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联动控制要求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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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常规联动规则

火灾报警常规联动规则

火灾报警常规联动规则在消防联动测试调试过程中,对消防报警测试应该怎么联动,部分朋友很是模糊。

例如卷帘门、风机、水泵在什么情况下联动启动!根据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在结合自己的理解,把一些自认为相关的干货都扒拉了出来,整理了出了一张火规参照表,供大家参考,若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文章下方留言指正,谢谢!而在实际项目运作的情况下,应根据项目实际去求或地方规范要求略作调整,如需刨根问底,请参阅相关国家消防规范。

闲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在这里,我普及几个基本的知识点,让你们更加理解上面表格:防火分区,本文章用用分区代替,防火分区是指以防火墙(墙体)、楼板、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为界限圈起来区域。

防烟分区,是指设置有排烟口的过道、房间,和用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mm(地下室不小于800mm)的挡烟垂壁、大梁划分出的区域防烟分区的范围小于等于防火分区,且防烟分区不可跨越防火分区。

新规范与老规范的值得注意的几点:1.水系统中,新规范,室内消防泵出水干管有低压压力开关,屋顶上有高位水箱,水箱上有流量开关和微型水箱压力开关,规范上说了直接启动室内消防泵,不受报警主机手自动控制,虽然如此,部分区域可能仍需要主机上写低压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微型水箱压力开关启动消防泵的联动关系2.正压送风系统中,新规范上未明确规定,正压送风口报反馈启动对应风道上的正压送风机,但是部分地方仍可能需要编写对应的联动关系。

3.排烟系统中,防烟分区内只有烟感才能触发,手报不参与。

4.正压送风口和防火门都是相邻层动作,也可看着某一楼层火警确认(两烟或一烟一手),启动层加上下层的设备。

5.卷帘门,在中文备注的时候,备注卷帘门两面对应的区域,如车库负一层一二区卷帘门,我们写联动的时候,把这设备分别写入一区和二区的联动关系中去即可,这样可有效的避免卷帘门联动关系错乱,也不必每区一圈一圈找卷帘门。

卷帘门一般不作为疏散通道,故此一般作为防火隔断卷帘门,只需一步降即可,实际情况应根据当地验收要求执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要求规范.GB50116-2013》解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要求规范.GB50116-2013》解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解读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区别做了整理,列出了新规范在以往的基础上新增的内容,以方便大家对GB50116-2013与GB50116-98之间做出清晰区分。

一、目录1、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2、增加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以及高度大于12米的空间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3、取消第3章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将原第4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第5章(系统设计)与第6章(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内容合并为新的第3章(系统设计)。

5、增加区域显示器、模块、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设备设置规定。

二、术语不再引入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定义;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信号、联动反馈信号、联动触发信号的定义。

三、基本规定①3.1一般规定1、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场所规定: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2、增加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接口通讯协议的强制性规定:3.1.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讯协议的兼容性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增加火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单回路设备总数、回路设备余量;模块总数、联动回路中设备总数、联动回路设备余量的详细规定。

4、增加隔离器设计相关规定。

5、规定超过100米的建筑中跨避难层应设置独立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6、规定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

7、规定地铁列车上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通过无线网络等方式将列车上发生火灾的部位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

②3.2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1、系统形式的选择改为按照报警和联动要求进行选择,原规定中按照系统对象保护等级进行选择(特级、一级、二级)。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配置(要点)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配置(要点)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配置(要点)关键词: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近年来,我国消防事业的蓬勃发展和计算机及现代通讯技术的引入,使消防设施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消防技术实现了火灾自动监测、自动报警过程。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已广泛地应用到了建筑防火中去,为及时发现和扑灭初期火灾,保护建筑物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怎样才能使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在防火工作中发挥巨大的作用,这就取决于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其中设计尤为重要。

设计人员在进行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时,一般是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遵循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消防法律法规进行设计,但对于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主机的配置,设计人员一般都不会进行详细的设计。

