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计算间距:大寒日、冬至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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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间距规定条例

日照间距规定条例

关于日照间距现行的国家相关规范和法律: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2小时,冬至日大于等于1小时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ﻫ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天水市范围内暂按大寒日不小于2小时执行。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发布时间:2011-08-28 信息来源:市规划局作者:不详字体: 大中小(双击滚屏)1总则1.0.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ﻫ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1.0.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的规划设计。

ﻫ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 3a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1.0.5居住区的规划设计,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ﻫ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5.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1.0.5.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1.0.5.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1.0.5.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1.0.5.5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1.0.5.6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1.0.5.7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ﻫ1.0.5.8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反映的实施情况看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大、中、小城市均未达到这个标准。

大多数城市的住宅,冬至日前后首层有一个月至两个月无日照,东北地区大多数城市的住宅,冬至日日照遮挡到三层、四层。

这些城市若适当提高日照标准,仍不可能达到首层住宅冬至日有日照的要求,更达不到冬至日日照标准,因而,无法以冬至日为标准日,而只能采用第二档次即大寒日为标准日。

据此,本规范采用冬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

国际上许多国家也都按其国情采用不同的日照标准日:原苏联北纬58以北的北部地区以清明(4 月5 日)为日照标准日(清明日照3 小时),北纬48~58的中部地区以春分、秋分日(3 月21 日、9 月23 日)为标准日,北纬48以南的南部地区采用雨水日(2 月19 日)为标准日(参照前苏联建筑规范СНИПⅡ一6075);原西德的标准日相当于雨水日;欧美、伦敦采用的标准日为3 月1 日(低于雨水日,高于春、秋分日)等,所以,采用冬至日与大寒日两级标准日,既从国情出发,也符合国际惯例。

2、随着日照标准日的改变,有效日照时间带也由冬至日的9 时至15 时一档,相应增加大寒日8 时至16 时的一档。

有效日照时间带系根据日照强度与日照环境效果所确定。

实际观察表明,在同样的环境下大寒日上午8 时的阳光强度和环境效果与冬至日上午9 时相接近。

故此,凡以大寒日为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均采用8时至16 时;以冬至日为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均为9 时至15 时。

有效日照时间带在国际上也不统一,一般均与日照标准日相对应,如原苏联南部地区以雨水日为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为7 时至17 时;的北海道则采用9 时至15 时,其他地区8 时至16 时。

综上所述,本规定按建筑气候分区和城市规模大小将日照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即第Ⅰ、Ⅱ、Ⅲ、Ⅶ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2h,第Ⅰ、Ⅱ、Ⅲ、Ⅶ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Ⅳ 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3h,第Ⅳ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Ⅴ、Ⅵ气候区的各级城市不低于冬至日日照 h。

农村自建房日照间距标准

农村自建房日照间距标准

农村自建房日照间距标准一、确定日照间距的依据日照间距是指前后两排房屋之间为保证阳光不受遮挡而保持的最小距离。

农村自建房的日照间距主要依据所在地的日照强度、房屋朝向、房屋高度等因素来确定。

二、日照时间的要求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日照时间应满足以下要求:1. 冬至日全天日照时间不少于1小时(时数)为标准。

2. 冬至日全天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时数)为“日照标准日”三、日照质量的标准日照质量是指被照射物体接受到的光能量对其需要的满足程度。

一般来说,高质量的日照能够提供更充足的光照能量,对人体的健康和生活舒适度都更加有益。

四、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通常采用以下公式:L = H/tan(a)其中,L为日照间距,H为前排房屋檐口至后排房屋窗户外表面的高度,a为冬至日当地纬度圈的太阳高度角。

