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部供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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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的评估、考核、监督与控制。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
3.职责和权限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供应商分类:
4.1.1 A类供方:设备和线材的供应商或产品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或直接影响工程成本的供应商。
4.1.2 B类供方:五金、电池、工具、零星材料,或采购额不
大且产品质量对工程质量不会造成直接影响的供应商。
4.2 合格供应商审批。
4.2.1 A类供方需通过公司审批并由部门和公司品质管理部备案。
4.2.2 B类供方由部门审批,由部门和公司品质部备案。
4.2.3 部门财务备案后方可进行采购订单的审核。
4.3 评估谈判过程:
4.3.1 A类供方的评审由采购管理员会同财务部及品质部相关人员对供方进行招标/评估和价格谈判。对在深圳的供方需进行实地现场评估。
4.3.2 B类供方的评估由采购管理员会同部门财务/物资计划管理员/技术组人员/本部事务主管对供方进行评估和价格谈判。异地供方由城市负责人负责提供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价格信息,采购管理员和部门财务负责电话核实。
4.4供应商评估审批流程
4.4.1采购管理员将供应商资料及谈判结果(价格及付款方式等)报部门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准备相关资料报公司审批。
4.4.2增加新的供应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公司审批备案:
A、供应商营业执照(盖章生效)。
B、税务登记证(盖章生效)。
C、报价单(盖章生效)。
D、安防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盖章生效)。
E、产品检验证书(盖章生效)。
F、进出口企业资质证书(代理型公司提交,盖章生效)。
G、进口产品代理证书(代理型公司提交,盖章生效)。
H、原产地证明(代理型公司提交,盖章生效)。
I、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4.4.3 资料收集整理完毕后,由采购管理员填写《供方申请(评审)表》。
4.4.4 公司审批通过后,由采购管理员及时记录在《合格物资供方(品牌)一览表》中,并及时更新《常用物资价格统计表》。
4.5供应商考核:
4.5.1每半年由采购管理员负责进行一次供应商考核,4.0-5.0分上为Ⅰ类供应商3.5-3.9分为Ⅱ类供应商;3.5分(不含3.5分)以下为Ⅲ类供应商。如某A类供应商考
核分数为4.2分,则其为AⅠ类供方。
4.5.2对于Ⅰ类供应商,在付款时间,协议签订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4.5.3对于一年中两次累计被评为Ⅲ类供方的供应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4.6合格供方的增加及变更按公司供方程序进行。
5.相关文件
VKWY7.4-Z01 《采购管理程序》
VKWY7.4-Z03 《供方管理程序》
VKWY7.5.1-J02-05 《智能化工程部采购管理办法》6.记录表格
VKWY7.4-Z03-F1 《供方申请(评审)表》VKWY7.4-Z03-F2 《合格物资供方(品牌)一览表》VKWY7.5.1-J02-07-F1 《常用物资价格统计表》VKWY7.5.1-J02-07-F2 《供应商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