主机的配置大多数都是由厂家提供的,而厂家不太了解现场,往往根据经验来配置。

因此可能会导致配置达不到要求,造成地址容量不足、电源容量不足、控制点数不足等问题。

只有正确选择和配置火灾自动报警主机设备,才能设计出一个符合规范、造价合理并实用可靠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主要由以下设备组成:主机主板、回路卡、手动控制盘、多线制控制盘、直流不间断电源、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CRT系统、机箱。

一、主机主板主机主板是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核心,因不同产品、不同型号而有所不同。

它决定了控制器的最大容量和性能。

选用时要先了解本工程是否还有后期工程需要共用本主机,如有要事先留好下期的容量;没有则直接计算本次工程的所有设备地址点数,同时根据回路卡的数量选用主机主板即可。

二、回路卡目前市场上一般都是双回路卡,单回路卡一般只用于点数很少的工程。

回路卡因生产商的不同有较大差异,选用时一定要先了解该产品的具体情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目录术语 (4)2.0.3 探测区域: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4)2.0.4 保护面积: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4)2.0.5 安装间距:两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4)2.0.6 保护半径: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4)2.0.9 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的用于逻辑判断的信号。

(4)基本规定 (4)1.1 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 (4)3.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2 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3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3.2.4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1.2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5)3.3.1 报警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5)3.3.2 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5)3.3.3 下列场所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5)1.3 消防控制室 (5)4.1 一般规定 (6)4.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6)4.2.1 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4.2.2 预作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4.2.3 雨淋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4.2.4 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4.3 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7)4.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8)2 选择阀的动作信号。

(9)3 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9)4.5 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9)4.6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9)4.7 电梯的联动控制设计 (10)4.8 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0)4.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1)4.10 相关联动控制设计 (11)5.1 一般规定 (11)5.1.1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1)5.2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12)1 相对湿度度经常大于95% 。

消防各联动控制设备设置要求

消防各联动控制设备设置要求

消防各联动控制设备设置要求一、系统形式选择与设计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和设计要求与保护对象及消防安全目标的设立直接相。

正确理解火灾发生、发展的过程和阶段,对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建筑内设置消防系统的第一任务就是保障人身安全,这是设计消防系统最基本念。

从这一基本理念出发,就应做到尽早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启动有关消防她、引导人员疏散。

如果火灾发展到需要启动自动灭火设施的程度,就应启动相应的自动灭火设施,扑灭初起火灾,防止火灾蔓延(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1)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

(2)不仅需要报警,而且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需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

(3)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已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1.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1)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2)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员值班的场所。

(3)系统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该装置应具有传输表中所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系统未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应设置火警传输设备。

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2、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1)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感组成。

(2)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簕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起到集中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均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3)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表3-9-1所规定的有关信的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出警报,以便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下面是一份1000字的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

一、设备选择:1.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选用具有专业资格证书的生产厂家的产品,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 设备选择要满足实际安全需要,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可靠、稳定地工作。

3. 控制器应具备识别烟雾、温度等火灾指示信号的能力,且可以实现联动控制其他设备。

二、设备布局:1. 控制器应安装在易于触摸、使用的位置。

2. 控制器的位置应避免阳光直射、热源、湿度大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防止设备损坏。

3. 如果有多个控制器,应布局在不同区域,保证火灾报警信号能够全面检测。

4. 控制器应安装在易于维护、检修的位置。

三、火灾检测器:1. 选择具有烟雾、温度等火灾指示信号检测能力的检测器。

2. 检测器应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火灾发生。

3. 检测器布局要考虑到不同区域的火灾诱发原因,安装数量要满足需要。

4. 检测器的检测范围要覆盖到每一个重要区域,确保火灾的发现率。

四、警报设备:1. 选择具备高音量、广播等警报功能的设备,确保警报声能在整个区域内被听到。

2. 警报设备的布局要保证警报声能在火灾发生时迅速传播到每一个区域。

3. 警报设备的安装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严禁遮挡或更改设备。

五、灭火设备:1. 灭火设备的选择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且能够快速、有效地灭火。

