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服务民生法律咨询实施方案
为民办实事法律服务方案
为民办实事法律服务方案为民办实事法律服务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然而目前普通民众普遍存在法律服务难、费用昂贵等问题。
因此,制定一项针对民众需求的法律服务方案势在必行。
本方案旨在为广大民众提供便捷、高效、权威的法律服务,从而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1. 建立法律维权咨询热线通过建立法律维权咨询热线电话,提供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
同时,与相关单位合作,建立起涉及法律问题的数据库,及时解答民众的疑问,为民众提供法律指导。
2. 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通过制作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包括法律常识、法律维权途径等内容,并在社区、学校、工地等公共场所进行发放,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3. 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区、乡镇、村级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专业律师和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方便民众随时随地获得法律帮助。
4. 组织法律培训和讲座定期组织开展法律培训和讲座活动,邀请专业律师、法官等行业专家深入基层,培训普通民众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5. 推动法律服务公益项目加强与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合作,组织开展针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公益项目,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6. 打击非法律服务行为加大对非法律服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监督机制,对从事非法律服务行为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惩处,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预期效果通过上述措施,预计将实现以下效果:1. 提高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解决普通民众法律维权难的问题,提高法律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3.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因法律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4. 增加社会公信力,提升法治社会的建设程度。
四、组织实施1. 设立专门机构在地方政府内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该法律服务方案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7.02.22•【字号】赣司法援字〔2017〕3号•【施行日期】2017.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律援助正文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已经2月22日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厅法律援助工作处。
江西省司法厅2017年2月22日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6〕19号)及厅党组《关于服务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的意见》(赣司党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全省精准扶贫攻坚战中的特色和优势,在总结吉安市精准法律援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并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应援尽援、能援则援”目标,紧扣“保稳定、促和谐、谋公平、惠民生”主线,主动对接全省脱贫攻坚,有效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特点和专业优势,积极探索精准法治扶贫的实现途径,更好服务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着力破解我省法律援助总量相对偏小、结构不尽合理、监管稍显宽软、服务比较粗放、网络还有缝隙、队伍力量不足、责任落实不够、保障差距较大等突出问题,坚持创新引领,补齐发展短板,推动我省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增效,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精准法律援助之路。
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如下:说明:1、案件总量以全省年度办案40000件为基数,根据各设区市实有人口和上年度办案量等因素确定,其中律师办案占60%。
政府法律服务方案
政府法律服务方案政府法律服务方案为了更有效地促进我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确保政府行政决策和决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防范政府内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区司法局挑选了10名业务知识丰富、素质过硬的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为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担任政府法律参谋。
一、指导思想以、“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按照国务院《关于增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时代要求,进一步强化律师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二、顾问律师的服务内容为更好地发挥律师知识丰富、了解民意的优势,让他们积极参与政府法律事务,为政府严重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审核关键建设项目和经济领域的各项事务和各类合同等政府事务,顾问律师还次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一)参与区政府重要经济项目的洽谈、签约,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经济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件;二)参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三)帮助区政府法制机构为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四)办理区政府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顾问律师的权利和义务为方便顾问律师开展工作,负责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应享有以下权利:1、查阅相关文件及材料,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2、参加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3、顾问律师独立发表法律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意见能否被采纳由区政府决定);4、获得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需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在履行法律事务期间,顾问律师应履行以下义务:1、负责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对其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机密和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2、忠于职守,维护区政府的合法权益;3、不得以区政府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4、认真、细致、公正、高效地完成交办的各项事务;5、与交办的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自行申请回避;6、依法应履行的其他相关义务。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方案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要条件。
法律援助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民司法服务的重要行动,是促进公正、维护法律尊严、保障人民权益的有效途径。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正的必然选择,也是深化司法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举措。
二、工作目标本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建设和推广,提高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制度的全面有效落实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全面满足。
三、工作内容1、加强领导和机构建设。
健全法律援助部门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和任务,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责任。
加强法律援助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2、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和普及工作。
开展各类法律援助活动,开展法律援助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法治文化和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信仰。
3、加强法律援助专业化建设。
加强对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法律代理、调解、仲裁等,为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贴心、温暖、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4、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
积极探索和建设电子化、网络化的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让法律援助服务真正走进千家万户,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普惠和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5、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体系和管理制度,对法律援助服务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性和遵法性,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四、工作保障1、加强财政投入。
完善法律援助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持续开展和有效实施。
2、加强协作配合。
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附件:区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书
区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附件:区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书一、背景与意义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
