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
城市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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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规划意见
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规划意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城市的发展瓶颈逐渐显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地下空间的利用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地下空间不仅能够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还能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为了更好地规划和利用地下空间,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规划意见”。
一、地下空间规划地下空间规划是指对地下空间进行科学规划,包括地下隧道、地铁、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下文化设施、地下空气调节系统等。
具体规划如下:1.在繁华商业和居住区周围,可以在地下空间建立地下商场。
地下商场不仅方便居民购物,而且可以缓解地面道路交通压力,减少城市噪声,提高城市品质。
2.在火车站、汽车站周围,可以开发地下交通枢纽,建设地下隧道,方便市民出行。
同时,也可以通过地下隧道联通不同区域,提高交通效率。
3.在居住区周围,可以建设地下停车场,缓解地面车位短缺和交通拥堵问题。
4.在城市中心,可以利用地下空间建设文化和娱乐设施,如博物馆、剧院、游乐场等。
这些设施不仅可以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文化和娱乐选择,还可以促进城市的文化交流和发展。
5.在城市的工业区周围,可以建设地下工业园区。
地下工业园区可以减少工业噪声,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同时也可以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人防工程规划地下空间作为重要的人防工程空间,人防工程规划是地下空间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人防工程规划主要包括建设地下防空洞、地下掩体、地下人员疏散通道等。
具体规划如下:1.建设地下防空洞。
地下防空洞是城市人民防空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避难和防空的关键设施。
在地下空间规划中,应注重建设地下防空洞,为城市人民的生命安全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
2.建设地下掩体。
地下掩体是指在地下建设的避难场所。
在城市紧急事件发生时,可以为市民提供安全的避难场所,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3.建设地下人员疏散通道。
在城市突发事件发生时,人员疏散通道是保障市民安全的重要设施。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2007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2007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二零零七年五月编制说明近年来,随着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现代化规划建设的新领域、新热点。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日益庞大、功能日趋复杂,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和谐城市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城市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下空间规划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但是,作为一项全新的规划领域,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不利于城市规划的衔接和统一管理。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主要是针对我国大中城市的中心城区以及重点规划建设地区编制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借鉴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功经验与最新科技,分析总结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建设的成功积累与经验教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并充分考虑与我国现行城市规划体系的衔接,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层次、内容、方法、深度、成果文件、以及编制与审批的程序等提出要求,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工作,并为正在研究制定的《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联合编研组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联合编制研究单位:一.主编单位与负责人同济大学束昱二.参编单位与负责人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李迅2.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石晓冬3.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徐国强4.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陈志龙5.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彭瑶玲6.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顾新7.清华大学童林旭、祝文君2007-05-18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编制与审批第三章总体规划第四章详细规划第五章附则第六章附件第一节名词解释第二节条文说明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导则。
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7.31•【文号】自然资发〔2024〕146号•【施行日期】2024.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4〕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充分挖掘地下空间资源潜力,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效率,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目标,细化土地管理政策单元,强化规划引领、优化供应体系、加强产权保护、改进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政策体系,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有序开发利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遵循以下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发。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与城市发展阶段、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相适应,充分考虑地质、水文等自然环境条件和环境保护、文物保护、防洪排涝抗震等要求,尽可能降低自然灾害风险,明确可开发利用和限制、禁止开发利用区域,合理确定开发利用时序。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地下空间要与地表、地上空间统筹规划,协调人防、交通、防洪排涝等相关规划,处理好相邻关系,在充分考虑安全的前提下,明确准入要求,实行分类指导。
根据需要,依法设立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
公共优先、复合利用。
坚持把公共利益放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首位,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韧性建设要求,服务民生、平急两用、平战结合,实行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空间连通开发,坚持安全环保,推进复合利用。
深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众
第十二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内容】中“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遵循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表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的原则”调整为“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遵循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表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的原则,统筹规划地下空间与地下综合管廊的协调与衔接”。
说明
卓越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1.
该暂行办法主要从宏观控制及编制、审批层面提出了要求,但缺乏具体指标性的控制要求。目前关于地下空间利用能参考的规范性文件很少,仅有2014版《深标》第9章,以及2015年第21次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第九条《关于城市更新项目地下空间有关事项的请示》。建议进一步细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技术规定,结合实际城市开发建设要求,修订《深标》条款。
这条可行性比较差。可能与上位法物权法相违背,实施难度大,除非是公共利益项目,不同宗地地下空间空间建设应该互不干涉互不影响为原则。
采纳
地下空间权利范围本办法已做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地下空间建设应互不干涉,但涉及公共利益情况下,地下空间权利人应提供便利条件。
22.
