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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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一、总则

1.鉴于拟建十堰职业技术学院1#单身公寓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有关批准手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的条件。

2.招标人将对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见资格预审公告。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建筑设计资质和境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6.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要求

9.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及其所附的全部资料。

10. 资格预审将依据资格预审评审办法进行。

四、利益冲突

11.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1.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1.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五、申请书的提交

12.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于2010年11月28日17:00时前送达(或寄达)湖北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人民路招标中心四楼),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3.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律采用中文编写。

14.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

15.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16.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大事项有变化,则应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通知与确认

17.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8.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力:

18.1修改招标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18.2 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18.3 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并不对申请人作原因解释。

19.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后5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0.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资格。

21.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八、附件

22.《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及办法》。

附件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及办法

一、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组织

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

二、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对申请人的资质、机构组织、管理水平、综合业绩、人员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

三、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初审的内容为投标申请人的符合性评审,具体审查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法人授权书(如果授权代理人投标)等相关证件,以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组成、签署情况等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申请书才能通过初审:

(1)投标申请人满足本须知规定的资质要求。

(2)曾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资格预审申请书按规定要求签署。

2、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申请人,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申请人少于10家,则不进行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申请人均获得正式投标竞争资格。

详细评审通过对申请人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审查评分,如果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0家,最终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10家申请人获得正式投标竞争资格。

在评审中必要时应按申请人申请书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申请人作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评审的依据。

四、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

采取评分制,总分100分。

1、申请人机构组织、管理体系、人员实力(10分)

2、已完成的工程设计情况(20分)

4、类似工程设计经验(30分)

5、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资历、业绩(30)

6、申请人市场信誉、合同履约及社会整体形象(10分)

五、评审报告

经过评审确定合格申请人后,由评委会拟定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人名单、评审程序、评审结果、评委会人员名单、评审办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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