该公式可以用来计算在冬至日当地正午太阳高度角下前后两排房屋之间的最小间距。

五、屋檐高度对日照间距的影响屋檐高度对日照间距有影响。

一般来说,屋檐高度越高,需要的日照间距就越小。

这是因为高屋檐可以阻挡阳光直射到后排房屋的窗户,从而减少后排房屋接受到的光照能量。

六、前后房屋间距的确定在确定前后房屋间距时,需要考虑房屋朝向、地形、房屋高度等因素。

一般来说,南北向排列的房屋之间的间距应大于东西向排列的房屋之间的间距。

同时,地形和房屋高度的差异也会影响间距的大小。

七、日照间距与地形、房屋高度的关系日照间距与地形、房屋高度有密切关系。

在平坦地形上,日照间距主要受房屋高度和当地冬至日太阳高度角的影响;而在复杂地形上,日照间距还受到地形起伏、房屋朝向等因素的影响。

因此,在确定日照间距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八、日照间距与房屋朝向、房屋间距系数的关系房屋朝向和房屋间距系数也会影响日照间距的大小。

一般来说,南北向排列的房屋需要较小的日照间距,而东西向排列的房屋需要较大的日照间距。

同时,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相关部门会规定不同的房屋间距系数,该系数可用于调整日照间距以满足当地规划要求。

日照间距规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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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照间距现行的国家相关规范和法律: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2小时,冬至日大于等于1小时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天水市范围内暂按大寒日不小于2小时执行。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发布时间:2011—08-28 信息来源:市规划局作者: 不详字体: 大中小(双击滚屏)1总则1.0。

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

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

0.3的规定。

1.0。

3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5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5.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1.0.5.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1.0。

5。

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1。

0.5.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1。

住宅建筑间距规范

住宅建筑间距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住宅建筑间距规范篇一:重庆市建筑间距规范第四章建筑间距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的间距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的间距,必须遵守本章的各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主采光面对平行布置时的间距)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相对平行布置时的间距:(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0.8倍,新建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1倍;(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24米,新建区不小于28米;(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办理,计算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按计算高度100米执行。

第二十条(主采光面垂直布置时的间距)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垂直布置时,外墙面与拆迁范围线或用地边界线的距离,在不小于本章其它各条规定间距0.5倍的条件下,其间距为:(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2米,新建区不小于15米;(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5米,新建区不小于18米。

第二十一条(主采光面既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间距)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既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一)夹角小于或等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十九条确定;(二)夹角大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二十条确定。

第二十二条(角与角相对布置时的间距)相邻住宅建筑,角与角相对布置时的间距:(一)两幢建筑均为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均小于或等于24米时: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二)其中的一幢或两幢建筑为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时: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2米,新建区不小于15米。

日照间距规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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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照间距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和法律: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2小时,冬至日大于等于1小时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天水市范围内暂按大寒日不小于2小时执行。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发布时间:2011-08-28 信息来源:市规划局作者:不详字体: 大中小(双击滚屏)1总则1.0.1为确保居民基本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1.0.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规定。

1.0. 3a 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4居住区配建设施,必须及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5居住区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5.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1.0.5.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1.0.5.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及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1.0.5.4适应居民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居住生活环境;1.0.5.5为老年人、残疾人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1.0.5.6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1.0.5.7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1.0.5.8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综合效益。

冬至日与大寒日大寒日和冬至日时间

冬至日与大寒日大寒日和冬至日时间

冬至日与大寒日大寒日和冬至日时间大寒和冬至,都是冬季时的重要节气,冬至代表着寒冷将至,而大寒则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压轴,宣示着天气寒冷到了极点。

那么,大寒日和冬至日分别是哪一天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大寒日和冬至日时间解惑:冬至日全年日照时间最短,夜最长的一天,而大寒日是全年最冷的一天。

冬至简介:冬至(Winter Solstice),是中国农历中一个重要的节气,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节日,冬至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等。

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春秋时代,中国就已经用土圭观测太阳,测定出了冬至,它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制订出的一个,时间在每年的公历12月21日至23日之间。

冬至这天,太阳直射地面的位置到达一年的最南端,几乎直射南回归线(南纬23°26‘)。

这一天北半球得到的阳光最少,比南半球少了50%。

北半球的白昼达到最短,且越往北白昼越短。

如中国最南端——曾母暗沙(北纬2°33’)这天的白昼达11小时59分,海口市约为10小时55分,杭州市为10小时12分,北京约9小时20分,而号称“中国最北端”的黑龙江省漠河县(北纬52°58‘)也仅有7小时34分。