《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多数都是规定政府部门的,对用地单位的规定比较少,城市更新的项目情况复杂,没有特别规定,总体感觉规定比较空洞,针对性不强。
采纳
我委正在研究制定的《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修订)中,第二章技术文件、规划研究报告、功能控制等都增加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内容。
3.
建议在“第五条【开发方向】”中补充如下内容:绿地与广场用地、教育设施用地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结合用地周边停车需求,适当进行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因为有些项目因为地下停车问题致使项目推进困难,而周边绿地等地下空间利用不足。)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征求意见稿)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P CJJ 57-201#备案号J×××-201#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ode for Geo-engineering Site Investigationand Evaluation for Urban Planning征求意见稿《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编制组2010.11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总体规划勘察 (5)4.1 一般规定 (5)4.2 勘察要求 (5)4.3 分析与评价 (6)5 详细规划勘察 (7)5.1 一般规定 (7)5.2 勘察要求 (7)5.3 分析与评价 (9)6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 (10)6.1 一般规定 (10)6.2 调查、分析与评价 (10)7 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12)7.1 一般规定 (12)7.2 工作要求 (12)8 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14)8.1 一般规定 (14)8.2 场地稳定性评价 (14)8.3 场地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14)9 规划勘察报告编制 (17)9.1 一般规定 (17)9.2 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17)附录A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等级划分 (18)附录B 场地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性分类 (20)附录C 场地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因子的定量标准 (21)附录D 专题图编制的主题内容及图件名称 (23)附录E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图例 (24)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提供城市规划科学选址决策所需基础地质资料和评价依据,统一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技术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的工程地质勘察。
1.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应根据规划编制任务要求,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因地制宜地采用综合勘察手段,提供资料完整、评价全面、结论正确的勘察成果。
1.0.4 在进行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时,除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
《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
《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福建省其他机关•【公布日期】2011.08.09•【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随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的开展,落实地下空间开发已成为当前人防部门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已列入省政府法制办今年立法调研的项目。
为了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省人防办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将《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请广大网友积极参与,提供宝贵建议或意见,征集意见开始时间2011年8月9日,截止时间2011年9月9日。
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落实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管理,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和其它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包括单独修建的地面无主体结构的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简称单建式人防工程)和单独修建的地下建筑应当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程(简称兼顾式人防工程)。
本规定不包含结合民用建筑依法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工程。
第三条设区市、县(市)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编制本级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草案。
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批准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会同省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下达实施。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上一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具体落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的要求。
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地下空间综合化、系统化开发利用~集约节约城市空间资源~提升城市整体防护和综合承载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
法律、法规对涉及国防、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基本原则]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开发~生态环保、公益优先~合理利用、确保安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优先和禁止] 地下空间应当优先用于建设地下交通、城市基础设施、防空防灾等项目,鼓励建设商业、工业、仓储以及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项目,禁止建设住宅、医院、学校、幼托、养老等项目。
1第五条[政府职责] 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统一领导~建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部门职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综合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统筹推进工作~并负责地下空间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用地和不动产产权登记管理。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建,构,筑物交易、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道路、地下公共连通通道、地下综合管廊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的管理。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涉及人民防空防护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使用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管理。
城市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城市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编制说明一、标准编制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等15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8]7号)的要求,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负责推荐性国家标准《城市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的制订工作。
二、项目背景及标准编制意义、原则(一)项目背景近二十年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日新月异,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工程建设领域。
我国地下空间工程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地下空间开发的领域由传统的民防工程向地下商业、地下交通、地下综合管廊等多种设施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多,综合性越来越强。
1997年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中提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随后,各个地方也相应提出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或暂行管理办法。