2. 灭火设备的布局要考虑到不同区域的火灾风险,确保火灾发生时可以及时使用。

3. 灭火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要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六、系统测试:1. 完成系统安装后进行系统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定期进行系统测试,确保设备和报警通信系统的正常工作。

3. 如果发现设备故障或存在问题,应立即修复或更换设备。

七、维护管理:1. 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维护周期。

2.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备良好状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个关键的安全设备,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发出报警信号。

设计一个高效可靠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范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个设计规范的范例,包含了一些基本的要求和准则。

一、系统概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包括火灾探测、报警、灭火和紧急疏散等。

系统应能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发出报警信号,并通过声音和光线等方式提醒人员及时采取逃生措施。

二、系统设计1. 火灾探测器(1)选择感应器来探测火灾,如烟雾传感器和热敏传感器等。

(2)探测器的布置应覆盖每个房间,并能够实时监测环境变化。

2. 报警器(1)包括声光报警器,能够以高音量和强光迅速引起人们的注意。

(2)报警器应布置在容易被人员看到和听到的位置,如走廊和楼梯口等。

3. 控制器(1)控制器负责对火灾探测器和报警器的管理和控制。

(2)应具备自动化控制功能,并能够与消防系统实现联动。

4. 灭火系统(1)可包括自动喷淋系统、灭火器和消防栓等。

(2)灭火系统应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并提供足够的灭火剂。

5. 紧急疏散系统(1)包括紧急照明和紧急通信设备等。

(2)紧急疏散系统应能够引导人员迅速撤离,并提供必要的紧急信息。

三、系统操作与维护1. 系统操作(1)系统应具备人性化的操作界面,方便人员进行操作和监控。

(2)应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能够熟悉系统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

2. 系统维护(1)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及时更换探测器的电池或灭火器的灭火剂,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四、系统性能要求1. 灵敏度火灾探测器应能够迅速发现烟雾和火焰等火灾迹象,提前报警。

2. 报警时间系统应能在最短时间内发出报警信号,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3. 可靠性系统应能够稳定运行,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并能够在异常情况下自动故障转移。

4. 扩展性系统应支持后期扩展,能够满足建筑物的变动需求。

综上所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应包括系统概述、系统设计、系统操作与维护以及系统性能要求等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规范及技术说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规范及技术说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规及技术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合用规及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 GBJ50166-2007 )《民用建造电气设计规》( JGJ/T16-201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报警器通用技术条件》( GB4717-2005 )上述技术标准和规如有不足或者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投标人应使系统设备和材料符合所有最新国家标准、规的要求,并提供给招标人参照执行。

2、系统的总体要求2.1 本建造根据建造防火相关规定设置区域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总线与多线相结合的形式设计。

控制中心具有高度集中的权力,负责整个系统的控制、管理和协调任务,所有报警数据均要汇集到消防报警控制主机,所有联动指令均要由消防报警控制主机监视和控制。

消防中心设备包括:消防报警区域控制主机、消防主控计算机、广播主控计算机、消防专用主机、消防广播柜及联动控制柜设备、防火漏电报警主机柜、备用电源等。

2.2 系统应按设计规和图纸要求划分报警探测区域,在整个建造各处按消防规设置感烟、感温及红外光束探测器以及手动报警按钮。

点型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的选择及设置部位应符合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的要求。

所有的探测器应具有报警地址;所有手动报警按钮都应有报警地址,并应有动作指示灯。

在所有手动报警按钮上或者旁边设插孔。

在主要疏散楼梯口设置报警指示灯,当*一楼层发生火灾时,该楼层的显示灯点亮并闪烁。

系统应对消火栓箱按钮、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和报警阀组、消防水池水位等设监测装置,随时传送其当前状态信号。

