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模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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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模式介绍
信息技术革命是推动世界贸易发展的重要动力。
联合国贸易便利化与电子业务中心(UN/GEFAGT)在本世纪初公布了33号建议书:“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及指南”和35号建议书:“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法律框架”。
目前,5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已引进了这一措施。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被定义为使国际贸易和运输相关各方在单一登记点递交满足全部进口、出口和转口相关监管规定的标准资料和单证的一项措施。
如果为电子报文,则只需一次性地提交各项数据。
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单一窗口主要分为三种模式:一种是瑞典的“单一机构”模式,由一个机构来处理进出口业务,系统在收到企业进出口贸易申报数据后,直接进行各项业务处理;二是美国的“单一系统”模式,只进行相关国际贸易电子数据的集中收集和分发,数据发往各政府部门系统进行业务处理;三是新加坡的“公共平台”模式,实现申报数据的收集和反馈,企业仅需要填制一张电子表格就可以向不同的政府部门申报,申报内容经各政府部门业务系统处理后,自动反馈结果到企业的计算机中。
2014年6月3日停靠在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的TITAN号船舶通过“单一窗口”实现了放行手续的无纸化办理,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等部门首次共同将准予船舶离港电子放行信息发送至“单一窗口”平台,海事部门凭电子信息签发船舶出口岸许可证,实现了船舶出口岸手续签注一体化。
下一步,检验检疫和海关将会在“单一窗口”方面做一些积极的试点,稳步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模式,大力推进关检合作,结合在全国范围推广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进一步推动“单一窗口”模式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