通过此次活动,我们旨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1.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
2.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增强与群众的联系,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三、具体措施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2)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培养下一代的法治观念。
2.优化公共法律服务(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2)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3)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3.加强民生领域执法监督(1)加强对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执法监督,维护群众利益。
(2)开展专项治理,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果。
4.深化司法体制改革(1)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确保司法公正、公平、公开。
(2)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素质,提升司法服务质量。
(3)完善司法监督体系,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1-3月)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4-10月)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组织保障1.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2.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创新实践。
六、承诺事项1.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方案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设要求,围绕建设“平安广西”“法制广西”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司法厅统一部署,强化乡镇“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开展“一枢纽七中心”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是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强化乡镇“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对司法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进一步深化。
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困难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为着力点,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完善基础设施,推进机构队伍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更为平安广西,法制广西建设和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目标:法律援助领域进一步拓展,城乡广泛覆盖,案件数量进一步增加,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在维护困难群众权益过程中创先进、争优秀,取得新的成效。
工作原则: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各地根据司法厅的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既要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做出规划,又要采取分步建设的方式,对面积较大、居住分散的乡镇制定下设若干个法律援助工作点的工作计划,围绕规划和计划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2、统一标准,分步规范。
按照法律援助工作站统一挂牌设计、统一制度上墙、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案卷归档的“四统一”标准,根据司法所的实际情况,对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逐步规范。
3、便民利民,注重实效。
从着眼于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着眼于贫弱群体能够得到及时、方便、有效的法律服务为目的,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逐步进行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方案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设要求,围绕建设“平安广西”“法制广西”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司法厅统一部署,强化乡镇“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开展“一枢纽七中心”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是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强化乡镇“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对司法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进一步深化。
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困难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为着力点,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完善基础设施,推进机构队伍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更为平安广西,法制广西建设和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目标:法律援助领域进一步拓展,城乡广泛覆盖,案件数量进一步增加,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在维护困难群众权益过程中创先进、争优秀,取得新的成效。
工作原则: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各地根据司法厅的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既要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做出规划,又要采取分步建设的方式,对面积较大、居住分散的乡镇制定下设若干个法律援助工作点的工作计划,围绕规划和计划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2、统一标准,分步规范。
按照法律援助工作站统一挂牌设计、统一制度上墙、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案卷归档的“四统一”标准,根据司法所的实际情况,对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逐步规范。
3、便民利民,注重实效。
从着眼于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着眼于贫弱群体能够得到及时、方便、有效的法律服务为目的,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逐步进行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
2024年司法所与法律服务实施方案
2024年司法所与法律服务实施方案
是全面推动司法改革和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
我国司法所是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承担着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解决民事纠纷等重要职责。
为了进一步强化司法所的功能作用,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
要完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提升办公场所的环境舒适度和便利性,确保工作人员能够高效地开展工作。
同时要加强网络技术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方便群众通过网络渠道获取法律服务。
二、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
要注重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激励机制,激励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提高服务效率。
三、优化司法所服务方式。
要推动司法所向多元化、综合化方向发展,拓展法律服务形式,提供更多元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探索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就近获取法律援助。
四、加强司法所社会宣传。
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社会对司法所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五、加强司法所监督管理。
要建立健全司法所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司法所依法行使职责,保障公平正义。
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
以上是2024年司法所与法律服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相信司法所将会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司法局《关于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司法局《关于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09•【字号】黄政办发[2011]23号•【施行日期】2011.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司法局《关于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1〕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司法局《关于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关于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方案为顺利完成2011年市政府“继续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实事项目,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促进和谐黄冈、法治黄冈建设。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人大三届六次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通过继续实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努力把法律援助建设成为全市司法行政的品牌,成为全市司法行政服务大局的亮点,成为党和政府密切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为法治黄冈、和谐黄冈、平安黄冈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省司法厅目标责任书要求: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提供能力,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50件以上,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3500件以上。