消火栓按钮还须有直接启动消火栓泵的功能和动作确认灯。

系统应对所有联动控制设备(防排烟风机、消防泵、防火卷帘门、气体灭火柜、防火排烟阀、送风口、断电控制信号等),在系统向其发出控制输出信号后,应通过其相应反馈信号确认其当前的状态(动作与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设计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设计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设计GB50116WORD格式整理笔者对GB-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GB-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区别做了整理,列出了新规范在以往的基础上新增的内容,以方便大家对GB--98之间做出清晰区分。

一、目录1、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2、增加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以及高度大于12米的空间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3、取消第3章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将原第4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第5章(系统设计)与第6章(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内容合并为新的第3章(系统设计)。

5、增加区域显示器、模块、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设备设置规定。

二、术语不再引入区域报警体系、集中报警体系、控制中心报警体系的界说;增长火灾自动报警体系、联动控制信号、联动反应信号、联动触发信号的界说。

三、根本规定①3.1一般规定1、增长火灾自动报警体系使用场所规定:3.1.1火灾自动报警体系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求实时报警的场所。

2、增加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接口通讯协议的强制性规定:3.1.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讯协议的兼容性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增长火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单回路装备总数、回路装备余量;模块总数、联动回路中装备总数、联动回路装备余量的详细规定。

4、增长隔离器设计相干规定。

5、规定超过100米的建筑中跨避难层应设置独立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6、规定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

7、规定地铁列车上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通过无线网络等方式将列车上发生火灾的部位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

②3.2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1、体系方式的选择改为按照报警和联动要求进行选择,原规定中按照体系对象保护品级进行选择(特级、一级、二级)。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检测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检测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检测要求1、在智能建筑工程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检测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规定执行。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应是独立的系统。

除GB50166中规定的各种联动外,当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还与其他系统具备联动关系时,其检测按本规范3.4.2条规定拟定检测方案,并按检测方案进行,但检测程序不得GB50166的规定相抵触。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磁兼容性防护功能,应符合《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和严酷等级》GB16838的有关规定。

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汉化图形显示界面及中文屏幕菜单等功能,并进行操作试验。

4、检测消防控制室向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传输、显示火灾报警信息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检测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口、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其火灾运行模式,应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

5、检测消防控制室与安全防范系统等其他子系统的接口和通讯功能。

检测智能型火灾探测器的数量、性能及安装位置,普通型火灾探测器的数量及安装位置。

6、新型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及功能检测应包括:1)早期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2)大空间早期火灾智能检测系统、大空间红外图像矩阵火灾报警及灭火系统;3)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7、公共广播与紧急广播系统共用时,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并执行。

8、安全防范系统中相应的视频安防监控(录像、录音)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等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火灾模式操作等功能的检测,应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

9、当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与其他系统合用控制室时,应满足GB50116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相应规定,但消防控制系统应单独设置,其他系统也应合理布置。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1
总线隔离器的设置要求及树形设置结构
每只总线隔离器保护设备总数不应超过32个; 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总线隔离 器。
树形结构总线短路隔离器接线示意图。
总线隔离器的环形设置结构(部分进口设备)
环形结构总线短路隔离器接线示意图
设备容量负荷要求
1 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 数均不应超过3200,每一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 总数不宜超过200,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 %的余量。 2 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 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 超过1600,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总数 不宜超过100,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 余量。
启动灭火设备:各类扑灭火灾的自动
灭火设施。
规范的主要变化
2 明确系统的适用范围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 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建筑物
建筑物的定义
建筑物通称建筑,一般指指供人 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 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 的工程建筑。包括工业建筑、民用建 筑、农业建筑等。
构筑物
构筑物的定义
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
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比
如水塔、水池、部分工业生产装置等。
规范的主要变化
3 系统构成要求的改变
1)改变了传统的系统构成模式要求, 系统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采用对等 网络和集中区域的系统构成模式。
2)系统各功能区、子系统,相对独 立构成,并集中显示。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气 体 灭 火 控 制 器 消 防 水 泵 控 制 器 防 火 卷 帘 控 制 器 防 排 烟 控 制 器 防 火 门 监 控 器 消 防 设 备 电 ... 源 监 控 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联动控制要求汇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联动控制要求汇总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1 )联动控制方式,应将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喷淋消防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3)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2、雨淋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1)联动控制方式,应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雨淋阀组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

