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范本
不同合同之间有哪些区别
不同合同之间有哪些区别篇一: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委托合同、代理行为、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文博一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其中委托他方处理事务的人为委托人,接受他方委托并处理其事务的人为受托人。
1、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2、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
3、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
4、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5、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必须亲自办理事务,不经过委托人同意,一般转委托他人。
6、委托合同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委托人。
二、委托合同与代理行为委托合同和代理行为在罗马法中是不加以区分的,而是混为一体。
德国民法开始加以严格的区分,认为委托合同是产生代理行为的根据,代理行为则是实现委托合同的手段。
我国现在也严格区分了代理行为和委托合同,把代理制度在总则中加以规定,委托合同在合同法中加以规定。
二者之所以经常混淆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1、两者都是由他人代替完成自己的事务。
2、两者的法律效果都归为委托人。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而受托人也通常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4、代理权基于委托合同而产生。
但毕竟两者是不同的民事制度,有着重要的区别,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1、代理是涉及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所以代理中有三方关系人,而委托一般只是约束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合同,只有双方关系人。
2、代理的行为只能是法律行为,而不能是事实行为;而委托的范围更加广泛,除了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也可以委托。
2、代理授权是单方行为,不需要等待受托人的承诺;委托合同是合同,必须双方达成意思表示,经过承诺才能成立。
3、委托合同不同于授予代理权。
现实生活中,委托合同中可能同时有代理权的授权条款,因此很多时候委托合同同时具有了授予代理权证书的性质。
但是委托合同的成立并不以代理权条款为要件,所以委托合同成立的时候,其内容可能不存在代理权条款,这个时候委托合同成立的同时就没有代理权的产生。
行纪合同及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DOC
行纪合同及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DOC行纪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称为“行纪人、委托人”。
行纪人是指接受委托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一定行为的人;委托人是指委托别人为自己利益进行行纪行为的人。
行纪合同,《合同法》第四百一四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也称信托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行纪合同的地位在《合同法》中依法确定并独立存在(《合同法》第二二章)。
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法律活动、为委托人办理事务,而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的关系与委托人无关,行纪人虽然为委托人办理事务,但是以自己的名义,因此,委托人也不对行纪人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三、行纪人的法律活动是为委托人办理事务,争取利益,因此,行纪人在充分考虑委托人利益的情况下,其发生的货物风险应由委托人承担。
四、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活动,行纪合同的委托人获得行纪人办理事务的结果,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五、行纪合同的标的物是行纪人为委托人办理事务而与第三人发生的法律行为的结果,该结果是委托人的委托,即行纪合同的标的物。
六、行纪合同的法律活动范围仅限于购销、寄售等民事法律行为,仅此而已,不涉及其他内容。
行纪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称为“行纪人、委托人”。
行纪人是指接受委托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一定行为的人;委托人是指委托别人为自己利益进行行纪行为的人。
行纪合同履行过程中,行纪人享有如下的权利:一、索取报酬的权利。
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当行纪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时,委托人有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的义务,《合同法》第四百二二条第二项规定“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四百二一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直接参与卖出买入活动权。
《合同法》第四百九条规定“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合同的概念
行纪合同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是一种经营活动。
行纪人在其行纪事务中同时与他人形成两种不同的合同关系:一是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行纪合同关系;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行纪合同的特征:(l)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的事务。
行纪人不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而是以自己的名义来为委托人办理物品买卖,以及其他委托事务,并对自己的行为直接负责,这是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所在。
(2)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
行纪人虽然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但与第三人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
(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委托人应向行纪人的经贸活动支付一定手续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4)行纪是一种营业.行纪合同文本行纪合同合同编号:委托方:签订时间:年月日行纪方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办事项(具体约定是寄售、代购、代销货物,还是其他法律事务)第二条代办事项的具体要求:(凡属寄售和代购代销货物,应明确具体货物品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以及最低销价或最高购价和时间要求。
)第三条货物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第四条酬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第五条违约责任第六条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委托方行纪方单位(人)名称(章)单位(人)名称(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报挂号电报挂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在行纪合同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人是行纪人。
行纪合同范本(15篇)
行纪合同范本(15篇)行纪合同范本1行纪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行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签订行纪合同首先应明确合同主体。
因此,在行纪合同中,应写明委托人与行纪人的名称(姓名)以及单位、地址、职务(职业)、联系电话等。
在合同首部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时间及地点。