各县(市、区)应根据所辖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情况进一步分解任务,并以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动员其他法律服务力量,共同参与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
全市每个律师事务所必须组织和集体参加1次与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相关的公益活动,认真办理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每个司法鉴定机构至少办理5件法律援助案件;每名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或参加公益性活动不少于2件(次)。
法律服务实施方案
法律服务实施方案法律服务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各项事务日益繁忙,人们的法律需求也逐渐增长。
当前,我国的法律服务行业虽然有着较快的发展速度,但在服务质量、行业竞争力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主要是:通过加强行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渠道等措施,逐步完善我国的法律服务行业,提高法律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水平,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三、措施1.加强行业监管(1)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体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和行业道德约束,规范从业行为。
(2)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对不合规机构及从业人员及时处置,建立黑名单制度。
(3)完善法律服务投诉、举报机制,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2.提高服务质量(1)强化法律服务机构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2)推广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3)建立法律服务评估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进行评估、认证,提高行业竞争力。
(4)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监督,完善服务标准。
3.拓展服务渠道(1)建立多元化服务渠道,使人们可以便捷地获取法律服务,如开通24小时咨询电话、法律服务网站等。
(2)推广普法宣传,增强人们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法律服务的利用率。
(3)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贫困人群提供法律服务。
(4)加强与国际接轨,吸引外资介入法律服务领域,促进国内行业的发展。
四、预期成果1.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使更多的人能够获得法律服务,有效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2.促进法律服务行业的良性发展,提高行业竞争力,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3.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的满意度。
五、实施计划根据上述措施,本方案将分阶段逐步实施。
第一阶段为建立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体系,制订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第二阶段为提高服务质量,推广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评估机制,完善服务标准。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法援惠民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法援惠民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1.11.16•【字号】•【施行日期】202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法援惠民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司法局: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十一届党代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推动“法援惠民生”提质增效,通知如下。
一、推行法律援助申请诚信承诺制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出台《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废除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经济困难状况“证明制”,推行“诚信承诺制”,切实做到减证便民,使法律援助申请便捷化、人性化。
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研究制定《河南省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从统筹省辖市律师资源,健全律师调配制度,建立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库;调动社会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积极性,推动案件承办主体多元化;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点援制,增强受援人参与性和获得感等方面出发,破解我省法律援助案件与律师资源配置不均衡,律师资源主要集中于省辖市的难题,有序提高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参与度。
三、研究制定法律援助捐赠办法研究出台《河南省法律援助捐赠办法》,探索突破工作瓶颈,切实解决我省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主要依靠财政供给、途径单一,保障力度弱,抗灾能力差的问题。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货币、非货币资产和法律援助服务等方式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税收优惠,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提升保障水平。
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实施方案
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依法维护社会公正,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我国提出了“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实施方案”。
这一方案旨在帮助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确保贫困人群免受非法侵害,让他们更好地享受法律援助服务,以下对该方案进行分析。
一、实施背景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法律的权威和保障需要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普及和推广。
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援助的入口难、救济水平低成为许多群众面对实际法律问题时常遇到的困难。
需要对公众开展系统化宣传,让更多人参与到法律援助服务中来,提高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服务水平,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顺畅和高效。
二、服务内容该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讲座、宣传活动等,向公众传递法律知识和援助服务信息,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辨识能力。
针对法律工作者,提供专业培训和讲座等方式,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 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
通过构建全国统一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站和电话咨询热线,建立分级法援服务机构,实现法援服务的全覆盖和全天候化,以解决群众诉讼难、仲裁难等实际问题。
3. 案例展示和宣传故事。
通过典型案例和宣传故事的方式,让公众更直观地了解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和成果,帮助群众树立法律信仰,提高对法律辨析的能力。
4. 投诉举报机制。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对服务不达标、服务态度不佳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让公众真正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三、推广效果该实施方案有利于提高各级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通过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让更多的贫困人群受益于法律援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
此外,该实施方案还有利于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向前迈进,为我国依法执政和社会和谐的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可以说,该方案是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向着常态化和制度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和手段。
总之,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在构建和谐、公正的社会过程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9.02.26•【字号】豫司文[2009]37号•【施行日期】2009.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司文〔2009〕37号)各省辖市司法局:为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省司法厅决定拟于近日开通全省统一法律援助咨询电话12348。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的重要性今年,是我省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关键年,在全省范围内开通统一的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是司法行政机关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具体体现,是我省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重大举措。
12348便于记忆、便于宣传,有助于提升法律援助形象,是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知名度的有效途径。
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开通后,将成为宣传司法行政业务、展示司法行政服务水平的窗口和平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按时开通和正常运行。
