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照明和应急照明的定义和区别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事故照明和应急照明的定义和区别

关于事故照明在《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中国电力出版社,89年制定,2008年最后一次印刷)。第十八章照明部分,事故照明定义: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供事故情况下暂时继续工作或安全疏散用的照明装置为事故照明。在由于工作中断或误操作容易引起爆炸、火灾以及人身事故或者会造成严重政治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场所应设置事故照明。事故照明灯一般宜布置在可能引起事故的场所、设备、材料周围以及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处。

DL/T5390-2007《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中应急照明定义: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疏散照明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处于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照明。安全照明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照明。备用照明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的照明。

在下列情况下应设应急照明:

1.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2.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

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3.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入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4.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5.

6.

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