行纪合同的主体范围:委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但行纪人只限于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
公民个人和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的法人不得经营或兼营行纪业务。
)第一条代办事项:(委托事务的种类行纪很透委托事务的种类是指委托人委托行纪人要办的事项。
在合同中,必须将委托事项写清楚,如是寄售还是代购、代销此条款必须写的明确、具体,不能含糊或使人产生歧义。
)第二条代办事项的具体要求:(行纪事务的具体要求及价格:一、行纪事务的具体要求,主要是指委托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对行纪货物或劳务的要求。
如行纪内容为代销或寄售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型号、牌号或商标、包装、数量、交货方式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规定。
行纪内容是劳务的,对劳务的具体要求也应详细明确。
二、行纪合同的价格,主要是指合同中应明确说行纪的货物或劳务的价格。
行纪事务是代购、代售的,价格上应规定一个幅度,以及最低销售价格或最高购入价,以便于行纪方在从事交易时能掌握最佳时机。
)第三条货物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在合同中应载明委托人要求行纪人在构销货物时的保管责任,特别是在寄售货物时,须对所寄售货物情况详细地写明,除应明确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外,还应对包装、瑕疵等情况予以明确。
)第四条酬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要对行纪应得到的酬金加以明确规定。
行纪合同书通用范本5篇
行纪合同书通用范本5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行纪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行纪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基本事项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2.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3.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4. 委托事项描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具体事项)的行纪活动。
二、委托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商品或服务)进行采购、销售、租赁、交易或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专业化的行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查、商务谈判、合同签订、款项结算等。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1)明确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3)按照约定支付行纪费用。
(4)甲方应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
2. 乙方责任与义务(1)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进行行纪活动。
(2)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信息予以保密。
(3)及时向甲方报告行纪业务的进展情况。
(4)按照约定收取行纪费用。
四、行纪费用及支付方式1. 行纪费用:____元人民币。
2. 支付方式:____(现金、转账等方式)。
3. 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____%,业务完成后支付剩余____%。
五、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1. 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行纪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行纪费用及滞纳金。
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行纪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因此造成的损失。
3.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补充。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之比较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之比较2023-10-27contents •引言•委托合同概述•行纪合同概述•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比较•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异同点总结•案例分析•总结与展望目录01引言合同概述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它们在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以及风险承担等方面存在差异。
委托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另一方处理事务,另一方为委托方处理事务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合同类型简介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或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行为受到委托人的限制。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但需对委托人承担相应的义务。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在性质、当事人权利义务、合同解除等方面有所不同。
02委托合同概述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将需要办理的事务委托给受托人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并完成该事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提供劳务的合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处理事务,并向委托人报告结果。
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特点委托合同是一种基于信任关系的合同,委托人对受托人充分信任,将事务委托给受托人处理。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处理事务,并报告处理结果,而委托人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报酬。
委托合同可以涉及各种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买卖、运输、仓储等。
单一委托合同指委托人将一项特定的事务委托给受托人处理,如代理购买房屋、代理运输等。
综合委托合同指委托人将多项事务委托给受托人处理,如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
委托合同类型03行纪合同概述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人是指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人。
贸易活动是指商品买卖、证券交易、金融市场投资等商业活动。
行纪合同是一种代理合同,但与一般的代理合同有所不同。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而代理人则是代表委托人从事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居间、行纪的区别
代理与行纪的区别。
【1】1.代理制度存在民法上的代理与商法上的代理之分,而行纪是一种商行为,不存在民法上的行纪。
2.代理关系基于授权而发生,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而行纪合同属于双务诺成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3.行纪中行纪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为一定贸易活动,其与第三人之间所为法律行为不能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其与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4、主体性质:代理人是独立的商事经营者,不依赖于被代理人而存在。
(独立性)行纪商必须以行纪交易的缔结为其正常的经营业务,身份与职业经营密切相连。