二、加强对12348咨询电话运行的监管各省辖市司法局要切实重视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把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开通作为提升法律援助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成为展示当地司法行政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平台。
一要制定各省辖市统一规范的接待、接听礼貌用语(参见《河南省法律援助服务指南》一书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用语”编),提高服务水平;二要确保工作时间内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有专人值守,电话畅通。
选派责任心强、能胜任法律咨询工作的同志上岗,解答问题要依法准确、用语规范。
要建立12348电话值班制度,对本辖区内各地12348电话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工作质量。
三要确保12348电话由法律援助机构专属专用。
司法局法律服务窗口建设方案
司法局法律服务窗口建设方案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提高司法局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特制定本司法局法律服务窗口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1、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一站式法律服务,让群众能够在一个窗口解决多种法律问题。
2、增强法律服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3、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法律服务团队,提升司法局的整体服务水平。
二、窗口设置1、法律咨询窗口安排经验丰富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对于简单的法律问题,当场给予解答;对于复杂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告知后续处理方式和时间。
2、法律援助窗口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政策和申请条件,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3、公证服务窗口提供各类公证业务的咨询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遗嘱公证、合同公证、财产公证等。
优化公证办理流程,提高公证效率,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公证服务。
4、人民调解窗口接待群众的调解申请,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5、投诉建议窗口接受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并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三、人员配备1、选拔具备专业法律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沟通能力的人员充实到法律服务窗口。
2、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服务技能。
3、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四、服务规范1、实行首问负责制群众来访时,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负责解答或引导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扯皮。
对于不属于本窗口业务范围的事项,要主动告知群众办理的途径和联系方式。
2、限时办结制对群众提出的服务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对于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并告知预计办结时间。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实施意见正文:----------------------------------------------------------------------------------------------------------------------------------------------------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2013年各项工作部署,根据市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以下简称“促惠上”)活动工作方案和通知精神,现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就司法工作服务和保障“促惠上”,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促惠上”司法保障与服务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1、深入开展“促惠上”司法保障与服务活动是全市法院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今年的“促惠上”活动,是市委为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实现天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发展而做出的重大决策。
确保这一重大决策落到实处既是全市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全市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
全市法院在为“促惠上”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活动中,要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实现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深入开展“促惠上”司法保障与服务活动是全市法院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迫切需要。
市委明确提出在“促惠上”活动中,要着力做好改善民生工作,重点解决群众生活中的急事难事,维护群众利益。
全市法院在为“促惠上”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活动中,要充分认识到公正司法是对民生的最大保障,始终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努力为人民群众反映正常诉求提供便利渠道,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了官司、具备执行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通过司法手段保障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为更多的贫弱群体提供满意的法律援助,推动我区法律援助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宣传内容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及法律援助常识2、《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3、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三、方法步骤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组织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对本次“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动员,并认真学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规;通过学习动员,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对宣传贯彻《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第二阶段:宣传活动阶段(8月11日-9月1日)。
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联合共青团、妇联、残联、信访、老龄委、工会、劳动等相关部门开展大型系列宣传活动。
具体形式:1、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施行做深入报道。
2、联合共青团、妇联、残联、信访、老龄委、工会、劳动等相关部门集中时间、地点组织几次大型上街宣传活动;特别是在9月1日,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四周年,《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之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统一开展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期间设立法律援助宣传站、栏、点、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联系卡等资料,并通过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进行宣传。
3、制作并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横幅。
4、通过开展法律援助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进行宣传。
5、通过各法律援助站、点向村街经济困难家庭(城乡低保户和农村特困户)发放法律法律援助宣传卡、图片等资料。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德阳市司法局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德阳市司法局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4•【字号】•【施行日期】2012.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德阳市司法局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司法局、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4日德阳市司法局、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的实施方案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全力服务“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切实落实“警民亲”活动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认真开展“四个年”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构建“大政法”格局,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律服务下基层,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健全制度,创新形式,强化措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实施“一三五八”发展战略,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整合资源,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以深化“四个年”活动为契机,以落实“警民亲”活动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载体,以推动发展为根本、以改善民生为核心,积极开展好法律服务工作,实现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全覆盖,法律服务优质高效便捷目标。
三、工作措施(一)强化市级法律服务体系1.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阵地(1)市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设市司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处、法律援助受理点、外来企业投诉点、法律咨询点。