冬至过后,夜空星象完全换成冬季星空,而且从今天开始“进九”。

而此时南半球正值酷热的盛夏。

比较常见的是,在中国北方有冬至吃饺子的风俗。

俗话说:“冬至到,吃水饺。

”而南方则是吃汤圆,当然也有例外,如在山东滕州、曲阜、邹城,冬至习惯叫做数九,流行过数九当天喝羊肉汤的习俗,寓意驱除寒冷之意。

各地食俗不同,但吃水饺最为常见。

大寒简介:大寒是二十四节气中的最后一个节气。

每年1月20日前后太阳到达黄经300°时为大寒。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十二月中,解见前(小寒)。

”《授时通考·天时》引《三礼义宗》:“大寒为中者,上形于小寒,故谓之大。

寒气之逆极,故谓大寒。

”这时寒潮南下频繁,是中国大部分地区一年中的最冷时期,风大,低温,地面积雪不化,呈现出冰天雪地、天寒地冻的严寒景象。

日照间距规定条例

日照间距规定条例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2002 年版)
发布时间:2011-08-28 信息来源:市规划局 作者: 不详 字体: 大 中 小 (双击滚屏)
1 总则
1.0.1 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 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 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 1.0.3 的规定。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 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2.0.7 道路用地(R03)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 2.0.8 居住区(级)道路
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 2.0.9 小区(级)路
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 2.0.21 高层住宅(大于等于 10 层)比例
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2.0.22 中高层住宅(7~9 层)比例
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2.0.23 人口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m²)。 2.0.24 人口净密度
关于日照间距现行的国家相关规范和法律:
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
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 2 小时,冬至日大 于等于 1 小时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 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 小时的标准;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 准降低;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 低于大寒日日照 1 小时的标准,天水市范围内暂按大寒日 不小于 2 小时执行 。

冬至日日照时间

冬至日日照时间

冬至日日照时间篇一:冬至日日照时间冬至这天,太阳直射地面的位置到达一年的最南端,几乎直射南回归线(南纬23°26')。

这一天北半球得到的阳光最少,比南半球少了50%。

北半球的白昼达到最短,且越往北白昼越短。

如中国最南端——曾母暗沙(北纬2°33’)这天的白昼达11小时59分,海口市约为10小时55分,杭州市为10小时12分,北京约9小时20分,而号称“中国最北端”的黑龙江省漠河县(北纬52°58‘)也仅有7小时34分。

冬至过后,夜空星象完全换成冬季星空,而且从今天开始“进九”。

而此时南半球正值酷热的盛夏。

不考虑天气因素,冬至日北纬30度的日照时间(白天时间)为10.07小时,北纬60度为5.52小时更多冬至相关文章:1.2015什么时候冬至2.2015有关冬至的习俗3.立冬和冬至的区别4.冬至是什么意思5.2015年的冬至是哪一天6.2015冬至的诗句7.大寒日和冬至日8.冬至是几月几日9.有关冬至的来历10.关于冬至的诗词精选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是多少篇二:冬至日日照时间冬至这一天,是我们所处的北半球一年中白昼最短、黑夜最长的日子。

那么,大家知道冬至日日照计算时间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冬至日日照时间南方与北方不一致,冬至这天,北半球的白昼达到最短,且越往北白昼越短。

如中国最南端——曾母暗沙(北纬2°33’)这天的白昼达11小时59分,海口市约为10小时55分,杭州市为10小时12分,北京约9小时20分,而号称“中国最北端”的黑龙江省漠河县(北纬52°58’)也仅有7小时34分。

不考虑天气因素,冬至日北纬30度的日照时间(白天时间)为10.07小时,北纬60度为5.52小时。

昼夜长短和日出日落时间的计算有一定的规律和技巧,要点如下:一、昼夜长短的计算1、太阳直射哪个半球,哪个半球就昼长夜短,纬度越高,昼越长,夜越短;直射点向哪个半球(南或北)移动,哪个半球就昼变长,夜变短。