5、权利来源代理基于被代理人赋予的代理权而产生。
行纪是基于契约而产生权利和义务。
6、必要费用的负担:在行纪合同中,如无约定,由行纪人负担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而在代理合同中,代理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报酬变更行纪活动中,经委托人同意,或双方事先约定,经纪机构可以以低于(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进(卖出),并因此而增加报酬。
代理的报酬一般不变。
8、行纪活动中,除非委托人不同意,对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经纪机构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
代理则不可。
9.行纪以其独特的二人合同制度为特征,只有行纪人将其与第三人所订立的合同转移给委托人后,委托人才能对第三人主张权利,简言之,需通过两个合同关系才能让委托人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
而代理制度中,代理人只要是在授权范围内行事,其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不需要合同来转移其权利义务。
10 行纪制度一般只适用于一部分对交易安全要求较高的领域如我国现行立法中已规定的有价证券的买卖,委托贷款等。
又因其“职业性”强调行纪人要具有专业知识,代理人并无这一要求。
行纪与居间的区别1.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法律行为。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居间商不能代表交易的任何一方,仅是居间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
行纪合同范本(示范文本)5篇
行纪合同范本(示范文本)5篇篇1行纪合同范本甲方(单位):__________乙方(个人):__________为了维护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工作秩序的正常进行,特订立本合同,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纪律要求1. 乙方应当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职工管理,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旷工、偷懒、打瞌睡、聚众闹事等。
2. 乙方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故意破坏工作秩序、不得无故拒绝加班、临时调休或者工作任务等。
3. 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利用单位的职务和权利,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私自接受他人礼品、款待、贿赂等。
第二条工作安排1. 乙方应当根据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如有疑问或困难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不得推诿扯皮或者拖延工作。
2. 乙方应当在工作中保护公司的财产和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故意损坏公司的财产。
3. 乙方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早退、迟到、旷工等,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得到单位批准。
第三条绩效考核1. 乙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将得到单位的表彰和奖励;若有不端行为或者工作表现不佳者,将受到相应的批评和处罚。
2.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接受单位的考核评议,如实如淳提供个人工作情况和业绩数据。
第四条违约责任1.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一项规定,甲方有权依据工作纪律规定做出相应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批评、书面警告、记过、停职、辞退等措施。
2. 如果乙方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将由单位报警局或者相关执法机构依法处理,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自乙方入职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止有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签约地点:__________甲方(单位):__________ 乙方(个人):__________(盖章)(签字)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篇2行纪合同范本甲方:(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联系地址)、电话:(联系电话)。
第三节本人及第三人与代理人的关系
2、但英美法中的第三种情况,即代理人不披露本人的存 在的情况,虽然表面上与大陆法上的间接代理有相似之处, 但在英美法中未被披露的本人的法律地位同大陆法上的间 接代理的委托人的法律地位是截然不同的。按照大陆法, 间接代理关系中的委托人不能直接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 的合同而对第三人主张合同权利,只能在代理人通过一个 合同将前一个合同的权利转让给本人后,本人才能去请求 第三人履行合同。但按照英美法,未被披露的本人有介入 权,他无须经过代理人把权利转移给他,就可以直接对第 三人主张权利,而第三人一旦发现了本人,也可以直接对 本人起诉,即只需要有代理人同第三人间的一个合同就可 以使未被披露的本人直接和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不需要 有另一个合同。
如果代理人是以他个人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合同,这个合 同将被认为是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代理人必须对 合同负责。这就是所谓的间接代理,也称为行纪。即代理 人尽管是为了本人的利益,但是以自己的名义同第三人订 立合同,该合同的法律后果不能直接归属于本人,而先由 代理人承担,然后通过另外一个合同转移给本人。瑞士、 联邦德国、日本等国的法律,行纪人的业务仅以从事动产 或有价证券为限,但法国则没有这种限制,行纪人可以订 立各种合同。
一、代理人未以本人名义订约时,本人及代理人与第三人的 关系
(一)大陆法
在确定第三人究竟是和代理人还是和本人订立了合同的问题 时,大陆法所采取的标准是看代理人是以代表的身份同第三 人订立合同,还是以他自己个人的身份同第三人订立合同。
当代理人是以代表身份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时,这个合同就 是第三人同本人之间的合同,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是第三 人与本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直接归属于本人,由本人直接 对第三人负责。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在同第三人订立合 同的时候,可以指明其本人的姓名,也可以不指出本人的 姓名,而仅声明他是受他人的委托进行交易,但无论如何 代理人必须表示作为代理人身份订约的意思,或依订约时 的环境情况可以说明这一点,否则就将认为是代理人自己 同第三人订立合同,代理人就应对合同负责。这就是所谓 的直接代理,即代理人以代表的身份,也就是本人的名义 同第三人订立合同,合同的权利义务直接归属于本人,代 理人一般不对合同承担个人责任。直接代理人又称商业代 理人。
合同法(精选多篇)
合同法(精选多篇)第一篇:合同法《合同法》2022年7月考试练习题一、辨析题1.任何合同都可以转让。
解答:错误根据《合同法》第79条规定,根据合同的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不得转让。
2.依法成立的车辆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解答:错误。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车辆、船舶、房屋等的买卖,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此该合同在登记时生效,而不是成立时生效。
3.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
解答: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308条的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4. 出卖凭样品买卖的物品,只要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
解答:错误。
据合同法第169条的规定,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在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如果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通常标准,出卖人仍然应该承担责任。