葫芦岛市发布了《葫芦岛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02年),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2008年),上海市发布了《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2009年)、《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2013年),绵阳市发布了《绵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2020年1月深圳市开始对《深圳市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拟立法保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
(二)标准编制意义本次申请提出城市地下空间功能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跨行业学科领域提供统一分类体系的国家标准,不但规避不同分类体系相互矛盾的现状,更进一步为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完善奠定基础。
国标《城市地下空间功能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是一本基础性的标准,编制该标准基于以下几点必要性和迫切性:1、该标准是政府加强地下空间工程领域监管的急需,是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城市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
GB/T XXXXX—XXXX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城市地下空间分类 (2)4.1 城市地下空间功能属性 (2)4.2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形式 (3)4.3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深度 (4)4.4 城市地下空间所处岩土环境 (4)4.5 城市地下空间区位特征 (4)4.6 城市地下空间权属 (5)4.7 城市地下空间布局形态类 (5)4.8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分区管制 (5)5 地下工程分类 (6)5.1 地下建筑结构类型 (6)5.2 地下工程施工工法 (6)5.3 地下工程专业类型 (7)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5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国土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GB/T XXXXX—XXXX城市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的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管理及相关领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T 28590-2012 城市地下空间设施分类与代码GB/T 51358-2019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标准3 术语和定义GB 50137、GB/T 28590、GB/T 5135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地下空间兼顾设防规范(送审稿)
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ity underground space give consideration to civil air defense works(征求意见稿)前言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南京地下工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主编,解放军理工大学人防施工图审查中心、江苏浩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参编,共同编制了《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意见。
本规范确定了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程分类,对配建人防工程功能与规模、设计技术标准做出规定。
本规范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因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和人防工程建设实践存在差异,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x号,邮编:21xxxxx)。
本规范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部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编单位:南京地下工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人防施工图审查中心江苏浩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目次1、总则 (1)2、术语 (3)3、建筑 (4)3.1一般规定 (4)3.2主体 (4)3.3出入口 (5)3.4孔口 (7)3.5辅助房间 (7)3.6 平战功能转换 (7)4 、结构设计 (9)4.1 一般规定 (9)4.2 核武器、常规武器作用计算一般规定 (9)4.3 构造规定 (10)4.4平战功能转换 (13)5、通风 (14)6、给排水设计 (15)6.1一般规定 (15)6.2 给水 (15)6.3排水 (16)6.4柴油电站的给排水及供油 (16)6.5平战转换 (16)7、电气 (18)7.1电源配电 (18)7.2线路敷设 (18)7.3照明 (18)7.4其他 (20)8、本规范用词说明 (21)条文说明 (22)1 总则1.0.1 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要求,提高城市综合防空、抗灾能力,使人防工程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协调,制定本规范。
《四川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修改稿)》上网征求意见
《四川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修改稿)》上网征求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4.16•【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四川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修改稿)》上网征求意见现将《四川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修改稿)》上网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请于2012年4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法文教法制处反馈。
联系方式:1、信函请寄: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7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法文教法制处邮编:6100162、传真:(028)866040493、互联网邮箱:******************四川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地下空间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有关法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领导,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相互协调。
(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规划管理;(二)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建设监督管理;(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用地的权属管理和监督;(三)房屋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建筑物产权登记管理;(四)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六)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消防、治安、公共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七)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应管理工作。
城市地下空间计划标准征求意见稿条文说明
城市地下空间计划标准条文说明目录1总那么.....................................................................................................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大体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地下空间功能与设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地下空间资源评估..............................................................................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地下空间需求预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地下空间整体计划需求预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地下空间详细计划需求预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地下空间计划布局..............................................................................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地下空间整体计划布局......................................................................