市司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处负责日常工作,接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外来企业服务投诉,开展法制宣传,负责指导、协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行业服务窗口工作。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方案3篇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方案3篇为落实区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事实项目,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区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构建“大法援”格局,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温暖民心”活动,切实将实事办好、办实,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构建“大法援”格局,全年法援案件在保证140件基础之上,力争完成150件。
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以各司法所为依托,充分发挥辖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人才资源优势,在法律援助案件“四统一”的基础之上,进一步降低援助门坎,提高覆盖率,法律援助中心全年案件数在确保140件的基础上,力争150件,各司法所要以各街办(乡)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纽带,将法律援助中心的非诉调解工作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联系起来,形成合力,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
二、加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和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
试行法律援助代为受理申请制度和实习律师到法律援助机构值班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窗口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法务网络”寻求案源,做到应援尽援。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点援”制、案件跟踪管理制、案件质量“双评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
全面完成市区下达的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
四、重点加强对农民工和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
做好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和非诉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
五、加强《法律援助条例》和区《法律援助实施细则》的宣传。
确实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援助规定,做到依法办事。
六、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
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登录归档后,即行发放援助补贴,一案一结,不拖欠,保证补贴及时到位。
刑事及民事案件每案补贴最低不少于500元,较为复杂的民事案件每案不少于800元,非诉讼案件视案件难易程度在500元至800元标准中确定,确需出差办案,经法援中心主任批准可据实报销。
第二篇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法务网格工作水平,打造优秀基层法律品牌。
民生领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民生领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在当今社会,民生领域的法治建设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我国需要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的方案和措施,以推动民生领域的法治建设。
本文将就民生领域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全民的法治素养。
可以通过开展法治知识讲座、宣传栏、宣传片等形式,向社会大众传递法治理念,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法律,增强法治观念。
其次,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社区自治、城市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等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同时,要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解、代理等服务,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另外,要加强法治执法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民生领域的法治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执法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要加强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
通过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引导舆论监督,提高社会对法治建设的认知和支持。
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对法治的信任和依赖,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法治建设。
最后,要加强法治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法治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民生领域的法治建设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整改和改进,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总之,民生领域的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全体人民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持续的改进,才能不断提高民生领域的法治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安定的社会环境。
希望通过本文提出的实施方案,能够为民生领域的法治建设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推动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实施方案
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意识的提高,人民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作为一种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调解在解决民间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机制,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具体措施1.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建立健全调解员考核机制,对调解员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素质和能力符合调解工作的需要。
2. 完善调解机构设置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机构,完善调解中心、调解委员会等机构设置,确保覆盖面广、服务到位。
同时,加强对调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其独立、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责。
3. 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强调解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调解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办案。
利用互联网和移动端技术,提高调解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法律服务。
4.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和接受度。
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
5. 健全法律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的法律保障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调解工作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法律监督和保障,保障调解工作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1. 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需求。
确保调解机构的正常运转,提高调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 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对调解员和调解机构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加以改进和完善。
3.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调解工作的正常秩序。
五、实施效果通过本实施方案的实施,将有效提高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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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服务民生法律咨询实施方案司法局服务民生法律咨询实施方案司法局服务民生法律咨询实施方案为贯彻xx区委四次党代会和人代会精神,落实帮民富、关民生、保民安、重民本的惠民措施,司法局整合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律资源,建立服务民生法律咨询平台,并制订了如下实施意见:一、开设法律咨询服务的宗旨和意义法律咨询服务,是司法局利用现有条件,滤布厂统一组织系统内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街道(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向辖区内的群众和单位,提供便民服务的一种形式。
其宗旨就是服务民生,为群众维权提供帮助。
开设法律咨询服务,既是惠民措施,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制宣传的一个窗口。
压滤机滤布通过这个窗口,可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这对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权,促进机关依法行政,提高队伍素质和改进队伍作风,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开设法律咨询服务的单位为开展这项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司法局组织了系统内下列x个单位,开设以电话为主的法律咨询服务,现把服务单位和电话公布如下:1、xx区 148 法律服务电话 xxxx2、xx区法律援助处电话 xxx3、xx区公职律师所电话 xxx司法局监督电话 xxx三、法律咨询服务的时间法律咨询服务的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法律咨询工作的要求各服务单位和和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加强组织,加强落实。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保证法律咨询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一)各服务单位要进行动员,提高全体工作人员认识。