5.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解答: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8条的规定,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论述题(所附答案均为要点,应适当展开论述。
)1.试述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关系。
(提示:分别从概念、相同的特点和区别上进行论述。
)解答: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有一些共同点,即都是一方受他方委托为他方办理一定事务,都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这两种合同都是诺成性的、不要式、有偿的合同。
行纪合同范本通用版6篇
行纪合同范本通用版6篇篇1行纪合同范本甲方:(甲方全称)乙方:(乙方全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从事行纪工作事宜达成一致如下:一、行纪工作内容:1.乙方将全力配合甲方完成所委托的行纪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记录事实、整理数据等。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3.乙方需保密甲方的商业机密和其他涉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服务期限: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约定的服务结束日期终止。
2.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需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新合同。
三、报酬与支付:1.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报酬标准,按时、按量向甲方发出相应的工作报酬账单。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报酬账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支付。
3.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报酬或要求乙方按工作量进行相应扣减。
四、违约责任:1.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其他事项: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上为《行纪合同范本通用版》,请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共同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合作顺利进行。
篇2行纪合同范本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XX项目的施工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及地点:XX项目,位于XXX省XXX市XXX区(具体地址)。
二、项目施工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XXXXXX(列明具体施工内容)。
三、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XXX万元(大写)。
四、支付方式:按照如下方式支付:1. 预付款: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有哪些⾏纪是指⾏纪⼈受委托⼈的委托,以⾃⼰的名义与第三⽅进⾏交易,委托⼈⽀付报酬的合同,⾏纪⼈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为。
那么,⾏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店铺⼩编为您解答。
⾏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居间合同,⼜称“中介服务合同”。
是指居间⼈根据委托⼈的要求为委托⼈与第三⼈订⽴合同提供机会或进⾏介绍,⽽委托⼈须向居间⼈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第⼀,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
在我国⾏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纪⾏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为。
居间的业务范围较⼴,除法律禁⽌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产资料和部分⽣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居间服务。
关于婚姻中介,婚姻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种合同关系,因⽽婚姻介绍不属于居间的业务范围,应由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调整。
第⼆,合同的标的不同。
所谓标的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纪合同中⾏纪⼈为委托⼈提供的服务不是⼀般的劳务,⽽是⾏纪⼈与第三⼈发⽣法律关系,为⼀定的法律⾏为,该法律⾏为的实施是委托⼈与⾏纪⼈订⽴⾏纪合同的⽬的所在,故⾏纪合同的标的是⾏纪⼈为委托⼈进⾏⼀定的法律⾏为。
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为委托⼈进⾏⼀定的事实⾏为,居间⼈为委托⼈提供特定的劳务即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所办理的事务本⾝并不具有法律意义,⽽⾏纪合同中⾏纪⼈受托的事务是法律⾏为,这正是⾏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本质上的区别。
第三,与第三⼈的关系不同。
由上述本质区别必须引申出⼆类合同中⾏纪⼈与第三⼈的关系、居间⼈与第三⼈的关系,两种关系上存在着很⼤的差别。
民法典第958条规定“⾏纪⼈与第三⼈订⽴合同的,⾏纪⼈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纪⼈与第三⼈的合同关系相对于⾏纪合同本⾝来说是外部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规则,⾏纪⼈与第三⼈的合同关系只能发⽣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之间,即发⽣在⾏纪⼈和第三⼈之间,尽管⾏纪⼈与第三⼈之间的法律关系所⽣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纪⼈与第三⼈订⽴合同也应充分考虑委托⼈的利益,但是委托⼈对⾏纪⼈和第三⼈之间的合同⽆权⼲涉,⾏纪⼈对合同直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行纪合同 (范本)(律师整理版)8篇
行纪合同(范本)(律师整理版)8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行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行纪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行纪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委托事项及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就以下事项进行行纪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行纪人的义务和责任1. 乙方应以诚信、专业、高效的原则为甲方提供服务。
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委托事项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
3.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4. 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报告行纪事务的处理情况。
5. 因乙方过失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1.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以便乙方更好地为甲方服务。
2.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行纪费用。
3. 甲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4. 甲方应当对乙方在行纪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予以重视和采纳。