大寒日与冬至日区别

大寒日与冬至日区别

大寒日与冬至日区别【篇一:住宅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所对应的有效日照时间带,以下哪项正确(】一、整体解读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

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

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标准】建筑日照计算标准1 总则1.1 为规范建筑日照计算的数据条件、计算参数、计算过程和结果表达,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计算机对北京市市域内所有城市建设用地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含公寓)、老年人居住建筑、托儿所生活用房、幼儿园生活用房、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医院病房楼等有日照要求的生活居住建筑进行日照计算等工作。

根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北京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本标准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北京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城市建设用地。

冬至采光

冬至采光

冬至采光【篇一:如何计算房屋采光】如何计算房屋采光?采光计算公式(图示)如何计算房屋采光?采光计算公式(图示)关于房屋采光如何计算,我用图示给大家介绍一下,能够让大家理解起来更容易。

第一种方法:(比较角度)b是所在层数,你在3楼 b=3;c是指遮阳楼的楼层数,挡住你家阳光的楼是18楼,那么c=18;tan(a)=(c-b)*层高/楼间距通过套用公式,算出夹角a的度数,然后算出你所在城市冬至日的太阳直射角度,关于第一种方法角度的计算我给大家介绍一下:1、先算出公式等号的右侧结果即(c-b)*层高/楼间距;2、打开我的电脑-所有程序-附件-计算器,3、点击计算器菜单栏的“查看”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科学型”4、选中左侧 inv。

注意这个特别重要同时注意要选择输入框下边的“角度”5、输入你做出来的 (c-b)*层高/楼间距结果。

要使得你所在楼层有太阳,就是d必须大于等于a 即d=a因此 tan(d)要大于等于tan(a) ; tan(d)=tan(a)tan(a)=(c-b)*层高/楼间距tan(d)=tan(90-23.5-你所在纬度) 冬至日这天是北半球太阳光直射角度最小的一天,即d值最小,如果这天的tan(d)都大于tan(a)那么全年采光都没有问题。

因此公式可以转变为tan(d)=(c-b)*层高/楼间距 ,如果把你就家楼层情况输入进去,符合这个的话,采光就没有问题。

需要更多关于采光的问题看一下:【篇二:《住宅建筑日照标准》_计算间距大寒日、冬至日的区别】《住宅建筑日照标准》_计算间距大寒日、冬至日的区别1.改变过去全国各地一律以冬至日为日照标准日,而采用冬至日与大寒日两级标准日。

过去,我国有关文件曾规定“冬至日住宅底层日照不少于一小时”。

从表1 反映的实施情况看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大、中、小城市均未达到这个标准。

大多数城市的住宅,冬至日前后首层有一个月至两个月无日照,东北地区大多数城市的住宅,冬至日日照遮挡到三层、四层。

日照间距规定条例

日照间距规定条例

关于日照间距现行的国家相关规范和法律: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2小时,冬至日大于等于1小时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天水市范围内暂按大寒日不小于2小时执行。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发布时间:2011—08—28 信息来源:市规划局作者:不详字体:大中小(双击滚屏)1总则1。

0.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

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

0.3的规定。

1。

0。

3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

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

5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

5。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1.0.5.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1。

0。

5.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1.0。

5.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1。

大寒日的日照怎样计算

大寒日的日照怎样计算

大寒日的日照怎样计算大寒日的日照怎样计算【篇一:日照分析计算的方法和心得】日照计算的方法和心得一、基本概念1.气候区: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2.计算日冬至日——12.22 南方大寒日——1.20. 北方3.建筑计算高度:1)坡顶;2)平顶;3)顶部退台;上海市建筑高度计算示意图江苏省建筑高度计算示意图4.太阳高度角和纬度有关,和经度无关纬度越高,高度角越小一天内,中午最大5.日照计算和日照间距日照间距系数日照间距折减系数最小日照间距日照有效时间的折减6.哪些建筑要计算日照高层,小高层住宅低层,多层,(有些地方不要求计算)特殊公建——“老弱病残”——老年人公寓,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医院病房,残疾人公寓不计算日照的:酒店式公寓,低层住宅多层(因地方而异),loft住宅办公商业等公共建筑上海的规定:《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第三十条: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