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UDCCJJ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P CJJ/T×-20××备案号J×-20××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operation,maintenance and safetymanagement of urban utility tunnel(征求意见稿)20××-××-××发布2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研究编制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5]15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综合管廊本体,5附属设施,6入廊管线,7 信息管理。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7号,邮政编码:100176)。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大横琴城市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冶综合管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创博科技有限公司首安工业消防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荣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北京京投城市管廊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启鹏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瀚管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澳海辉龙大数据有限公司青岛华高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新技术应用研究所广州市捍御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贝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审查人: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3.1一般规定 (3)3.2运行管理 (3)3.3维护管理 (4)3.4安全管理 (5)3.5应急管理 (6)3.6安全保护 (7)4 综合管廊本体 (9)4.1一般规定 (9)4.2日常巡检 (9)4.3监测与检测 (10)4.4维护保养 (11)5 附属设施 (13)5.1一般规定 (13)5.2消防系统 (13)5.3通风系统 (13)5.4供电系统 (14)5.5照明系统 (15)5.6监控与报警系统 (16)5.7给排水系统 (18)5.8标识系统 (18)6 入廊管线 (20)6.1一般规定 (20)6.2给水、再生水管道 (20)6.3排水管道 (21)6.4天然气管道 (22)6.5热力管道 (24)6.6电力电缆 (24)6.7通信线缆 (25)7 信息管理 (27)7.1档案资料管理 (27)7.2运行数据管理 (27)附录A 综合管廊本体专业检测内容及方法 (29)附录B 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巡检主要内容 (30)附录C 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维护主要内容 (32)本标准用词说明 (35)引用标准名录 (36)条文说明 (38)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Basic requirements (3)3.1 General requirements (3)3.2 Operating management (3)3.3 Maintenance management (4)3.4 Safety management (5)3.5 Emergency management (6)3.6 Safety protection (7)4 The main body of utility tunnel (9)4.1 General requirements (9)4.2 General inspection (9)4.3 Monitoring and detection (10)4.4 Repair and Maintenance (11)5 Ancillary facilities (13)5.1 General requirements (13)5.2 Fire prevention system (13)5.3 Ventilation system (13)5.4 Power supply system (14)5.5 Lighting system (15)5.6 Supervision and alarm system (16)5.7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ystem (18)5.8 Sign system (19)6 Utility tunnel pipeline (20)6.1 General requirements (20)6.2 Water supply and resurgent water pipeline (20)6.3 Drainage pipeline (21)6.4 Natural gas pipeline (23)6.5 Heat distribution pipeline (24)6.6 Power cable (25)6.7 Communication cables (26)7 Information management (27)7.1 Archive management (27)7.2 Data management (27)Appendix A Special testing content and methods of the body of utility tunnel (29)Appendix B Inspection of the Supervision and alarm system of utility tunnel (30)Appendix C Repair of the Supervision and alarm system of utility tunnel (32)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35)List of qutoed standards (36)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山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增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治理,合理开发利用本市地下空间资源,增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地下空间权利人合法权益,依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市市辖区内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治理。
法律、法规对国防、人民防空、防灾、文物爱惜、矿产资源等情形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
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开发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
第四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治理应当贯彻统一计划、平战结合、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治理的原那么,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优先进展地下交通、垃圾处置、电力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效劳设施,鼓舞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开发。
第五条市城乡计划、建设、国土部门别离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计划治理、建设工程治理、用地和产权治理。
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用于人民防空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依照人民防空要求设防的监督治理。
市人民政府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及各镇区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治理的相应工作。
第二章计划治理第六条地下空间计划是城市计划的重要组成部份。
地下空间计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计划及城市整体计划,并与人民防空计划、地下管线计划等专业计划相和谐。
第七条依照城市进展需要,编制城市整体计划时,应当同步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计划。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计划是城市整体计划的专项计划,应当依据城市整体计划的进展方向和战略目标编制,计划期限与城市整体计划维持一致。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计划应当包括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进展战略、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和布局、交通体系,禁止、限制与适宜建设地下空间的范围、环境爱惜要求和平安保障方法及其他相关内容;其中,属于计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在计划文本中明确表述。
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规划意见
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规划意见贵办《关于征求市城市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意见的函》收悉,现将我区具体意见与建议如下。
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为防空地下室700多个,早期人防单位工程117个,早期人防社会干道7条,还有以往所建的部分普通地下室。
目前要紧用于商业、停车场、文化娱乐、仓储等方面,整体利用率不高,地下空间所发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不太理想,在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上存在一些问题,要紧表现一是没有整体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展战略与全面规划,已开发的项目多数只是解决战时防空袭的需要,没有形成独立的系统,缺乏各个设施之间的有机结合,地上地下空间的协调,更没有未来深层地下空间开发的安排;二是管理机构条块分割,形不成合力。
分头领导,职能交叉,分工界限不清,政出多门,相互矛盾,缺乏统一的工作协调,给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带来了很大困难;三是除人防工程外,关于地下空间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到地下空间的开发战略、方针、政策、管理体制、建设标准、技术标准、设计施工规范等系列问题基本上处于法规不完善状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下空间的进展与投资者的积极性,也存在观念与认识上的误区,没有形成“把一切可转入地下的设施转入地下,腾出地面改善环境”的指导思想;四是投资渠道不通畅。