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雨淋阀组的开启;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雨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和停止按钮、雨淋阀组的启动和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雨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雨淋阀组的开启;3)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雨淋阀组、雨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3、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1)联动控制方式,当水幕系统用于防火卷帘的保护时,应由防火卷帘下落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与本报警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仅用水幕系统作为防火分隔时,应由该报警区域内两只独立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开启;3 )压力开关、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启动、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一、总则1、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1、报警区域Alarm Zone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n Zone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3、保护面积Monitoring Area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4、安装间距Spacing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5、保护半径Monitoring Radius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6、区域报警系统Local Alarm System由区域火警报警控制器和火警探测器等构成,或由火警报警控制器和火警探测器等构成,功能简单的火警自动报警系统。

7、集中报警系统Remote Alarm System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控制中心报警系统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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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联动控制方式,应将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喷淋消防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
3)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2、雨淋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联动控制方式,应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雨淋阀组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

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雨淋阀组的开启;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雨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和停止按钮、雨淋阀组的启动和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雨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雨淋阀组的开启;
3)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雨淋阀组、雨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3、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联动控制方式,当水幕系统用于防火卷帘的保护时,应由防火
卷帘下落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与本报警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仅用水幕系统作为防火分隔时,应由该报警区域内两只独立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开启;
3)压力开关、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启动、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消火栓系统联动控制要求
1)联动控制方式,应将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当设置消火栓按钮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消火栓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

3)消火栓泵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5、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应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或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的组合宜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
2)联动控制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a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
b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
c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
d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30s 的延迟喷射时间;
3)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a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b选择阀的动作信号;
c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4)在防护区域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该状态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6、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采用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相关层前室等需要加压送风场所的加压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
b应采用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电动挡烟垂壁降落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的降落。

2 )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采用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b应采用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动。

3)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能在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及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或停止,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应采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
4)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的动作信号,防烟、排烟风机启动和停止及电动防火阀关闭的动作信号,均应反馈至消防联
动控制器。

5 )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及风机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7、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防火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a应采用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3)b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2)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应符合下列规定:
a联动控制方式,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 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在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0.5m~5m 内应设置不少于2 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b手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

3)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应符合下列规定:
a联动控制方式,应将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由防火卷帘控制器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
b手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防火卷帘的降落。

4)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 处、下降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和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8、电梯的联动控制要求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

2)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转换层的反馈信号,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显示,轿箱内应设置能直接与消防控制室通话的专用电话。

9、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2)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

3)火灾声警报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宜为8s~20s,同时设有消防应急广播时,火灾声警报应与消防应急广播交替循环播放。

4)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5)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

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6)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的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

7)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1)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启动应急照明控制器实现;
2)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实现;
3)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

4)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11、相关联动控制设计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时,宜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

a火灾时可立即切断的非消防电源有:普通动力负荷、自动扶梯、排污泵、空调用电、康乐设施、厨房设施等。

b火灾时不应立即切掉的非消防电源有:正常照明、生活给水泵、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地下室排水泵、客梯和I~III 类汽车库作为车辆疏散口的提升机。

2)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自动打开涉及疏散的电动栅杆等的功能,宜开启相关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摄像机监视火灾现场。

3)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打开疏散通道上由门禁系统控制的门和庭院的电动大门的功能,并应具有打开停车场出入口挡杆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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