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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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方案

一、施工导流

1、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1)《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000;

(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DJ338-89;

2、导流的任务

通过放水洞将库水位降至死水位128.5米,以便进行大坝加固工程及放水洞改建工程的施工。设计大坝上游坝坡一级压重平台高程129.5米,二级压重平台132.5米,大坝上游砂壳翻压、护坡工程不需要做围堰。放水洞改建工程(洞底高程128.5/126.5米)直接受库水位的影响,底部工程施工期需做围堰,施工期选在最枯水期(12~3),上游来水蓄于库内。

3、导流方法

根据施工期渡汛要求,先通过放水洞导流进行大坝加固工程。再进行放水洞改建工程施工。

4、导流围堰设计

导流围堰设计:设计围堰高程131米。

大坝上游坡施工,届时将水位降至死水位128.5米,利用现状放水洞导流,大坝上游坡做压重平台,一二级压重平台顶高程129.5米、132.5米。

放水洞围堰布置在进口上游,采用环型封闭土围堰,堰顶高程为131米,上下游边坡1:1.25。

围堰与坝前临时施工交通道路相结合,围堰顶宽取4米。迎水坡采用编织袋装土护坡,下铺防渗土工布。放水洞围堰长度30米。工程完成后,放水洞施工导流围堰拆除。

二、测量放样

工程开工前,根据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平面控制点及高程控制点等测量资料建立现场施工使用的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测量规范》(SL52-93)及《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的有关规定进行测量定位。

1、控制点布设

(1)平面控制网:定线采用全站仪进行,在大坝断面两端或建筑物主线两端、轴线折点以外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每隔100m设制永久性的标识,并标明桩号,设立标志;在建筑物位置加密布置,保证建筑物施工的需要。

(2)高程控制:在大坝外围百米界桩上设立的高程控制点,符合三等水准精度,并与主要水准点相连接。

(3)所设定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分别编号,绘制平面图,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校验。

(4)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增设的附导线网加强保护,并及时检查维护,定时核查、校正;施工期间,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校正、维护。

2、施工期间放样

项目部施工测量人员根据测量数据、施工图纸和已布设的控制点,利用全站仪把大坝的坝脚线位置;建筑物实地位置,按图上比例和坐标测放到实地上,并埋设控制桩;用水准仪或全站仪测量大坝的护砌高程和坡比及建筑物基础位置。

3、技术要求

(1)施工测量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有关规定执行。

(2)为保证施工测量成果的正确性,测量仪器及其精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平面和高程控制网应于地形测量的控制网为同一平面坐标系和高程系。测量基准:以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线)为基准,按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测设用于工程施工的控制网。

(4)大坝断面放样、填筑轮廓,宜根据不同坝型相隔一定距离设立放样架,其测点相对设计的限值误差,平面为±50mm,高程为±30mm,坝轴线为±30mm。高程负值不得连续出现,并不得超过总测点的30%。

(5)土石方开挖及筑堤施工前,联合监理工程师对需要开挖及填筑断面进

行全面的测量工作,并将实测厚的平面、剖面地形测量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作为填筑工程量计量的原始依据。

(6)施工期间,认真保护好测量基本控制点、基线永久埋桩,标架和水准点及自行增设的控制网点,使之容易进入和通视,并避免测量网点的缺失或损坏。

三、土石方开挖

本工程内容包括溢洪道、大坝砂壳、心墙、放水洞基础等工程,以及监理工程指明的其他土石方明挖工程。

1、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3)《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DL/T5109-1999;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场地清理

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料场、存弃渣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的地表。主要施工机械为74kw推土机,1.0m3挖掘机及5t自卸汽车。

(1)植被清理

①工程开挖、弃土堆放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监理工程师指明的其它障碍物放置到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弃土场。

②主体工程的植被清理,须予挖除树根的范围延伸到离施工图所求最大开挖边界或建筑基础外侧5m的水平距离。

③尽最大的实际可能保护清理区域范围外的建筑物和土体安全。

(2)表土的清挖、堆放和使用

①表土系指含细根须、草本植被及覆盖草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我方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的表土开挖深度进行开挖。表土堆积体不宜过高,防止冲刷流失。

②堆存的表土属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将合理支配用于工程区的环境保护、土壤保护等工作。我方也可有于环境保护和竣工后工程区的清量恢复工作,但需经

监理工程师批准。

(3)基础清理及缺陷处理

①基础清理

在溢洪道、大坝砂壳、心墙、放水洞基础开挖完成后,认真进行检查和清理,包括基础表面的夯实(压实度不小于90%),清除基础面上监理人认为的有碍物,清基深一般在0.2~0.3米。

为便于监理工程师检查、测绘基础的特征,项目部提供有关的工作条件,如排除积水、清除覆盖物等。

②缺陷处理

基础检查中若出现意料不到的缺陷,严格按监理工程师要求,予以特殊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开挖、回填设计要求的土料及其它加固措施等。

当开挖中遇到淤泥或软弱土层时,将淤泥及软弱土层全部挖除,并采取措施防止边坡坍塌。

3、土石方开挖

1)土方开挖

根据本标段图纸及现场勘察情况,溢洪道石渣挖运、弃渣土方开挖外运、坝顶土方挖运运距在500~1000米之间,均采用1m3挖掘机配合5T自卸汽车进行施工。石碴推运运距在50m~100m的使用推土机施工。土方挖运运距在300m~500m的采用铲运机施工。

开挖从上至下分层分段进行,施工中采取一切预防措施避免扰运开挖线之外的表土、土方。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开挖图控制开挖边线,要求不出现欠挖,而且尽量不超挖。开挖后,为不破坏基础结构,便于下一步护砌工程施工,预留20cm的保护层。

2)石方开挖

引水渠石方岩石级别为Ⅸ级,在开挖岩石时需先进行钻孔爆破。爆破后采用

1.0m3挖掘机开挖。

①爆破作业安全

a、项目部加强对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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