窦公,年一百八十。

晋赵逸,二百岁。

洛阳李元爽,年百三十六岁”。

如果今人普遍能活到180---200岁,那么,我们的祖先给准备好的,自己前面的九代先贤和后面的九代子孙的称谓都派上用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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