五、行纪费用及支付方式1. 行纪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居间行为与行纪行为的区别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居间行为与行纪行为的区别什么是居间行为?什么又是行纪行为?对于这两种比较相似的行为,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赢了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介绍居间行为与行纪行为的区别。
从法律上说,以自己的名义替委托人从事贸易服务的,叫做行纪;向委托人报告商业机会、提供订立和约的媒介服务的,叫做居间。
这两种活动都是为委托人服务、都要从委托人那里获得报酬、都要对委托人履行忠诚义务。
但两者之间至少存在着以下不同:第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
在我国,可以从事行纪活动的范围有法律限制,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
居间业务范围就比较广泛,在法律禁止的范围之外均可进行居间服务。
其实婚姻中介就是一种最典型的居间活动。
第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不同。
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是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后果的行为,行纪人是在为委托人做成买卖;居间人只是为委托人提供信息或者中介服务,买卖能否做成,在委托人和第三方决定,居间人所办理的事务并不具备法律意义。
第三,与第三人的关系不同。
行纪人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再与第三人签订买卖合同,行纪人在这个买卖行为中享受权利承担后果。
当第三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所带来的不利后果由行纪人承受,如行纪人不能对此不利后果及时弥补而最终给委托人带来损害的,委托人有权依据与行纪人之间的合同向行纪人索赔。
在居间活动中,无论是报告居间还是媒介居间,居间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其在交易中仅是一个中介人,既不为交易的当事人一方或其代理人,也不直接参与交易双方的谈判,在决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上并不体现居间人的意见。
第四,取得报酬的时间不同。
行纪活动中,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并得到履行,行纪人完成了委托,有权要求委托人依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给付报酬。
居间活动中,报告居间的情况下居间人有权向委托人主张报酬,媒介居间的情况下居间人的报酬应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负担,居间人取得报酬的时间是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并不要求合同得到了履行。
行纪合同(一)7篇
行纪合同(一)7篇第1篇示例:《行纪合同(一)》是指在两个相关方之间达成的协议,约定双方在特定时间内的合作方式、责任分工、权利义务等事项的法律文件。
行纪合同通常用于商业合作、项目承揽、服务协议等场合,以保障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降低合作风险,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在进行行纪合同的制定和签署前,双方参与者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保证双方合法权益的平等和保护。
以下是《行纪合同(一)》的一般条款内容:一、合同双方:行纪合同一般由甲方(委托方)和乙方(承接方)两方构成。
甲方是合同发起方,承担支付报酬、提供相关资源等责任;乙方是合同接受方,承担完成任务、提供服务等责任。
二、合同目的:明确双方合作的目的和范围,包括合同的具体内容、合作方式、实施计划、完成标准等。
三、合同期限: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保障双方在特定时间内的合作关系,避免长期未决的合作状况。
四、合同权利义务:明确双方在合作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支付报酬、提供资源、完成任务、保密合作信息、承担风险等。
五、合同违约责任:约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执行和合作关系的稳定。
六、合同争议解决: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七、其他事项:合同中还可以包括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以完善合同内容,保障合作关系的顺利进行。
在签署《行纪合同(一)》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对合同内容有充分理解,并且自愿接受合同约定。
如果对合同内容有异议,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修改,达成共识后再进行签署。
合同一旦签署生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行纪合同(一)》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起到约束和保护合作双方的作用。
双方应当理性对待合同内容,保持合作的信任和诚意,共同推动合作事业的顺利发展。
【行纪合同(一)】的签署是合作关系的起点,也是合作关系的基石,双方应当珍惜并共同维护好这份合作的法律约束和合作精神。
行纪服务规范协议范本2024版
编号:__________行纪服务规范协议范本2024版第一篇:通用版范文第二篇:中介版范文第三篇:甲方主导版范文第四篇:乙方主导版范文第五篇:纯商业化应用场景版范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行纪服务规范协议范本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行纪服务的定义与范围1.1 定义1.2 服务范围第二条双方的义务与责任2.1 行纪人的义务2.2 委托人的义务2.3 责任分配第三条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3.1 服务费用的确定3.2 支付方式3.3 费用调整第四条行纪人的权利与限制4.1 行纪人的权利4.2 行纪人的限制第五条委托人的权利与限制5.1 委托人的权利5.2 委托人的限制第六条合同的履行与期限6.1 合同的履行6.2 服务期限第七条保密条款7.1 保密内容7.2 保密期限7.3 保密泄露的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与赔偿8.1 违约行为8.2 赔偿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法律途径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0.1 合同的生效10.2 合同的变更10.3 合同的终止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的定义11.2 不可抗力的后果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2.1 法律适用12.2 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合同的附件14.1 附件内容列表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行纪服务的定义与范围1.1 本合同所称的行纪服务,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行纪人的名义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的贸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推广等。
1.2 行纪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进行商品的采购或销售;(2)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行纪人的名义与交易对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履约;(3)对委托人的商品进行市场推广,提高商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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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
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进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买卖行为,行
纪人在此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享有由此产生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
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直接涉及委托人,是一种相对独立于委托之外的买卖关系。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