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与观念上的滞后,加之政策上的因素,没有形成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有体制与机制。
同时,平战结合处理不当,已建的防空地下室由于出入口太窄,建筑空间太小,平常利用不便,功能单一,影响经济与社会效益,也影响了进一步开发地下空间的积极性。
地下工程往往由于投资大、短期利润低等因素失去对开发者的吸引力,加之除少数工程外,通常工程现代化气息不够,内部环境质量不高,影响人们对地下空间的心理感受,从而成为地下空间进一步开发的一个消极因素。
二、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根据目前我区城市规划建设的现状,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利用,能够拓展的城市容量,只要是地上、地下协调,就能使城市容量有一个质的飞跃,特别是土地资源稀缺、人口密度大、交通拥挤等因素严重制约着城市经济、社会的进展,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能够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有利于解决交通、商业、各类地下管线、停车场与环境等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抗震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抗震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3.01.30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地下综合
管廊抗震设计标准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建筑垃圾就地分类及再利用技术标准>等13项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19〕154号),我部组织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抗震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0009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日。
附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抗震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1月30日。
江苏地下空间开发意见书
江苏地下空间开发意见书尊敬的江苏省政府:我是一名江苏省的居民,对于江苏地下空间的开发问题,我有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引起您的重视。
如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江苏地下空间的开发已成为当务之急。
首先,江苏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可以解决当前城市面临的日益紧张的用地压力问题。
江苏是人口密集的省份,土地资源短缺,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不仅可以减少房地产用地的占用,还可以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率,解决城市发展的土地资源问题。
其次,江苏地下空间的开发可以提升城市功能和服务水平。
地下空间可以用于建设地下商业街、地下停车场、地下公交站等,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商业、娱乐和交通设施。
同时,地下空间还可以用于建设地下管道、地下电力设施等基础设施,优化城市的供水、供电和排水系统,提高城市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
另外,江苏地下空间的开发有助于城市的生态环保建设。
地下空间可以用于建设地下垃圾处理中心、地下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解决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的问题。
在地下空间建设中,我们还可以考虑运用节能材料和技术,优化建筑物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江苏地下空间的开发可以提升城市的抗灾和安全能力。
地下空间可以用于建设避难所、防空洞等抗灾设施,提供紧急救援和安全保障功能。
在地下空间建设中,我们还可以考虑灾害预警系统和应急通道的设置,提高城市的应对灾害的能力和安全水平。
综上所述,我认为江苏地下空间的开发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发展潜力。
我们可以加大对地下空间的研究和开发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空间的建设和利用。
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相关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提高地下空间建设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利用江苏地下空间的潜力,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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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XXXXX—XXXX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城市地下空间分类 (2)
4.1 城市地下空间功能属性 (2)
4.2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形式 (3)
4.3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深度 (4)
4.4 城市地下空间所处岩土环境 (4)
4.5 城市地下空间区位特征 (4)
4.6 城市地下空间权属 (5)
4.7 城市地下空间布局形态类 (5)
4.8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分区管制 (5)
5 地下工程分类 (6)
5.1 地下建筑结构类型 (6)
5.2 地下工程施工工法 (6)
5.3 地下工程专业类型 (7)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5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国土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GB/T XXXXX—XXXX
城市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的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管理及相关领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T 28590-2012 城市地下空间设施分类与代码
GB/T 51358-2019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 50137、GB/T 28590、GB/T 5135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下空间underground space
在地表以下,自然形成或人工开发的空间。
3.2
城市地下空间 unban underground space
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空间。
3.3
城市地下空间设施 urban underground facilities
在地表以下规划建设的具有特定功能的设施或系统。
3.4
地下工程 underground engineering
将自然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应用于修建和维护各种类型地下空间设施而形成的学科。
3.5
地下空间建设形式 underground c onstruction form
地下建构筑物与上部结构构成方式。
3.6
1
地下空间开发深度deep development of underground space
地下空间设施底部位于地表下的深度。
3.7
地下空间地质环境 underground space geologic environment
对地下空间或地下工程建设有影响的各种地质因素的总称。
3.8
地下空间功能属性 functional attribute of underground space
地下空间设施用途所具有的性质。
3.9
地下空间权属ownership of underground space
使用地下空间的主体。
3.10
地下空间布局形态 underground space form
使用地下空间布置的形状。
3.11
地下建筑结构underground structure
在地下修建的承受各种荷载或作用,起骨架作用的能够提供某种用途的空间受力体系。
3.12
地下工程施工工法 construction method of underground space
地下工程施工的工艺方法。
3.13
地下工程专业 professional categories of underground engineering
地下工程所分的专业门类。
4 城市地下空间分类
4.1 城市地下空间功能属性
按城市地下空间功能属性分类见表1。
表1 城市地下空间功能属性分类
GB/T XXXXX—XXXX
4.2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形式
按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形式分类见表2。
表2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形式分类
3
4.3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深度
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深度分类见表3。
4.4 城市地下空间所处岩土环境
按城市地下空间所处岩土环境分类见表4。
表4 城市地下空间所处岩土环境分类
4.5 城市地下空间区位特征
GB/T XXXXX—XXXX 按城市地下空间区位特征分类见表5。
表5 城市地下空间区位特征分类
4.6 城市地下空间权属
按城市地下空间权属分类见表6。
4.7 城市地下空间布局形态类
按城市地下空间布局形态分类见表7。
4.8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分区管制
按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分区管制分类见表8。
5
5 地下工程分类
5.1 地下建筑结构类型
按地下建筑结构类型分类见表9。
5.2 地下工程施工工法
按地下工程施工工法分类见表10。
GB/T XXXXX—XXXX
5.3 地下工程专业类型
按地下工程专业类型分类见表1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