【篇二: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标准】建筑日照计算标准1 总则1.1 为规范建筑日照计算的数据条件、计算参数、计算过程和结果表达,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计算机对北京市市域内所有城市建设用地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含公寓)、老年人居住建筑、托儿所生活用房、幼儿园生活用房、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医院病房楼等有日照要求的生活居住建筑进行日照计算等工作。

根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北京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本标准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北京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城市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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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计算间距:大寒日、冬至日的区别
在计算日照间距时,区分了大寒日、冬至日
请问他们的区别在哪?
具体有何规定?
哪个要求更高?
以下是“居住区设计规范的条文说明”的具体内容,希望能解答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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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变过去全国各地一律以冬至日为日照标准日,而采用冬至日与大寒日两级标准日。

过去,我国有关文件曾规定“冬至日住宅底层日照不少于一小时”。

从表1反映的实施情况看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大、中、小城市均未达到这个标准。

大多数城市的住宅,冬至日前后首层有一个月至两个月无日照,东北地区大多数城市的住宅,冬至日日照遮挡到三层、四层。

这些城市若适当提高日照标准,仍不可能达到首层住宅冬至日有日照的要求,更达不到冬至日日照标准,因而,无法以冬至日为标准日,而只能采用第二档次即大寒日为标准日。

据此,本规范采用冬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

国际上许多国家也都按其国情采用不同的日照标准日:原苏联北纬58°以北的北部地区以清明(4月5日)为日照标准日(清明日照3小时),北纬48°~58°的中部地区以春分、秋分日(3月21日、9月23日)为标准日,北纬48°以南的南部地区采用雨水日(2月19日)为标准日(参照前苏联建筑规范СНИПⅡ一6075);原西德的标准日相当于雨水日;欧美、伦敦采用的标准日为3月1日(低于雨水日,高于春、秋分日)等,所以,采用冬至日与大寒日两级标准日,既从国情出发,也符合国际惯例。

2.随着日照标准日的改变,有效日照时间带也由冬至日的9时至15时一档,相应增加大寒日8时至16时的一档。

有效日照时间带系根据日照强度与日照环境效果所确定。

实际观察表明,在同样的环境下大寒日上午8时的阳光强度和环境效果与冬至日上午9时相接近。

故此,凡以大寒日为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均采用8时至16时;以冬至日为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均为9时至15时。

有效日照时间带在国际上也不统一,一般均与日照标准日相对应,如原苏联南部地区以雨水日为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为7时至17时;的北海道则采用9时至15时,其他地区8时至16时。

综上所述,本规定按建筑气候分区和城市规模大小将日照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即第Ⅰ、Ⅱ、Ⅲ、Ⅶ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2h,第Ⅰ、Ⅱ、Ⅲ、Ⅶ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Ⅳ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3h,第Ⅳ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Ⅴ、Ⅵ气候区的各级城市不低于冬至日日照h。

据此规定,比较各地现行日照间距,(表1)第Ⅱ、Ⅲ气候区的大中城市大多由现行的接近大寒日日照lh提高到大寒日日照2h,难度不大;第Ⅳ气候区大城市的日照标准有的保持现行水平,有的略有提高,难度也不大。

中小城市的日照标准提高的幅度与大城市提高的幅度有的相当,有的略高一些;第Ⅴ、Ⅵ、Ⅶ气候区的现行日照间距已
达到或接近本标准。

提高幅度较多的是第Ⅰ气候区中北纬45°以北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大城市和一些中等城市,其中大城市难度较大一些,但据调查反映,现行日照标准过低,居民反应较大,本规范仅作适当提高是完全必要的,通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

3. 老年人的机能、生活规律及其健康需求决定了其活动范围的局限性和对环境的特殊要求,因此,为老年人服务的各项设施要有更高的日照标准,在执行本规定时不附带任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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