利用单位现有电话和办公条件,接受当事人来电来访。
(二)司法局要制定工作制度,落实责任;为各服务单位配备实用法律书籍;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逐步推进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请各有关部门从构建和谐xx的大局出发,支持和配合司法局开展这项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使区委的四民工程真正的惠及于民。
附送:司法局正风肃纪自查报告司法局正风肃纪自查报告篇一: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自查报告关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自查报告为扎实推进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集中整治“四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作风转变,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现将我局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
1、加强了组织领导。
为了扎实抓好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支部副书记、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亲自抓。
紧紧围碰硬解决“9+X”问题,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教育引导,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
2、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我局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开展。
3、加强了纪律学习。
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和县委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章》、《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和制度规定。
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参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4、认真自查自纠。
对照《党章》等纪律要求、群众期盼和正风肃纪重点整治的九个方面,我局进行了认真排查和梳理,共查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四风”中存在的6个问题。
对查出的6个问题进行了公示,广泛争取了服务对象的意见。
根据查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四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的现象;2、“三公”经费支出过大,存在超预算支出的现象;3、公务接待存在超预算想象;4、存在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现象;5、存在“我行我素”和“好人主义”的现象;6、对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三、整改措施。
1、制定学习计划和基层调研工作方案。
一是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计划,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正常业务知识,来武装我们的头脑,指导我们开展工作。
2、单位经费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3、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私客公待,从而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4、充分发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专题讨论”,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凝心聚力,激发干事创业和奋发有为的热情。
5、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原则,增强理想信念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
6、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培养、选拔、监督管理单位中层干部。
要有计划和针对性的教育培养干部,实行中层干部轮岗,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
篇二:正风肃纪自查报告3篇正风肃纪自查报告3篇正风肃纪自查报告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县正风肃纪动员会后,农牧局局党组、居委会积极组织、认真安排,立即召开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每位副职认真学习,自我对照开展正风肃纪自查,现就本人有关情况自查汇报如下:一、不断加强学习,逐步提升作风意识自从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我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农牧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
在学习方面,除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外,个人还坚持自学,及时撰写心得体会。
在坚持学习的同时,我还注意对照要求,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懒散、纪律松弛、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对照廉政准则八个禁止、十五个不准规定,自己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无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作风方面没有问题。
在工作纪律、思想作风上自己始终能以共产党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做到自觉、自省、自警、自励。
二、仔细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学习标准不高。
由于平时忙于业务工作,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够深入,特别是在时间上难以长期保证。
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学习文件,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时间少,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缺乏系统的学习,对精神实质领会的不深不透,理论联系实际做的还不够,在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工作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工作方法过于简单。
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没有很好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走程序性的老路,特别是缺乏先进地区大胆改革、敢为人先的精神。
三是自我要求不严,主动超前少。
在理论学习中,没有很好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没能及时用科学思想分析出现问题的原由,及时纠正主观认识上出现的偏差。
只满足于做好份内的工作,完成自己的目标任务,对全局的工作、大局的问题考虑的还比较少、想的还不够多。
超前服务意识还不够强。
三、明确重点,积极整改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今后我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
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要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人民是我们党生存的根据、力量的根源、执政的根基。
越是条件好,越要时刻惦记群众疾苦;越是工作千头万绪,越要把为群众办实事放在第一位;越是担任领导职务,越要主动深入基层,接好“地气”。
把学习弘扬正风肃纪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紧团结和依靠广大干部职工,与群众同甘苦共患难,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坚持科学发展、关注群众心声,把广大群众的意愿充分体现在各项决策和工作中,切实解决好广大干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凝聚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强大合力,为建设和谐计生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保质创新精神,努力突破传统的思维模式,用新的眼光、新的思路看待问题和开展工作。
同时增强,工作的创新能力,务实高效地做好本职工作。
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勤于学习,坚定终身学习理念,带着用先进思想和现代科技知识武装自己,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坚持学习制度,形成学习教育长效管理机制。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意识。
结合全面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时刻以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为自己行动、处世的准则,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洁。
四,整改措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整改措施: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反对享乐主义及奢靡之风,积极拥护党的群众路线,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农业执法工作,积极组织执法检查,保持拉网式常态化检查,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立场坚定,坚决打击农业制假售假违法现象,保护农民利益,农民事件无小事,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
3,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尤其农业执法相关法律,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力争做到看一眼就能大概知道产品是否合法。
4,认真做好驻村工作,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中,本人有幸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更加深入基层,吃住在村,多办实事,少说空话。
要做游泳的鱼,坚决不做点水的蜻蜓。
5,在执法管理过程中,以后要立场坚定,打假扶优,对于合法经营的商户要大力支持,对于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与经营户保持距离,坚决不参与经营,不抽群众一颗烟,不喝商户一杯酒。
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工作时间不喝酒。
正风肃纪活动个人自查报告省委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正风肃纪”活动,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教育。
是省纪委、省监察厅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的迫切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发展合力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